“海飞丝事件”最新进展:品牌方已递交证明文件对抽检产品进行证伪
今天来和大家跟进一则上周的新闻,即“山东省药监局抽检发现一款‘海飞丝’洗发水不合格事件”。
因为是大家熟知的品牌,又和消费者权益紧密相关,言言在后台收到不少粉丝的相关留言,我们也一直对各方信息保持着关注。事后,海飞丝品牌方联系到了我们,表示对抽检的产品真伪存疑。

事实上,山东省药监局在抽检样品不合格后,已经将事件移交给涉事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当下,江苏省药监局苏州检查分局就复函称该产品不为江苏宝洁有限公司生产或者授权生产的产品(官方文件上亦有批注)。

但对于抽样产品是否是伪造的,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于是品牌方向我们提供了江苏宝洁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的关于抽检样品为仿冒产品的证明文件。
该文件显示:
1. 抽检样品和品牌正规渠道销售的真品采用了不同的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打印方式,真品使用的是激光打印批号的方式,抽检产品使用的是喷墨打印的方式(一般来说,一款产品会统一使用一种打印方式);
2. 两者瓶身显示的数字点阵有细微差异。真品上的三行墨点有明显大小差异,第一三行较大,第二行较小;抽检产品上的三行墨点大小相同。
不得不说,如此细微的差异,对消费者来说还是较难分辨的,尤其是市面上仿冒产品的行为复杂程度远超于此。就在不久前,同类事件也发生在了联合利华旗下的护发品牌力士身上。
力士某洗发水也曾被药监局抽检不合格,后证明其为伪造产品
几个月前,江西省药监局的一次日化产品抽样检查中,一款名为“力士柔亮洗发乳-新活炫亮”的洗发产品被检测出不合格。

事后,被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声明打假,后经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该产品确系假冒产品。

最终,江西省药监局于近日撤销了此前的抽检通告,并发布了相关通告,要求“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

这次的仿品“套路”和上述的大有不同,主要是栽在了批号和生产许可证号这两个细节中。
1. 瓶身上的生产批号为:20230508NIAO。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声明从未生产过该批号产品,

对于这类现象,我们能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