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2月27日,美国通过宪法二十二号修正案,确定以后任何人在任何情境下,做总统最多只能做两任,绝不可再做第三任。
这个规则本来没有写在宪法里,也不需要写,它来自一个优良的宪法习惯。1808年,杰斐逊总统做满两任时,许多人支持他再连任。但是他不要,他认为一个人只在一个职位上,不会做得再好。只要做太久,一定做不好。总统做两任,八年,实在太久了。伟大如华盛顿也只做了两任,其他人不应该做得比华盛顿久,所以他坚持不再竞选连任。从此建立了总统只做两任的习惯,即使没有白纸黑字写在宪法上,后来的总统只要做满两任,绝对不再竞选。
问题是到了194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在进行。罗斯福总统打破了一百五十年的惯例,竞选第三任总统,也当选了。到1944年,美国已参战,战争到了最后、最要紧的关头,所以他又当选总统,没做完任期就逝世。他一共当选四任总统,虽说战争期间是特殊状况,但一个人做太久,不管怎样还是不好。所以战后,国会就提出宪法修正案,确定以后不管怎样,都不可以再有罗斯福的情况了。这个规则也成为世界民主政治有关职位任期的基本规则。
两任不再选的惯例,只是杰斐逊许多伟大贡献的一小件。他不只是伟大的政治家,还精通建筑学、数学、园艺学、生物学、考古学、词源学、密码学、测量学,同时也是作家、律师、小提琴手。肯尼迪总统在一场宴请四十九位诺贝尔奖得主的晚宴上说过一段话:“我觉得今天晚上的白宫,聚集了最多天才和人类的知识。或许除了当年杰斐逊一个人在这里吃晚餐的时候。”
杰斐逊不只聪明过人,他的远见、言论、人格对民主政治而言,是一座高耸的灯塔。
他去世前要求,墓碑上只能刻他写下的文字,其他一个字都不能多:
美国独立宣言的撰写者
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及
弗吉尼亚大学建立者
长眠于此
如果对民主政治有疑问,只要从杰斐逊留下的名言,就可以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