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岁那年考入厦门大学,坐了1小时汽车、再坐13小时火车,千辛万苦终于踏上了鹭岛。
从山城到滨海,心里还是有点小激动。坐在厦大迎接新生的车上目不转睛且东张西望,在中山路看见三个婀娜多姿的厦门姑娘行走在大街上,细细观之,裸露的脚下居然穿着拖鞋。当时,我想这是不是都市的时尚?来厦门第一天,海边少女穿着拖鞋这一幕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偏好拖鞋,成了个人的时尚,成了生活的习惯。无论冬天多冷,无论路况多杂,我的选项就是穿拖鞋,穿上布鞋无精打采,穿上皮鞋有气无力,换上拖鞋则气定神闲。

大二那年,同学们相约到中山公园旁的厦门剧院观赏甘肃歌剧院演出的火遍全国的舞剧《丝路花雨》。那时,厦门公交线路少且很早收班,看完歌舞已无公交,只能徒步回校了。

正值严冬,海风呼啸。中途只好躲进小巷吃一碗热乎乎的沙茶面,饥寒交迫下,那味道美极了,从此我认定厦门乃至福建任何面食都无法出其右。


到省城工作后,每每出差厦门,我一定要到厦大附近的乌塘尝尝正宗的沙茶面,否则总感觉缺点什么、少些意思。
一位厦航的朋友知道我喜欢沙茶面,特邀请我吃上了当地最高档的沙茶面,每份280元,配有上等的龙虾。可遗憾的是,无论怎么吃也吃不出寒夜那份价格只有1角钱的沙茶面味道。
偏 爱,可能不仅仅是物质本身,还有浪漫的记忆,还有烟火的土味。

厦门大学四年,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的还有位于中山路的新华书店。周末必到打卡,必买一书。那时正是全民如饥似渴的阅读时代,我当年买下了许许多多刚刚开禁的书。哲学方面,热度如《君王论》;文学方面,魔幻如《百年孤独》;科学方面,实用如《性基本知识》。
特别是很“实用”的那本书,大受欢迎,放在枕头底下也会不翼而飞。当然读书人不能算“偷”,但物归原主总是要费一番周折。不得已,只好将书包上封面,再写上“古代汉语”四个字,从此以后,即使光明正大地把书放书桌上,再也无人问津。这怪不得同学们,那时《大众电影》封底登一幅接吻剧照,居然发行近千万册,可见当年大众对“人之初”的好奇与渴望程度。



开放与多元的时代,常有文学大家到中文系开讲座,比如刘心武、张抗抗、孔捷生、舒婷等等,讲座海报张贴到“三角地”,便火速到中山路买上作家们的名著,如一不留神签上大师的大名,则大大提升书之附加值,如遇囊中羞涩的时候,还能倒卖给家底殷实的学弟学妹,顺便换取些许银元买更多更好看的新书。

学生宿舍里,书是最多的摆设,也是最大的财富。晚上熄灯后,谈书说书是家常便饭。有一次讨论《金瓶梅》,居然延续到凌晨三点。虽然主题有点“俗”,激情与荷尔蒙有点爆表,但专业性与学术味还是很浓的。
当 文学 与 青春 不期而遇,碰撞出的火花不仅灿烂而且持久。

一双拖鞋、一碗沙茶面、一本书,是我对厦门一见钟情的三“宝”。 这三“宝”,是休闲,也是营养;是初心,也是缘份。其偶然中的必然足以影响我以后数十年的工作品味与生活习性。
厦门姑娘爱穿拖鞋与我爱穿拖鞋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拖鞋实实在在成为我生活的必需品。春夏秋冬,车里总备有拖鞋,到郊外旅行、到野外散步总与拖鞋相伴,拖鞋成了我向往“诗与远方”的饰物与佩件。

各地各式面食数百种,但我独钟情于沙茶面。这与那个寒冷的夜晚、别样的氛围有着必然的关联。一碗沙茶面,不酸不辣不甜、有面有汤有蛋,正中我味,正合我胃,除此,卤面、拌面、线面、手抓面什么的也就更不在话下了。
至于与书结缘,可算是有始有终、不离不弃。时任中文系主任郑朝宗在毕业留言中就一个希望——同学们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要做有书卷气的官员、书卷气的商人。因为他认定,读书人坏不到哪里去。
记住了老师的话,我平生致力于让书成为了工作的挚友、生活的伴侣、成熟的工具与精神的寄托。

十年前,儿子到厦门工作且购了房。就在乔迁那个乍暖还寒的夜晚,我一个人穿着拖鞋,在方圆3公里内找到了一家沙茶面馆,边听着手机里绘声绘色的说“书”,边尝着久违而又熟悉的味道,顿感生活足矣!

源自《厦门日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