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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此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四个实施新环保法的配套法规。2015—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团队对上述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展开调研与评估,本书就是这三个报告的总成果。报告对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进行了多向度分析,展现了科学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文字的准确性、明确性、规范性进行文义评估,对适用难点、条款使用率、疑难典型案例等的实施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等,旨在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学术研究提供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的数据和资料,推进中国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竺效,男,1977年12月出生于浙江宁波,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副主任兼秘书长。主要从事环境法教学和研究。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15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17年入选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14年入选首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2017年获“中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已在《中国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独著中文学术论文40余篇,论文已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7篇、转摘3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3篇。已在SSCI刊物上以主要作者身份发表英文学术论文3篇。已出版中文独著专著3部、英文独著专著1部,主编教材1部。曾获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奖、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青年奖、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五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学术成果奖。
2015年
前 言(3)
一、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的基本情况(6)
(一)四个配套办法的出台与实施受到广泛关注且符合实践需求(6)
(二)2015年四个配套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适用 (10)
(三)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发挥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预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作用(16)
二、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22)
(一)配套办法的部分规定与上位法冲突(22)
(二)配套办法的部分规定具有局限性(24)
(三)执法人员对配套办法的部分规定在理解上有瑕疵(27)
(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未完全落实(30)
(五)环保执法人员应在执法实践中综合适用四个配套办法(32)
结 语(35)
附件一: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与适用评估方法 (36)
一、专家评估(36)
二、数据分析(38)
三、问卷调查(38)
附件二:全国32个地区执行四个配套办法状况排序说明(42)
一、排序方法(42)
二、数据的分析处理与排序结果(44)
2016年
前 言(55)
一、2016年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总体情况(57)
(一)2016年五类案件总数增长幅度大(57)
(二)全国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数总体呈增长趋势 (58)
(三)四个配套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且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61)
(四)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情况较2015年有明显改善(63)
二、2016年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的特点(67)
(一)四个配套办法的适用集中于特定违法行为(67)
(二)四个配套办法适用的地域性特征凸显(74)
(三)大气、水污染违法案件占比较大(78)
(四)重点打击电镀、钢铁等行业的环境违法行为(80)
三、2016年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的效果(87)
(一)环境违法行为反弹率整体较低,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取得初步成效(87)
(二)环境执法较好地运用了“组合拳”(91)
(三)2016年环境执法案件数据与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分析(94)
(四)2016年各地区案件数量与第二产业增长具有相关性(99)
四、全国32个地区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情况排序(103)
(一)排序方法(103)
(二)2016年全国32个地区执行四个配套办法总体情况的分值与排序(104)
五、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108)
(一)2016年四个配套办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108)
(二)四个配套办法条文的准确解读与理解完善(110)
(三)结 语(116)
附件:本评估报告所用课题组统计案件数据与环保部公开数据对照(117)
2017年
前 言(123)
一、2017年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概况(125)
(一)全年五类案件总数持续大幅增长(125)
(二)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数多在波动中攀升(127)
(三)案件数量大体上从东往西、从沿海到内陆逐渐递减(129)
(四)三类案件执法信息公开进步步伐放缓(132)
二、2017年四个配套办法的适用与实施特点(137)
(一)四个配套办法的适用集中于特定违法行为(137)
(二)四个配套办法适用的地域性特征凸显(145)
(三)涉水污染、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数量较多(148)
三、2017年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的效果(151)
(一)环境违法行为反弹率整体较低(151)
(二)环保执法较好地运用了“组合拳”(155)
(三)环境执法数据与空气质量变化数据关系微妙(161)
(四)各个地区环境行政执法强度与该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匹配”程度有所增加(166)
四、环保督查(察)活动对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的影响 (170)
(一)两批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督察地区执法强度增强(170)
(二)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促进了配套案件数量增长(173)
(三)“2+26”大气强化督查促使各地加大环境执法力度(174)
五、全国32个地区贯彻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情况比较(177)
(一)排序方法(177)
(二)2017年全国32个地区执行四个配套办法情况横向比较与排序(178)
六、四个配套办法适用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182)
七、(一)2017年四个配套办法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82)
八、(二)四个配套办法条文的准确解读与理解之完善(184)
结 语(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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