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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注释本+劳动合同法注释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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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书名:3本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注释本+劳动合同法注释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注释本  
定价:66.00  
ISBN:9787519766740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注释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低工资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实施办法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提要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五条 国家责任

第六条 国家倡导和鼓励

第七条 工会

第八条 参与民主管理或协商

第九条 劳动主管部门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促进就业

第十一条 职业介绍机构

第十二条 平等就业

第十三条 男女平等就业

第十四条 特殊人员的就业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的原则及其效力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 商业秘密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四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权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权

第二十七条 经济性裁员

第二十八条 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条 工会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权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法定解除权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即时解除权

第三十三条 集体合同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生效

第三十五条 集体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第三十六条 标准工作制度

第三十七条 计件工作的劳动定额确定与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低休息时间

第三十九条 非标准工作制度

第四十条 法定*日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

第四十二条 延长工作时间限制的例外

第四十三条 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

第四十五条 带薪年休*制度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原则

第四十七条 工资分配方式、水平

第四十八条 *低工资制度

第四十九条 *低工资标准参考因素

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

第五十一条 法定休*日和婚丧*期间工资保障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安全的职责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国家标准及“三同时”原则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及健康检查的义务

第五十五条 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五十七条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特殊劳动保护

第五十九条 女职工劳动强度限制

第六十条 经期劳动保护

第六十一条 孕期劳动保护

第六十二条 产*

第六十三条 哺乳期劳动保护

第六十四条 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第六十五条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职业培训的目标

第六十七条 政府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责任

第六十九条 职业技能资格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建立社会保险的责任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的确立原则

第七十二条 社会统筹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的种类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补充保险

第七十六条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第七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原则

第七十九条 调解和仲裁

第八十条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八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组成

第八十二条 仲裁时效

第八十三条 诉讼和仲裁裁决的执行

第八十四条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劳动监察

第八十六条 劳动监察程序

第八十七条 政府监督

第八十八条 工会监督和检举、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规章违法的责任

第九十条 违法延长工时的责任

第九十一条 工资及经济补偿支付违法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违反劳保规定的责任

第九十三条 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

第九十四条 *法招用未成年工的责任

第九十五条 侵害女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九十六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责任

第九十七条 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

第九十八条 违法解除和拖延订立合同的责任

第九十九条 招用未解除合同劳动者的责任

第一百条 不缴纳保险费的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妨碍劳动监察执法的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和违反保密事项的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渎职的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挪用社保基金的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责任竞合处理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实施步骤的制定

第一百零七条 施行日期

附  录

一、综合规定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5.30)

二、促进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4.24修正)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22.1.7修订)

三、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12.2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18)

集体合同规定(2004.1.2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1.24)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5.10)

四、薪酬福利

1.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1.1)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1990.1.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12.6)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5.12)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11.8)

*低工资规定(2004.1.2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1.3)

2.工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3.25修订)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1995. 3.25)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1995.4.22)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12.14)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1997.9.10)

3.休*

职工带薪年休*条例(2007.12.14)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实施办法(2008.9.1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4.15)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2013.12.11修订)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3.14)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12.1)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995.5.23)

五、劳动保护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5.1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4.28)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10.1)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12.9)

六、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12.24修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22.1.7修订)

七、劳动争议处理

1.调解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1.11.3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程序(2014.3.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2009.10.3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2013.1.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2015.6.3)

2.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2022.2.2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5.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5.8)

3.诉讼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12.29)

*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

*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提要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章 总则

  *一条 立法宗旨

  *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规章制度

  第五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六条 工会的主要职责

*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种类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第十九条 试用期

  *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二十二条 服务期

  *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二十五条 违约金

  *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 加*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即时解雇

  第四十条 预告解雇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第五章 特别规定

 *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

  第七十五条 监督检查措施和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益的救济途径

  第七十八条 工会的监督权

  第七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缺乏*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扣*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

附  录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12.2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1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4.25)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4)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5.1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5.25)

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

集体合同规定(2004.1.2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1.24)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6.20)

三、工时休*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3.25修订)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1995.4.2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1.3)

职工带薪年休*条例(2007.12.14)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实施办法(2008.9.18)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2013.12.11修订)

四、薪酬

*低工资规定(2004.1.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12.6)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5.12)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1.16)

五、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12.24修正)

*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修正)

六、劳动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1.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2022.1.7修正)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4.28)

七、劳动争议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12.29)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2011.11.3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5.8)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12.29)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2000.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注释本(全新修订版)


目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章 总  则

*一条 立法目的

*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六条 举证责任

第七条 代表人制度

第八条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第九条 投诉

*二章 调  解

第十条 调解组织

第十一条 担任调解员的条件

第十二条 调解申请

第十三条 调解方式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

第十五条 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支付令

第三章 仲  裁

 *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二十条 仲裁员任职条件

*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

*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

*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

*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

*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十六条 仲裁公开进行及例外

 *二节 申请和受理

*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

*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送达仲裁申请书与提交仲裁答辩书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一条 仲裁庭组成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回避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

第三十六条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和缺席裁决

第三十七条 鉴定

第三十八条 质证、辩论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

第四十条 仲裁开庭笔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期限及先行裁决

第四十四条 先予执行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

第四十七条 终局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

第五十四条 生效时间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5月8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5月8日)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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