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考虑社会和历史因素,那么教育有如下三种可能的基本类型。
1. 经院式教育?这种教育仅限于“传递”(tradere)。教师的职责只是照本宣科,其本人称不上是富有活力的研究者。一切知识已被系统化。某些作家和书籍被奉为权威。而教师的角色是非个性化的,他只是一个传声筒。教材内容已被条条框框限定。在中世纪,教师以口授和评讲的方式教学。口授的方式如今已不再被采用,因为它完全可以用书本替代。但其内涵还是留存了下来。学生委身于一个可为其提供庇护的整体,但不听命于任何一个特定的人。知识已被固化。人们普遍怀有这样一种想法:去学校就是学习固定的知识,掌握现成的结论,“将白纸黑字带回家”。 — 这种经院式教育是西方理性主义传统不可或缺的基础。
2. 师徒式教育?在这种教育中,举足轻重的不是非个性化的传统,而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个性力量。学生对教师的敬爱带有服从的色彩。这种服从的距离,不只是源于等级和代际差别,而是本质性的。教师人格的权威具有神奇的力量。这种力量满足了人们顺服他人而放弃自身责任的需要,使人在一种联结中获得依附的轻松感,增强自我意识,实现自己力所不能及的严格教育。(Idee?III,?84;?ähnl.?II,?47?f.)
3. 苏格拉底式教育? 在这种教育中,教师与学生处于同等地位。双方都追求自由的思考。没有固定的教学方式,只有无尽的追问与对绝对真理的无知。由此,个人的责任被最大程度地唤起,并且丝毫不会松懈。这是苏格拉底“助产式”的教学方式,即唤醒学生的内在潜力,促使学生自其内部产生一股自发的力量,而不是自外施加压力。在此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不是以某种特殊方式呈现的偶然的、经验性的个体(Individuum),而是在无止境的探索中实现的自我(Selbst)。
苏格拉底式的教师一贯抵制学生将其视为权威的愿望,他使学生的注意力从教师身上转向自身,而他自己则藏匿于自相矛盾的假面之后,变得不可捉摸。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充满善意的切磋琢磨,在这种关系中没有屈从和依赖。教师明白自己也不过是凡人,并告诫学生不要把凡人当作神灵。
这三种教育都要求学生怀有敬畏之心。在经院式教育中,这种敬畏的核心是社会等级制度中的传统;在师徒式教育中,学生敬畏的是教师的个人人格;而在苏格拉底式教育中,学生对精神的无限性怀有敬畏之心,这种精神的无限性赋予人超越自身存在的重任。(Idee?III,?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