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一城书集店铺主页二维码
新华一城书集 微信认证
上海新华书店官方微信书店
微信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你可以使用微信联系我们,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66.75
运费: ¥ 5.00-20.00
库存: 9 件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商品图0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商品图1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商品图2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商品缩略图0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商品缩略图1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商品缩略图2

商品详情

编辑推荐.png

本书卖点

1.;大学问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11号图书,丛书主编;超级教授黄宗智与著名学者周黎安合著。

2.本书基本囊括了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在研究中的重要经验发现和理论概括,如黄宗智教授的;内卷化;第三领域;集权的简约治理;实用道德主义、周黎安教授的;晋升锦标赛;行政发包制;lsquo;官场 市场rsquo;模式等等,两位教授的这些标志性提法已经在中外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

3.探寻扎根中国实际的社会科学研究。从西方舶来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经验之间存在着巨大脱节,黄宗智教授大力提倡的;实践社会科学研究进路,是近年来社会科学界寻求构建本土性学科理论体系的重要尝试。该研究进路倡导从中国实际出发,从中国经验提炼中国概念,用中国理论解释中国道路,以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

4.贯穿历史和现实,探讨未来中国发展走向。如何处理中国问题研究与西方理论经验的关系,进而正视中国自身的传统和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这是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共同关心的问题。对于大家关注的;历史中国与现代中国之间的连续与断裂;如何解释中国经济奇迹的发生等问题,两位教授在书中各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提出了看法。

5.一部写给有志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学者的书,干货满满。大到如何确定研究主题、怎么看待理论,小到如何精准阅读学术著作、怎么撰写学术论文,等等,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在书中都有经验分享。


编辑推荐

本书收录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的代表作15篇,议题涉及国家治理、国家转型等。如何处理中国问题研究与西方理论经验的关系,进而正视中国自身的传统和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这是两位教授共同关心的问题。对于大家关心的;历史中国与现代中国之间的连续与断裂;如何解释中国经济奇迹的发生等问题,两位教授在书中各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提出了独到的看法。如黄宗智教授以;内卷化来解释中国长期以来;没有发展的增长,以;去内卷化解释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的发展。周黎安教授则以;官场 市场模式来解释中国经济奇迹的发生。两位教授的诸多经验发现和原创性概念,已经在中外学术界产生了巨大影响。相信阅读此书,必能帮助读者加深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理解。

内容简介.png

本书收录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有关中国研究的代表作15篇,囊括了两位顶级学者的重要经验发现和理论概括,如黄宗智教授的;内卷化;第三领域;集权的简约治理;实用道德主义、周黎安教授的;晋升锦标赛;行政发包制;lsquo;官场 市场rsquo;模式等等。在本书中,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各自围绕国家治理、国家能力等议题,在西方理论的;话语丛林中穿梭往来,既与之对话,又面向实际,试图还中国一个本来的面目。他们的对话并非一问一答,也不是直接对应,而是在各自独立的探索中遥相呼应、相映成趣,书中也不乏争论碰撞。两位教授还结合自己的研究经验,对有志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学者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建议。

作者简介.png

黄宗智,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1966年始任教于UCLA历史系,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2004年荣休。主要著作有《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获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奖)等。

周黎安,北京大学学士、硕士,斯坦福大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教育bu;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在American Economic ReviewJournal ofEconomic History以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国内外顶级经济学和管理学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官员激励与治理》。

【媒体评论】

我认为,我们应该把理论当作问题而不是答案来使用。学术的最终目的是更好地认识真实世界,而不是阐明某一现有理论或意识形态。

黄宗智(UCLA历史系教授)

研究中国问题是不能从童话世界出发的,也就是不能从理论的理想状态出发。我给自己的定位是观潮者,所以我更愿意处在中间。

周黎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作为一个学者最成功的是,当提到某个学者时,你会想到某个理论;或者当提到某个理论时,你会想到某个学者。我认为周黎安教授在这方面是非常成功的。

聂辉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通过研读黄宗智的著述并结合自己的研究体会,我认为,一个认知中国的好理论一定能够穿透历史与现实,连接理论与经验,超越左与右,融合东西方。我们的学术探索一定是基于实践的认知,基于实证和经验的探索,在与西方理论对话的同时,特别需要甄别西方理论所隐含的假定条件,尤其是那些与西方独特经验;绑定的隐含假设,警觉这些理论所蕴含的价值指向和规范设定。作为更高的目标,我们应该寻求能够结合东西方经验的更为一般化的理论建构。

周黎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最近十年,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出现了明显的本土化和历史化转向。由于来自西方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经验之间存在着巨大脱节,当代中国实践在学术上没有得到充分的概括与总结,于是从历史中寻找;本土性,成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共通路径。历史社会学在近年的急遽升温以及;社会学本土化问题的热烈探讨,成为这一本土化转向最显明的表征之一。黄宗智的研究是近年来社会科学界寻求构建本土性学科理论体系的代表性尝试。同时也显示出,从中国经验提炼中国概念,用中国理论解释中国道路,以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界的共识和自觉。

《文史哲》杂志与《中华读书报》2022年度;中国人文学术十大热点评选结果

目录简介.png

黄宗智/导论:建立前瞻性的中国实践社会科学

第一编 ;第三领域与;官场 市场

黄宗智/重新思考;第三领域:中国古今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

周黎安/如何认识中国?对话黄宗智先生

第二编 国家、国力与社会

黄宗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治理:华北与江南地区的百年回顾与展望

周黎安/;一体多面: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社会关系再研究

周黎安/行政发包制与中国特色的国家能力

黄宗智/国家市场社会:中西国力现代化路径的不同

黄宗智/从;土地的资本化到;资本的社会化:建立基于中国发展经验的新型政治经济学

第三编 国家与市场经济

黄宗智/市场主义批判:中国过去和现在不同类型的市场交易

周黎安/从;双重创造到;双向塑造:中国经济改革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周黎安/经济学的制度范式与中国经验

周黎安/地区增长联盟与中国特色的政商关系

黄宗智/农业内卷与官僚内卷:类型、概念、经验概括与运作机制

黄宗智/从简约治理的第三领域到党民结合的第三领域

第四编 建立新型的政治经济学

黄宗智/从二元对立到二元合一:建立新型的实践政治经济学

【前言】

序一

黄宗智


2018年偶然看到周黎安先生的《;官场 市场与中国增长故事》,引起我诸多共鸣,遂继而看了他许多著作,觉得他的论析和我的;第三领域与;集权的简约治理概括有众多亲和的方面。同时,也因此想起十多年前他导师(长期执教于斯坦福大学经济系的)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教授曾经来信表示希望和我建立交流,但我当时全神贯注于在中国看到的一系列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和伴之而来的巨大研究动力,无意与;别人交流。事后思之,颇感遗憾。但如今机缘巧合,结识了周黎安先生,自然觉得这是个难得的弥补之前遗憾的机会。因此,积极与黎安先生联系。

见面之后,又惊讶地发现他思路和表达的清晰度之强烈,使我联想起自己的导师萧公权先生,倍感亲切。遂建议我们进行一次学术界罕见的亲和性对话,之后发表于《开放时代》和我主编四十多年的《近代中国》(Modern China),吸引了许多读者。那次对话之后,我们两人分别发现,自己还有许多后续的思考,既有进一步的赞同或推进,也有批判性的反思,便很自然地继续撰文与对方进行对话。在两年之中,形成了后续的(等于是)两轮新对话,并且,最终都是朝向建立一种新型的、依据中国的实践经验来建构的;实践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进路。虽然,里面也包含众多与对方不同的见解,但结合起来却成为一个既有亲和性也有批评和不同见解及不同前瞻倾向的;二元合一体。我们分别认识到,这是一桩学术界罕见的美事,值得汇集成书,作为我们围绕;建立新型的实践政治经济学的既有分别又有合作的思考成果。

是为序。

【免费在线读】

编者按:最近十年,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出现了明显的本土化和历史化转向。在由《文史哲》杂志与《中华读书报》联合开展的2022年度;中国人文学术十大热点评选结果中,黄宗智教授;倡导从中国实际出发的社会科学位列其中。以下节选的,是黄宗智教授新作《实践社会科学的方法、理论与前瞻》一书;导论的部分内容。


导论 建立前瞻性的中国实践社会科学(节选)


本书从笔者近三十年来最主要的理论方法著作中精选了21篇论文,分为不同主题的六编。它们足可代表笔者60年学术研究生涯中的主要经验发现,以及基本方法理论概括。

一、中国经验的悖论性

本编开篇是开启笔者理论方法思考的《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社会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此文是笔者在完成最早的关于华北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经济的两本专著之后的后续思考。由于认识到中国经验实际与现有几乎全部主要社会科学理论相悖,提出中国研究必须摆脱现有主要理论的框框和局限,从历史经验实际出发来认识中国和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概括。也就是说,要将一般的认识路径颠倒过来,不是从现有理论出发去认识中国实际,而是要从中国实际出发,将现有理论当作问题而不是答案,通过与现有理论对话并对其进行修改、推进和重构来建立符合中国经验的概括。不然,将陷于诸多源自某种理论性错误预期的无谓争执。

此文发表于1991年。当时,中国研究的主要分歧是美国的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中国改革之前的(经过一定程度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孰是孰非。两者一方认为西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经验乃是普适的经验,另一方则坚决批评伴随资本主义而来的阶级矛盾和帝国主义。两者固然壁垒分明,但仍然有一定的共识,尤其是认为市场经济必定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兴起/发展,这主要是伴随工业化而来的规模经济效益。正是两者之间的这一基本共识突出了中国经验的悖论性。十四世纪以来长江三角洲大规模从水稻生产转入棉花纱布的生产,后者每亩需工180天,相对前者的10天扩大了18倍,但只给予农户数倍的收入。那是;没有(劳动生产率的)发展的总产出增长,也是;没有发展的商品化和;过密型/内卷型商品化,并且只导致畸形的城乡单向贸易(仅有乡村输出优质产品给城镇,较少逆向的交易)。由于单位土地价格(地租和地价)伴随内卷型农业而上升,完全消灭了之前雇工经营的资本主义农业雏形那是因为小农户使用廉价的家庭辅助性劳动力来协助生产(笔者称之为农业生产的;家庭化),使经营式农场无法与之竞争。以上现象都是与两大主流理论预期相悖的中国实际。

当时,此文在国内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包括几大主要学刊(《史学理论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史研究》)所组织的围绕此文和笔者《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与《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书的学术会议和多篇专题讨论。如今回顾,此文所指出的中美在理论上的分歧,与其在分歧之中仍然存在的共识,以及其所引发的;规范认识危机仍然在主宰着中国研究;其不同不过在于,1990年之前的分歧和共识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已经不再是西方学术和大部分中国学术间的分歧,而是广泛存在于中国国内在改革期间兴起的学术间的分歧,也仍然是新古典自由主义和经典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分歧。两者间的前提共识,尤其是规模化生产必将替代小农户生产,仍然是与中国实际相悖的。我们需要直面这样的悖论。

本编第二篇文章一方面延续了上一篇文章的思路,探讨的问题仍是为何与如何建立比西方两大主要理论更符合中国实际的概括,但加上了几个前文所没有的维度。它是;悖论文16年之后的著作,当时笔者已经完成1990年开始做的从法律诉讼档案出发来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及其近现代演变,试图从法律的实际运作(;实践)出发来认识和概括中国法律传统的两本专著。其与之前的《华北》和《长江》的不同,既是由于题目(法律)本身的影响,也是由于受到新理论潮流后现代主义的影响,集中考虑到之前的社会经济史研究所没有的重要维度法律的;表达(或;话语)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关联。

同时,由于中国法律话语/表达与西方十分不同,笔者认识到,两者在思维习惯方面也带有深层的不同一个比较注重逻辑上的一致性(;形式主义逻辑的思维),并因此具有比较强烈地将其理论推向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习惯(下面还要讨论);另一个则相反地强烈倾向二元互动合一的思维(在法律方面,特别是长时期的道德主义和实用主义的二元并重)笔者将其称作;实用道德主义。这种二元互动合一的思维,与西方的二元对立思维习惯形成鲜明的对照。

由此,笔者认识到,中西方的不同不仅是经验实际和理论概括方面的不同,更是话语和实践之间关系的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做的不仅是认识到中国实际与西方理论间的;悖论,更要认识到两者在表达和思维习惯上的不同。要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概括,不仅要照顾到双方经验实际之间的不同,更要照顾到双方表达方面的不同。不仅要认识到二者在话语和运作两维任何单一维之间的不同,更要认识到两者在对待两维之间如何相互关联的不同。

中国长期习惯于两者的互动合一,西方理论思维则多侧重依赖演绎逻辑来达到逻辑上的统一,使其理论成为单一面化的建构,甚至是不符合实际的理想化建构。它不仅对待中国如此,对待西方自身的历史经验也如此。因此我们不仅要照顾到中国实际与西方理论间的背离和差异,更要考虑到西方的理论概括与其自身的实际和实践间的差异和不同。这个问题已经成为笔者之后长期探索的一个重点。

由于该文是笔者为国内青年学子开设的;中国的社会、经济与法律:历史与理论课程(从2005年开始一直持续至今)所写的总结性介绍,在表达的层面上更直白简约,并加上了一些有关学界动态的比较实用的具体说明和细节,也许要比一般的学术论文更简约易懂。笔者后来将其纳入2007年出版的第一本理论方法书《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作为代结论。它足可代表和总结笔者当时对于如何处理理论与经验实际之间关联的总体性思考。当然,也是对之前;规范认识危机一文的推进和更新。

本编最后一篇文章是笔者2015年出版的第二本方法理论书《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的导论。以上总结前两篇文章的重点在于中国的经验证据和西方的理论概括之相悖。《实践与理论》中包含了之前中国经验与西方理论相悖的内涵,但同时也明确地聚焦于实践与表达之间的相互作用。这是一个受到布迪厄实践理论影响的概念,即用;实践来超越西方理论界普遍倾向主观与客观、普适与特殊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将其看作二元互动的领域。譬如,;实践既带有客观的阶级;习性的一面,也带有临时、紧迫的主观抉择的一面。又譬如,;资本同样既带有物质的一面,也带有主观;象征(资本)的一面,两者可以相互转换。这些是超越主观和客观、能动和结构、物质和象征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思维的重要洞见。

但与布迪厄不同,笔者关注的不仅是横切面中的实践与理论的关联,更是纵向的长时段历史演变中两者既背离又合一的关联。这是布迪厄理论中所没有的维度。笔者聚焦于此的原因,是新近完成三卷本中国法律体系的研究专著。正是在高度道德化的理念和实用性的法律实施(实践)的长期共存和互动中,形成了中国正义体系演变的基本动力,也组成了其;实用道德主义的核心,即其;说的是一回事,做的是一回事,但合起来又是另一回事的特征。这不仅是中华法系长期以来的基本特征(和西方现代形式主义法律传统十分不同),更是中国传统思维的一个基本特征。

此文所采用的论析方法是通过中国实践的经验证据,与韦伯的形式主义理论、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及康德的;实践理性理论等之间的来回对话,来澄清笔者所形成的;实践历史;表达与实践;实用道德主义等主要研究进路和概括。一方面,它是之前中国经验与西方理论之间的;悖论概括的延伸;另一方面,该文后来成为笔者迄今六七年中的一些进一步思考的主要出发点,尤其是从主要是回顾性的;悖论文章进入对现实的关怀和研究。它伴随笔者近15年从主要为英语读者写作转为主要为国内读者写作,从对中国现实的;想而不写到积极关怀,更进入对关乎中国未来发展的前瞻性问题的探索。

二、选择与综合西方不同理论传统

上一编的三篇文章是以与西方理论对话为给定前提的。笔者从自身的阅读和学习经验(从35岁开始认真关注西方理论)中逐步形成的进路是,我们必须掌握西方不同的主要理论传统。其原因,首先是通过它们之间的争论或相互批评来推进并深化自己对各理论传统的认识;同时,借助西方不同理论关于中国的洞见来推进自己关于中国的悖论经验和实践的概括,目的是创建最符合中国实际和最强有力的理论概括。本编聚焦笔者带着以上目的学习西方理论的一些经验和思考,包括对各大理论传统,从其是否具有对中国的实际洞见的角度来进行论析。笔者将此项工程称作;选择与综合西方不同理论传统来认识中国,对西方不同理论进行有选择的取舍和重构。

笔者自始便多聚焦于新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两大理论和意识形态,以及比较;另类的实质主义理论,尤其是;小农经济理论。在后现代主义理论兴起之前,它们堪称西方三大主要学术理论传统。在笔者1990年从农村社会经济转入法学研究之后,则更多关注后现代主义的;话语理论,并同时将自己所较多借助的;实质主义理论推广到笔者认为与其具有高度亲和性的实用主义和实践主义理论。笔者一直以来的做法是将各家各派理论都视作问题而不是答案,用关于中国的经验证据来对其做出取舍、修改、推进和重构。

本编第一篇文章发表于1998年,此文是笔者经过二十多年的积极学习和使用理论之后的回顾和反思。文章首先说明,理论绝对不是给定真理而仅是可用资源,使用理论的最好方法是按照经验证据来对其做出取舍,并且绝不限于单一理论传统,而是借助所有可用理论资源来形成关于给定题目或相关经验证据的最符合实际和最强有力的概括。本文回顾自己对新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以及实质主义理论的使用之外,还突出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贡献及其偏颇。文章同时指出,我们需要避免、防御学术界四大常见的理论运用陷阱:不加批判地盲目使用、意识形态化地使用(为的是权力和控制而不是求真)、出于某种感情因素(如民族感情或西方VS. 中国中心主义感情)地运用,或功利性的赶时髦地理论运用。其中关键在于真诚的求真学术动机尤其重要的是对中国现在和未来的诚挚关心。

本编第二篇文章《社会科学和法学应该模仿自然科学吗?》(与高原合写),是对西方社会科学理论所普遍显示的;科学主义偏颇的论析,说明社会科学理论大多试图模仿18世纪牛顿力学所追求的普适和绝对真实理论(可以在实验室证实的理论)。但是,两者的研究对象人间世界和自然世界是不同的。人是具有意志、感情、理念的实体,不可等同于简单的一对一的可以在实验室中重复的牛顿物理世界。虽然这是明显和基本的道理,但社会科学迄今仍然带有追求普适科学规律的强烈冲动。然而,实际上,即便是物理学,如今也已经从简单的牛顿力学转入充满不确定性、相对性的量子力学的认识。但是,今天的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和法学,仍然坚决追求普适真理和规律。譬如,形式主义法学,特别是美国的;古典正统法学,仍然坚决将法学设定为类似于欧几里得几何学那样,从几个设定的基本公理(axioms)出发,然后演绎出一系列普适的定理(theorems),坚决要求采用同样的形式化推理来设置、论析人间世界的法律。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及法学的;个人权利这两大被设定的前提性公理,相对实际而言,也明显是比较片面化和理想化的建构,但它们迄今仍然主宰着;主流经济学和法学。

在方法层面上,笔者特别指出,除了传统的演绎和归纳这两大科学方法,我们还可以看到美国实用主义理论鼻祖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所提出的合理推测方法(abduction,区别于演绎[deduction]和归纳[induction])。它是如今医学诊断中常用的方法,既不同于归纳也不同于演绎,而是在有限的经验证据之上,逐步做出合理推测,逐步排除错误的推测,最后得出最终的诊断。对社会科学来说,它其实比传统的(形式主义的)演绎和(经验主义的)归纳更为适用。其实,灵活的、有限定经验边界的结合演绎、归纳和合理推测的研究方法,要远比简单地主要依赖演绎逻辑的形式主义论析更强有力,更可能得出符合经验实际的概括。

这里,有的读者可能会联想到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 Merton)所提出的学术理念;中层理论,即有限定经验范围的可资论证的,区别于宏大的不可论证的(只会导致众多无谓争论的)普适理论。笔者认同默顿的这部分思路,但并不认同其意图凭借中层概念的堆积来达到全面的普适理论的追求。

正因为如此,如果能够恰当地界定适用范围,有的理论家确实能够通过对几个关键要素的论析来得出充满启发、带有解释力的局部性理论。笔者在这里以经济史理论界的瑞格里(E. Anthony Wrigley)、博塞拉普(Ester Boserup)和恰亚诺夫(A. V. Chayanov)为实例,指出他们的理论对认识中国历史实际的有力洞见,以及他们和更高度科学主义化和意识形态化,主要追求普适理论的理论家们(如经济学家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科斯[Ronald H. Coase]、诺斯[Douglass North]等)之间的不同。量化研究也是同理,需要在限定经验范围之内,通过新鲜的资料和洞察才能做出重要的贡献此点可以用新近的皮凯蒂(Thomas Piketty)借助历时性(而不是横切面)的经验证据来推进对社会公平问题的历史演变的研究为例来说明。

以上总结可以视作笔者个人所追求的理论和方法。它的出发点是承认人间世界与物理世界的不同,承认追求牛顿物理学的普适理论之不适用于社会科学,要求能够考虑到人间世界复杂性的有限定适用范围的、更符合经验实际的局部理论的追求。我们对待普适化的形式主义理论的态度,应该是排除其不符合实际的简单化、片面化、绝对化和理想化的一对一的因果规律的追求,在有经验边界的范围内,符合实际地追求合理的推测,据此做到最可能最贴切地符合真实的概括。说到底,形式主义经济学和法学都做出过有用的研究,但我们需要抛开其追求普适规律野心的意识形态化一面,才能够认识到其可能符合真实世界的实质性贡献。这是笔者对待所有理论的一贯态度。

本编最后一篇文章《建立前瞻性的实践社会科学研究:从实质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缺点谈起》,是笔者就迄今对社会科学界影响最大的四大理论传统(新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实质主义、后现代主义)的综合性论析,集中于笔者(开设了15年的)理论入门课程所挑选的示范性著作,分别点出各个传统对中国历史实际至为关键的洞见和偏颇。此文既明确指出经典新自由主义对市场经济的关键性的洞悉,也指出其对市场经济的片面化和理想化表达的偏颇。同时,既指出经典马克思主义对西方资本主义丑恶面的洞察,又指出其与新自由主义一样过度普适化、片面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偏颇。我们需要认识到它们的局限和偏颇,才能真正认识到其不可或缺的洞见。至于后现代主义,它为我们提供了对前两者共有的科学主义、现代主义及西方中心主义偏颇的有力批评,指出它们对历史实际的虚构和片面化,突出了对话语虚构的认识和关键性。但同时,本文也指出了后现代主义理论自身严重偏向较极端的特殊主义,完全拒绝现代主义,拒绝真实(实际)存在的偏颇。最后是实质主义/实践主义/实用主义。与其他三大理论不同,它更重视真实世界及其经验证据和实际运作,在认识论层面上更倾向于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片面化、普适化的理论前提;公理出发。但其缺点是容易局限于回顾性的经验证据和实践,缺乏更为明确的前瞻性。因此,笔者特别突出需要为其添加前瞻性的道德理念。笔者所谓;前瞻性的道德理念指的是扎根于世界各大文明传统的不同的崇高理念,而不是像经典新自由主义那样被虚构为普适的、科学的、排他性的;绝对真理。尽管笔者认为道德价值的选择具有相对性,但笔者提倡的是:主导中国的崇高理念是来自中国文明和中国革命传统的道德价值,而不是要像西方新自由主义理论那样将其自身的价值观虚构为绝对真实的、科学的、无可辩驳的普适真理。

以上是笔者目前对现有主要理论的基本认识。这当然还是个在逐步形成和探索中的阶段性总结。正因为如此,不带有普适和绝对真实的意图,而仅仅是一个根据笔者数十年在几个有限领域的经验研究积累和认识中所得出的对目前的主要理论传统的判断、选择和综合,故不应看作笔者所要提倡的绝对真理或科学公理。

三、探寻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概括

以上两编已经说明,笔者追求的是符合中国悖论实际的理论概括。上面我们已经看到,笔者关于农村社会经济史的两卷专著中所形成的;内卷化,以及关于法律体系的三卷专著中所形成的;实用道德主义这两大概括,都突出其与西方经典理论及其预期的不同。本编纳入编者其他几篇比较重要的关于中国实际的新概括。

本编第一篇文章中的;集权的简约治理,是笔者沿着两套专著的经验发现进入与其相关领域的经验证据之后得出的概括,追求的是符合中国实际的、迥异于西方理论的概括。首先,19和20世纪关于基层治理实际的档案资料证明,中国的基层治理具有和西方,特别是现代西方,十分不同的特征。中国中央的皇权固然高度集中,与西方古代的封建制度和现代的民主化体系都很不一样,但其基层治理却相对十分简约,无论相对西方的封建制度还是现代官僚体系都十分不同。国家高度依赖基层不带薪酬的准官员。这些不带薪酬的准官员由社区推荐和官府认可,而且基本听其自主运作,在调换人员或发生争执的情况下上级官府才会介入。即便是县政府衙门内部,采用的也是这样的半正式治理模式。正如历史社会学家迈克尔曼(Michael Mann)所指出的那样:与现代西方官僚体系相比,这无疑是一个既高度中央集权又十分简约的基层治理体系,与西方相对低度的中央集权和相对高度的基层渗透力的体系形成了鲜明对照。

这一制度的形成无疑和中国高密度人口和内卷化农业相关:在相对低的田赋收入的情况下(大约相当于农业总产出的2%4%,相对西方封建制度下的10%和现代政府的更高税收比),政府只可能支撑较简约的基层治理人员和机构,因此高度依赖半正式的不带薪人员。同时,高度集权的中央政府体系也要求尽可能简约的官僚制度,因为每多隔一层便会加重官员对皇权体系的离心威胁。这样一个晚清治理体系,直接影响到20世纪中国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型式。这是一个迥异于西方传统治理模式及具有其现代化模式的中国特征。

这个体系的根源部分可以追溯到中国长时期的儒法合一传统。前者要求社区和家族尽可能自治,自我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后者则更倾向于高度正式化的国家法律和司法机构。同时,其特征也可见于今天的中国,尤其是在基层的治理方面,同样与西方高基层渗透力的科层制体系很不一样。

本编第二篇文章处理的问题,是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与笔者提出的中国的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第三领域的异同。中国国内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理解,主要是将其等同于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之后兴起的;市民社会理论。归根到底,是将;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两者都视作自由民主主义政治体系兴起的源头。

但是,正如哈贝马斯自己所指出的,我们需要区别他提出的17世纪后期和18世纪兴起的与国家(政府)对立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与其后由国家的社会化和社会的国家化两大演变过程所形成的处于两者之间的;公共领域。前者指的是伴随主要在英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兴起的,与国家形成二元对立的公共领域,那是伴随资产阶级为了从国家和贵族争得更多营利权利而兴起的公共领域,也是伴随古典自由民主主义而来的历史现象;后者则不是,它实际上是之后形成的属于前者的;结构型转型(该书主标题是;公共领域的结构型转型),是国家和社会互动的中间地带所呈现的公共领域。

其实,中国近现代历史的演变过程与两者都很不一样。相比前者,中国根本就谈不上与国家机器对立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或趋向英美古典自由民主主义制度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相比后者,它也十分不同:国家与社会两者之间所呈现的不是两个趋向权力比较同等的实体之间的相互渗透(也不是哈贝马斯所特别关注的那种法西斯主义,以及其极端的种族主义、军国主义和领袖崇拜政治的兴起),而是一种承继;集权的简约治理的第三领域组织。它是由集权的国家和简约的基层治理的结合与互动所产生的处在国家与社会间的组织,如国家法庭和社区调解的互动所产生的半正式第三领域中的纠纷解决,实际上处理了比国家法庭要多的纠纷。在基层治理层面,它更多依赖不带薪酬的半正式人员。它也包括民国时期在各大城市兴起的商会组织。它们都不是与国家对立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也不是来自国家的社会化或社会的国家化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的产物,而是由国家积极提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物。此类第三领域更包括集体时期共产党相当程度的领导和掌控的村庄集体社区的自治。以上实例都具有上列的一系列中国;特色,都与中国长期以来的;集权的简约治理传统直接相关,不能勉强塞进源自西方经验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与其;结构性转型的框架来认识,更不可等同于西方自由民主主义的;市民社会概括。

本编第三篇文章论述的是笔者在美国教学和写作38年之后对这一经历比较系统的反思,既与本编主题;探寻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概括有关,也和上一编主题;选择与综合西方不同理论传统议题紧密相关。首先,从笔者亲身经历的三代美国中国研究的核心问题意识的演变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前两代主流理论的主导意识,是美国的发展模式是中国必定会或应该追随的模式。先是第一代对共产主义革命模式的完全拒绝,然后是第二代将资本主义 自由民主政治体制的现代化模式看作中国应该遵循的现代化路径。虽然如此,伴随美国反越战潮流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影响的兴起,美国的中国研究中兴起了反对主流学术的浪潮,形成了左右对立的局面。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不仅是国家意识形态的决定性影响,更是主流和反主流理论的决定性影响。但是,对立双方的基本动力,其实都主要来自美国自身的政治和理论倾向,而不是对中国实际的认识。据此,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学术是多么深层地受到非学术性、非科学性的意识形态的影响。至于第三代,伴随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兴起,他们开始反思美国过去的现代主义、科学主义认识论,并倾向强烈批评西方现代主义/科学主义及西方中心的认识论。但是,其动力同样不是来自对中国实际的认识,而主要是受到美国自身理论和意识形态转向的影响。新的反对潮流与之前的主导模式,同样都是来自理论主导的虚构,而不是符合中国实际的扎实研究和认识。其核心是从美国优越论一变而成与其对立的中国优越论(虽然名义上是;去西方中心主义,但实际上仍是根据同样的西方中心标准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来立论)。总体来说,三代美国的中国研究的学术演变,其动力最终都来自理论潮流和意识形态,而不是对中国实际的深层认识,更说不上是为了中国人民的幸福。

我们今天需要做的,是摆脱此类理论和意识形态主导的问题意识。对认识真实的中国来说,过去的正反两方所做的都是没有实质意义的论争。我们要摆脱从理论/意识形态出发的恶习,更要摆脱长期以来习惯使用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思维要么是美国优越论,要么是中国在同一标准下同等或更加优越的理论。我们需要从经验实际和中国的实际运作出发,看到中国如今的悖论、矛盾实际,关注其二元并存(中西方传统、市场经济与国有经济、市场竞争机制与国家主导的经济决策等)。换言之,即被西方理论习惯视作非此即彼的思路。因为中国的基本实际已经成为中西并存和互动,两者间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相互作用和互补的一面。只有认识到这点,才有可能正确认识今天的中国,建立更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概括。

本编第四篇文章是笔者为三卷本中国法律体系研究专著重版所写的;总序。该文先比较精简地总结了一些笔者在研究中发现的有关调解、侵权法、赡养和继承法、离婚法、产权法等方面堪称明智抉择的经验证据,以及在程序法、刑事和解、刑讯逼供等方面看起来不那么合适的抉择的经验证据,再将其置于与韦伯的;形式理性;理想类型的对话之中,以说明韦伯这方面建构的主要论点和逻辑。此文通过比较韦伯的理论建构与中国明清、民国时期和当代法律演变中所展示的抉择、逻辑和具体条文,指出了中国在司法实践中所显示的与西方的不同,以及中国法律传统与其现代演变趋势的特点,目的是突出符合中国司法实践的概括与韦伯代表的西方主流形式理性法律的不同。

本编最后一篇文章是笔者对自己五十多年研究的一个更为全面和系统的回顾,追溯到具体的研究课题和发现,据此总结笔者所提出的创新性理论概括。该文将此编的前两篇文章;集权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的概括置于笔者整体的研究历程和理论思路的框架中来讨论,亦可以视作对本编主题;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概括比较详细和具体的总结性论述。一定程度上,此文也是本书前三编的一个总结性论述,是一个结合具体经验/实践研究和理论概括的比较轮廓鲜明和简约的总结。


摘自黄宗智、周黎安著《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1月。



【书摘与插画】

编者按:;行政发包制是周黎安教授最重要的理论创获之一。以下节选了周黎安教授《;一体多面: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社会关系再研究》的;引言部分,该文收入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的新作《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周教授在这篇长文中以他的;行政发包制理论对旧帝制时期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做了重新检视,并对帝制时期中国基层治理的诸多特点做了理论概括。


;一体多面: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社会关系再研究

一、引言

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特征在国内外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理论概括。一种很有影响的观点认为,传统中国的国家治理是;皇权不下县,乡村社会实际上享有士绅主导的自治状态。比如费孝通先生就指出,皇权统治所形成的;自上而下的单轨只筑到县衙门就停止了,并不到每家人家大门前或大门之内,而乡村社会是;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士绅在其中扮演关键角色,由此形成皇权与士绅的;双轨政治。温铁军也提出中国晚清以前的政治是;皇权不下县的观点,概括起来就是;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以萧公权、瞿同祖为代表的学者则明确否认了中国传统乡村在中央集权之下享有自治的说法。秦晖进一步提出了;吏民社会的假说,认为皇权统治通过基层胥吏深入乡村,对百姓的人身、财产、纳税、言论等方方面面实施了严格的控制。在;乡村自治与;吏民社会两种对立的观点之间,也有学者提出国家与社会相互调适、密切互动的观点以及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第三领域的理论概括。

上述学术争论主要围绕着国家权力对于社会的渗透和控制程度而形成不同的判断。以迈克尔曼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则从资源汲取和动员的国家能力视角提供了新的理论概括。根据这种观点,中华帝国属于;专制性权力强、基础性权力弱的治理形态,中央朝廷看似高度集权,拥有发号施令、生杀予夺的权力,但基础性权力不足,难以渗透至社会基层大规模汲取资源,例如税赋占可征用的经济资源比例就很低。韦伯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即中华帝国的中央集权难以渗透到乡村社会。;事实上,皇权的官员行政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行政权威的有效性便大大地受到限制,因为除了势力强大的氏族本身之外,行政还遭遇到村落有组织的自治体之对抗。lsquo;城市rsquo;就是官员所在的非自治地区;而lsquo;村落rsquo;则是无官员的自治地区。与韦伯、曼的理论概括相对照,黄宗智提出了;集权的简约治理的分析概念,强调中华帝制治理形态一方面是皇帝专制权力的集中性和绝对性,所有官员均由皇帝任命;但另一方面,帝国在基层治理上是高度简约的,利用准官员和非正式制度治理社会,区别于现代国家的官僚政府依靠正式化的公文系统、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文。只要民间治理有序、没有重大社会冲突,县官并不干预,默认士绅的乡村治理;除了钱粮上缴和地方治安,更多的社会事务则委托给准官员(如乡保)和士绅办理。例如在司法领域,传统中国除了官方正式的司法判决,广泛依赖半官半民的非正式调解制度。;集权的简约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解构了曼所强调的;专制性权力与;基础性权力之间的巨大张力,指出看似;基础性权力弱的表征如;皇权不下县、基层社会依靠准官员和士绅治理其实是王朝国家借助庞大的准官员队伍,以低成本、广覆盖的方式统治如此庞大的帝国疆域。

关于国家权力对基层社会的渗透方式,傅衣凌曾深刻揭示出中华帝制一元化与多样性的奇妙结合。一方面是中央政权的高度集权和皇权的绝对强制性,另一方面是国家权力介入基层社会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如多元的财产所有形态(官田、族田、民田)、多元的司法权(如官方律例与法庭审判、宗族裁决审判、民间调解,以及政府的律例与民间族规、惯例并存,法庭裁决与民间调解、宗族裁决并存)。;用西欧模式看起来互相矛盾的各种现象,在中国这个多元的社会传统奇妙地统一着,相安无事,甚至相得益彰。而且一元性与多样性的统一还具有历史的维度:

这种既早熟又不成熟的弹性特征,使中国传统社会具有其他社会所无法比拟的适应性,不管是内部生产技术的提高,还是外部环境的变化,这个多元的结构总是能以不变应万变,在深层结构不变的前提下迅速改变自己的表层结构以适应这些变化。中国历史上多次遭受变乱和分裂,而最后仍然作为一个统一国家长期存在,其奥秘正在于此。

沿着傅衣凌的思路,结合黄宗智的概括,我们可以说:中华帝制的一元性与多样性的结合不仅体现在财产制度和司法权方面,也体现在帝国人口的多元化的身份特征,如官吏、准官员(如里正、乡保)、士绅、百姓等。这些多元性身份是从官府到民间社会的连续性延伸,而且在不同历史时期也呈现出动态调整与持续演化的特征,比如政府内部从秦汉的;官吏一体到明清的;官吏分流,乡村基层治理从正式的乡官制过渡到职役制,准官员代替了正式官吏,宋元之后士绅阶层代替了魏晋南北朝的豪族大户。

以上所综述的理论对于我们理解中华帝制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都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启发意义。但是,当我们将这些理论放在一起加以检视和对比,有些理论之间存在明显的抵牾之处,而有些理论若仔细推敲其内在逻辑和适用范围,也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

例如前面提到的;乡村自治;吏民社会;官民合作三种假说,已有的文献经常把它们提升到对于中华帝制时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总体性概括而加以比较和讨论。虽然这些假说都能找到一些支持性证据,但显然只适用于特定的治理领域或特定的历史时期,而难以作为总体性理论概括而存在。例如;皇权不下县的假说主要适用于明清时期,显然不适用于唐中期之前,尤其是乡官制盛行的秦汉时期。秦汉的乡官三老、有秩、啬夫、游徼都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吏,通过乡、亭、里多级基层行政组织,对乡村社会进行全面治理。即使明清以来,乡官制已不复存在,但皇权的正式建制不下县并不代表皇权的统治止于县。有研究表明,在清朝,县佐官(县丞、巡检)等官署位于县以下,承担大量行政职能;更重要的是,王朝国家通过官方授权的乡里制(如里甲制、保甲制)对乡村社会实施管理与控制,在赋税和治安方面的控制一直较为严密。在此情况下,;士绅自治的确切含义是值得推敲的。;吏民社会假说强调朝廷通过乡官制度、税赋、意识形态控制等多元化手段深入乡村日常生活,政权控制高度渗透民间社会,这与;士绅自治或;皇权不下县的描述构成鲜明对照。;吏民社会理论对于汉唐时期,尤其在赋役、司法和意识形态控制方面,可能是适用的,但要延伸到明清时期,尤其在宗族内部管理、教化、赈灾、兴修水利等治理领域,则难以成为一种准确的概括。有学者指出,明清之后因为宗族与赋役、救恤、治安等基层治理功能合流,中国南方地区已经出现;基层社会自治化的趋势。;官民合作假说指出,上述两种描述忽略了许多属于中间状态的治理领域,如乡约、赈灾、兴修水利等,在这些领域官民合作的情形极为普遍。但是,;官民合作或;官民互动作为一种理论概括的有效性也只限于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如果延伸到钱粮、治安、意识形态控制等属于皇权强力控制的领域,就很难说是官民合作了。概言之,对于具体治理领域或特定历史时期不加区分,不讨论适用范围,只是以官民关系的某种特征笼统刻画中华帝制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总体特征显然是危险的。

曼的理论概括如果以18世纪的西欧国家为基准有其正确的一面。近代西方国家之间频繁而残酷的战争,推动着中央权力机构的强化、军事财政能力的提升,以及民族国家的形成。例如在战争压力之下,英国18世纪从包税制转型为国家机构征税,发明公债制度,一举获得竞争对手难以匹敌的国家融资能力。相比而言,中华帝国在绝大多数历史时期并不面临如此严峻的国家生存压力,其内在的汲取和渗透能力自然难以发展出来。事实上,在一些朝代,皇帝主动将征税规模限定在某个固定水平(如明代的;原额主义和清代康熙朝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说明皇权是有意限制其资源汲取水平的。但是,如果我们将秦汉帝国与同一时期的罗马帝国进行对比,中国官僚体系的完备性、国家对于社会的渗透性和资源汲取能力则是后者所无法比拟的。这里显然有一个比较基准的问题。更关键的是,如黄宗智的;集权的简约治理和;第三领域第三领域是介于西方理论所强调的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半官半民处理公共事务的一种混搭式实践。所指出的那样,中华帝国发展出一系列的官民互动的合作机制,而这是王朝政权应对国家职责扩充、同时又不引发大规模财政支出的治理利器,为曼等许多西方学者所忽略。

基于以上的文献梳理,关于中华帝制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特征描述,可谓众说纷纭。如果说;士绅自治;吏民社会;官民合作各有其适用的治理领域或历史时期,那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些特征在不同治理领域(或历史时期)的大致分布呢?对于大致相似的国家治理形态(例如皇权与基层社会看似松散的关系),学者赋予了很不相同的解释(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双轨政治,;专制性权力强与;基础性权力软的组合,以及国家治理的一元性与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些相互关联却旨趣各异的理论概括呢?傅衣凌关于中华一元性与多样性的概括非常具有洞察力,尤其放在中西对比的背景之下,更彰显中华帝制国家治理形态的鲜明特色。但进一步的问题是,中华帝制的一元性与多样性之间是什么关系?如傅衣凌所述的中华深层结构的稳定性、统一性与表层结构的多样性、适变性又是如何联结起来的?其内在的驱动力量和治理逻辑是什么?这一系列问题的提出说明中华帝制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仍然有待于重新审视和进一步分析。

本文尝试运用行政发包制理论对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重新研究。相比如上概述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行政发包制理论蕴含了一个对于中华帝制国家治理的解释性框架。它不仅通过;行政内包的视角理解从朝廷到州县官的行政发包链条和具体形式,揭示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体系的运作特征,而且还从;行政外包的视角透视国家与社会的联结部分,解释行政外包的重要特征与内在机理,探索官民互动的诸种形式,包括国家组织边界的伸缩,如从;官吏一体到;官吏分流。该理论借鉴了威廉姆森交易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将经济组织的治理结构(如科层制、市场关系或两者混合形式)与经济交易的具体特征(如交易的不确定性、有限理性、资产专用性)联系起来。受此分析方法的启发,本文认为,从王朝国家的视角看,在不同的治理领域,如资源汲取和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性公共产品供应、民间内部秩序维护,国家社会互动关系面临不同程度和范围的统治风险,政府处理这些关系也涉及不同规模的行政治理成本。王朝政权面临的预算约束使得政府有动机在统治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节约行政治理成本;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预算约束越紧张,政府节约行政治理成本的动机就越强烈。为此,政府迫于预算压力将一系列公共事务;外包给社会团体和个人,具体的行政外包形式则依据公共事务和治理领域的特征而相机变化,进而引发国家社会关系丰富多变的治理形态。

后面我们将论证,;行政外包的概念特别适合分析中华帝制时期国家社会关系。原因在于,中华帝国的;大一统和;一元化权力使得王朝政权面临;无限治理责任,所有涉及政权稳定的事物都是政府关心的事务,王朝国家以相机控制权为基础,向官僚体制之外、满足一定;资质条件的社会团体(个人)外包政府事务,赋予后者;半官方身份,并给予必要的引导、监督和奖惩。在此过程中,不同领域的公共事务的治理特征决定了;行政机制与;外包机制之间的组合配置,塑造相应的治理模式特征,国家治理由此呈现出;一体多面的总体格局。

站在本文的视角看,学术界关于;吏民社会;士绅自治或;官民合作的争论,其最大问题在于:只适用于特定治理领域(或历史时期)的理论概括被上升到帝制时代的总体性、全景式的描述。我们的分析可以将这些不同的理论概括各归其位,匹配到它们最适合的公共事务领域,并揭示其内在统一的治理逻辑。

借助行政发包制理论及本文的拓展分析,我们也可以对西方学者关于中华帝制国家社会关系的一些理论概括进行重新评价。例如曼关于;专制性权力强与;基础性权力弱的概括只是注意到了在中华帝制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行政与;外包两个极端情形:在国家社会关系的;行政这一端是等级权力、强力控制等特征,在国家社会关系的;外包这一端,尤其在涉及民间内部秩序,是民间自主管理的特征。而中华帝制时期的国家治理最奇妙的地方恰恰是联结和整合;行政与;外包的丰富多变的治理机制,忽略这些处于中间地带的联结整合机制显然无法真正理解国家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特征。再例如,西方历史学家经常感叹于中华帝国仅仅依靠一支规模很小的官僚队伍治理了一个如此幅员广阔的帝国。有学者把明清时期的中国与同一时期的英国、法国、德国做比较,发现中国官民比所反映的政府规模之小是惊人的,简直就是一个悖论。这些西方学者显然只聚焦于中国正式的官僚体制以及国家权力对于社会的直接渗透,而明显忽略了正式官吏系统之外庞大的准官员队伍以及由此推动的形式多样的;行政外包和官民互动过程。在这个意义上,黄宗智的;第三领域理论突破了传统上将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分析范式,有助于引导人们关注真正具有中国特色且反映中国治理奥秘的国家社会互动关系。但是,;第三领域以及;集权的简约治理理论更接近一种特征描述,并未给出关于官民互动的内在机理的系统分析。例如,在赋役、司法判决、道路水利和宗族管理等不同领域,国家与社会互动方式显然不同,乡村治理的简约程度和具体形态亦有显著差异,集权与简约治理的联结与互动机制仍然有待进一步的分析。事实上,目前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之中描述性、概括性的理论偏多,而真正提供解释性的分析理论偏少。本文旨在提供一种解析性理论,揭示国家与社会、官与民互动关系的内在治理逻辑和运行特征,剖析中华帝制国家治理的;一元性与;多样性的内在关系与作用机制。这是本文的一个重要贡献。

本文的另外一个贡献在于,提供一个新的视角看待国家权力与社会团体自主性之间的关系特征。目前考察国家社会关系的文献深受西方国家建构理论的影响,倾向于将国家权力对社会的直接控制力与可渗透性作为分析的焦点,经常将国家权力的强弱与社会团体的自主与否置于二元对立或零和博弈的状态。笔者认为,这种关于国家权力的传统观点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学术界关于中华帝制的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本文提出的;行政外包理论视角,指出了关于国家权力的另一种解析视角,强调国家权力在支配和强制的基础上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手段的意义;这类似于科斯提出的,区别于以契约为中心的市场,企业通过行政权力的协调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按照这个观点,国家与社会关系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控制与基层社会自主管理如同一个权威组织(中华帝国)内部的;行政管理过程,国家与社会的权力配置旨在节约行政成本,实现国家治理目标,而非以追求国家权力的强力渗透和直接控制为目标。这对应着在中华帝制的;大一统结构内部,一元化和中心化的王朝政权将行政和社会事务;外包给处于从属地位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并施加一定的行政性约束和相机性控制。国家权力的控制与社会团体的自主性在各个治理领域的不同搭配组合不是以国家支配力、控制力或渗透性的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为了节约稀缺的国家治理资源,更加有效地实现王朝政权的治理目标。在一些官民利益冲突明显的领域(如赋役和治安),国家控制相对严格;而在更多的官民利益兼容的领域,如区域性公共产品(如道路、水利、抚恤、乡勇)和民间内部秩序维护(如乡约、宗族、会馆)等领域,国家的相机性控制与民间自主管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而不是你进我退、此消彼长的二元对立。


摘自黄宗智、周黎安著《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1月。


新华一城书集店铺主页二维码
新华一城书集 微信公众号认证
上海新华书店官方微信书店
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

大学问·黄宗智对话周黎安:实践社会科学(两位ding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黄宗智 周黎安 著)

手机启动微信
扫一扫购买

收藏到微信 or 发给朋友

1.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侧二维码

2. 点击右上角图标

点击右上角分享图标

3.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扫一扫购买

打开微信,扫一扫

或搜索微信号:xhbookmall
新华一城书集微书店官方微信公众号

收藏到微信 or 发给朋友

1.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侧二维码

2. 点击右上角图标

点击右上角分享图标

3.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