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定价:56.0
ISBN:9787524420125
作者:任海涛主编
版次:1
内容提要:
《法治教育通识与案例》是面向新时代法治教育的法学通识读本,由国内多所高校一线法学教师共同参与编写。
核心定位:本书立足我国法治教育现实需求,助力中小学法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适配高校*法学专业法治通识课程,兼顾专业性与易读性,融合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例,为全民法治素养提升提供体系化学习文本。
本书内容:全书设八编,覆盖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基础、教育法八大板块。从法的本源、法律思想源流讲起,系统讲解宪法原则、公民权利、行政运行规则、犯罪与刑罚、民事权利等核心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解析法律适用的实际问题,帮助读者搭建完整、系统的法律知识框架。
适配读者:本书可作为中小学法治教师的教学辅助用书,优化课堂教学;也适合高校*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治通识教材,构建系统法律认知;同时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大众,帮助其养成法治思维,实现懂法、守法、用法。
作者简介:
主 编
任海涛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东师范大学共建)副主任、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治与学校治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教育学会专门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参与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法律文件的起草或修改工作。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和“上海教育法学人才计划”。13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转载;40余篇教育法治领域的决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批示;主持国家*课题两项、省部级课题多项。获得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2022年)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24年);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2022年)”和“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2024年、2025年)。代表作有《教育法学导论》《教育法学分论》《中国教育法典论》《法治教育学导论》《校园欺凌法治研究》《教育惩戒法治研究》等。负责本书框架设计及统稿工作。
副 主 编
王思杰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法学、法律史。在《教育发展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高校教育管理》等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法学论文十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主持、参与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多项。代表作有《希伯来圣经中的审判研究》《中国法制史》《法律文明史·法律文明的起源》等。参与本书统稿工作。
刘 宁 江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双创博士”,兼任《科学·经济·社会》《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青年编委。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法学、法治教育学。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教育发展研究》《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复旦教育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并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代表作有《如何立法监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教育惩戒裁量基准的规范构造》等。负责本书第八编第二章撰写并参与统稿工作。
法 理 学
王 勇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甘肃省法学会敦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甘肃明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代表作有《草权政治:划界定牧与国家建构》《国家起源及其规模的灾害政治学新解》。负责本书第一编整体框架设计与统稿工作。
徐 晓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代表作有《马克思恩格斯对功利主义法学观的批判及当代启示》《研究生综合测评规则及其运行的优化研究》。负责本书第一编第一章、第二章第五节撰写。
刘旭东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代表作有《“法律可诉性”命题的规范展开》《我国教育法典法律责任编纂》。负责本书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至第四节撰写。
安恒捷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联合培养)。代表作有《论学位撤销的合法预期保护》《“司法克制”的法律方法分析——以美国法判例为线索》。负责本书第一编第三章撰写。
何俊毅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作有《从天下到世界:国际法与晚清中国的主权意识》《流域协同立法的规范建构与机制保障》。负责本书第一编第四章撰写。
西方法律思想史
曾 巍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省法学会教育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代表作有《拨开“事后法”的迷雾——反思东京审判中的“事后法”争议》。负责本书第二编撰写。
中国法律思想史
张 杰 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作有《刑事审判中情理的运用模式与裁判逻辑》《社会主义法治视野下情理法传统的重拾与反思》。负责本书第三编撰写。
宪 法
魏文松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代表作有《教育法典编纂的领域法思维及其展开》《现代大学权力构造的宪法体系化阐释》。负责本书第四编第一章、第三章撰写。
朱 * 河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代表作有《校外教育培训的法治化监管》《高校校规中开除学籍处分事由的规范分析及其合法性审查》等。负责本书第四编第二章、第四章撰写。
行 政 法
王由海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岗副研究员,兼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行政争议化解研究中心主任。代表作有《行政备案的实践类型与法律规制》《论自动化行政审批的司法审查》。负责本书第五编第一章、第二章撰写。
车 骋 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郑州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代表作有《〈学位法〉中学术复核授权模式的理论反思、法理基础和规范完善》《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控制——从“合法性”走向“合法性”与“正当性”》。负责本书第五编第三章、第四章撰写。
刑 法
晋 涛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社会学博士,教育学博士后。代表作有《罪名理论的构建》《侵占罪:一个被误解已久的立法范例》《教育惩戒规范理解的推进》等。负责本书第六编第一章撰写。
董育辰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教师。负责本书第六编第二章撰写。
邓勇胜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副教授。代表作有《偶然防卫的可罚性》《从典型案例看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负责本书第六编第三章撰写。
王文明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监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刑事司法教研室主任。代表作有《正当防卫紧迫性研究》《正当防卫类案精释》。负责本书第六编第四章的撰写。
民 法
张海鹏 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西南大学共建)执行主任,重庆市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代表作有《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分与关联》《促进第三次分配背景下非营利法人私法体系构建研究》。负责本书第七编第一章、第四章撰写。
张卫容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负责本书第七编第二章撰写。
于 霄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上海法院特聘教授。上海市“晨光学者”、上海市法学会“青年法学人才”。已出版专著译著10余部;在《法制与社会发展》《东方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权威及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部分成果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4项。负责本书第七编第三章撰写。
教 育 法
胡新瑞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讲师。代表作有《我国教育人工智能的体系化立法路径与制度塑造——基于国际立法经验的比较法研究》《教育人工智能的技术风险及其专题回应型立法模式》。负责本书第八编第一章撰写。
目录:
目 录
第一编 法 理 学
第一章 法理学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第一节 法理学的对象、性质和方法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第二章 法的本体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第二节 法的渊源与分类
第三节 法的要素
第四节 法律关系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第三章 法的产生、演进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产生
第二节 法的演进
第三节 法的价值
第四章 法的运行
第一节 法的制定
第二节 法的实施
第三节 法律监督
第二编 西方法律思想史
第一章 西方古代与近代法律思想史
第一节 古希腊、古罗马及中世纪法律思想
第二节 近代法律思想
第二章 西方现代与当代法律思想史
第一节 现代法学思想流派
第二节 法学思想的当代发展
第三编 中国法律思想史
第一章 先秦法律思想史
第一节 神权法时代的萌芽
第二节 百家争鸣时期的酝酿
第二章 汉代到近代法律思想史
第一节 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与变化
第二节 近代法律思想的变革
第四编 宪 法
第一章 宪法概述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经济制度
第二节 政治制度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五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六节 监察委员会
第五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地位与作用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主体论
第一节 行政主体
第二节 行政公务员
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
第三章 行政行为论
第一节 行政行为一般原理
第二节 行政行为类型
第三节 行政行为合法性要件
第四章 行政救济论
第一节 行政救济功能
第二节 行政救济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救济路径
第六编 刑 法
第一章 刑法概述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 犯罪论
第一节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第四节 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第六节 正当化事由
第七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八节 共同犯罪
第九节 罪数规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事责任与刑罚
第二节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三节 刑罚的裁量
第四节 刑罚的执行
第五节 刑罚的消灭制度
第四章 《刑法》分则的主要罪名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第五节 侵犯财产罪
第六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贪污贿赂罪
第八节 渎职罪
第七编 民法(初阶篇)
第一章 民法总论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民事主体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诉讼时效
第二章 物权
第一节 物权总则
第二节 所有权
第三节 用益物权
第四节 担保物权
第五节 占有
第三章 合同
第一节 合同的基本原理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保全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八节 典型合同
第九节 准合同
第四章 人格权
第一节 人格权总论
第二节 具体人格权
第八编 教 育 法
第一章 教育法总论
第一节 教育法基本范畴
第二节 教育法律主体的法律地位
第二章 教育法分论
第一节 学校教育法
第二节 职业教育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三节 社会教育法与终身教育法
第四节 家庭教育促进法
参考文献
- 法律出版社旗舰店 (微信公众号认证)
- 阅读自由与正义的另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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