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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度剖析了五种辩护形态中对不同案件辩护的具体思维模式,见解独到、富有新意。田文昌
这些;刑辩思维,充分体现了作者较为扎实的基本功和与时俱进的专业精神。陈瑞华
本书是;中国律师千人出书计划的第一本书,是经验之作、实用之作、专业之作。刘桂明
刑事辩护是律师的重要工作内容,本书围绕作者亲自办理的30件刑事案件,提炼总结出30种刑事辩护方法,涵盖了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证据辩护、程序辩护等全部辩护形态。
目 录刑辩思维NO.1 / 法律关系辩护 敬某虹被控贪污判决无罪案 法律关系辩护,是指通过精准界定案件法律关系的性质,论证不构成犯罪或构成轻罪的辩护方法。在本案中,辩护人准确把握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转化边界,将刑事指控事实合理拆分为三个民事法律关系,得出了被告人无罪的结论。刑辩思维NO.2 / 正当防卫辩护 大学生遇袭反击被控故意伤害撤回起诉案 正当防卫辩护,是指将某一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通过全面厘清四名在校大学生遇袭反击致人重伤的行为性质,坚定地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底线,对标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标准,成功使得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刑辩思维NO.3 / 因果关系辩护 汪某财被控滥用职权判决无罪案 因果关系辩护,是指通过切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联系,获得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体系化论证了被告人发放种子经营许可证与农民购买种子耕种后造成的损失不具有因果关系,瓦解了控方的因果关系逻辑,取得了无罪的判决结果。刑辩思维NO.4 /案件起因辩护 占街商贩刺伤城管队长案 案件起因辩护,是通过重构案件背景,还原冲突过程,实现弱化指控,从轻处罚的辩护方法。辩护人重点分析了案发的进程和被告人情绪失控的原因,将案件起因引申至城管部门的不规范执法行为,力求实现从轻处罚的辩护效果。刑辩思维NO.5 /责任范围辩护 赵某江因火灾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缓刑案 责任范围辩护,是指对被告人的法律责任进行排除或限缩,获得较轻刑罚的辩护方法。涉案医院的特别重大火灾造成了1多人死伤,辩护人通过多个角度的阐述达到了限缩总务科长责任范围的目的,使其成为医院5名责任人员中唯一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刑辩思维NO.6 /多份鉴定辩护 章某俊掌掴;白嫖食客致人死亡被判缓刑案 多份鉴定辩护,是指针对同一案件的同一问题,出现了不同鉴定文书的辩护方法。本案呈现出三份各不相同的死因鉴定,由此出现了三份结论各异的一审判决,罪名由故意伤害罪调整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刑期从有期徒刑十年、十二年降至缓刑。刑辩思维NO.7 /证据不足辩护 姜某鸣被控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历时六年半最终撤回起诉案 证据不足辩护,是指论证指控证据没有达到起诉标准、有罪判决标准的辩护方法。被告人被控三项罪名,一次判处死刑,两次判处死缓,三次发回重审,辩护人始终坚持的辩点是证据不足,最终实现了撤回起诉的辩护效果。刑辩思维NO.8 /主观故意辩护 陆某君依规履职被控贪污撤回起诉案 主观故意辩护,是指通过论述行为人不存在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否定犯罪指控的辩护方法。主观故意的最好证明是客观行为,辩护人通过对被告人客观行为的分析,反证其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达到了;釜底抽薪的目的。刑辩思维NO.9 /刑期平衡辩护 庄某世服刑期间再审改判案 刑期平衡辩护的本质是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具象化践行,辩护人通过梳理同案两名被告人量刑情节关联性,对比罪刑匹配度,细化量刑均衡依据,突破了司法机关的认知差异,最终说服司法机关作出罪刑相适应的再审改判判决。刑辩思维NO.10 /客观行为辩护 柳某强承揽工程获利被控贪污(行贿)撤回起诉案 客观行为辩护,是证明被告人没有犯罪行为、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或存在法定阻却事由,从而排除刑事责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以简单朴素的道理论述被告人没有贪污罪和行贿罪的客观行为,检察机关两次起诉,两次撤回起诉,最终撤销案件。刑辩思维NO.11 /情感纠纷辩护 毛某珉因情杀人从轻处罚案 情感纠纷辩护,是指在因情感关系引发的案件中,将情感因素演绎为从轻从宽处罚的辩护方法。在这起案件中,辩护人将两段情感与法律紧密交织,塑造被告人的正面形象,弱化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进而影响法官的自由裁量尺度。刑辩思维NO.12 /激情犯罪辩护 林某君残杀前妻和继子二审改判案 激情犯罪辩护,是指将案件性质归于激情犯罪,获得从轻处罚的辩护方法。被告人身负2条人命,辩护人循序渐进地揭示了被告人犯罪的心路历程和令人唏嘘的人生轨迹,辩护意见与检察官意见、法官意见形成了良性互动,促成了二审改判。刑辩思维NO.13 /改变定性辩护 黎某川私分回扣款被控贪污判决更改罪名案 改变定性辩护,是指否定指控罪名,论证被告人构成其他犯罪的辩护方法。辩护人采用对比策略,将案涉的数个行为逐一分解,此罪彼罪一目了然,由贪污罪到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替换,被告人的人生际遇得到极大改变。刑辩思维NO.14 /免除处罚辩护 范某俊挪用公款免除处罚案 免除处罚辩护,是指通过论证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符合法定或酌定免予处罚条件,请求不判处刑罚的辩护方法。辩护人通过放大被告人的犯罪细节,从多个角度全面论证了其犯罪情节轻微应当免予刑事处罚。刑辩思维NO.15 /证据对立辩护 褚某维被控骗取林木补偿款不起诉案 证据对立辩护,是指当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并存时,通过质疑、反驳有罪证据或提出相反证据以削弱、否定指控的辩护方法。辩护人提出了有罪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观点,检察机关作出了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刑辩思维NO.16 /严重过错辩护 荀某英勒索钱财被判处缓刑案 严重过错辩护,是指通过证明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或激化存在严重过错行为,以此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将被害人的严重过错一语道破,实现了被告人由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到判处缓刑的量刑飞跃。刑辩思维NO.17 /证据对抗辩护 方某斌被控贪污数额一降再降撤回起诉案 证据对抗辩护,是指通过提供证据直接否定、改变指控事实的辩护方法。辩护人收集了几百页书证和几十份证言,在每一个诉讼阶段只拿出一部分,导致指控数额不断下降,逐步消磨、蚕食指控方信心,强化法官的内心确信,直至指控证据体系完全坍塌。刑辩思维NO.18 /诱惑侦查辩护 贾某炜被控贩毒二审改判案 诱惑侦查辩护,是指诱导本无犯罪意图的人实施犯罪,且不予定罪的辩护方法。辩护人以买方的证人证言为突破口,大篇幅论述了犯意引诱行为不应定罪,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观点,调整了案件的定性和刑期。刑辩思维NO.19 /非法证据辩护 麻某铎被控运输毒品11千克判决无罪案 非法证据辩护,是指基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排除在定案证据之外的辩护方法。本案因为排除了有罪口供,直接导致指控证据不足,判决对全部辩护行为给予了肯定。刑辩思维NO.20 /减少罪数辩护 顾某博被控五项罪名判决推翻两项罪名案 减少罪数辩护,是指将指控的多个罪名减少,从而降低刑事责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对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逐一辩驳,有繁有简,历经两审,审判机关认定两项罪名不成立。刑辩思维NO.21 /合理怀疑辩护 赖某城与他人相互厮打致轻伤判决无罪案 合理怀疑辩护,是指针对案件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事实和证据,推动司法机关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实现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认为本案的;被害人轻伤成因存在至少三种可能,证据不能补强,因此无罪的判决结果顺理成章。刑辩思维NO.22 /主体资格辩护 满某军被控串通投标判决单处罚金案 主体资格辩护,是指通过对被告人身份属性的重新确定,实现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体资格,虽未实现被告人脱罪,但判决结果兼顾了各方期待。刑辩思维NO.23 /量刑档次辩护 李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量刑幅度降低判处缓刑案 量刑档次辩护,是指通过部分变更指控事实,显著降低被告人的法定刑档次的辩护方法。本案基本事实存在,但在案证据无法准确认定犯罪数额,经过辩护,法院以行为犯定罪科刑,继而被告人的量刑档次从10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低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辩思维NO.24 /类案检索辩护 沈某煜购买枪支借助专家意见二审改判案 类案检索辩护,是指借用专家意见、权威人士解读、生效案例等,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法。辩护人采用了非常规的辅助辩护手段,通过罗列法学家文章、两高批复等,将利己素材层层加码,有效增强了辩点的说服力和可采性,促成二审改判。刑辩思维NO.25 /追诉时效辩护 文某洋等打伤他人十五年后被追诉案 追诉时效辩护,是指论证案件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从而主张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方法。在本案事实发生15年后,案件再一次被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再一次被取保候审,辩护人认为这种做法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决定将案件撤回。刑辩思维NO.26 /审查批捕辩护 宋某杞涉嫌强奸不予批捕案 审查批捕辩护,是指辩护律师提出不符合逮捕条件,说服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辩护方法。辩护人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一份关键证据,切断了暴力与性行为的关联,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刑辩思维NO.27 /违法所得辩护 林某鸿买卖国家机关证件降低违法所得案 违法所得辩护,是针对案件违法所得作出准确核算的辩护方法。辩护人依靠;纯利说,并引用司法机关的权威文件,将被告人犯罪的合理成本从违法所得中成功剔除,降低涉案数额的同时,实现了对被告人财产权的保护。刑辩思维NO.28 /认罪认罚辩护 顾某安涉嫌隐匿会计凭证、隐匿会计账簿、虚开发票、受贿从宽处理案 认罪认罚辩护,是指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罚的辩护方法。被告人面对三项罪名未提出任何辩解,辩护人找准对抗和妥协的平衡点,在不触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与检察机关进行了良性沟通,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刑辩思维NO.29 /犯罪数额辩护 俞某贩卖假烟指控数额被剔除大半案 犯罪数额辩护,是指通过改变指控方认定的数额,进而影响定罪量刑的辩护方法。犯罪数额在多数经济犯罪、财产犯罪中直接决定量刑档次,辩护人以在案证据的缺陷为出发点,紧抓付款记录这条主线,有效地剥离了对被告人的大部分指控数额。刑辩思维NO.30 /情理因素辩护 佟某隆故意杀人从轻处罚案 情理因素辩护,是指通过阐释案件的深层原因,让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辩护方法。辩护人在辩护形式上另辟蹊径,摒弃了中规中矩的辩护思维,通过一篇直抵人心的辩护词,将案件背后的原因嵌入量刑情节之中,终使弑父者得到适度宽宥。附 录附录1 刑事辩护的形态与方法附录2 刑辩之道附录3 判决无罪案件和撤回起诉案件目录后 记仰望、感恩与回响
序 一 田文昌 《刑事辩护的30种思维》一书是韩帅律师的倾心之作,他以自己办理过的30个典型案例为素材,深度剖析了五种辩护形态中对不同案件辩护的具体思维模式,见解独到、富有新意。 通过对这些案件辩护过程的总结和思考,他根据自己的体会归纳出了一个关于;刑事辩护的形态与方法的详细目录,具有参考价值。 他在书中提出的刑辩律师的六种独特价值,源于一个全身心投入的刑辩律师的切身感受:;应当说在现代文明的塑造和成型中,刑辩律师从未缺席。这种感受,应当会引起法律人的共鸣。 他在书中提出的刑辩律师的十个成功要领,观点鲜明且坦诚,展现了一个刑辩律师真实的内心世界。 在谈及刑辩律师的养成时,他说到他;读的书很多,看过最多的书不是法律书。这一点我有同感。因为律师所经历和面对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中,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知识是辩护活动不可或缺的;资本。一个阅历肤浅,知识结构单薄的人是很难成为好的辩护律师的。美国总统中之所以有过半的人出身于律师,足以反映出律师知识储备的丰富程度和处理复杂事务的综合能力。 韩帅律师出身工人家庭,通过自考取得文凭后从事律师工作,这种经历与奋斗过程养成了他涉猎群书、兴趣广泛的习惯,也催生了他的成长。可以看出,他对刑辩之道的许多感悟,与他个人的人生阅历具有方方面面的内在联系。这正是他本人的宝贵财富,也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 刑事辩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科学性体现在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律之中,有其特定的规则与原则,也有前人的经验总结。其艺术性则体现于刑辩律师各显其能的智慧发挥。所以,刑事辩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辩护水平和效果的提升是没有止境的,永远是进行时。 刑辩的课题,是刑辩律师的共同课题,也是一个永远的课题。刑辩律师只有在不断做题的过程中才能走向成功。 近年来,随着刑辩律师的成长和刑事辩护活动的日臻成熟,律师界对刑事辩护问题的思考和探讨日益深入,已经有诸多此类著作问世。其中观点和体会虽见仁见智,但无疑都是提升刑辩整体水平的;助推器。 希望韩帅律师的感悟能够引起律界同行的关注,也希望有更多关于刑辩之道的作品问世。 2025年4月22日 序 二 刑事辩护的专业化之路 陈瑞华 四月下旬的出差途中,我接到田文昌大律师的电话,说有一位吉林的律师完成了一部书稿,希望我们各自为他写一篇序言。在随后的长春刑事辩护大讲堂的间隙,我与作者初次相识。在五月底的一次聚会上,我与这位来自吉林辽源的律师进行了简短交流,并得知刘桂明总编也准备为其书稿写一篇声情并茂的序言。有两位师友的盛情邀请,再加上对韩帅律师良好的初步印象,我爽快地答应了为其写序的邀请。 粗略读完这部题为《刑事辩护的30种思维》的书稿,感觉这是由一位不简单的作者所完成的不简单的作品。通过对这部书稿的反复品读,我对韩帅律师产生了由衷的敬意,对这部书稿传达的思维和理念产生了共鸣。 韩帅律师并不是一位科班出身的法律执业人员。他技校毕业,做过煤矿工人,通过自学取得法律专业文凭,却一次就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为一名专业律师。他从法律援助案件做起,凭借一股刻苦钻研的劲头与坚韧不拔的毅力,在吉林辽源深耕刑事辩护领域,逐渐成长为在当地颇具声望的刑辩律师。目前,韩帅律师是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当选为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以来,他一共办理了6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法院宣告无罪的有9件,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有10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有10件,法院判处部分指控罪名不成立的有12件,改变定性的有16件,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裁决的有32件这些经历和数字足以显示,这是一个在律师刑事业务领域取得较大成就的律师。 韩帅律师完成的这部书稿,由30个;小故事组成,通过分析他亲自办理的案件,总结提炼出了30种刑事辩护思维方法。作者精心布局,对每一个案件都简要地介绍了;基本案情,回顾了;辩护难点,对其中的;辩护要点作出了分析,概述了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并对案件所蕴含的辩护逻辑和思维方式进行了综合性的;律师说法。作者行文简练,善于抓取案件的争议焦点,对辩护思路的形成和辩护观点的展开作出了直观的描述。尤其是对每一个案件所作的;律师说法,更是画龙点睛之笔,从个案中的辩护经验总结出刑事辩护的规律,并通过与相关理论的对话,上升为刑事辩护的可操作性理论。对于关注刑事辩护制度和实践的读者而言,这无疑具有较大的启发意义和参考价值。 韩帅律师通过分析自己办理过的案件,总结提炼出了30个;刑辩思维。这些;刑辩思维大体上可以归入辩护思路的范畴,是作者在每一个案件的辩护中获得灵感、取得突破并达到成功的经验之所在。归结起来,这些;刑辩思维可分为五大板块:一是实体上的无罪辩护思维,也就是从犯罪构成要件和积极抗辩事由出发,所选取的辩护角度,包括;法律关系辩护;正当防卫辩护;因果关系辩护;主观故意辩护;客观行为辩护,等等;二是罪轻辩护的思维,也就是通过改变定性、减少罪数、降低犯罪数额来说服司法机关作出宽大刑事处理的辩护逻辑;三是量刑辩护的思维,也就是通过抓取和强调某一特定量刑情节,来说服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减轻刑罚或免除刑罚的辩护逻辑,包括;案件起因辩护;激情犯罪辩护;严重过错辩护;情理因素辩护,等等;四是证据角度的思维,也就是从单个证据效力和司法证明标准的角度,对指控事实能否成立所作的抗辩逻辑,包括;多份鉴定辩护;证据不足辩护;证据对立辩护;证据对抗辩护;非法证据辩护;合理怀疑辩护,等等;五是新型的辩护思维,也就是顺应刑事诉讼制度的最新发展,围绕诸如审查批捕、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环节所提出的辩护逻辑,引入了包括刑事辩护的黄金救援期、涉案财物追缴辩护、协商性辩护、类案检索辩护等在内的新型辩护手段。这些;刑辩思维,既有一些根据实体法、程序法和证据法基础规范所开展的辩护工作,也有将多种辩护形态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辩护方法,更有最前沿的刑事辩护方法的灵活运用,充分体现了作者扎实的基本功和与时俱进的专业精神。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韩帅律师在案例分析中展现出较强的学习热情和实践能力。对于当下有关刑事辩护理论的著作,他了如指掌;对于目前主流的刑事辩护技巧,他如数家珍;对于那些存在较大争议的刑辩案例,他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尤其是法学界提出的刑事辩护五形态学说,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程序辩护、证据辩护等辩护形态,他不仅反复钻研,而且学以致用,以此作为深度分析案例、提炼辩护思维的理论工具。他谦虚地指出,律师界和理论界;构筑了刑事辩护的理论基石,;我所能做的就是薪火相承,将理论具体化,通过一个个案件的辩护实践去证实理论、拓展理论。正是这种注重学习、注重实践的专业精神,才使他作出了;一个人,一座城,几百个案件的执业成绩。 刑事辩护具有;术与;道的两重境界。仅仅在个案的辩护中展现出高超的技能,这可能属于;术的层次。在此之上,律师还应有悲天悯人、悬壶济世、维护正义的情怀,这应该被归入;道的层面。令人难忘的是,韩帅律师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超越自我的专业精神。这部书稿不仅传播出各种各样的正能量,而且总结出多方面的专业智慧,可谓金句迭出,精彩纷呈。限于篇幅,这里简要地摘录其中的几个句子: ;好律师一定要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而不是相反。 ;辩护词必须感动自己才能打动他人。 ;没有强大心理修复能力的律师做不了刑事辩护。 ;刑辩律师的唯一底气是挨过的累、遭过的罪、办过的案件,别无其他。 ;刑辩律师以一己之力,凭借着十分有限的手段找到国家机器的错误,进而动摇决策者的内心,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对抗是最好的协商,;认罪认罚不是城下之盟,辩护人要懂得取舍,更需据理力争。 ;如果说证据质疑是外柔内刚,证据对抗则是短兵相接既要精准攻击控方证据,又要主动构建辩方的证据体系。 ;刑辩律师要给予被告人全部的同情,要带着感情去辩护,即使是十恶不赦之人也珍爱自由和生命。这是刑事辩护的起点。 ;促使法官作出最后决定的可能是道德标准,一种叫于心不忍的情感很关键,将它唤醒吧。 ;在一个恰当的环境中,满怀激情地进行辩论,感觉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你,一瞬间,你才是焦点,甚至空气都凝固了。用心去做,就能体会到这种境界。 ;刑辩律师需要的恰恰是这种先入为主的思维,特别是办理生死攸关的案件,接手之后一定要首先设定结果,接下来想尽办法实现,比如故意杀人案件,最低目标是保命,中等目标是无期徒刑,最佳目标是有期徒刑。 ;优秀的刑辩律师必须是论辩高手能脱稿讲话,因为庭审会有变化,需要临机调整,离不开稿子,会限制自由发挥。发言时不要只低着头,要与法官、检察官对视、交流,让他们感受到你是在用心说话。 ;刑事辩护律师应当是思想者、文化人、解决矛盾的高手、社会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曾用三句宋词描述过人生事业的三重境界:一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二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三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做刑辩律师,也有这三重境界。假如刑辩律师都具有执着的专业精神,具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律态度,具有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实践的能力,那么,要达到上述第三种境界,也是非常有可能的。衷心祝贺韩帅律师推出如此精彩的作品,也祝愿他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取得更为优异的成绩。 是为序。 陈瑞华 2025年6月4日于北京西郊 序 三 韩帅律师到底;帅在何处? 刘桂明 当下,在中国80万律师中,我不知道有多少位名叫韩帅。但是,我近期最关注的就是这位叫作韩帅的律师。 这位韩帅律师是吉林慧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已经执业近三十年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早在1997年,他就读到了时任《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的我发表在杂志上每期一篇的卷首语。 特别重要的是,他是我们桂客学院推出的;中国律师千人出书计划第一本书的作者。最重要的是,他有着与许多律师不一样的经历与阅历。 由此而来,无论是哪个因素,我都值得为韩帅律师的新作写序祝贺。 说实话,韩帅律师的;帅不是外表,而是内在。他不是东北人的高大帅,而是法律人的内在帅。 这种;帅,就是法律人气质的;帅、沉稳的;帅、逻辑的;帅、谦和的;帅。 在我看来,韩帅律师的;帅,更加特别、更有特点。 韩帅律师的;帅,让我看到了一种小城市、大作为律师的;帅。 韩帅于1994年在吉林辽源通过律考后,便在当地开始执业。 辽源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呢?据了解,它是一个只有两区两县、100万人口的小城市,是吉林省九个市州中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城市。众所周知,在这样的小城市做律师,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定力。现在,许多小城市的律师纷纷涌向省会城市乃至北上广。这既是一种经济发展中的虹吸效应,也是一种律师发展中的规模效应。所以,在这种形势下,能够坚守本地、坚持本业,一定需要一种与众不同的定力。 韩帅律师就是这样的律师。他从法律援助案件做起,凭借一股刻苦钻研的劲头和坚忍不拔的韧性,一步步成长为在当地颇具声望的刑辩律师,更当选为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更加值得称赞的是,韩帅律师从业近30年来,一共办理了6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法院宣告无罪的有9件,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有10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有10件,法院判处部分指控罪名不成立的有12件,改变定性的有16件,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裁决的有32件,单处罚金的有4件,减轻处罚的有63件。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韩帅律师还曾为1名律师、3名检察官、3名法官、10名警察、2名监察官辩护。另外,他还曾为28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辩护。同时,他还曾参与了15件涉黑案件辩护,还办理了74件致人死亡案件。 这些经历和数字足以显示,坚守小城市执业,同样也有大作为;坚持小城市执业,依旧也有大成就。 韩帅律师的;帅,让我看到了一种低起点、高站位律师的;帅。 见证中国律师行业30年发展变迁的我,认识了各种风格的律师,见识了各种性格的律师,结识了有着各种经历的律师。像韩帅这样16岁考上煤矿技校、19岁技校毕业做矿工、20岁取得法律专业文凭、21岁一次就通过了全国律考、24岁取得执业证的律师,我还真是第一次见。 可以想象,有如此经历的少年,一定出自一个捉襟见肘的贫苦家庭;有如此阅历的青年,一定经历了一种点灯熬油的含辛茹苦;如此资历的律师,一定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执业机会。 确实如此,尽管韩帅律师的起点与许多科班出身的律师不一样,但韩帅律师的站位不低、视野不窄、格局不小。通过本书,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个别小富即安的科班律师,韩帅律师其实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作为一位非科班出身的法律执业人员,韩帅律师深知,自己必须更加重视强基础、补短板。于是,韩帅律师更加注重理论学习、实践升华与理念更新。 从本书的脚注中可以发现,韩帅律师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看得出,韩帅律师非常喜爱著名刑诉法学家陈瑞华教授的著作。在本书中,有27处引用了陈瑞华教授的著作观点。可以说,这是一种高站位、大格局的学习方法。 从我对陈瑞华教授的关注与学习来看,这30年来,陈瑞华教授先后推出了如《刑事审判原理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看得见的正义》《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程序性制裁理论》《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程序正义理论》《量刑程序中的理论问题》《刑事辩护的理念》等专著。 庆幸的是,我曾先后得到了陈瑞华教授的签名本。每一部专著我都有认真拜读与珍藏。与我一样,韩帅律师也都拜读了陈瑞华教授的以上专著。更重要的是,韩帅不仅拜读了,还能在实践中对照引用与灵活应用。 陈瑞华教授在书中对刑事辩护形态进行了科学归纳,最后形成;五形态分类法。这;五形态分类法,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程序辩护、证据辩护等辩护形态。对此,韩帅律师不仅反复钻研,而且学以致用,并以此作为深度分析案件、提炼辩护思维的理论工具。 正如陈瑞华教授所评价的那样,正是这种注重学习、注重实践的专业精神,才使韩帅律师作出了;一个人,一座城,几百个案件的执业成就。 韩帅律师的;帅,让我看到了一条路走到底的律师的;帅。 无巧不成书,为了本书的出版,韩帅律师同时邀请了田文昌主任、陈瑞华教授与我为其作序。 24年前,由田文昌老师主编,陈瑞华教授与我任副主编的专著《刑事辩护学》正式出版。这是一本专门阐述辩护理论、制度、风格、技巧的实务专著。 韩帅律师说,之所以请陈瑞华教授作序,是因为陈教授是刑事辩护研究成果最高的法学家。陈教授提出的刑辩理论我奉为圭臬,忠实践行。陈教授和田文昌先生创立的每一种刑事辩护形态,我都有成功案件。 当年,我们三人之所以策划主编了此书,是因为我们打算以此激励更多的青年法律人热爱刑事辩护、投身刑事辩护。由此看来,韩帅律师就是一个成功的典型。 正是秉持专业主义、坚守长期主义,韩帅律师才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专业成就。正如韩帅律师所言:;我感觉唯有刑事案件才能调动我的激情,没有什么是比将职业变为乐趣更惬意的事儿了。做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对我来说是一种必然。由此看来,韩帅律师不仅将刑事辩护当成一个专业,更是当成了一项事业。 一条路走到底,既是一种坚持,也是一种坚守,更是一种坚信。因为坚持,韩帅律师凝练出了30个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因为坚守,韩帅律师提炼出了30种具体刑辩方法;因为坚信,韩帅律师锤炼出了30种刑辩思维。 更具巧合意义的是,韩帅律师的新作竟然成了;中国律师千人出书计划的第一本书。 当然,我相信,这只是韩帅律师的第一部新作。因为韩帅律师的;帅,一定还有更多更;帅的刑事辩护力作。 这是一部经验之作,值得参考;这是一部实用之作,值得借鉴;这是一部专业之作,值得关注与研究。 从这部新作中可以看到,小城市也能出大律师,低起点也能有大成就,非科班也能成名律师。 期待更多像韩帅律师这样的新作者加入;中国律师千人出书计划! 是以为序。 刘桂明 2025年6月5日于北京 自 序 一个人 一座城 几百件案件 我的经历在中国律师当中可能是最特殊的。 1973年,我出生在一个煤矿工人家庭,小学和初中都在煤矿的子弟学校度过。16岁那年,我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律师的表现征服了我,就在一瞬间,我萌生了做律师的念头。同年,我考入了煤矿的技工学校,这意味着以后我将如父辈一样做一名矿工。在技校的日子里,律师梦想支撑着我、激励着我,我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学习。1992年,技校毕业,我被分配到煤矿,从事过井下刮板输送机看护、锅炉运煤、电钳等工作。同年年底,我取得了法律专业大学文凭。1994年,我参加了第六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一次通过,实习后,1997年拿到了律师执业证,开始了律师生涯。 执业之初,我没有案件可办,恰在彼时,法律援助制度出台,因为当时法律援助中心还没有成立,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暂时为本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这项工作不仅没有报酬,反而要自掏腰包,但我乐此不疲。我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是刑事案件,我逐渐喜欢上了刑事辩护,并感觉唯有刑事案件才能调动我的激情,没有什么是比将职业变为兴趣更惬意的事儿了。做一名专业的刑辩律师,对我来说是必然。 我所在的辽源市是吉林省九个市州中面积最小、人口最少的城市。与我同时期执业的律师大多都离开了,我也有机会走,但最后还是选择留了下来。在小地方做律师没有名人效应和舆论关注,只能靠口碑和脚踏实地。这座城市不缺少高素质的检察官和法官,我在这些杰出的法律人身上汲取了很多营养,必须承认,这些优秀的检察官和法官造就了优秀的刑辩律师。我办理的刑事案件要么是这座城市的事儿,要么是这座城市的人,要么是在这座城市审理,一座城镌刻在我的律师碑铭上。 法律的精髓在于实践。执业至今,我办理了600余件刑事案件,其中判决无罪的9件、撤回起诉的10件、不起诉的10件、部分指控罪名不成立的12件、改变定性的16件、免予刑事处罚的32件、单处罚金的4件、减轻处罚的63件。我曾为1名律师、3名检察官、3名法官、10名警察、2名监察官辩护;曾为28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辩护;参与了15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辩护;办理了74件致人死亡案件。我未负韶华,足够幸运。 在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的2019年,我便有了出一本辩护词集的想法,5年时间里,数次搁笔,几易其稿,最后选定了我办理的30件案件,总结提炼出30种具体的刑事辩护思维和方法。每一件案件我都披肝沥胆,真实记载了我的思考方式、办理过程、辩护风格和细节处理,案件所涉罪名、时间跨度、诉讼过程、复杂程度和处理结果具有多样性和代表性。 田文昌、陈瑞华等先生构筑了刑事辩护的理论基石,将刑事辩护确立为无罪辩护、量刑辩护、罪轻辩护、程序辩护和证据辩护五种形态,我所能做的就是薪火相承,将理论具体化,通过一个个案件的辩护实践去证实理论、拓展理论。 我每天都在向着中国刑辩律师的顶峰进发。一个人、一座城、几百件案件,献给自己,献给亲人和友人。 2019年10月3日初稿 2024年9月23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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