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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日本刑法 周振杰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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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书名:判例日本刑法  
定价:60.00  
ISBN:9787519778712  
版次:1  

内容提要:  

日本刑事判例是司法解释的重要手段,不仅对日本的刑事司法发挥重要的作用,更深度影响着立法,具有学术研究的重要价值。目前国内鲜见对日本刑事判例作系统整理的书籍,本书为我国刑事判例法进行中日比较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既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学术性,又具有较强的工具书属性。





作者简介:  

周振杰,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挂职),曾任早稻田大学助理教授,牛津大学等高校客座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学术职务。在中外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主持国家*、省部级项目5项,学术著作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



目录:  

总论案例

一、罪刑法定原则

 1.授权立法的合宪性判断

 ——1974年“违反《国家公务员法》案”

 2.地方条例的合宪性判断

 ——1962年“违反《禁止路边劝诱*等行为条例》案”

 3.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判断

 ——2007年“违反《广岛市飞车党驱逐条例》案”

 4.地方条例的合宪性判断

 ——1985年“违反《福冈县青少年保护育成条例》案”

 5.可否处罚符合判例的行为?

 ——1996年“违反《地方公务员法》案”

 6.法律条文的目的与法律解释

 ——2000年“违反《鸟兽保护及狩猎法》案”

 7.如何判断刑罚法规的合宪性?

 ——1970年“宇都宫杀害尊亲属案”

 8.如何判断刑罚法规的合宪性?

 ——1960年“违反《按摩师、针灸师与柔道整复师法》案”

 9.公诉时效的废止

 ——2015年“抢劫杀人案”

二、法人处罚

 1.两罚规定是否违宪?

 ——1957年“违反《入场税法》案”

 2.过失推定原则是否违宪?

 ——1965年“违反《外汇与对外贸易管理法》案”

 3.如何认定“在从事业务过程中”?

 ——1987年“违反《公害犯罪处罚法》案”

三、因果关系

 1.条件说

 ——1950年“常习赌博、伤害致死案”

 2.相当因果关系说

 ——1967年“违反《道路交通法》、业务上过失致死案”

 3.相当因果关系说

 ——1978年“猎熊案”

 4.危险的现实化

 ——1990年“大阪南港案”

 5.危险的现实化

 ——1992年“夜间潜水案”

 6.被害人的特殊因素

 ——1971年“抢劫致死案”

 7.被告人的二次行为

 ——1991年“再次碾压案”

 8.被害人的介入行为

 ——1971年“仙台强奸致伤案”

 9.被害人的介入行为

 ——2003年“长野伤害致死被告案”

 10.被害人的介入行为

 ——2004年的“伤害致死案”

 11.第三人的介入行为

 ——2006年的“逮捕监禁致死案”

 12.疫学的因果关系

 ——1982年“千叶大学伤寒菌案”

四、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1.强制猥亵的犯罪意图

 ——2017年“强制猥亵案”

五、不作为犯

 1.因果关系支配说

 ——2005年“超能力治疗杀人案”

 2.作为的可能性

 ——1989年“违反《兴奋剂取缔法》、保护人遗弃致死案”

 3.作为的可能性

 ——1958年“加班放火案”

六、违法性

 1.可罚的违法性

 ——1956年“三友煤矿案”

 2.可罚的违法性

 ——1973年“东京全农林案”

 3.可罚的违法性

 ——1930年“违反《烟草专卖法》案”

七、正当行为

 1.职务行为

 ——1985年“伤害案”

 2.执行上级命令的行为

 ——1952年“违反《药事法》与业务上过失致死案”

 3.权利行为

 ——1981年“惩戒学生致死案”

 4.劳动争议行为

 ——1966年“教唆违反《邮政法》案”

 5.辩护行为的界限

 ——1976年“损坏名誉案”

 6.报道行为的界限

 ——1978年“泄露外务省秘密案”

 7.宗教行为的界限

 ——1975年“牧师隐匿案”

 8.医疗行为的界限

 ——1970年“忧郁男孩案”

八、正当防卫

 1.侵害预期与伤害故意

 ——2017年“大阪杀人、毁坏财物案”

 2.防卫过当与伤害故意

 ——1997年“伤害案”

 3.不得已与紧迫性的界限

 ——1971年“静冈杀人案”

 4.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

 ——2009年“暴行案”

 5.自招侵害与防卫过当

 ——2008年“伤害案”

 6.防卫行为的终了

 ——2008年“伤害被告案”

 7.防卫意图的判断

 ——1985年“杀人案”

 8.侵害预期与防卫行为

 ——2015年“故意杀人案”

 9.*想防卫过当

 ——1987年“伤害致死案”

 10.防卫行为的相当性

 ——1994年“移送中等少年院上诉案”

九、紧急避险

 1.避险的故意

 ——1970年“业务上过失伤害被告案”

 2.正在发生的危险

 ——1960年的“违反《爆炸物取缔罚则》与妨害往来案”

 3.避险过当的认定标准

 ——1998年“现住建筑物放火被告案”

 4.自招危难

 ——1937年“业务上过失致死罪”

 5.胁迫紧急避险

 ——1949年“抢劫、盗窃案”

十、被害人同意

 1.同意的真实性与同意的动机

 ——1970年“伪造交通事故骗保案”

 2.同意的真实性与被害人的理解能力

 ——1952年“杀害精神病患者案”

 3.同意的自愿性与同意的成立

 ——1951年“不同意堕胎案”

十一、安乐死与尊严死

 1.安乐死成立的六要件

 ——1962年“尊亲属杀人案”

 2.安乐死成立的四要件

 ——1995年“杀人案”(东海大学案)

 3.尊严死的构成要件

 ——2009年“拔管杀人案”

十二、自救行为

 1.占有权与自救行为

 ——1970年“长崎破损器物、侵夺不动产案”

十三、义务冲突

 1.报道保密义务与作证义务

 ——1952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61条案”

十四、宪法权利

 1.大学自治与排除危害

 ——1963年“东大‘大众剧团’案”

 2.言论自由与正当防卫

 ——1964年“舞鹤案”

十五、责任能力

 1.责任能力的判断主体

 ——1983年“盗窃案”

 2.责任能力的判断主体

 ——1984年“杀人、杀人未遂案”

 3.责任能力的判断方法

 ——2015年“杀人案”

 4.责任能力的判断方法

 ——2017年“杀人、违反《*支刀具管理法》案”

十六、故意

 1.原因上自由行为与未必故意

 ——1956年“杀人案”

 2.附条件故意

 ——1984年“杀人、违反《持有*支刀具等取缔法》、违反《火药类取缔法》案”

 3.构成要件事实认识的内容

 ——1951年“虚伪记载公正证书原本案”

十七、认识错误

 1.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1937年“杀人案”

 2.预期结果提前发生

 ——2004年“杀人、诈骗案”

 3.法益重合的实质标准

 ——1979年“违反《麻药取缔法》与《关税法》案”

十八、违法性认识

 1.违法性认识不要说

 ——1986年“违反《困扰公众的暴力等不良行为预防条例》案”

 2.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1969年“公然陈列淫秽图画案”

 3.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1980年“违反《禁止私有垄断与公平交易保护法》案”

 4.限制故意说

 ——1987年“违反《货币与证券仿造取缔法》案”

 5.违法性错误与事实错误的界限

 ——1995年“违反《公共浴场法》案”

十九、过失

 1.信赖原则与交通事故

 ——1967年“业务上过失致死案”

 2.信赖原则与小组医疗

 ——1976年“业务上过失伤害案”

 3.危惧感说

 ——1973年“业务上过失致死伤案”

 4.预见可能性的对象

 ——1989年“业务上过失致死伤案”

 5.过失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

 ——2016年“业务上过失致死伤案”

二十、期待可能性

 1.期待可能性与过失犯罪

 ——1948年“福冈粮食配给诈骗案”

 2.期待可能性与故意犯罪

 ——1958年“违反《失业保险法》案”

二十一、未遂犯

 1.实质客观说

 ——2014年“违反《海关法》案”

 2.实质客观说

 ——2018年“诈骗未遂案”

 3.强制性交罪的着手

 ——1963年“强奸未遂案”

 4.强制性交罪的着手

 ——1970年“强奸致伤案”

 5.隔离犯的着手

 ——1965年“毒果汁杀人案”

 6.隔离犯的着手

 ——2004年“强迫他人自杀案”

二十二、不能犯

 1.客体不能

 ——1961年“杀人等被告案”

 2.方法不能

 ——1962年“杀人未遂案”

 3.方法不能

 ——1960年“违反《兴奋剂取缔法》案”

二十三、中止犯

 1.障碍未遂与犯罪中止

 ——1986年“杀人未遂案”

 2.犯罪中止的自愿性

 ——1949年“强奸致死案”

 3.意志压迫与犯罪中止

 ——1957年“杀害尊亲属未遂案”

二十四、共同犯罪

 1.对向犯

 ——1968年“违反《律师法》,同教唆、恐吓与盗窃罪案”

 2.伤害罪同时犯特例

 ——2016年“伤害、伤害致死案”

 3.利用不知情者的间接正犯

 ——1957年“制作、使用虚伪公文书诈骗、受贿案”

 4.利用他人故意行为的间接正犯

 ——1950年“违反《粮食管理法》案”

 5.完全犯罪共同说

 ——1960年“抢劫伤害案”

 6.部分犯罪共同说

 ——1978年“伤害致死、妨害执行公务等案”

 7.行为共同说

 ——1994年“伤害案”

 8.共谋共同正犯

 ——1958年“伤害致死、暴行等案”

 9.共谋共同正犯

 ——2003年“违反《持有枪炮刀剑类物品管理法》案”

 10.共谋共同正犯

 ——2017年“违反《废物处理与清扫法》案”

 11.承继的共同正犯

 ——1959年“强奸致伤、盗窃案”

 12.承继的共同正犯

 ——1987年“业务上过失伤害、违反《道路交通法》等案”

 13.承继的共同正犯

 ——2017年“获奖诈骗未遂案”

 14.共同注意义务与过失共同正犯

 ——1953年“违反《有毒饮品管理法》案”

 15.共同注意义务与过失共同正犯

 ——2016年“业务上过失致死伤案”

 16.共同教唆行为

 ——1948年“伪造公文书,教唆、帮助使用伪造的公文书,受贿案”

 17.独立教唆犯与煽动罪

 ——1954年“违反《地方公务员法》案”

 18.沉默行为与帮助犯

 ——2013年“危险驾驶致死伤案”

 19.不作为帮助犯

 ——1969年“帮助公然陈列猥亵图画案”

 20.未实施实行行为者构成共同正犯

 ——1982年“违反《大麻取缔法》《海关法》案”

 21.着手前的共犯脱离

 ——2009年“侵入住宅、抢劫致伤案”

 22.着手后的脱离

 ——1994年“伤害致死、遗弃尸体案”

 23.中立帮助行为

 ——2011年“侵犯著作权案”

二十五、罪数

 1.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包括一罪

 ——1956年“违反《麻药取缔法》案”

 2.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包括一罪

 ——2010年“违反《职业稳定法》、诈骗、《有组织犯罪处罚与犯罪收益规制法》案”

 3.想象竞合犯

 ——2009年“违反《儿童福祉法》《儿童卖淫、儿童色情物品处罚与儿童保护法》案”

 4.牵连犯的客观标准

 ——1988年“杀人、藏匿犯人、逮捕监禁案”

 5.牵连犯的客观标准

 ——2005年“监禁致伤、恐吓案”

 6.数罪并罚的加重

 ——2003年“诱拐、逮捕监禁致伤,盗窃案”

二十六、刑罚及其适用

 1.死刑的合宪性

 ——1948年“尊亲属杀人、遗弃尸体案”

 2.死刑的裁量标准

 ——2015年“侵入住宅、抢劫杀人案”

 3.无期惩役的合宪性

 ——1949年“抢劫杀人未遂、违反持有*支等禁令案”

 4.禁锢的合宪性

 ——1958年“违反《道路交通取缔法》、违反《道路交通取缔法实施令》、业务上过失致死伤案”

 5.易科制度的合宪性

 ——1950年“盗窃、违反《物资需求临时调整法》案”

 6.供犯罪使用物品的没收

 ——2018年“强奸未遂、强奸、强制猥亵案”

 7.同等价额追缴

 ——1952年“盗窃与出售赃物案”

 8.共同受贿案件的追缴

 ——2004年“受贿案”

 9.对帮助犯进行追缴

 ——2008年“帮助违反《麻药与精神药物取缔法》案”

 10.“侦查机关发觉以前”的含义

 ——1948年“伤害案”

 11.虚伪供述与自首

 ——2001年“违反《持有*支刀剑类物品取缔法》案”

 12.虚伪供述与自首

 ——1985年“业务上过失致伤害案、违反《道路交通法》案”

 13.量刑应考虑预防目的

 ——2012年“侵入住宅、抢劫杀人案”

 14.刑罚裁量与判例导向

 ——2014年“伤害致死案”

 15.新设部分缓刑是否属于刑罚变更

 ——2016年“违反《兴奋剂取缔法》案”

分论案例

一、妨碍公务罪

 1.执行职务的含义

 ——1989年“妨碍公务、伤害案”

 2.强制执行的免除

 ——2009年“妨碍强制执行罪”

 3.妨害拍卖投标罪

 ——1998年“妨害拍卖投标案”

 4.妨害拍卖投标罪

 ——2006年“诈骗、妨害拍卖投标等案”

二、包庇犯人与毁灭证据罪

 1.替身犯人与包庇犯人罪

 ——1989年“教唆包庇犯人等案”

 2.知情人虚伪供述与隐匿犯人罪

 ——2017年“包庇犯人、隐灭证据案”

 3.犯人教唆隐灭证据罪

 ——2006年“违反法人税、教唆隐灭证据案”

 4.威胁证人罪中“威胁”的含义

 ——2007年“威胁证人、暴行案”

 5.制作知情人调查笔录与伪造证据罪

 ——2016年“伪造证据案”

三、放火罪与失火罪

 1.烧毁的含义

 ——1980年“现住建筑物放火未遂案”

 2.现住建筑物的含义

 ——1997年“现住建筑物等放火、诈骗未遂案”

 3.复合建筑物的现住性

 ——1989年“违反爆炸物取缔罚则、伤害、现住建筑物等放火案”

 4.公共危险的含义

 ——2003年“建筑物等以外放火、暴行案”

 5.对公共危险的认识

 ——1985年“建筑物等以外放火案”

四、妨害交通罪

 1.“往来危险”的含义

 ——2003年“电车汽车往来危险等案”

五、侵入住宅罪

 1.建筑物侵入罪的保护法益

 ——1983年“建筑物侵入案”

 2.言论自由与侵入建筑物罪

 ——2008年“侵入住宅案”

六、伪造犯罪

 1.伪造罪的保护法益与伪造的含义

 ——1968年“伪造、使用有价证券以及诈骗案”

 2.复印件是否构成文书

 ——1976年“职务侵占、诈骗、伪造有印公文书、使用伪造的有印公文书案”

 3.制作虚构人物履历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私文书罪

 ——1999年“伪造有印私文书、使用伪造的有印私文书案”

 4.冒用头衔与同名同姓者的名义是否构成伪造私文书罪

 ——1993年“伪造有印私文书、使用伪造的有印私文书案”

 5.误信是有权限团体而使用其名义与伪造私文书罪

 ——2003年“伪造有印私文书案”

 6.获得名义人的同意是否影响伪造私文书罪的成立

 ——1981年“违反《道路交通法》、伪造有印私文书、行使有印私文书案”

 7.冒用代理、代表的名义与人格的同一性

 ——1970年“伪造有印私文书等案”

 8.制作虚*公文书罪的间接正犯

 ——1957年“制作、使用虚*公文书及受案”

 9.使用伪造的私文书罪中“使用”的含义

 ——2003年“伪造有价证券等、不实记载公证书原本、伪造有印私文书等案”

 10.冒名顶替参加私立大学入学考试与私文书伪造罪

 ——1994年“伪造有印私文书、行使伪造的有印私文书案”

 11.电子公证书原件不实记录罪

 ——2016年“不实记录电子公证书原件案”

 12.有关权利义务的公证书原件的含义

 ——2004年“不实记载公正证书原件等案”

七、猥亵罪、强制性交罪与重婚罪

 1.强制猥亵致伤罪

 ——2008年“侵入住宅、强制猥亵致伤、伤害案”

 2.传播淫秽物品罪中“传播”的含义

 ——2014年“淫秽电磁记录传播等案”

 3.“公然陈列”的含义

 ——2001年“公然陈列淫秽物品案”

 4.“公然陈列”的含义

 ——2012年“公然陈列儿童色情物品案”

 5.以贩卖为目的持有淫秽图画罪

 ——2006年“传播淫秽图画等案”

八、礼拜场所及坟墓相关犯罪

 1.礼拜场所不敬罪

 ——1968年“礼拜场所不敬及盗窃、盗窃未遂案”

九、职务犯罪与渎职犯罪

 1.警察开枪行为与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

 ——1999年“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案”

 2.一般职务行为的界限

 ——1995年“违反外汇与外国贸易管理法、行贿案”

 3.一般职务权限的范围

 ——2005年“受贿案”

 4.职权变更与行贿罪的成立

 ——1983年“行贿案”

 5.与职务密切相关的行为

 ——2008年“受托受贿案”

 6.受托受贿罪中的“职务相关性”

 ——2010年“斡旋受贿、受托受贿等案”

 7.事后受贿罪

 ——2009年“背信、事后受贿及加重受贿案”

 8.行贿罪的客体

 ——1988年“违反《证券交易法》、行贿案”

 9.交易价格与时价相当的不动产交易与贿赂

 ——2012年“受贿、妨害竞卖投标案”

十、杀人罪

 1.参与自杀罪与杀人罪的界限

 ——1958年“杀人、职务侵占案”

 2.参与自杀罪与杀人罪的界限

 ——1977年“抢劫杀人、敲诈未遂与暴行案”

十一、伤害罪

 1.“伤害”的含义

 ——2012年“伤害案”

 2.“伤害”的含义

 ——2005年“伤害案”

 3.伤害胎儿的行为是否构成伤害罪

 ——1988年“业务过失致死伤案”

 4.“暴行”的含义

 ——1964年“伤害致死案”

十二、过失伤害罪

 1.危险驾驶致死伤罪

 ——2011年“危险驾驶致死伤案”

 2.危险驾驶致死伤罪

 ——2008年“危险驾驶致死伤案”

十三、堕胎罪

 1.胎儿与人的界限

 ——1988年“业务堕胎、保护者遗弃致死案”

十四、遗弃罪

 1.保护责任者遗弃致死罪的客体

 ——1985年“重过失致死案”

 2.不作为的保护责任者遗弃致死罪与对保护必要性的认识

 ——2018年“保护责任者遗弃致死罪”

十五、逮捕与监禁罪

 1.欺诈行为可否成立监禁罪

 ——1963年“*法监禁伤害、违反《道路交通法》案”

 2.创伤后应激障碍与监禁致伤罪

 ——2012年“监禁致伤案”

十六、胁迫罪

 1.告知要危害公司活动是否构成公司的胁迫

 ——1996年“胁迫案”

 2.胁迫暂时免单的行为是否构成恐吓行为

 ——1968年“诈骗、恐吓案”

十七、抢夺、诱拐及贩卖人口罪

 1.分居的监护人抢夺子女的行为与抢夺向国外移送罪

 ——2003年“抢夺向国外移送、器物毁损案”

 2.“担忧安危的人”的含义

 ——1987年“以获取赎金的拐取等案”

十八、侵犯名誉的犯罪

 1.名誉毁损的公然性

 ——1959年“名誉毁损案”

 2.对事实真实性的认识错误

 ——1979年“名誉损毁案”

 3.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与误信的相当理由

 ——2010年“名誉毁损案”

 4.可否侮辱没有感情的法人

 ——1983年“侮辱、违反《轻犯罪法》案”

十九、侵犯信用与业务的犯罪

 1.信用是否仅限于对人的支付能力与支付意思的社会信赖

 ——2003年“信用毁损、妨害业务及盗窃案”

 2.妨害公务的行为与强制力说

——2000年“妨害业务案”

 3.妨害公务的行为与保护的必要性

 ——2002年“威力妨害业务案”

 4.盗窃密码与欺诈妨害业务

 ——2007年“侵入建筑物、妨害业务案”

 5.威力妨害业务罪中“威力”的含义

 ——2011年“威力妨害业务案”

二十、盗窃

 1.盗窃罪与占有说

 ——1989年“违反《出资法》、盗窃案”

 2.暂时使用与不法获取的故意

 ——1980年“盗窃案”

 3.盗窃罪与财物的他人性

 ——1976年“损坏建造物案”

 4.“盗窃行为”的含义

 ——2007年“侵入建造物、盗窃案”

 5.未实施实行行为的共同正犯获得财物是否属于盗窃赃物的范围

 ——2009年“侵入建造物、盗窃案”

 6.同居配偶是否适用亲属相盗特例

 ——2006年“盗窃案”

 7.家庭法院选任的监护人是否适用亲属相盗特例

 ——2008年“职务侵占案”

 8.亲属相盗特例与亲属关系的必要范围

 ——1994年“盗窃案”

二十一、抢劫罪

 1.抢劫罪与恐吓罪的界限

 ——1988年“抢劫致伤案”

 2.事后抢劫罪中“暴行”的含义

 ——1995年“事后抢劫案”

 3.取得兴奋剂之后意图杀害被害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杀人未遂

 ——1986年“抢劫杀人未遂、杀人未遂等案”

 4.盗窃后返回现场,被发现后实施胁迫行为是否构成事后抢劫

 ——2004年“侵入住宅、事后抢劫、违反《持有*支刀剑类物品取缔法》案”

 5.在实施盗窃之际携带凶器,准备在被发现之际使用的行为是否构成事后抢劫的预备

 ——1979年“抢劫预备案”

 6.以暴力、胁迫逼问出密码是否构成获得不法利益

 ——2009年“抢劫案”

 7.共谋进行麻醉抢劫的其中一人施加暴行造成伤害的场合,参与夺取财物的其他共谋者如何追责

 ——1995年“抢劫案”

二十二、诈骗

 1.误存款项与诈骗罪

 ——2003年“诈骗案”

 2.不法获取的意图

 ——2004年“伪造有印私文书、诈骗等案”

 3.收取自己名下的存折与诈骗罪

 ——2007年“诈骗案”

 4.以让第三人搭乘的意图收取搭乘券是否构成诈骗

 ——2010年“诈骗案”

 5.使用存入自己户头的资金是否构成诈骗

 ——2007年“诈骗案”

 6.暴力团成员开设银行账户与诈骗罪

 ——2014年“诈骗案”

 7.暴力团成员利用高尔夫球场的行为与诈骗罪

 ——2014年“诈骗案”

 8.特殊诈骗中诈骗认识的认定

 ——2018年“诈骗案”

 9.使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与诈骗

 ——2014年“诈骗案”

 10.诉讼诈骗

 ——1970年“诈骗案”

 11.国家法益与诈骗罪

 ——1976年“诈骗案”

 12.使用电子计算机的诈骗罪

 ——2006年“诈骗案”

二十三、恐吓罪

 1.行使权利与敲诈勒索

 ——2005年“恐吓罪”

 2.恐吓罪与诈骗罪的关系

 ——1998年“恐吓案”

二十四、背信罪

 1.双重抵押与背信

 ——1956年“背信案”

 2.特别背信罪中图财加害的目的

 ——1998年“违反商法案”

 3.票据担保与背信罪中的财产损害

 ——1996年“背信案”

 4.因除权判决时效的质押证券与背信罪

 ——2003年“背信案”

 5.接受融资者与特别背信罪的共犯

 ——2003年“违反《商法》案”

 6.侵占罪与背信罪的界限

 ——1959年“业务侵占案”

二十五、侵占罪

 1.占有的含义

 ——2004年“盗窃案”

 2.占有死者财物的行为

 ——1966年“强奸、杀人、盗窃等案”

 3.侵占不动产罪中“侵占”的含义

 ——2000年“侵夺不动产、恐吓案”

 4.设定抵押权之后转移所有权的行为与侵占

 ——2003年“职务侵占案”

 5.虚*抵押权登记与侵占罪

 ——2009年“电子公证书原本不实记载、供使用、侵占案”

 6.不法原因给付与侵占

 ——1961年“赃物中介与侵占案”

二十六、赃物相关犯罪

 1.以被害人为盗窃赃物的交易对象是否构成斡旋罪

 ——2002年“斡旋处理盗窃物品案”

二十七、毁弃及隐匿罪

 1.损坏建造物罪与房门

 ——2007年“损坏建筑物、妨害执行公务案”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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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日本刑法 周振杰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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