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一城书集店铺主页二维码
新华一城书集 微信认证
上海新华书店官方微信书店
微信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你可以使用微信联系我们,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

欧洲商标法

256.28
运费: ¥ 5.00-20.00
库存: 2 件
欧洲商标法 商品图0
欧洲商标法 商品缩略图0

商品详情

两个主要目标促使我们一起写这本书。首先,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想表明,欧洲商标法确实是;一部法律。因为其核心原理和规定是一致的,应该在国家和欧盟层面同步运作,所以在可行的情况下,我们将兼顾两者,引用选定的国家裁决和欧盟法院的裁决,以说明两者的相互依存性:欧盟判例法对国家法律的影响,以及在国家层面出现的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欧盟统一标准的演变。当然,将欧洲商标法作为一套(基本上)共同规则提出,并不是以任何方式质疑欧盟法院判例的法律特权,而是提供了法律分析的核心焦点。当我们涉及国家判例时,也明显倾向于考虑我们在语言和结构方面熟悉的国家的判例法。因此,我们并不声称本书是根据所有欧洲成员国法律状况的汇总信息和知识编写的。相反,我们试图脱离我们的国家背景,努力与我们国家的制度、我们所知道的其他国家制度和欧盟制度保持距离。其次,我们的第二个目标是写一本基于政策的商标评注。虽然我们完全赞同评注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和传达特定领域现行法律和实践的信息,但是本书反映了我们对商标法的个人经验和态度。因此,本书可能与人们对传统评注格式的期望不同,本书强调政策主题,例如商标保护与对应的价值之间的适当平衡,特别是与不受扭曲的竞争和(商业)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这种方法导致了一种分析,这种分析虽然与欧盟商标立法的结构完全一致,但不是基于对相关法律问题的逐条讨论。相反,我们使用欧盟商标法的各种要素从保护的基本原理和关于商标功能的辩析到商标权的获取和执行作为本书各章的主题,并作为系统讨论相应法律问题的起点。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力求实现全面准确地了解欧洲商标法的基本目标。与大多数同类著作一样,本书的成稿花了较长的时间。动笔之初,我们很难追踪到即将到来的商标法改革的轮廓。因此,我们随着立法辩论的每一个阶段的推进不断对手稿进行修改和调整,以充分反映2015年12月最终颁布的修正案所蕴含的立法考量。本书的最终版本对主要法律文书的修正案进行了完整的分析,而没有推测国家层面的发展,因为变革的实施仍然悬而未决。最后,我们想提及的是,与许多人一样,我们对英国;脱欧公投的结果感到意外。我们在法律分析中对潜在后果作了一些简明的、不可避免的初步评论。然而,我们衷心希望,即使英国在公投数年后切断与欧盟的关系,这并不意味着适用于英吉利海峡两岸的商标制度之间的共通性的终结。至少,我们期待能与英国同仁延续学术对话。我们特别要感谢维蕾娜冯邦哈德(Verena von Bomhard)为本书作出的贡献,她根据自己对欧盟商标诉讼领域的深入理解和特别广泛的经验,撰写了两章关于欧盟商标法程序方面的内容。我们还要感谢伴侣、家人和朋友在过去几年中给予的所有支持和鼓励。本书的最后更新时间为2016年10月。

作者安妮特科尔教授是研究欧洲商标法的最佳人选,曾入选知识产权名人堂;译者团队是研究商标法的知名教授和学者。

本书以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对欧洲商标法的实体和程序方面进行研究,重点对《共同体商标条例》和《商标指令》进行详细剖析,探索在欧盟层面和国家层面更好地协调商标的共同规则,以提供法律分析的核心焦点。作者并没有逐条释义,而是针对欧洲商标法的各要素,从保护的基本原理、商标功能的辨析到商标权的获取和执行,作为讨论相关法律问题的起点,以便读者更准确地了解欧洲商标法的基本目标。

安妮特bull;科尔(Annette Kur)自1980年以来一直是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员。她领导了由欧盟委员会资助的商标研究,该研究最近已向欧洲委员会提交了其对欧洲商标法体系的未来的发现和建议。马丁bull;森夫特莱本(Martin Senftleben)是德国鸿鹄律师事务所(Birdamp; Bird)知识产权团队的高级欧洲顾问。他同时是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知识产权法主席,以及是就版权相关问题为荷兰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国家版权委员会的成员。译者:曾凤辰,海南三亚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主持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项,在《知识产权》《交大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卢结华,广东佛山人,佛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在站博士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项、市厅级重点项目1项,在《政治与法律》《知识产权》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王太平,河北邯郸人,华东政法大学经天学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等,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出站博士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项,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知识产权》等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法学研究》4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商标法:原理与案例》等专著7部,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知识产权法学》的编写。

目录第1章 商标保护原理1.1商标法的基本变量1.2商标功能的争论1.2.1基本的来源功能1.2.2辅助功能1.2.3自由表达与正常竞争作为竞合性价值1.2.4利益协调的指导方针第2章 国际保护2.1概述2.2国际保护手段2.2.1提供实体保护的协议2.2.2有关注册与形式的特别协议2.3与实体商标法相关的国际法规范2.3.1保护的适格性与条件2.3.2被授予或以其他方式受保障的权利2.3.3限制与例外2.3.4使用条件2.3.5不妨碍使用的义务(普通包装)2.3.6转让与许可2.3.7商号2.3.8不正当竞争第3章 欧盟商标制度:发展与基本特征3.1一体化前的国家商标法法律传统3.2一体化前的判例:平行进口与商标的特定客体3.3《商标指令》与《共同体商标条例》3.42016年的改革3.5国内商标法与欧盟商标法之间的关系3.6欧盟商标体系中的地域性遗留问题3.7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3.7.1与该领域统一立法的主要联系3.7.2协调以外的保护3.8领土变动3.8.1新成员国的加入3.8.2英国;脱欧的潜在后果第4章 权利的取得4.1可受保护的标志4.1.1引言4.1.2区分能力4.1.3具体性(单纯的概念不予注册)4.1.4(图形)表示4.1.5(无)进一步的条件;所有权4.2不予注册的绝对事由4.2.1引言4.2.2个别禁止注册事由4.3拒绝注册或无效的相对理由4.3.1引言4.3.2注册程序中的商标冲突4.3.3未注册商标和在贸易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标志4.3.4驰名商标4.3.5由未经授权的代理人注册的商标4.3.6地理标志4.3.7其他在先权利4.3.8《商标指令》中(进一步)的可选条款第5章授予的权利5.1三种一般的保护类型5.1.1引言5.1.2一般的侵权标准5.1.3双重相同规则5.1.4反混淆保护5.1.5反淡化保护5.2禁止行为的例示性列举5.2.1引言5.2.2禁止的行为5.3继续使用5.3.1历史保障条款5.3.2没有反映商标法改革的保障条款5.4具体的保护类型5.4.1引言5.4.2过境货物5.4.3预备行为5.4.4字典中的复制5.4.5不忠实的代理人5.4.6公告后获得赔偿的权利5.5其他使用5.5.1概述5.5.2商标法改革5.5.3欧盟法院判例的影响5.5.4在混淆方面没有概念上的相似之处5.5.5国内执行第6章 限制、抗辩和真正使用6.1限制6.1.1引言6.1.2具体的允许使用方式6.1.3遵守诚信惯例6.1.4具有本地意义的在先标志6.2用尽6.2.1引言6.2.2地域范围6.2.3实体范围6.2.4反对进一步商业化的正当理由6.2.5用尽的后果6.3真正使用6.3.1引言6.3.2一般的使用标准6.3.3真正使用的具体标准6.3.45年期限6.3.5同意的影响6.3.6不使用的正当理由6.3.7不使用的后果6.4默许6.4.1引言6.4.2理论基础6.4.3概念框架6.5干预权6.5.1引言6.5.2显著性程度不足6.5.3默许6.5.4不使用6.5.5在先权利的限制6.5.6在先商标和在后商标的共存6.6诉讼时效6.6.1缺乏统一的法律6.6.2商标法改革第7章 作为财产对象的商标7.1协调的状态7.1.1概述7.1.2商标法改革7.1.3欧盟法律和国家原则之间的相互作用7.2转让7.2.1概述7.2.2书面形式7.2.3在注册簿中的登记7.2.4不忠实的代理人或代表人7.3绝对权7.3.1概述7.3.2在注册簿中的登记7.4强制执行7.4.1概述7.4.2在注册簿中的登记7.5破产程序7.5.1管辖权7.5.2在注册簿中的登记7.6许可7.6.1《欧盟商标条例》与《商标指令》条款一致的深远影响7.6.2在注册簿中的登记7.6.3许可的概念7.6.4针对被许可人的侵权主张7.6.5被许可人提起诉讼和主张赔偿的权利7.7程序问题7.7.1登记作为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7.7.2登记条件7.7.3《商标指令》中没有相应的规则7.8商标申请7.8.1比照适用的申请第8章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8.1引言8.1.1相对于个别商标的区别8.1.2概述8.1.3商标法改革8.2集体商标8.2.1所有权8.2.2保护条件8.2.3章程8.2.4撤销和无效8.2.5赋予的权利和有权提起诉讼的人8.3证明商标第9章 商标权的取消和丧失9.1概述和共同特点9.2(未)续展9.3放弃9.4撤销的理由9.4.1未真正使用9.4.2已经通用化的标志9.4.3已经成为欺骗性的标志9.5无效的理由9.5.1因绝对理由而被宣告无效9.5.2基于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第10章 欧洲商标法的程序导论10.1概述10.2欧盟商标10.3国家商标和比荷卢商标10.3.1引言10.3.2《商标指令》程序性条款概述10.3.3进行中的立法变化第11章 与欧盟商标有关的程序11.1适用欧盟知识产权局程序的一般规则11.1.1正当程序:说明理由的义务和听证权11.1.2依职权审查与当事人处分11.1.3欧盟知识产权局的通知和与其的通信11.1.4时限11.1.5语言11.1.6欧盟知识产权局费用和支付11.1.7代理人11.2申请程序11.2.1基本步骤和期限11.2.2申请人11.2.3申请的内容和提交11.2.4形式审查、检索、实质审查、公告、第三方意见和注册11.3异议程序11.3.1概述11.3.2相对拒绝理由11.3.3提出异议11.3.4受理和通知的审查11.3.5冷静期及其延长11.3.6异议的证实11.3.7使用证据的答复和请求11.3.8交换书面意见;使用证明11.3.9延长时间和中止程序11.3.10决定和费用11.3.11多项异议11.4代理人商标的取消程序和转移11.4.1概述、类型和依据11.4.2程序11.4.3一事不再理、待决案件11.4.4撤销诉讼11.4.5基于绝对理由的无效诉讼11.4.6基于相对理由的无效诉讼11.4.7撤销和无效的效力11.5撤回、放弃、分割、修改和变更11.5.1撤回11.5.2放弃11.5.3分割11.5.4修改和变更11.6续展11.7记录和对第三方的效力11.8转换11.9上诉11.9.1可上诉的法律依据和决定11.9.2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11.9.3上诉期11.9.4上诉通知、理由陈述、相互上诉11.9.5中止的效力11.9.6可受理性和通知被上诉人11.9.7新的事实和证据11.9.8上诉委员会的决定11.10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的诉讼11.10.1程序的作用11.10.2时限和提出申请11.10.3申请的内容以及语言制度11.10.4欧盟普通法院的程序11.10.5申请的主题以及新的事实和证据11.10.6命令的形式和费用决定以及费用的确定11.11向欧盟法院上诉第12章 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12.1引言12.2作为来源局的欧盟知识产权局12.2.1与欧盟的联系12.2.2在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国际申请12.2.3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注册12.2.4在被指定缔约方进行实质性审查12.2.5中心打击时的转换和转化12.2.6保护期和续展12.3欧盟作为被指定缔约方12.3.1初始和随后的指定12.3.2老牌特权要求12.3.3替换12.3.4以后期指定的形式转换12.4更改和交易的记录第13章 民事裁决和诉讼程序13.1引言13.1.1概述13.1.2民事诉讼程序和欧盟知识产权局的诉讼13.2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法院的权限13.2.1概述13.2.2涉及国家权利的诉讼:《布鲁塞尔条例》13.2.3欧盟商标13.3可适用的法律13.3.1概述13.3.2合同:《罗马第一条例》13.3.3侵权行为:《罗马第二条例》13.4对侵权行为的制裁13.4.1执行指令13.4.2禁令13.4.3损害赔偿13.4.4信息或证据的披露13.4.5矫正措施13.4.6公开13.4.7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责任13.4.8对被控侵权者的保障措施第14章 行政措施14.1引言14.1.1概述14.1.2边境措施的协调统一14.2海关行动的资格14.2.1商标的类型14.2.2个人和实体14.2.3涉嫌侵权的商品14.3程序14.3.1申请海关行动14.3.2依职权的海关行动14.4措施14.4.1简易程序14.4.2小型托运商品14.4.3最终销毁第15章 刑事制裁15.1引言15.1.1一般原则15.1.2统一的努力15.2成员国的刑事制裁15.2.1国家法律15.2.2重大案件参考文献索引

新华一城书集店铺主页二维码
新华一城书集 微信公众号认证
上海新华书店官方微信书店
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

欧洲商标法

手机启动微信
扫一扫购买

收藏到微信 or 发给朋友

1.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侧二维码

2. 点击右上角图标

点击右上角分享图标

3.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扫一扫购买

打开微信,扫一扫

或搜索微信号:xhbookmall
新华一城书集微书店官方微信公众号

收藏到微信 or 发给朋友

1.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侧二维码

2. 点击右上角图标

点击右上角分享图标

3.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