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本书是菲利的代表作,对犯罪学诸多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尤其是关于犯罪原因三元论以及陪审团制度的论述更具有鲜明的特色。若要在一定程度上满意地解决犯罪问题,有效的方法是研究罪犯产生的原因,并根据这样一种研究的结果来制定救治措施。菲利教授这本书就主张这种观点。该书的第一章,根据犯罪人类学资料,对易于导致习惯性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产生的个人情况进行了研究。第二章根据犯罪统计学资料,对易于导致某些人犯罪的有害社会环境进行了研究。菲利教授主张,犯罪的数量,不是靠制定得很好巧妙的刑法典,而是靠从整体上改善不良的个人状况和社会环境来大大减少的。犯罪是不良个人状况和不良社会环境的产物,控制它的专享有效的方法是尽可能消除犯罪产生的原因。尽管刑法典对减少犯罪的作用相当的微小,但它是保护社会必不可少的实质性措施。第三章则从实际改良的观点出发,试图说明刑法和监狱管理怎样才能取得更好的社会防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