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奕夫,男,广东汕头人,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官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基础理论、涉外法治理论、行政检察理论等。在《学习时报》《检察日报》《人大研究》《经贸法律评论》等报刊发表论文7篇,参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年度部级专项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等7项。 ???????????????

在新时代国家大力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宏观背景下,本书以构建相对独立、完备成熟的涉外行政法体系为核心切入点,开展系统深入研究。本书立足实践本体论这一涉外行政法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础,搭建起整体研究框架;精准厘定法治、保护、合作三大基本价值定位,为涉外行政法体系的科学建构明确价值导向。围绕涉外行政法体系的构成要素,聚焦涉外行政立法、涉外行政执法、涉外行政合作及外国行政行为承认等重点问题展开深入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可落地可操作的完善路径与对策建议。 ???????????????

绪论第一节研究源起和研究意义一、研究源起二、研究意义第二节文献综述一、我国研究情况二、外国研究情况第三节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一、研究思路二、研究方法第一章涉外行政法体系建构要点与概念界定——以实践本体论为视角第一节涉外行政法与实践本体论的适恰性一、实践本体论的理论要旨二、涉外行政法现状三、小结第二节实践本体论视角下涉外行政法体系建构要点梳理一、生产和创制是涉外行政法体系建构的基本出发点二、价值和意义是涉外行政法体系建构的基本指引三、行动是涉外行政法体系建构的核心内容第三节实践本体论视角下的涉外行政法概念界定一、涉外行政法的定义二、涉外行政法的“涉外性”特征三、涉外行政法的国内法属性四、涉外行政法是国际行政法吗第二章涉外行政法的价值定位第一节法治价值:确立涉外行政法治一、行政法的价值二、涉外行政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