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法的人,需要大学四年本科的学习,才有机会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堪称“中国第一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多不是一次性通过的。等好不容易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果是律师,还须在律所实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才能当律师;如果是法官,也要多年的训练才可能取得此身份。但是,如果你遇到一个刚出道的律师或者法官,你可能会发现他在稍微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仍然犯困。一个律师或者法官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普通公民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依照法律强制力构造起来的世界。无论是买一份快餐、卖几只股票,还是交一份房租、订一个酒店,都是法律在支撑着其中的基本秩序。我们迫切需要法律,每天也都或多或少接收着各种与法律有关的知识和信息,但是,真正到了应用法律的场合却仍然是捉襟见肘。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窘境?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书本世界和真实世界的割裂。在书本世界里,对案件的分析通常是纯粹的法律分析,一个案件对应到相应的法律就会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在真实世界中,对问题的处理,我们关注的是人与人的互动和博弈。书本世界是一套思维方式,而真实世界又是另一套思维方式。学法律,为的是用法律,而你要真正学会运用法律则需要了解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
什么是真实世界?这是相对于书本理论而言。书本理论不等于真实世界。一个在主观世界,另一个在现实世界。从书本理论到真实世界,这是一次无比艰险的穿越,罗振宇在2018年1月23日“罗辑思维”微信公众号“罗胖60秒”有一个精彩的阐释:“真实世界经常就这样,它会在书本理论上叠加一个意想不到的维度,这时候书本理论往往就没用了啊。”就法律应用而言,真实世界在书本理论上叠加的意想不到的维度归纳起来主要有六个关键词:对手、利益、“潜规则”、信息不完备、容纳矛盾、信任。
什么是法律思维?在书本里应用法律,人们自然会用法律分析问题,但是,回到真实世界,很多人常常忘记了法律而以日常思维来分析问题。由于强大的思维惯性——日常思维的存在,你必须在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法律理论思维的高度,这样才能玩转法律应用。法律理论是个庞大的体系,本书只探讨最重要的六个法律理论思维的维度:普遍性、权利义务、主体、法律的完整把握、事实的法律陈述、程序。
真实世界的法律应用面临两个悖论:真实世界是一张网,而书本上的理论是一条线,用一条线来表达网,会水土不服;真实世界的思维习惯是直觉,而法律问题则是理论叠加事实生成的观念系统,经常在直觉之外。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既要在书本理论的基础上加上真实世界的维度,也要在真实世界日常思维的基础上加上书本理论的高度,由此形成一个循环。这样一个循环说一说也就懂了,难在一刻不忘地运用,难在融会贯通——像呼吸、走路、游泳和骑车那样自然而然地用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来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
所谓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并非那些只能意会而无法表达的法律思维,本书所定义的“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是“意想不到”,既包括一般书本理论里“意想不到”的真实世界维度,也包括纯粹日常生活思维“意想不到”的理论高度。本书通过大量实际例子,特别是在你意想不到的场合中,讨论如何应用法律,旨在为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奠定一个初步的基础。
一方面,真实世界的法律思维有其工具性的一面,能解决实际难题。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知识,一种经常处于意料之外的知识,能满足我们的好奇心。法律与生活有诸多内在的联系,一旦我们能把“真实世界法律思维”理解、掌握、打通,也就可以将生活中的诸多疑惑一并打通。
现在,让我们一起开启“真实世界法律思维”的探索之旅,在一个个特定的场合中观察、分析和解读法律的具体应用。希望这是一段“新的时间”,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收获,出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