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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法(第12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
作者:[德]彼得·荣(Peter Jung)
书号:339948
定价:¥118 元
字数:467 千字
印次:1-1
开本:16
出版时间:2025-07-14
ISBN:978-7-300-33994-8
包装:平
内容简介
本书是德国最著名的商法教材之一,受到许多法学教授、法学杂志、学术机构的推荐,仅Beck出版社明确列出的各方推荐评语就有18项。本书介绍商法学基础理论及各部门法的基本原理, 体系清晰,逻辑严密,语言凝练,易于理解。本书稿是德国弗莱堡大学教授荣(现任瑞士巴塞尔大学教授)撰写的德国民法基础教科书系列《德国商法》第12版翻译稿。其翻译和出版,对于如何理解我国《民法典》中的民商合一以及合同编中的特殊买卖合同、各类商事合同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介绍
【作者简介】
彼得·荣(Peter Jung),德国法学家。1995年毕业于德国哥廷根大学,荣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在德国弗莱堡大学取得教授资格,2003年任教于德国哈勒—维腾贝格大学,2004年至今任教于瑞士巴塞尔大学。荣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商法、公司法和经济法等,除本书外,还著有《公司法》《欧盟资本市场法》等著作。
【译者简介】
葛平亮,山东莒县人,分别在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取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要研究商法、公司法和破产法。
目 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商法的客体
一、概念界定
二、商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商法与民法
(二)商法和组织法 (Geselschaftsrecht)
(三)商法与经济法
三、商法的法律渊源
(一)国内制定法规则与条例规则
(二)国际条约
(三)商事习惯法与商事习惯
(四)格式条款
四、商法的本质特征
五、民事程序中的商事特别规则
(一)审判籍
(二)商事审判庭
(三)非讼管辖
(四)商事仲裁管辖
六、德国商法史概览
第二节案例考试中的商法
一、商法与民法的结合
二、商法请求权基础
三、商法考试中的问题
第三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二章 商人
第四节商人概念的含义与体系
第五节基于经营商事营业的商人
一、企业具有营业属性
1.概念特征之一 :独立性
2.对外可知
3.有计划地实施一系列交易行为
4.合法性 (有争议 )
5.营利性 /营利意图 (有争议 )
6.非自由职业活动
二、营业具有商事营业的特征
(一)《商法典》第1条第 2款的真正商事营业 (当然商人 )
(二)《商法典》第2条的非真正商事营业 (任意商人 )
(三)《商法典》第3条的非真正商事营业 (非真正的任意商人 )
1.农业或林业的主营业 (《商法典》第3条第 1款和第 2款)
2.农业主或林业主的附属营业 (《商法典》第3条第 3款)
(四)作为商事营业的混合企业
三、经营者属性
第六节基于经营登记营业的商人 (《商法典》第5条)
一、《商法典》第5条的商人含义
二、《商法典》第5条的商人身份的构成要件
1.经营一项营业
2.商号已被登记于商事登记簿
3.主张登记 (有争议 )
4.仅适用于私法关系和程序法律关系
第七节基于组织形式的商人 (《商法典》第6条)
一、商事组织的商人身份
(一)作为商事组织的合伙
(二)作为商事组织的公司
二、团体的商人身份
第八节表见商人
一、表见商人的概念
二、表见商人的法律属性
三、表见商人规则的功能
四、表见商人的构成要件
1.不适用其他优先规则
2.存在商人身份之外观
3.可归责性
4.第三人善意
5.有因果关系的信赖行为
6.私法上的交易行为
五、表见商人的法律后果
第九节本章复习
一、商人身份的审查范式
二、本章总结
三、考试案例1 (网络中的商人 )
四、测试题
第三章 登记簿公示
第十节商事登记簿
一、商事登记簿的功能
二、登记程序
三、登记簿内容
四、登记簿查阅 (登记簿的形式公示 )
五、登记簿的实质公示
(一)商事登记簿的消极公示 (《商法典》第15条第 1款》)
1.构成要件
2.法律后果
(二)通过正确的登记和公告消除权利外观 (《商法典》第15条第 2款)
(三)积极公示
1.《商法典》第15条第 3款中的法定规则
1)构成要件
2)法律后果
2.补充性的习惯法规则
第十一节合作社登记簿和自由职业合伙登记簿
第十二节企业登记簿
第十三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深入学习建议
三、考试案例 2(已退伙的合伙人 )
四、测试题
第四章 商号
第十四节商事交易中的商号
一、商号的概念
二、商号与相近表现形式的区分
三、商号的构成和类型
四、商号的功能
第十五节商号管理法
一、商号的构成
(一)个体商人的商号构成
(二)商事合伙的商号构成
(三)公司和合作社的商号构成
二、商号的使用
三、商号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一)商号真实原则
1.商号真实的含义和规则
2.误导禁止
(二)商号存续原则
1.营业主姓名变更时的商号继续使用 (《商法典》第21条)
2.营业主变动时的商号继续使用 (《商法典》第22、24条)
1)营业主变动的不同类型
2)商号继续使用的前提要件
3)商号继续使用的形式
3.企业主改组时的商号继续使用
4.商事营业的类型和规模改变时的商号继续使用
(三)单独转让禁止
(四)商号唯一原则
(五)商号可区分原则
第十六节商号的非法使用和商号的保护
一、登记法上的商号滥用程序
二、非法使用商号的私法制裁
(一)商号法上的停止请求权
(二)其余的私法制裁
第十七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五章 商法中的企业
第十八节企业法导论
一、企业的概念
二、企业和企业主
三、企业的营业所
四、作为商业交易客体的企业
(一)债法上的企业
(二)物法上的企业
(三)强制执行法和破产法上的企业
第十九节商人企业的营业主变动
一、导论
二、基于生前行为的营业主变动
(一)继续使用商号的营业主变动
1.对原债权人继续承担责任 (《商法典》第25条第 1款第 1句)
1)前提要件
2)法律后果
3)责任排除的约定
2.债权移转的相对效力 (《商法典》第25条第 1款第 2句)
1)前提要件
2)法律后果
(二)不继续使用商号的营业主变动
1.对原债务的责任
2.债权的移转
三、基于死因行为的营业主变动
(一)继承法上的继承人责任
(二)商法上的继承人责任
1.个体商人的商事营业属于遗产
2.继承人继续经营
3.在考虑期内未停止营业
4.《商法典》第25条的构成要件
四、以商事的营业向商事合伙出资
(一)前提要件
1.“个体商人 ”的商事的营业
2.商事合伙的设立
3.商事的营业的出资和继续经营
4.不存在不同的约定
(二)法律后果
五、《商法典》第25条以下条文的规范目的
第二十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考试案例 3(陷入困境的继承人 )
三、测试题
第六章 商人的辅助人
第二十一节基础
第二十二节各类辅助人
一、非独立的商人辅助人
(一)行为辅助人 (《商法典》第59条以下 )
1.行为辅助人的概念
2.有关行为辅助人的法律
(二)商人的学徒和帮手 (《商法典》第82a条)
二、独立的商人辅助人
(一)商事代理人
1.概念与区分
2.类型
3.商事代理人关系
4.合同终止与补偿请求权
(二)商事居间人
1.概念和区分
2.商事居间人法律关系
(三)行纪人
(四)承运人、货运代理人和仓库营业人
(五)其他独立的辅助人
1.行纪代理商
2.协议经销商
3.特许经营商
第二十三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七章 商人的代理
第二十四节概述
第二十五节经理权
一、经理权的本质
二、授予经理权的前提要件
三、经理权在商事登记簿上的登记
四、有经理权的行为
五、外部关系中的经理权权限
(一)原则
(二)经理权的法定限制
(三)经理权的意定限制
六、经理权的特殊形式
(一)共同经理权
1.共同经理权的概念和类型
2.共同经理权的法律特征
(二)分支经理权
七、经理权的消灭
第二十六节代办权
一、代办权的概念
二、代办权的授予
三、代办权的权限和类型
(一)基本原则
(二)法定限制
(三)意定限制
四、特殊类型
(一)共同代办权
(二)订约商事代理人
五、代办权的消灭
第二十七节通过店铺雇员的代理
一、店铺代理权的法律性质
二、店铺代理权的前提要件
三、店铺代理权的权限
第二十八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八章 商法上的会计报告
第二十九节导论
一、会计报告的客体和目的
二、商法上的会计报告的法律基础
三、会计报告义务的实施
四、法律纠纷中的商事账簿
第三十节商法上的会计报告义务
一、簿记义务
二、编制财产目录义务
三、编制年度决算义务
(一)年度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二)年度决算的内容
1.商事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附录
四、制定状况报告义务
五、保管义务
六、公开义务
第三十一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九章 一般商行为规则
第三十二节商行为规则的法律渊源
第三十三节商行为的概念和类型
一、概念性特征
(一)行为
(二)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具有商人身份
(三)经营相关
二、商行为的类型
第三十四节适用于所有商行为的特别规则
一、商事习惯
二、通过沉默订立商行为
(一)针对事务处理要约的沉默
(二)对商人确认函的沉默
1.概念和法律性质
2.类型
3.构成要件
4.法律后果
(三)具有表示价值的沉默的可撤销性
三、《民法典》第305条以下适用中的特殊之处
四、实施商行为的特别规则
(一)商人的注意义务
(二)商人的合同惩罚允诺
(三)商人的保证
(四)商人的债务允诺和债务承认
(五)商事债权的计息
(六)商人服务和事务处理的有偿性
(七)商事债权的让与
(八)商事往来账
1.往来账的概念和功能
2.构成要件
3.法律后果
4.强制执行中的余额扣押
5.往来账的终止
(九)商行为的给付时间
(十)商行为的给付内容
(十一 )商事善意信赖保护
1.特别规则的功能
2.善意信赖保护的前提要件
3.善意信赖保护的内容
(十二 )商事质物出卖
(十三 )商人留置权
1.构成要件
2.法律后果
第三十五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十章 商事买卖
第三十六节商事买卖的概念
第三十七节商事买卖的特别规则
一、买受人受领迟延时的出卖人特别权利
二、指定买卖的特别规则
三、定期商事买卖的特别规则
四、关于瑕疵担保的特别规则
(一)概述
(二)《商法典》第377条之立法目的
(三)异议责任的构成要件
1.双方商事买卖
2.交付
3.《民法典》第434条以下的瑕疵
4.出卖人善意
(四)异议责任的内容
(五)不适法异议的法律后果
(六)适法异议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八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考试案例 4(建材市场中的火灾 )
三、测试题
第十一章 行纪行为
第三十九节行纪行为的概念
第四十节行纪法律关系
一、适用的法律
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行纪人的义务
1.实行义务
2.清算义务
(二)行纪人的权利
1.佣金请求权
2.费用偿还请求权
3.担保权
4.自我介入权
第四十一节实行行为
一、实行行为中的债法关系
二、实行行为清算时的物权法律关系
(一)卖出行纪中的物权法律关系
(二)买入行纪中的物权法律关系
第四十二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十二章 货运行为、货运代理行为和仓储行为
第四十三节运输法概述
第四十四节货运行为
一、货运行为的概念
二、货运法律关系
(一)适用的法律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运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节货运代理行为
一、货运代理行为的概念
二、货运代理的类型
三、货运代理关系
(一)适用的法律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节仓储行为
一、仓储行为的概念
二、仓储的类型
三、仓储法律关系
(一)适用的法律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第十三章 国际商法
第四十八节导论
第四十九节国际商法的渊源
一、国际私法
二、欧盟法
三、国际统一化的合同构造
(一)概述
(二)范例 :国际贸易术语 (Incoterms)
1.国际贸易术语的法律性质和效力基础
2.国际贸易术语的内容
四、国际公约
(一)概述
(二)范例 :国际上的联合国买卖法
1.联合国买卖法的发展
2.适用范围和适用前提
3.调整范围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特别规则
五、国际示范法
六、一般法律原则
七、国际商事惯例
八、国际商事习惯法
九、国际行为准则 (CodesofConduct)
十、国际商事仲裁庭的仲裁实践
第五十节国际商法组织
一、政府间组织
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三、国际私人商事仲裁管辖
第五十一节本章复习
一、本章总结
二、测试题
测试题答案
文献索引
术语索引
精彩样章
案件事实
Volker Vetter在哈勒经营一家大型肉店,但是没有进行商事登记。他在2010年8月31日与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不定期租赁合同,以每月500欧元的租金承租了销售店面、办公场所和一个冷库。Vetter一直使用“V.?Vetter肉店”这个标识经营肉店。由于业务萎缩,他在财务困境中越陷越深,并自2018年6月起不再支付租金,力不从心的Vetter于2018年11月30日去世。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10月31日即时通知终止了租赁合同。
Vetter在他的遗嘱中将他多年的好友Fridolin Freundlich设为唯一继承人。Freundlich于2018年12月2日获悉这一事实后随即决定继续经营肉店生意,但是应一方面减少肉店的肉制品种类并仅提供香肠和香肠切片,另一方面增加精品肉食。为此,Freundlich改造了肉店,并以商号“Volker Vetter香肠和精品肉食店已登记商人”申请商事登记,商事登记完成于2018年12月。Freundlich在12月初申请了遗产管理,申请在2019年1月15日获得批准。根据Freundlich的申请,继承人责任的限制已于2019年1月31日被登记于商事登记簿。但是由于工作疏忽,已经登记的责任限制未被公告。
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在2019年2月1日查阅商事登记簿并弄清了相应的关系后,向Freundlich主张支付2018年6月至10月之间未结清的租金。Freundlich主张责任限制并拒绝任何支付。Freundlich因经营肉店突然身心俱疲,遂于2019年2月15日将肉店转让给Paul Perle。在谈判中两人达成一致,Freundlich清偿现有旧债务,并因此相应地从Perle获得一笔更高的出卖款,这笔资金大大缓解了Freundlich的经济困境。随后Perle申请商事登记,以原先的商号“Volker Vetter香肠和精制食品店已登记商人”继续经营。在商事登记完成后,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找到Perle,并与其签署了一份自2019年2月15日开始的新的租赁合同。此外,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还要求Perle支付从2018年11月1日到2019年2月14日使用租赁房屋的费用1750欧元。Perle认为,在这段时间里不存在一个与Freundlich之间的租赁合同,而且即便有合同也应由Freundlich承担责任,因此拒绝清偿这一不合理的债权。
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Freundlich 和 Perle主张的请求权是否成立?
如果Perle清偿了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主张的债权,他对Freundlich享有何种请求权?
参考答案
A.?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要求Freundlich支付2.500欧元的请求权,依据《民法典》第535条第2款结合《民法典》第1922条和1967条
I.?请求权成立要件
1.?2018年6月至10月之间的租金债权(+)
Vetter与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年8月31日有效订立了一份涉及销售店面、办公场所和冷库的租赁合同。根据该租赁合同,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享有一个500欧元月租金的请求权。由于Vetter未支付2018年6月至10月之间的租金,故而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享有一个尚未支付的总计2500欧元的租金请求权。
2. Freundlich根据《民法典》第1922条和1967条承担责任(-)
a) 根据《民法典》第1922条的概括继受(Gesamtrechtsnachfolge)(+)
鉴于遗嘱将Freundlich设定为唯一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922条的规定,Freundlich 是Vetter 的概括继受人。
b) 根据《民法典》第1967条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976条第1款,唯一继承人Freundlich原则上对遗产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967条第2款,遗产债务包括由被继承人招致的债务,因此也包括与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所生债务。然而,根据《民法典》第1981条的规定,依Freundlich的申请发布了遗产管理命令。因此,Freundlich根据《民法典》第1975条可仅以遗产为限清偿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进言之,其无需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清偿。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984条第1款第3句,只能向遗产管理人主张这些请求权,故而Freundlich亦不构成适格被告(Passivlegitimation)。
II. 结论(–)
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无权依据《民法典》第535条第2款结合《民法典》第1922、1967条要求Freundlich支付尚未支付的租金,因为在遗产管理启动后Freundlich主张限制继承责任的抗辩并且他不构成适格被告。
B.?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要求Freundlich支付2500欧元的请求权,依据《民法典》第535条第2款结合《商法典》第27条
I. 请求权成立要件
1. 2018年6月至10月之间的租金债权(+)
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享有2018年6月至10月共计2500欧元的租金请求权(同上)。
2. Freundlich依《商法典》第27条承担责任(+)
a) 个体商人的商事营业属于遗产(+)
Vetter的大型肉店构成《商法典》第1条意义上的商事营业,且Vetter以个体商人的身份经营该商事营业。
b) Freundlich继续经营商事营业(+)
Freundlich继续经营作为Vetter遗产的商事营业。Freundlich变更Vetter供应的产品和改造营业场所的事实无法改变上述评价。这是因为,Freundlich在同一场所、使用同一地址和雇佣同一批员工继续经营肉店业务的核心部分,即整个香肠和切片香肠业务(参见:vgl. BGH NJW 1992, 911?f.)。完整地继受全部营业并非必要。即便未继受个别的财产部分或业务领域,但是只要至少继受构成企业重心的核心部分,即可认为构成继续经营商事营业(BGHZ 18, 248, 250; BGH NJW 1992, 911)。
c)继续使用商号(+)
根据《商法典》第27条第1款和第25条,成立Freundlich继续使用Vetter的商号。虽然根据旧《商法典》第18条第1款,?V. Vetter肉店“这个标识不是一个合法的商号,因为缩写了Vetter的名。但是,继续使用商号的事实构成要件并非以使用的标识是合法商号为前提。对于继续使用商号之判断,起决定性的是交易的视角,其与旧的商号、新的商号或二者是否都符合商号法无关。起决定性的是,取得人继续使用由前手营业主实际使用的商号产生了如此的影响,以至于营业在交易中被视为同一个企业(BGHZ 146, 374, 376)。
尽管Freundlich将Vetter使用的标识“V. Vetter肉店”改为“Volker Vetter香肠和精品肉食店已登记商人”,Freundlich构成继续使用商号也毋庸置疑。商号构成的非实质性变更不能排除《商法典》第27、25条的适用。关键的是,商号的核心部分被保留并以此强调在企业主变动时的企业延续。这是因为,继受人承担其前手在经营企业中产生的债务的合理性基础是企业的延续,其对外只能通过继续使用原商号进行判断(得以显现)。因此起决定性的只是,从关键性的交易视角看尽管改变了商号但是仍构成继续使用商号(BGHZ 146, 374, 376)。这也适用于这样的情形,即在继续使用原营业主的姓和名的同时只具体化了原先的业务范围标识(本案中使用香肠和精品肉食取代了先前的肉食;参见OLG Hamm ZIP 1998, 2092, 2093?f.)。
d) 旧债务产生于营业经营(+)
2018年6月至10月的租金债务产生于营业经营,因为其源自由Vetter和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订立的一份关于由Vetter用于经营肉店的店面、办公场所和冷库租赁合同。
e) 在考虑期内未停止营业(+)
Freundlich未在《商法典》第27条第2款规定的3个月的考虑期之内停止营业。虽然Freundlich在2019年2月15日,即仅在他获知享有继承资格后的两个半月后将商事营业转让给Perle。然而,附带商号转让起初以原商号继续经营的商事营业不构成《商法典》第27条第2款意义上的停业(RGZ 56, 196, 199; 对此详见上文边码Rn.?19),因此不能免除Freundlich依《商法典》第25条清偿尚未履行的租金债务的责任。
f) 依《商法典》第27条第1款、第25条第2款产生的责任未被排除(+)
根据《民法典》第1981条,依Freundlich的申请发布遗产管理命令。因此,根据《民法典》第1975条,Freundlich对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租金债权的继承法责任限于遗产(同上)。然而,针对《商法典》第27条第1款和第25条规定的商法责任,Freundlich原则上无权主张继承人责任限制之抗辩。
然而,依Freundlich的申请,继承人责任限制于2019年1月31日——即在Kaiser不动产有限责任公司主张租金债权之前——被登记于商事登记簿。根据《商法典》第27条第1款和第25条,继承人将继承人责任限制登记于商事登记簿并公示的,同样可以获得在商法责任上适用继承法上责任限制的机会。根据通说,《商法典》第27条第1款的条文包含一个完全的权利基础指引,因此《商法典》第27条第1款也指引准用《商法典》第25条第2款(对此详见边码20)。然而,Freundlich的继承人责任限制只是被登记于商事登记簿,并且因疏忽未被公告。但是,《商法典》第25条第2款要求责任限制的登记和公告。未公告的,责任排除同样对知悉责任排除的债权人不生效力(BGHZ 29, 1, 4; 对此质疑并且无论如何拒绝在《民法典》第138条、第826条规定的情形中适用,Ba/Ho/Hopt, §?25 Rn.?14; 不同观点见:Canaris, §?7 Rn.?36)。因此,尽管继承人责任限制被登记于商事登记簿,并且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查阅了商事登记簿,Freundlich也不能主张继承人责任限制。
II. 结论(+)
Kaiser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依《民法典》第535条第2款结合《商法典》第27条请求Freundlich支付自2018年6月至10月尚未支付的2500欧元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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