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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劳动力产权论 : 实现共享发展的理论探索》(承认和确立劳动力产权,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走向共享发展的人民市场经济。)
作者:迟福林 著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成品尺寸:170mm*240mm
开本:16K
页码:330
字数:280千
出版日期:2018年6月第1版 2018年6月第1次印刷
书号:ISBN 978-7-5008-6928-3
印张:22
定价:79.00元
上架建议:学术/理论
中图分类:F241.31
内容简介
本书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迟福林教授的专著。通过对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和现代产权理论的研究,对涉及劳动力产权的劳动力所有制、劳动力商品、按劳分配等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若干重要问题和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国有企业改革、劳动力市场建设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观点。
作者简介:
迟福林,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海南等地方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东北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的特聘教授。
多年致力于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共出版中英文专著四十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八百余篇,形成研究报告七十余部,提交了大量政策建议报告,在决策和实践层面产生积极影响。曾获得“五个一工程奖”、“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中国发展研究奖”等奖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2年被中组部、中宣部、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联合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2009年入选“影响新中国60年经济建设的100位经济学家”,2015年入选《20世纪中国知名科学家学术成就概览(经济学卷)》。
目录样章
目录
总 论 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确立并实现劳动力产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需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笔者认为,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确立并实现劳动力产权,旨在适应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形成既有利于创新驱动,又有利于共享发展的制度安排。
一、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的劳动力产权
二、在注重物质资本产权的同时注重劳动力产权
三、以实现劳动力产权激励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
四、以实现劳动力产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第一章 劳动力产权与共享发展
劳动力产权是解决劳动者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一种形式,即依据自身拥有的管理、技术、劳动等要素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劳动力产权的提出,旨在解决改革发展与多数人的利益问题。
笔者认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的目标,需要建立劳动力产权制度。从4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看,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既有利于避免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平均主义”带来的低效率,又能够有效防止“重资本、轻劳动”所带来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从制度上承认并实现劳动力产权,确立劳动者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共享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第一节 劳动力产权与改革发展中的多数人利益
一、劳动力产权是实现共享发展的途径之一
二、传统计划经济忽视劳动力产权
三、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产权的实践探索
四、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与实现劳动力产权
第二节 形成共享发展的体制安排
一、劳动者由“螺丝钉”转变为“市场人”
二、产权制度由单一化到多元化、社会化
三、分配方式从注重物质资本收益到注重人力资本收益
第三节 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
一、从承认劳动整体贡献到承认劳动个体贡献
二、实现资本所有者向劳动者让渡部分剩余索取权
三、让劳动者依据劳动力产权参与利润分配
第四节 确立劳动力产权与普惠式改革
一、劳动力产权具有广泛性
二、以实现劳动力产权增大市场化改革的普惠性
三、以实现劳动力产权创造经济社会转型的良好预期
第二章 确立劳动力产权与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笔者主张把实现劳动力产权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在于它:有利于克服国有企业产权主体虚置、委托代理关系失灵;有利于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大国工匠精神,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反映共享发展的要求。
第一节 深化国企改革需要确立劳动力产权
一、全民所有制与国有企业产权主体虚置
二、形成有效委托代理结构的国有企业改革实践
三、劳动力产权缺失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局限性
第二节 确立劳动力产权与发展混合所有制
一、以确立劳动力产权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二、以确立劳动力产权培育创新型国有企业
三、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确立并实现劳动力产权
第三节 确立劳动力产权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实现劳动力产权形成企业有效的经营责任主体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有条件实现劳动力产权
三、探索公益类国有企业试行劳动力产权
第四节 确立劳动力产权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一、重视通过确立劳动力产权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
二、以确立劳动力产权促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变革
三、实现宏观管理、资本运营和监督评价三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有 效分离
第三章 确立劳动力产权与构建新型劳资关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是一个转型中的大国。解决劳资关系矛盾、劳资关系失衡,需要有中长期的制度安排。笔者认为,建立劳动力产权制度、实现“劳者有其股”,能够在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和谐劳动关系中走出一条新路子。
第一节 劳资关系优化的大趋势
一、“重资本、轻劳动”的劳资关系难以为继
二、以劳动力产权促进劳资关系走向合作
三、以劳动力产权促进分享经济发展
四、确立新型劳资关系的新思维
第二节 以“劳者有其股”打造大国工匠精神
一、打造大国工匠精神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任务
二、打造大国工匠精神需要实现技术工人“劳者有其股”
三、探索技术工人的劳动力产权
第三节 以“劳者有其股”促进形成和谐的劳资关系
一、以“劳者有其股”实现劳资合作
二、推行企业内部劳资共决制
三、提倡核心员工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
第四章 确立劳动力产权与弘扬企业家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需要发展高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并形成弘扬企业家精神的产权激励机制。
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对企业家精神的依赖性全面增强。笔者认为,弘扬企业家精神,需要承认企业家的才能是重要的劳动力产权,并以此形成实现企业家自身价值规范化、法治化的产权制度安排。
第一节 以劳动力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
一、新经济发展高度依赖于企业家精神
二、弘扬企业家精神需要承认并实现企业家的劳动力产权
三、认同企业家价值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第二节 创业型企业家在创新发展中的特殊角色
一、创业型企业家的兴起
二、创业型企业家是企业家精神的践行者
三、创业型企业家是社会财富增长的贡献者
四、创业型企业家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推动者
第三节 承认并实现创业型企业家价值
一、创业型企业家到了代际传承的临界点
二、承认创业型企业家的劳动力产权
三、实现创业型企业家的劳动力产权
第四节 形成激励创业型企业家成长的制度安排
一、近14亿人的消费大市场为创业型企业家成长提供重要机遇
二、形成激励企业家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
三、形成商业类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激励机制
第五章 劳动力产权与员工持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劳者有其股”是实现劳动力产权的核心,是实现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劳动力产权的普惠性,主要体现在员工持股的普遍性和广泛性上。笔者认为,我国要形成共享发展的经济体制安排,需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规范发展、广泛普及员工持股,加快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使企业制度能够体现共享发展的目标。
第一节 我国员工持股的实践探索
一、现代员工持股的起源
二、我国员工持股的初步实践
三、实现劳动力产权的制度创新
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工持股制度
五、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受惠的“双赢”
第二节 发展员工持股形式的混合所有制
一、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之一
二、以员工持股打造“百年老店”
三、以员工持股促进新经济发展
第三节 形成员工持股的制度安排
一、明确界定员工持股的企业范围和重点
二、保障员工持股的普遍性、广泛性、利益一致性、合理的差别性
三、合理规范员工持股的股权和资金来源
四、加快形成有利于员工持股的大环境
第六章 劳动力产权与现代产权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笔者认为,我国由人力资本大国走向人力资本强国,需要以实现人力资本价值为目标构建劳动力产权制度,也需要以调整优化人力资本结构为重点深化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以实现由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力资本红利的转变。
第一节 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人力资本变革
一、人力资本决定经济竞争力
二、由数量型人口红利转向质量型人力资本红利
三、从人力资本大国转向人力资本强国
第二节 以实现人力资本价值为目标,确立劳动力产权制度
一、实现人力资本价值是劳动力产权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追求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本价值评价机制
三、推动中高级人力资本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
第三节 以优化人力资本供给结构为重点,深化教育结构性改革
一、人力资本供给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二、形成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教育结构
三、推进教育市场开放
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
结 语 走向人民市场经济
笔者从20 世纪90 年代初开始思考研究劳动力产权,到20 世纪90 年代后期,开始思考人民市场经济。笔者认为,劳动力产权论和人民市场经济论应当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两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需要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制度,发展人民市场经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人民市场经济 315
二、劳动力产权是走向人民市场经济的基石之一 317
三、以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为重点形成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共 同体 319
四、以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为基础走向人民市场经济 320
参考文献
后 记 一本迟来的书
样章
总 论 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确立并实现劳动力产权
笔者对劳动力产权这一概念的提出,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所谓劳动力产权,是指劳动者(企业家)的劳动力要素产权,包括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凭借劳动力产权,劳动者不仅应获得基本的工资收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凭借管理、劳动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应享受产权收益。1994年,笔者提出“建立在利益关系前提下的企业与职工的密切结合,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追求的重要目标。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者是国家的主人,理所应当把这个问题解决得更好一些。劳动力产权,就是根据劳动价值把企业利润收入的一部分由本企业职工作为其在企业的股份,其所得份额由其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贡献等因素决定”a。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一些企业已通过经营者持股、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初步形成了劳动力产权方面的相关制度安排。但总的来看,劳动力产权制度并未在理论上有所突破,也未在实践中探索解决。随着我国进入发展新时代,加快实现共享发展,需要通过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激发人力资本潜能,在实现创新发展的同时让劳动者多渠道获得财产性收入。
一、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的劳动力产权
我国由工业化中期进入工业化后期,伴随着深刻的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主要在于经济社会呈现转型升级的新趋势、新特点。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特定背景下,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并形成相关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激励人力资本的投入和发展新经济,有利于让广大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又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1. 2020 年是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历史关节点
(1)产业结构正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型。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伴随着传统工业的萎缩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扩张。2017 年上半年, 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0.65 万亿元,增长7.7%,占GDP 的比重为54.1%, 高出第二产业14 个百分点;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9.1%a;预计到2020 年,服务业占比将达到60% 左右,基本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
(2)城镇化结构正由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转型。农村人口大规模转移到城镇居住,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趋势。2016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35%,比2015年提高1.2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比2015年提高1.3个百分点a;预计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望达到50%左右,基本形成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
(3)消费结构正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型。我国由生存型阶段转向发展型新阶段,伴随着消费结构的升级,以服务消费为重点的消费升级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出亮点。2017年上半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
长的贡献率达到63.4%。预计到2020年,城镇居民服务型消费比重将由目前的40% 左右提高到50% 左右,农村居民由目前的30% 左右提高到40% 左右,消费总规模从目前的30 多万亿元扩大到50 万亿元左右;“十三五” 时期,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稳定在64% 左右,基本形成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
(4)社会结构由中低收入群体为主向中等收入群体为主转型。经济转型升级创造了更多中高收入就业岗位,将奠定“橄榄形”社会形成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人均GDP 达到8000 美元左右,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比重仅在30% 左右。从国际经验看,由中高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阶段的国家,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达到或超过50% 有利于避免贫富两极分化,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有利于社会转型升级。如果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到2020年,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有可能达到40%左右。
2. 经济转型升级与劳动力产权
(1)制造业转型升级需要通过实现劳动力产权形成企业家精神和大国工匠精神。由于我国传统的产权制度主要以激励物质资本为主,相当多的企业没有形成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难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和大国工匠精神。例如,作为实现企业家价值的劳动力产权在国有企业难以确立,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经营者持股饱受争议,由此影响了国有企业企业家队伍的形成和发展。
(2)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通过实现劳动力产权强化人力资本。与传统工业发展有很大的不同,无论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还是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都高度依赖于人力资本。越来越多的企业采取“轻资产”的运营模式表明,物质资本的重要性逐步淡化、人力资本的重要性不断提升是经济转型升级的一大趋势。实现劳动力产权,有利于企业在激励人力资本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
(3)扩大服务型消费需要通过实现劳动力产权提高居民收入份额。进入中高收入阶段,服务型消费的快速扩张,主要源于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提高。实现劳动力产权,有利于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而不断提高其服务型消费的水平。
3. 社会转型升级与劳动力产权
(1)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成为社会转型升级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
升级的临界点,社会转型升级的核心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橄榄形”社会结构。未来5 ~ 10 年,在我国跻身高收入国家行列的时候,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达到50% 左右,是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条件。
(2)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重在提高其财产性收入。从国际经验看,进入中高收入阶段,财产性收入是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重要来源。以美国为例,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40%,仅次于薪资收入,有90% 以上的美国人拥有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我国2016 年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为7.9%,与美国相比严重偏低。
(3)让劳动者获得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是确立劳动力产权。经过40 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资产。但由于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多数劳动者难以参与利润分配。应当说,这是居民财产性收入水平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劳动力产权的精髓是“劳者有其股”,提倡劳动者凭借劳动力产权持有企业股份、广泛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从而能够在扩大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中发挥重要作用。
(4)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走向共享社会。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深刻阐释了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在人力资本决定新经济发展的今天,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提升人力资本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让劳动者广泛参与利润分配,是我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走向共同富裕、建设共享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在注重物质资本产权的同时注重劳动力产权
一个国家的产权制度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演进,主要在于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激励机制。产权制度的有效性,主要表现在它能够激励当时最需要、最稀缺的要素供给,从而能够保证经济的中长期增长。经济起飞阶段的产权制度不适应经济转型升级新阶段的现实需求,是我国产权制度变革面临的突出矛盾。
1. 经济起飞阶段注重物质资本产权
(1)经济起飞阶段的初始条件是资本稀缺、劳动力“无限供给”。在改革开放之初的经济起飞阶段,经济成长和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大工业领域需要大量的投资,而国民经济长期缺乏积累、资本短缺的问题突出。由于计划经济时代农业存在大量“隐性失业”、城市国有企业冗员过多,劳动力普遍过剩,近似“无限供给”。
(2)注重物质资本产权有利于激励投资。在工业化初期,无论是基础领域还是制造业领域,都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本,以奠定工业发展的基础;而在工业化中后期,重化工业的发展仍带有资本密集型的突出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都希望吸引物质资本到本地投资,以实现地方经济的规模扩张。
(3)注重物质资本产权、忽视劳动力产权。在政策导向上,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领导带头招商引资,并给予资本所有者各类优惠政策;在劳资关系中,重资本、轻劳动力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在制度安排上,尤其是法律层面,缺乏劳动力产权的相关规范;在分配层面,劳动者难以分享企业利润和股权增长收益;等等。
2.“物本位”的产权制度面临新挑战
(1)物质资本投入的边际收益递减。我国进入工业化后期,物质资本投入拉动经济增长的效应逐步降低。例如,2008 年之前,2 元钱的物质资本投入可以带来1 元钱GDP 增长,而目前1 元钱的GDP 增长,需要将近6 元钱的物质资本投入。
(2)收入分配失衡的矛盾比较突出。20 世纪80 年代初,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3 左右a,属于收入比较平均的国家;从1995 年开始持续上涨至2010 年左右达到峰值后逐步回落,但仍在0.45 以上,属于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2012 年到2015 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是0.474、0.473、0.469、0.462。2016 年是0.465b,比2015 年有所提高。
3. 注重物质资本产权与注重劳动力产权并重
(1)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下,产权制度变革面临的初始条件发生变化。改革开放40 年来,我国依靠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实现了资本的快速积累,成功地做大了经济总量和实现了经济起飞。我国总体上不再是一个资本短缺的国家。现在的问题是,在人力资本提升缓慢的同时,即使是低端劳动力的规模也将同时出现递减。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7 年全球人力资本报告》对全球130 个经济体的人力资本利用水平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排名,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挪威、芬兰和瑞士,中国位列第34。中国人力资本平均开发利用率低于62%的全球平均水平。也就是说,在“未富先老”的人口结构下,我国要避开“中等收入陷阱”,重要的前提是形成人力资本的新优势。
(2)物质资本产权与劳动力产权并重。笔者认为,经济转型升级阶段的产权制度与经济起飞阶段的产权制度有多方面的不同,主要在于要适应新形势,注重劳动力产权(见表2),在制度层面进一步突出人力资本的作用。
(3)推动产权制度由“物本位”向“人本位”的转变。以建立劳动力产权制度为重点推动产权制度变革,形成有利于激励人力资本供给的产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企业治理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等,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举措。
三、以实现劳动力产权激励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
以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未来5 ~ 10 年我国实现6% ~ 6.5% 增长的重要条件。从现实看,我国之所以在中高端的产品和服务上有需求、缺供给,一定程度上源于企业家精神和大国工匠精神的匮乏。笔者认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要把实现劳动力产权作为重要举措。
1. 实现人力资本变革
(1)经济发展方式面临革命性变革。未来5 ~ 10 年,是我国经济转型出现革命性变革的重要阶段。要抓住机遇,加快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经济转型有机融合,尽快形成一大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产业集群。在新一轮产业革命中,我国还需要在新经济发展中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总的发展趋势是,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化、传感感应技术等新技术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革。
(2)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全面凸显。新经济与传统经济有很大的不同,它以知识要素为主导,经济运行伴随着物质资本投入的边际收益率递减和人力资本投入的边际收益率递增。新经济的发展,对两种形式的人力资本依赖程度增强:一是对企业家才能的依赖性全面增强。主要靠企业家才能集聚、组合生产要素,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深度融合;二是对工匠精神的依赖性全面增强。有了好的研发和设计,还要在一线有好的执行者,有训练有素的技术工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才能得以实现。
(3)以劳动力产权促进人力资本变革。经济发展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关键在于实现人力资本变革。在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好的产权制度不但要能够激励物质资本产权,还要能够激励人力资本产权。以承认并确立人力资本产权为重点发展劳动力产权,应当成为产权制度变革的重点之一。
(4)形成企业家精神和大国工匠精神。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初步形成了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在激励做大经济总量、推动经济起飞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同时也看到,当前的产权制度带有“重物质资本、轻人力资本”的突出特点,缺乏新经济时代急需的企业家精神和大国工匠精神。推动“中国制造2025”,打造中国制造的国际品牌和“百年老店”, 迫切需要通过确立劳动力产权,让企业家精神和大国工匠精神落地生根。
2. 以实现劳动力产权促进企业家精神的形成
(1)企业家精神是转型创新的主导要素。所谓企业家精神,是指企业家在主导企业经营管理中表现出的特殊才能,包括创新精神、冒险精神、合作精神、敬业精神等。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特殊的经营管理才能。由于企业家精神是推动企业前进最重要的动力来源,古典经济学家萨伊将企业家精神作为第四种生产要素,与传统的土地、劳动力、资本并列。在新经济蓬勃发展的现代社会,企业家精神在各种生产要素配置、组合、转换中占据主导地位。以美国的苹果公司为例,乔布斯在1976 年4 月创业时是在车库中进行的,筹集到的初始资金仅有1300 美元。以中国的华为公司为例,任正非在创业时的初始资金仅有2 万余元。无论是美国的比尔·盖茨、乔布斯,还是中国的任正非、马云、马化腾等,都在企业转型创新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伴随着我国实体经济进入创新驱动的新阶段,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来源于企业家精神。
(2)企业家精神匮乏的问题并未真正解决好。尽管改革开放40 年以来,我国涌现了一批创业型企业家,企业家精神逐步为社会所认可,但企业家精神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尚未在改革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解决。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以经营管理者持股为重点的相关制度建设尚未到位, 企业家的财产权和创新收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在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对企业具有重大贡献的创业型企业家如红塔集团的褚时健、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等,均出现了“59岁现象”。由于相关体制的不完善,弘扬企业家精神还缺乏应有的制度预期。
(3)以实现劳动力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在改革实践中有不少的例子,如企业家创业过程中,投资者投入了几万元,最后企业增值到几十亿元、上百亿元,最后资产增值仍都归资本投资者所有,创业型企业家的价值实现严重不到位。由此,企业家精神不仅得不到激励,还会受到抑制,某些创业型企业家甚至遭受牢狱之灾。应当看到,企业家才能的本质是劳动力产权,这种产权同物质资本产权一样,需要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重要的是承认并确立企业家的劳动力产权,营造保护企业家各类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据企业家精神的贡献界定和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给企业家吃上“定心丸”,实现企业家的“恒产恒心”。
3. 以实现劳动力产权促进大国工匠精神的形成
(1)实体经济发展更需要工匠精神。所谓工匠精神,是指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更完美的精神理念。处在生产一线的工匠,精心雕琢每一件产品,孜孜不倦地完善自己的生产工艺,有利于打造本行业最优质的产品,并形成其他同行无法匹敌的卓越品牌。工匠精神是技术工人劳动力的升华,是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用户至上的服务精神。近年来,我国消费者到国外购买马桶等消费品,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我国实体经济并不是没有市场,相当多工业产品的产能过剩,实际上是因为缺乏工匠精神,质量和品质难以保障。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2)承认技术工人的劳动力产权。技术工人劳动力产权在制度安排上缺失,技术工人缺乏上升通道,同时也难以得到物质上的激励,是我国工匠精神缺乏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技术工人的工艺能力也是一种劳动力产权,与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力产权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是,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技术工人在企业持股的情况比较少。如果技术工人缺乏主人翁意识加之其他激励不足,一般的工业产品都难以做精、做细。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推动新经济发展,需要推动企业产权改革,提倡技术工人持股,从制度上承认技术工人的劳动力产权。
四、以实现劳动力产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橄榄形”社会的形成,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特定背景下, 提倡实现劳动力产权,重要原因在于它能够为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寻求一条新路径。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经济社会转型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笔者认为,这不单是一个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问题,也不单是一个提升劳动者社会福利的问题,关键在于承认并确立劳动力产权,让劳动者按照自身贡献参与、分享企业利润,获得企业资产增值收益,由此增加其财产性收入。
1. 实现劳动力产权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1)实现劳动力产权的主要途径是“劳者有其股”。即让劳动者依据自身的人力资本产权拥有企业股份,让劳动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
(2)实现“劳者有其股”有利于企业成长,有利于让更多的企业员工通过持股获得财产性收入。以华为公司为例,华为公司是我国较早启动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作为创始人的总裁任正非所占股份仅相当于公司总股本的1.4%左右。截至2015年底,华为公司员工持股人数为79563人,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8.6%a。这种员工广泛持股的股权结构,极大地调动了人力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使其从一家初始资金仅有2万余元的团队变成全球信息、通信和技术行业的领跑者。目前,华为已成功跻身世界500强企业。2016年,华为的营业收入达5200亿元,支付雇员费用为941.79亿元。
2. 实现劳动力产权应当成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举措
(1)劳动力产权反映了人力资本的发展方向。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不能建立在数量型人力资源增加的基础上,而是要建立在质量型人力资本提升上。未来5~10年,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数量型人口红利递减是一个趋势。而且,即使未来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放开,数量型劳动力也再难以适应新经济发展的时代趋势。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建立在提升人力资本的坚实基础之上。这就需要在分配上更加注重人力资本贡献,并赋予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同等的利润分配权和剩余索取权。
(2)劳动力产权既体现共享发展,又具有可持续性。从总体上看,我国仍是一个低福利国家。一方面,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通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福利。提高社会福利本身是一种再分配形式。如果初次分配本身就不合理,仅靠再分配很难矫正过来。笔者认为,劳动力产权制度安排的缺失,是拉大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原因,这种差距可以通过扩大社会福利弥补一部分,但不能主要依赖增加社会福利。实现劳动力产权, 是在初次分配中充分考虑劳动力产权贡献,实质性增加劳动报酬,提高劳动者财产性收入,是完善初次分配最实质性的举措。以实现劳动力产权为重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有利于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 因而更具可持续性。
(3)劳动力产权应当广泛复制推广。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现今广泛推行劳动力产权改革的时机条件比较成熟。第一,在实践中,以经营者持股、员工持股的形式实现劳动力产权,在我国已经有某些成功的案例,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也为社会和政府所接受,绝大多数的企业都可以借鉴和采用。第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 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为广泛推行劳动力产权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与政策导向。第三,我国资本市场已经有了较快发展,尤其是我国已经拥有3000 多家上市公司,更多企业具有采取股权、期权、期股等多种渠道实现劳动力产权的条件。
3. 让各类社会群体能够凭借人力资本成为中等收入群体
(1)让部分劳动者凭借经营管理才能成为中等收入群体。进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我国需要培育一大批创业型企业家。承认并确立企业经营管理才能的劳动力产权,激励更多劳动者创新创业,通过成为创业型企业家进入中高收入群体行列。
(2)让部分劳动者凭借专业技术才能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截至2014年底,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约为8114万人,排名世界第一a。承认并确立专业技术才能的劳动力产权,将使更多中高级知识分子进入中高收入群体行列,并在新经济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
(3)让部分劳动者凭借工匠精神成为中等收入群体。承认并确立技术工艺能力的劳动力产权,有利于在广大农民工中培养一大批高级技工。通过建立企业首席技师、特聘技师岗位制度,实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多种渠道,形成大国工匠精神的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让生产一线员工有条件成为中等收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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