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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中国人实践哲学演讲
定价: 45
ISBN: 9787567543782
作者: 克里斯蒂安·沃尔夫,李鹃
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5
装帧: 平装
开本: 32
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标志性事件的演讲
1. 作者沃尔夫是德国18世纪上半叶非常重要的启蒙运动哲学家,他所开创的沃尔夫学派对德国18世纪学术思想与公共讨论的影响力持续达半世纪之久。
2. 18世纪的欧洲面临的问题是:启示宗教对于人的德性生活是否须?为什么没有基督教传统的中国人能凭人性的力量就如此文质彬彬?
3. 《中国人实践哲学演讲》反映了作者沃尔夫的独到创见和深刻反思,有助于我们理解德国启蒙运动的思想特质,也能为我们当下反思儒家传统提供镜鉴。
作为18世纪欧洲哲学家的代表,沃尔夫面对的问题是:启示宗教对于人的德性生活是否须?为什么没有基督教传统的中国人能凭人性的力量就如此文质彬彬?
与其他欧洲学者对待儒家学说的诸种态度不同,沃尔夫一方面强调任何在儒家学说上强加欧洲哲学概念的做法都是在自说自话;而另一方面,他也敢于去解释儒家学说。他认为《大学》和《小学》两部书为欧洲人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教育模式。因此他将启示宗教设计成一种建基于理性形而上学和实践哲学之上的公民宗教,也即一种可以将人引向自然德性的教育方式。今日再读此篇演讲及其详尽注释,既有助于我们理解德国启蒙运动的思想特质,也能为我们当下反思儒家传统提供镜鉴。
译者导言/1
中国人实践哲学演讲
前言/3
中国人实践哲学演讲(1721年)/7
中国人哲学之古老与闻名/7
孔子不是中国哲学创立者/7
中国哲学的创立者们/8
中国人的国家亦曾衰落/8
孔子重建中国人衰落的国家/9
中国人的古代基本学说/9
孔子从何处吸收并创造了自己的学说/9
孔子之威望/10
孔子学说之命运/10
作者的计划/10
敬请注意和关心/11
中国人智慧的试金石/11
对反驳的回应/12
中国人哲学之一原则/12
诸懿行之区别与诸德性种类之区别/13
中国人具有一种程度的德性/13
中国人如何促进德性之践行/13
对反驳的回应/14
为何中国人考虑得更多的是追求德性、而非避免恶/14
何谓自然之力?/14
道德实践之诸原则/15
是否须对德性设定限制/16
道德实践之重要原则/16
貌似有德性的行懿行之习惯来自何处/17
真德性来自何处/17
中国人形塑道德的双制学校/17
大学之要性与原因/18
两种学校各自的建制/18
中国人的诸建制值得赞颂/19
中国人的诸实践原则/20
诸实践原则的原因/20
中国人的证明方式/21
中国人诸原则之确定性/21
作者在此项领域中的研究/22
为什么作者对中国学说的看法不同于翻译者/22
完善意志的方式/23
养习德性时所行责任之顺序/24
中国人努力改善他人/24
中国人的终目标/25
中国人的至善/26
中国人的动机/26
产生动机的独特方式/26
中国人是否具有德性/27
养习德性时礼的作用/28
结论/29
向新任副校长致辞/31
副校长授予仪式/31
中国人实践哲学演讲注释(1726年)/34
中国人哲学之古老与闻名/34
注释(1)—(5)/34
孔子不是中国哲学创立者/39
注释(6)/39
中国哲学的创立者们/40
注释(7)—(12)/40
中国人的国家亦曾衰落/44
注释(13)/44
孔子重建中国人衰落的国家/45
注释(14)—(18)/46
中国人的古代基本学说/48
孔子从何处吸收并创造了自己的学说/48
注释(19)—(25)/48
孔子之威望/52
注释(26)—(31)/52
孔子学说之命运/57
注释(32)—(33)/57
作者的计划/58
注释(34)/58
敬请注意和关心/59
注释(35)/60
中国人智慧的试金石/60
注释(36)—(40)/60
对反驳的回应/63
注释(41)—(50)/63
中国人哲学之一原则/66
诸懿行之区别与诸德性种类之区别/66
注释(51)—(53)/66
中国人具有一种程度的德性/69
注释(54)—(57)/69
中国人如何促进德性之践行/74
注释(58)—(60)/74
对反驳的回应/76
注释(61)—(64)/76
为何中国人考虑得更多的是追求德性、而非避免恶/77
注释(65)—(67)/78
何谓自然之力?/80
注释(68)—(73)/80
道德实践之诸原则/82
注释(74)—(78)/82
是否须对德性设定限制/87
注释(79)—(85)/87
道德实践之重要原则/93
注释(86)—(89)/93
貌似有德性的行懿行之习惯来自何处/95
注释(90)/95
真德性来自何处/95
注释(91)/96
中国人形塑道德的双制学校/98
注释(92)—(95)/98
大学之要性与原因/99
注释(96)—(102)/99
两种学校各自的建制/101
注释(103)—(107)/101
中国人的诸建制值得赞颂/104
注释(108)—(115)/105
中国人的诸实践原则/106
注释(116)—(118)/107
诸实践原则的原因/107
注释(119)—(122)/108
中国人的证明方式/108
注释(123)—(125)/109
中国人诸原则之确定性/109
注释(126)—(127)/110
作者在此项领域中的研究/110
注释(128)—(136)/110
为什么作者对中国学说的看法不同于翻译者/112
注释(137)—(145)/113
完善意志的方式/116
注释(146)—(150)/117
养习德性时所行责任之顺序/118
注释(151)—(152)/118
中国人努力改善他人/119
注释(153)—(156)/119
中国人的终目标/121
注释(157)—(169)/121
中国人的至善/124
注释(170)—(173)/124
中国人的动机/125
注释(174)—(176)/125
产生动机的独特方式/126
注释(177)/126
中国人是否具有德性/126
注释(178)—(191)/127
养习德性时礼的作用/131
注释(192)—(205)/132
结论/134
注释(206)—(214)/136
向新任副校长致辞/139
注释(215)—(216)/140
副校长授予仪式/140
A本注释/142
外国人名索引/165
重要概念索引/166
中国典引用、书名、概念及人名索引/170
附录1沃尔夫生平年表/172
附录2沃尔夫作品年表/177
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作者 克里斯蒂安·沃尔夫(Christian Wolff,1679–1754),德国18世纪上半叶非常重要的启蒙运动哲学家,他所开创的沃尔夫学派对德国18世纪学术思想与公共讨论的影响力持续达半世纪之久。沃尔夫哲学以明确定义、严格推理和连贯体系为主要特征,曾在德语学术语言、哲学观念和问题意识方面对德国哲学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李鹃,译者 李鹃,四川成都人,1982年生,复旦大学管理学学士、哲学硕士,欧盟伊拉斯谟世界奖学金欧洲哲学硕士,德国马堡大学哲学博士,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哲学系讲师。
中国人哲学之一原则
首先须强调的是:如果中国人为人的行为规定了什么,或者为德性与道德之践行确立了什么,那么只可能因为他们认识到这些与人心之自然是相一致的。因此毫不奇怪,他们付出的努力都换来了成功,因为他们不做任何有悖自然之事。但凡深入钻研道德事物的人,都能完全认识和观察到:即便人的诸种行为都与律法相符合,但它们各自的动机却仍是各种各样的。
诸懿行之区别与诸德性种类之区别
无疑,心灵要么对由行为引起的人内在及外在状态之变化进行表象;心灵要么将高神意的诸属性、预见、甚至其威作为行为动机;后,或者是由神启示的、缺乏自然明证性的诸真理给出动机,这些真理就是关于人类拯救者基督的诸真理,也即那些被我们认作是我们宗教之基础的真理。那些从行为结果来评价行为的人们,完全以理性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他们所养成的德性全凭自然之力(51)。而那些完全依靠理性之光来对上帝之属性和神意之预见进行思索的人们,以该思索来规定自己的行为,他们的德性则源自自然宗教(52)。后,那些通过由上帝启示的、缺乏自然明证性的诸真理而做出行为的人们,他们的德性则有赖于神恩之力(53)。
注释(51)—(53)
(51)那种通过由自然之光所认识的内在道德性而让行为与自然法相适的“品质”(habitum),我称之为“哲学德性”(virtutem philosophicam)。然而,哲学德性只是一种程度的德性:正如哲学虔敬(pietas philosophica)和神学德性(virtus theologica)所证实的那样。
(52)那种通过由(仅借理性之光认识的)神圣属性和神意预见(providentia Numinis)所激发的动机而让行为与自然法相适的“品质”,我习惯称之为“哲学虔敬”。当哲学虔敬与哲学德性相结合时,德性之程度便得到提升,正如我在《伦理学》第673节中展示过的。
(53)那种通过由神圣启示真理引发的动机而让行为与自然法和神圣意志(voluntati divinae)相适的“品质”,我称之为“神学德性”或“基督教德性”。因为我们对神意启示的真理所给予的认肯不是自然之功,而是神恩之功(见注释43);因此,当我们将这些真理作为动机运用在我们的行为上时,我们就不能将“认肯”算作自然之力的作用,而应算作是神恩的作用。因而,基督教德性也被神学家正确地称为由圣灵之功产生的功效:人类离开圣灵之功便无法追求这一德性。此外还需注意,在诸启示真理中,不仅有针对拯救之功和救赎计划的真理,也有可通过理性之光认识的真理,也即关于上帝及其属性、创世和保存的真理,甚至还有关于自然可恶性和可赞性的真理:神学家称它们为“混合真理”(veritates mixtas),或者——如果你愿意——也可叫做“混合信条”(articulos mixtos),因为它们既可借理性之光、也可借启示之光得到认识。当一个通过神恩重生之人凭神圣信仰所坚定相信的东西,与一个基督社团(coetum Christi)之外的人通过自然之光所追求的东西一样,那么即使二者有着相同的动机,二者间也存在着很大区别。因为由神恩而来的认肯要强于(firmior)由自然之光获取的认肯。一个更强的认肯可产生更强的动机,而更强的动机则产生更强的愿力(propositum),从而你就不会那么容易偏离认肯。无疑,如果有人凭神圣信仰坚定地认为,比如酗酒——如使徒强调过的——会导致一种无序的生活;那么他就会注意到酗酒之恶的内在可恶性,并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酗酒,因为他极为确定地相信,如果酗酒在某些情况下是允许的话,那个受神意启发之人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然而,如果有人借自然之光认识到不可酗酒,那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他可能会相信,酗酒并不会破坏有序的生活、或者他能够避免这样的破坏。因而,即便二者具有相同的、由行为之内在可恶性产生的动机,但一个只具有自然之力以追求哲学德性、或神学家所说的世俗正义的人就会做下恶(vitio),而一个有神恩之力相助的人就能抵御这一恶。在哲学虔敬和神学或基督教德性之间,也存在着这样的区别,因为尽管二者的动机都可以由神圣属性和神意预见之功在自然之国(in regno naturae)产生,但是由于这两种德性在认肯方式上的差异,它们具有的强度(firmitatem)就不是一样的。因此,即便哲学虔敬和哲学德性在大度上相结合,然而信基督的重生之人的德性,和在基督社团之外了此一生、或虽在基督徒社团生活但却未达神恩之人的德性,这两种德性(译者:即哲学虔敬和基督教德性)也绝然是不一样的,而且二者间存在着很大、甚至大度的差别——即便是当(尽管这实际上不可能发生)信基督之人仅仅运用另一个信自然宗教之人所运用的动机。既然对神恩的认肯不是自然之功,而是神恩之功,那么一个重生之人的行为也就不是自然之功,而是通过圣灵才产生的——即便当我们假设,他运用另一个借自然宗教来调和行为与外在自然法之人所运用的动机。需要注意的是,重生之人也不可能只运用在自然之国中由行为之客观道德性和上帝之预见产生的动机,他只会一直运用在神恩之国中由拯救之功和预见产生的动机,从而他因对基督的信仰而做善工。因此,基督教德性也远不同于哲学德性。即便二者的外在行动是一样的,并且都与神法(lege divina)相一致——当然不仅身体上的外在运动(motus in corpore externi)属于人类行为,而且心灵的内在活动(mentis actus interni)也属于人类行为;因此,如果你比较的是其心灵内在行为的原因、甚至心灵的整个内在状态的原因的话,那么两种外在相同的行为也可能有着天壤之别。如果有人以平和中立之心思考我到目前为止所清楚表明的内容,那么他就会发现神学家关于神恩和善工的学说与我们的学说完全不矛盾;而且他还会发现二者是相一致的,从而我在上面(注释43)所指出的就十分明了了。当然下面还会再详细讲到。关于我在哲学德性和基督教德性之间所做的区别,也可查阅《伦理学》,在那里该区别是从诸基本伦理原则推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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