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定价:66.0
ISBN:9787524417613
版次:1
内容提要:
本书主要探讨数字社会中私权力的生成机理本质特征及法律风险。本书分析了数字私权力在平台经济数据控制和算法运行等典型场域的表现指出其技术性准公权属性等特征。传统法律规制模式在主体行为监管等方面面临失效与困境需要实现从规制到治理的范式转型。为此提出构建元规制和敏捷治理体系强化技术性规制与算法问责并整合法律规范优化监管架构创新司法救济加强国际协调以系统化应对数字私权力带来的挑战。该书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第一,系统提出数字私权力理论,突破传统权力理论框架,为解析数字社会权力结构提供新范式。第二,深入剖析平台、数据、算法等多维权力形态,全面揭示其运行逻辑与法律风险。第三,精准指出现行法律规制的主体、行为、管辖权等多重困境,论证深刻。第四,创新性构建融合元规制、敏捷治理与技术赋权的体系化因应方案,为数字治理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作者简介:
傅学良
法学博士,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和环境法学。先后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分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7月起任教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持省部级课题10余项。
目录:
目 录
Contents
引 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综述
第一章 数字社会私权力的生成机理与本质特征
第一节 数字社会私权力的概念演进与理论重构
一、数字私权力的概念界定与演进脉络
二、传统权力理论的解释困境与范式革新
三、数字私权力的三维结构及其互动机制
四、数字私权力的理论定位与法律意涵
第二节 数字时代私权力扩张的多重驱动机制
一、技术架构的赋权:“代码即法律”的实现机制
二、数据垄断的权力效应:从资源控制到规则制定
三、制度空隙的放大效应:监管滞后与规范缺失
第三节 数字私权力的本质特征与运行逻辑
一、技术性与隐匿性:算法黑箱与透明度问题
二、准公权属性:私主体履行公共职能
三、全球性与无界性:跨境数据流动与管辖冲突
第四节 数字私权力的历史对照与当代挑战
一、历史镜鉴:前数字时代私权力的形态与约束
二、时代突破:数字私权力的根本性转变
三、异化的后果:权力格局的重构与法律的根本挑战
第二章 典型场域数字私权力的实证考察与法律风险分析
第一节 平台经济领域的私权力运行
一、平台规则制定权:以服务协议为样本
二、评级与声誉系统的权力机制:信用资本的形成
三、平台封禁权的滥用: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危机
第二节 数据控制者的权力结构
一、数据收集的同意困境:形式与实质背离
二、数据处理的支配性:用户自主权消解
三、数据利用的权力溢出:从商业到社会控制
第三节 算法权力的运行与风险
一、算法歧视的成因:数据偏见与模型偏差
二、算法操纵的行为影响:个性化推送与自主权侵蚀
三、算法决策的程序缺陷:解释与救济缺失
第四节 基础设施层的权力固化
一、关键技术与标准控制:架构的制度性力量
二、支付系统的支配地位:数字命脉的私人掌控
三、云服务与算力垄断:数字基座的权利失衡
第三章 传统法律规制模式的困境
第一节 主体规制制度的失效
一、法人人格制度的不适应:“数字面纱”难题
二、责任认定的技术障碍:因果关系复杂化
三、规制对象模糊:分布式系统与责任分散
第二节 行为规制模式的局限
一、事后救济不足:损害不可逆与补偿有限
二、命令控制型规制失灵:标准滞后与执行难
三、不对称监管:信息与技术能力差距
第三节 规制资源与能力错配
一、规制机构技术能力欠缺:专业人力不足
二、规制成本上升:监测与执行的经济压力
三、规制时机滞后:创新与立法速度矛盾
第四节 管辖权与法律冲突
一、属地主义挑战:无界性与虚拟主体
二、法律适用不确定:冲突法规则困境
三、跨境执法协调难:证据收集与判决执行
第四章 法律因应的范式转型:从规制到治理
第一节 元规制理论与应用
一、自我规制与外部规制的协同
二、过程导向规制:从结果控制到过程监督
三、多中心治理:利益相关者参与架构
第二节 风险导向的分级合规
一、数字风险评估框架:影响与概率分析
二、比例原则的数字化适用:相适应与必要测试
三、差异化监管策略:重点监管与豁免安排
第三节 敏捷治理的制度创新
一、实验性立法:“沙盒监管”与临时许可
二、动态标准体系:技术与法律标准协同
三、迭代式规则制定:快速修订与反馈机制
第四节 协同治理网络构建
一、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政府与平台责任共担
二、跨部门协调:监管信息共享与行动配合
三、国际监管网络:跨境合作与标准协调
第五章 规制工具重构:技术赋能与问责强化
第一节 技术性规制:将法律价值嵌入代码
一、“通过设计实现合规”的法律化
二、标准化与互操作性的规制杠杆
三、嵌入式监管与监管科技的赋能
第二节 算法问责制的多层次构建
一、事前规制:算法影响评估制度的建构
二、事中透明:梯度化信息披露义务
三、事后追责:归责原则与责任分配的革新
第三节 数据权利体系的再造与实施
一、从个体赋权到控制权结构化
二、数据要素市场化与利益公平分配
三、公共数据开放与反数据垄断
第四节 平台治理责任的重新厘定
一、“守门人”制度的引入与义务细化
二、平台内部治理的法治化
三、平台合规管理体系的强制化
第六章 法律制度架构的体系化实现
第一节 法律规范体系整合
一、公法私法交融:横向效力理论应用
二、部门法协调:竞争法、数据法与消费者法统合
三、硬软法结合:强制规范与*佳实践协同
第二节 监管组织架构优化
一、专门监管机构:独立性与专业能力
二、技术专家支持:科学咨询与决策机制
三、区域协调:管辖权合作与联合执法
第三节 司法救济制度创新
一、集体诉讼数字化改造:代表资格与举证责任调整
二、专业法庭设立:技术事实认定能力提升
三、在线争议解决:高效便捷解纷渠道
第四节 国际规则对接与协调
一、监管等效与互认:跨境数据流动合规框架
二、国际标准采纳:技术规范与法律标准统一
三、多边合作机制:全球数字治理参与路径
结 论
参考文献
- 法律出版社旗舰店 (微信公众号认证)
- 阅读自由与正义的另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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