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文/张丽华
中国的城市化体现了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样态,为人类探索多元化的城市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城市治理水平决定城市的发展水平,适应城市发展阶段的科学的城市治理模式将促使城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反之,缺乏有效的城市治理理论范式加以引导,则会将城市治理带入歧途,阻碍城市的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到一个新时代,主要社会矛盾发生了转变。这标志着中国人民追求物质满足的时代已经过去,追求美好生活的幸福时代已经来临,我们必须提高城市治理水平,进而为人民的美好生活提供现实场域。但是,由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以及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化,形成了各种城市问题层出不穷、人们差异化需要难以满足等治理难点,使当前的城市治理面临各种困境,由行政手段主导的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城市治理模式变得越来越被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对处于国家治理前沿的城市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变革城市治理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
基于上述理论和现实背景,本书对中国特色城市“文明治理”模式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力求取得五个方面的突破——
第一,结合国内外有关城市治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理论,分析城市发展阶段与城市治理理论之间的关系,对不同阶段城市治理理论指引下形成的城市治理模式的特点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在新时代需要基于中国特色治理语境,本土化的创新城市治理模式。通过对国内外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比较研究,在借鉴的基础上对相关理论进行反思,并提出中国特色城市治理新模式的三大本质:一是以“民生幸福”为基石的人文性城市治理;二是以“文明发展”为理念的可持续城市治理;三是以“文明治理”为模式的系统性城市治理。
第二,研究中国城市治理模式演变的历史逻辑,并对当前城市治理所面临的主要困境进行归纳。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提出中国早期治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本逻辑引导下的城市治理目标偏移问题。中国早期建立在落后经济基础上的城市化,形成了早期城市治理模式中的以发展经济为主的“物本化”治理目标,资本逻辑推动的“土地城镇化”使城市化发展方向发生偏移,并引起城市治理目标中生产和生活的本末倒置,破坏了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二是由于规划存在的“近视”和滞后现象,形成了城市治理失序局面。表现为:在城市宏观规划中,由于只着眼于短期效益的“近视”规划而形成了“千城一面”的现象;在城市微观层面的公共设施规划滞后和无序现象;以及由于规划缺陷导致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冲突尖锐化的失序现象。三是由于城市治理主体结构不平衡,导致城市治理成效低,形成了城市治理结构单一和效率难以提高的问题。四是由于单向度的行政化管理引发环境和秩序乱象,形成城市治理水平与手段方面的提升缓慢问题。
第三,立足于中国城市治理实践所面临的困境,从中国特色治理理论的新视角,在总结国内外城市治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针对快速城市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近20年的中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为研究对象,分析城市治理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出现的问题,展示了城市治理向文明治理迈进的趋势和必要性。结合城市治理理论和中国治理实践,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成为引导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理想范式,并且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不断探索城市治理的实践基础,逐步凝练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文明治理”模式:该模式是以马克思的“文明实践论”为理论基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文明”为核心内涵和价值取向,以推进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覆盖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全方位建设的系统性城市治理模式,是依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社会问题与社会风险的最新变化和特点,在探索正确应对新挑战、处理新变化和适应时代新特点的基础上形成的城市治理模式。
第四,从理论架构维度对“文明治理”模式展开研究并取得部分进展。由价值导向、治理主体结构、治理手段和治理实践目标等层面切入,对中国特色城市“文明治理”模式的体系结构进行研究。提出中国特色城市“文明治理”模式是以“文明发展”为价值导向,以法制化、精细化和科技化为治理手段,并通过社会化路径构建起多元、开放、协调的治理主体结构,以实现全面提升城市形态、功能和素质文明为实践目标的城市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