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书名: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研究
定价:68.00
ISBN:9787519768287
版次:1
内容提要:
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监察法的有效落实,监察机关职权的顺畅运行,亦需要其他法律与其合理衔接,以及其他部门的良好配合。本书以监察法及相关规定为线索,着重讨论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的基本内涵及具体方案,包括监察互涉案件的管辖协调问题、监察调查与刑事侦查的衔接配合问题、监察案件审查起诉的程序流转问题、监察诉讼类似程序的整合对接问题以及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转化适用问题,以揭示法法衔接的现状难题,探索法法衔接的未来建构。
作者简介:
林艺芳,福建漳州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曾赴美国康奈尔大学担任访问学者。现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法学杂志》《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项目十余项。
目录:
第一章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概述
第一节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的历史背景
一、我国反腐败模式的法治化历程
二、反腐败法律衔接机制的历史变迁
第二节 《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的概念界定
一、《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的内涵探究
二、《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机制的外延划定
第二章 监察互涉案件的管辖协调
第一节 监察公安主体互涉案件的管辖协调
一、监察公安主体互涉案件现状解析
二、职权原则统摄下的分案管辖模式
三、分案管辖基础上的监察主导机制
四、结论
第二节 监察检察主体互涉案件的管辖协调
一、“并案管辖”抑或“分案管辖”:职权原则的必要适用
二、“主体互涉”叠加“事实互涉”:并案管辖的基本情形
三、“监察主导”对比“主罪主导”: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的角色分工
第三节 监察事实互涉案件的管辖协调
一、监察事实互涉案件的类型及特点
二、监察事实互涉案件应并案处理抑或分案处理
三、监察事实互涉案件应监察主导抑或主罪主导
第三章 监察调查与刑事侦查的衔接配合
第一节 监察调查与刑事侦查的关系
一、监察调查与刑事侦查的相似性
二、监察调查与刑事侦查的异质性
第二节 公安机关对监察调查的配合协助
一、公安机关对口管理机制的建设
二、公安机关对具体调查措施的协助
第四章 监察案件审查起诉的程序流转
第一节 监察案件立案转化机制
一、监察案件立案转化的试点模式与现行规定
二、监察案件立案转化的理论争议
三、刑事立案的基本功能
四、监察案件立案转化的必要性
五、监察案件立案转化的应然路径
第二节 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转化
一、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内涵界定
二、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转化的试点模式
三、监察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转化的现行规定与完善路径
第三节 监察案件的*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机制
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的规范体系
二、*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的比较
三、*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属性争议
四、*回补充调查的程序机制争议
第四节 监察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制
一、监察案件的审查内容
二、监察案件的审查程序
三、监察案件起诉决定的作出
四、监察案件不起诉决定的作出
第五章 监察与刑事诉讼类似程序的整合对接
第一节 监察与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衔接整合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前提的迥异性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衔接的断裂性
三、监察与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新整合的路径
第二节 监察与刑事诉讼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兼容对接
一、监察与刑事诉讼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二、监察与刑事诉讼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对接环节
三、推进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兼容对接的具体建议
第六章 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的转化适用
第一节 监察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
一、监察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的立法难题
二、监察证据和刑事证据之间转化机制的构建方案
第二节 监察证据适用*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监察证据适用*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义
二、监察程序视阈内的*法证据排除规则
三、监察与刑事诉讼衔接视野下的*法证据排除规则
- 法律出版社旗舰店 (微信公众号认证)
- 阅读自由与正义的另一种可能
- 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 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