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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NBT 35072—2015《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投资编制细则》。
本文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工程技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 1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 57 号、乙57 号,邮编:100011)。
本文件起草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许生、陈泽森、刘春高、张婷婷、赖发旺、游启升、李登平、代洪慧、陆业奇、黄德法、崔磊、付世荣、于良、刘益敏、熊合勇、赵晓红、周强、赵青、牛振华、陈祎楠。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NBT 35072—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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