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与平凡结缘于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首届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在这里,平凡与我讨论了“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即本书成书的基础;换言之,本书是“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的部分成果,以期借此向更多刑辩界的同人律师分享实务经验。
2016年8月25日下午,平凡与刑辩力机构的其他两位律师来到我办公室,一起探讨刑事辩护的相关问题。席间,平凡向我详细介绍了刑辩力机构多年来所钻研的刑事辩护标准化成果以及该成果对于规范刑事辩护的作用。我认为,规范我国刑事辩护的流程,使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每一步都争取做到有据可循、有标准可依的努力与尝试无疑对我国刑辩界而言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之事。对此,我建议平凡可申请法律实证研究中心的课题,为这一研究提供更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可在全国各地做更为广泛的调查研究,使研究成果更具普适性和实践效用。但同时我也建议,对于学术研究讲究科学正当,由于我国的立法术语中并没有关于“标准化”的表述,使用“标准化”名称容易产生束缚,考虑建议使用“规范化”。这一建议与平凡此行找我的目的不谋而合。他坦言,努力提高我国刑辩律师的整体辩护质量,不仅是他毕生的追求,也是刑辩力机构自成立以来的宗旨。为了使研究成果惠及广大刑辩律师,也为了实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同等语境对话,他与刑辩力机构愿意为此而奔走。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刑事案件速裁制度、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的相继出台,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正在向日趋规范化的道路上行驶程序正义人权保障等观念也将日益深入人心。这对于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在于公检法规范化的办案有助于降低错案率,提高辩护律师的地位和增强其话语权;挑战在于全社会对于律师刑事辩护的质量将提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保证和提高辩护质量,保障实现有效的而不是流于形式的辩护;如何制定一个量化的标准去考核律师在辩护工作中是否尽职等问题,将是有效贯彻、实现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道路上必须要面对,也必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规范辩护律师的辩护工作和辩护流程,有其历史的必要性。
在本书涉及的“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立项之前,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同时还承接了“公诉人规范化办案研究”的课题。“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这一课题如能顺利立项研究,通过这两个项目的研究,可使公诉人与辩护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法律语境达到高度一致,形成有效的法律对话,更有利于有效辩护的实现,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的有效实施。也正因为如此,学校对于课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课题得以在2016年9月14日顺利立项。
课题立项之后,主要研究工作由平凡带领的课题组承担。平凡组织了20余名机构律师进行课题研究,并汇集了全国各地27个调研团队,超过300名刑辩律师对其中重点问题进行实证调研分析。历时三年时间,课题形成了以刑事辩护各个办案阶段为划分标准,囊括了从收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至审判各阶段各环节律师规范化工作内容的文书范本、表格、提纲等,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为了检验课题的研究成果,2018年11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邀请了王进喜教授、许兰亭律师、毛立新律师、常铮律师等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权威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在会议上,王进喜教授认为,刑辩规范化,不仅仅是对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要求,更是降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风险的良好途径。许兰亭律师对本次课题成果的细致、全面、指导性、创新性、可操作性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课题成果不仅仅规范了刑辩律师的办案习惯,更是将许多刑事案件辩护过程中会遇见但目前未有官方指导范本的文书、序进行了规范。毛立新律师表示,该课题有广泛的律师参加,有很多实务上的经验,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课题的内容上,不仅丰富,而且有很多发展和创新,如对于与执业伦理风险防范息息相关的收案部分做了单独的一编。通过详细学习该课题的内容,本课题成果的最终目的是可以提高辩护质量,实现有效辩护的目标。常铮律师表示,该课题的提出,是刑事业务非诉化的重要一步,可以通过规范化流程的参与,保证刑事律师的案件办理质量。评审组专家给予了课题成果高度的评价,并一致表决本课题通过评审专家的评审,课题顺利结项。
本课题的成果更全面地展示整个刑事诉讼全过程中律师进行辩护所需的流程、所需的文书,以及实例展示,使本研究成果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更具实用价值,更有利于指导律师办案,提高律师的辩护质量。而为了让这些有用的研究成果为更加广大的律师同人所知,平凡及刑辩力机构也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努力。本课题研究成果也获得了地方司法局、律师协会领导的一致认可和肯定。其中,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给予本课题高度评价,其认为本课题研究成果不仅有利于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的质量,更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刑事辩护体系,建立刑事辩护学。此外,本课题研究成果还得到各地同行律师的广泛推崇。
刑事辩护规范化是建立有效辩护制度,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刑辩专业化、职业化的重要措施。因此,平凡及刑辩力机构为本书出版进行的研究、付出的努力、作出的贡献,将在我国辩护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方面,留下令人不可忘记的一页。
此次课题能够顺利完成、部分成果能够以本书的形式顺利出版,都离不开刑辩力机构律师与广大调研团队律师的辛勤努力与付出。在此我代表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向为本课题作出贡献的所有律师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也希望作为课题重要成果的本书能够为规范我国刑事辩护贡献其应有的力量!
樊崇义
2018年12月于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