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书名:境外投资争议解决实务与案例精解
定价:88.0
ISBN:9787519725402
作者:吴明 著
版次:1
出版时间:2018-09
内容提要:
《境外投资争议解决实务与案例精解》选取了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领域的十三起争议案件,对案情是非、争议解决过程、中国企业的应对失误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挖掘与分析,总结出可供后来者借鉴的经验教训,并同步跟进案件的处理流程来对解决争议机构及其规则进行有针对性的介绍与提示,以期为中国企业家和管理层提供境外投资争议解决方面的基础知识,提高中国企业通过国际规则处理与解决境外投资纠纷的能力。
作者简介:
吴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法学学士,国际反腐败学院反腐败学硕士。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作者自1999年起在中国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并从2012年起同时持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律师执业证在英国海外执业,是中国第一位通过英国《合格律师转换法案》取得英格兰及威尔士事务律师(Solicitor)资格的律师。作者长期从事境外投资、跨境争议解决(包括伦敦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体育仲裁院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以及英国和美国法院诉讼)及企业反腐败合规等领域的法律业务,在这些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目录:
第一章国际投资仲裁 第一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概述
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程序规则文件解析
(一)ICSID仲裁程序规则文件
(二)ICSID仲裁程序重要环节
(三)《ICSID附加便利规则》及其适用
(四)ICSID各项规则在2018年后的修订
三、2012年平安诉比利时政府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三)本案所涉法律问题及经验教训
(四)涉案仲裁员背景介绍 四、2015年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仲裁案
第一章国际投资仲裁
第一节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一、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概述
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程序规则文件解析
(一)ICSID仲裁程序规则文件
(二)ICSID仲裁程序重要环节
(三)《ICSID附加便利规则》及其适用
(四)ICSID各项规则在2018年后的修订
三、2012年平安诉比利时政府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三)本案所涉法律问题及经验教训
(四)涉案仲裁员背景介绍
四、2015年北京城建诉也门政府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三)有关仲裁庭管辖权异议的四大问题
(四)涉案仲裁员背景介绍
第二节常设仲裁法院
一、常设仲裁法院概述
二、常设仲裁法院2012年仲裁规则解析
三、2010年黑龙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诉蒙古政府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三)仲裁庭意见:有属人管辖权而无属物管辖权
(四)本案仲裁规则之确定
(五)《IBA国际仲裁取证规则》介绍
(六)涉案仲裁员背景介绍
(七)案件启示与后续发展
四、2012年澳门世能诉老挝政府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三)申请撤销仲裁有关管辖权裁决之诉
(四)对BIT条款不一致解释引致仲裁庭管辖权出入
(五)涉案仲裁员背景介绍
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
第一节国际商会仲裁院
一、国际商会仲裁院概述
二、国际商会仲裁院2017年仲裁规则解析
三、2014年美洲豹公司诉中机新能源公司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及针对仲裁裁决的撤销之诉与执行之诉
(三)本案对于境外投资及争议解决的经验总结
第二节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一、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概述
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2016年仲裁规则解析
三、2015年中石化诉西班牙雷普索尔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三)仲裁可能源于境外投资失利
四、2009年上海电气诉印尼梅拉克能源公司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三)混合仲裁条款的效力
(四)新加坡法院对于国际仲裁的支持态度
第三节美国仲裁协会
一、美国仲裁协会概述
二、美国仲裁协会2013年商事仲裁规则解析
三、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2014年仲裁规则解析
四、2014年美腾能源诉中航工业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及诉讼进程
(三)仲裁庭裁决理由:人格混同主体应承担连带责任
(四)美腾能源诉中航工业仲裁案所涉法律问题
(五)在保留对仲裁庭管辖权异议前提下参与仲裁
第四节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一、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概述
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2017年仲裁规则解析
三、2015年戴维斯与陶氏诉鲁西化工集团仲裁案
第五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概述
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2013年仲裁规则解析
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2014年透明度规则解析
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解析
五、2014年康菲诉印尼气运公司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及仲裁进程
(二)针对仲裁裁决撤销之诉与申请执行之诉
(三)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
第六节伦敦国际仲裁院
一、伦敦国际仲裁院概述
(一)LCIA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二)LCIA的仲裁文化和特色
(三)LCIA的数据分析和发展趋势
二、伦敦国际仲裁院2014年仲裁规则解析
三、2011年中集来福士诉巴西莎茵仲裁案
(一)案情概要
(二)仲裁进程
第三章外国法院诉讼
第一节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一、美国司法体系介绍
二、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概述
三、《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
四、美国1925年《联邦仲裁法》
五、2017年黑龙江公司等诉蒙古政府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第二节英国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
一、英国法院概述
二、英国1998年《民事诉讼规则》
三、英国《1996年仲裁法》
(一)英国《1996年仲裁法》的出台
(二)英国《1996年仲裁法》的三大原则
(三)针对国际仲裁裁决的三种法院救济情形
(四)三种法院救济情形的限制与排除
(五)裁决的强制执行(第66条)
四、2013年中集来福士与巴西莎茵在英国的多项诉讼
五、2016年印尼气运公司诉康菲仲裁裁决撤销案与执行案
第三节新加坡法院
一、新加坡法院概述
二、新加坡民事诉讼程序
(一)启动民事诉讼前须考虑的若干事宜
(二)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
(三)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
三、新加坡2002年《仲裁法》和2012年《国际仲裁法》
四、2016年中机公司诉美洲豹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五、2014年世能仲裁案针对管辖权裁决申请撤销之诉
第四节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及巡回上诉法院
一、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概述
二、联邦上诉程序规则与哥伦比亚巡回上诉法院巡回规则
三、2012年罗尔斯诉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及奥巴马案
(一)罗尔斯诉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及奥巴马案概要
(二)聘请专业律师并选择起诉地是胜诉的重要因素
第五节澳大利亚法院
一、澳大利亚法院概述
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民事诉讼程序
三、澳大利亚法院生效判决在中国承认和执行问题
四、2013年Mineralogy诉中信泰富铁矿石专利费索赔案
(一)案情概要
(二)专利费诉讼过程
(三)澳洲铁矿投资经验教训
第四章“一带一路”沿线争议解决机构专题
第一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概述
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2013年仲裁规则解析
第二节迪拜的两大国际仲裁机构
一、迪拜国际仲裁中心概述
二、迪拜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解析
三、DIFC LCIA仲裁中心概述
四、迪拜国际仲裁中心与DIFC LCIA仲裁中心的区别
第三节吉隆坡亚洲国际仲裁中心
一、吉隆坡亚洲国际仲裁中心概述
二、吉隆坡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规则解析
第四节中国境内国际仲裁机构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概况
(二)CIETAC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解析
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三、深圳国际仲裁院
四、新设立的中国国际商事法庭
第五节“一带一路”沿线其他争议解决机构
一、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一)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概况
(二)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三)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与“一带一路”
二、俄罗斯仲裁中心及俄罗斯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
(一)俄罗斯仲裁中心
(二)俄罗斯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
三、哈萨克斯坦国际仲裁中心
四、大韩商事仲裁院
五、德国仲裁院
第五章中国境外投资立法及
境外投资风险防范
一、中国境外投资立法现状及发展
二、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
中外文参考文献
一、中文部分
二、外文部分
案例表
法规
一、仲裁规则
二、国际公约、双边协定及其他
三、各国家及地区法律
附录
一、国际仲裁规则常见术语
二、伦敦国际仲裁院2014年仲裁规则(中译版)
三、美国仲裁协会2013年商事仲裁规则(中译版)
四、黑龙江国际技术合作公司等诉蒙古仲裁案仲裁申请书
五、我国境外投资领域现行政策、法规和规章清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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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试读:
前言 最近两年出版的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相关的书,都绕不过一个话题,即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ODI)首次超过外商来华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中国开始成为国际投资的资本净输出国,2015年也因此被称为中国境外投资元年。 中国政府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 中国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载中国 官网:http://images.mofcom.gov.cn/fec/201711/20171114083528539.pdf,2018年8月21日最后访问。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1961.5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仅次于美国的2990亿美元,蝉联全球第二位;截至2016年底,中国2.44万家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90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3.72万家,资产总额达5万亿美元。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家层面上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法学界对于境外投资法律保护与争议解决的讨论越来越多。这些讨论主要分为国内与国际两个方面,国内方面,业内人士呼吁加快境外直接投资立法(尤其是对于境外投资的法律保护),进一步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审批与管理制度,加大对境外直接投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提升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与竞争能力;国际方面,则强调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当重视对投资目的国商业及法律环境的尽职调查,加强对从事境外投资的企业家和管理层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学会尊重并懂得运用国际商务游戏规则来处理和解决国际投资争议。 本书的写作目的,在于希望为从事境外投资的企业家、管理层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与境外投资争议解决相关的基础知识,分享中国企业在过往境外投资争议解决事务上的实战经历,从中总结经验并吸取教训,从而提高中国企业通过国际规则处理与解决境外投资纠纷的能力。 本书选取了截至目前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领域已经产生且有公开材料可查的十三起争议案,对其案情是非、争议解决过程、中国企业应对策略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挖掘与分析,总结出可供后来者借鉴的经验教训,并同时跟随这些争议案的处理,对争议解决机构及其对应的规则进行有针对性的介绍与解析,以期中国企业在将来再与这些机构打交道时,能够知己知彼、游刃有余。 与市面上其他同类书籍相比,本书的突出特点是通过案例精解以案说法,具体而言,是对十三起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争议案件进行详尽描述和深入剖析,并基于作者从业经验,论述作者个人的鲜明观点。当然,这些论述仅限于就事论事,而且受限于作者个人的知识与经验,有待各位读者的批评与指正。 本书作者同时执有中国律师执业证及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执业证,已在中国执业超过18年,在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及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作者的专业和实务背景使得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前言
最近两年出版的与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相关的书,都绕不过一个话题,即201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 ODI)首次超过外商来华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中国开始成为国际投资的资本净输出国,2015年也因此被称为中国境外投资元年。
中国政府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 中国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载中国 官网:http://images.mofcom.gov.cn/fec/201711/20171114083528539.pdf,2018年8月21日最后访问。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1961.5亿美元的历史最高值,仅次于美国的2990亿美元,蝉联全球第二位;截至2016年底,中国2.44万家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90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3.72万家,资产总额达5万亿美元。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以及国家层面上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法学界对于境外投资法律保护与争议解决的讨论越来越多。这些讨论主要分为国内与国际两个方面,国内方面,业内人士呼吁加快境外直接投资立法(尤其是对于境外投资的法律保护),进一步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审批与管理制度,加大对境外直接投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提升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与竞争能力;国际方面,则强调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当重视对投资目的国商业及法律环境的尽职调查,加强对从事境外投资的企业家和管理层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学会尊重并懂得运用国际商务游戏规则来处理和解决国际投资争议。
本书的写作目的,在于希望为从事境外投资的企业家、管理层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与境外投资争议解决相关的基础知识,分享中国企业在过往境外投资争议解决事务上的实战经历,从中总结经验并吸取教训,从而提高中国企业通过国际规则处理与解决境外投资纠纷的能力。
本书选取了截至目前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领域已经产生且有公开材料可查的十三起争议案,对其案情是非、争议解决过程、中国企业应对策略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挖掘与分析,总结出可供后来者借鉴的经验教训,并同时跟随这些争议案的处理,对争议解决机构及其对应的规则进行有针对性的介绍与解析,以期中国企业在将来再与这些机构打交道时,能够知己知彼、游刃有余。
与市面上其他同类书籍相比,本书的突出特点是通过案例精解以案说法,具体而言,是对十三起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争议案件进行详尽描述和深入剖析,并基于作者从业经验,论述作者个人的鲜明观点。当然,这些论述仅限于就事论事,而且受限于作者个人的知识与经验,有待各位读者的批评与指正。
本书作者同时执有中国律师执业证及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执业证,已在中国执业超过18年,在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及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作者的专业和实务背景使得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首先,本书坚持以案说法。如前所述,本书通过对截至目前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领域已经产生且有公开材料可查的十三起争议案件的深入剖析,延伸至对相应争议解决机构及其规则的介绍。本书紧扣案件本身,通过大量检索外文原始资料,主要是国际仲裁庭公开的仲裁申请书、程序指令和裁决书等文件,以及外国法院公开的起诉状和判决书等诉讼材料,对多达数千页的涉案第一手外文资料进行解读与分析,还原案情及程序的客观事实,披露了很多国内媒体没有报道的内容,并尝试进行经验总结。此外,本书还以个案为导向,针对每个案件所适用的不同的冲突法与准据法,有针对性地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与我国法律存在较大之处进行解读,如美国法中的文件"仅律师可阅"制度、新加坡法中外国律师有限的诉讼出庭权利,以及新加坡的仲裁法对于国际仲裁的支持态度等等。
其次,本书基于案件真实情况和争议裁判者的论断理由,分析中国企业在国际仲裁和国际诉讼中的典型表现,从前车之鉴中总结经验教训。例如,某些国际仲裁案中,中方当事人不认可仲裁庭的管辖权,拒绝参加仲裁庭审理,相当于放弃在仲裁程序中提出反驳对方诉求的权利,从而导致国际仲裁庭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不利于中方当事人的裁决,而该裁决依据1958年《纽约公约》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又可以得到我国境内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致使中方当事人利益受损而无法弥补。又如,有的当事人不理解仲裁员与法官的区别,对于国际仲裁员人选十分陌生而又缺乏对其背景和经验进行调查的渠道,因此在选定仲裁员时错误选择对中国或中国企业有偏见或者在过往仲裁中已经作出过对中国企业不利裁决的仲裁员;还有的当事人对于国际仲裁庭给出的程序指令和排定的时间表未予重视,对于己方所主张的事实未能及时有效地举证,从而导致仲裁庭从法律上认定的事实,与当事人所掌握的客观事实产生很大差距,当事人心有不服而又无能为力。
最后,根据案例所涉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不同,本书分成国际投资仲裁、国际商事仲裁与外国法院诉讼三个板块,重点关注实务操作中的易踩雷区,而非教科书式的知识罗列,实践性和可读性较强。尤其是对案例所涉的几大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体系化介绍,涵盖了从提交仲裁申请书开始一直到仲裁裁决作出后在法院的执行与撤销,带领读者一条龙走过各大机构的仲裁程序,建立起对国际仲裁的立体认识。比如,仲裁庭对于仲裁协议的非签署者(Non-Signatories)是否拥有管辖权?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有什么区别?当事人对仲裁庭之管辖权有异议时应该怎么做?缺席裁判与不利推定是什么?中国国有企业能否被认定为单一主体?如何向仲裁庭提出针对腐败行为的调查要求?裁决作出后可以向法院寻求哪些救济?等等。此外,本书还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讨论各案中常见的国际投资仲裁法律问题,如BIT的时效问题、仲裁庭对"征收补偿额"的解释、工程承包是否属于"合格投资"等等。
此外,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本书还单独列出一章介绍"一带一路"沿线主要的争议解决机构及其规则,并重点介绍了中国为更好解决"一带一路"相关争议而新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庭及其创新制度。本书还以附件形式,对中国境外投资领域现行的政策、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了汇总。同时,在写作过程中,因发现目前国内并未有《伦敦国际仲裁院2014年仲裁规则》和《美国仲裁协会2013年商事仲裁规则》的中译版,故专门将此两项仲裁规则译成中文,作为本书附件供读者参考。
本书是一本带有学术研究色彩的实务性论著,通过对真实案例的深入剖析,为读者展示了国际争议解决舞台的丛林法则,值得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决策者与参与者、企业管理层以及其他从事境外投资相关工作的人员一读。
吴 明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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