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海军,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法律研究所负责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兼职教授,原 安全监管总局技术委员会委员, 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 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智库专家,山东、湖北、辽宁等省级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修订起草工作,是《安全生产法》修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制定的主要执笔人之一,深度参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等编制工作,主持应急管理部、 矿山安全监察局、 等委托的省部级以上课题近百项。出版专著《安全生产法新视野》《应急法要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理解与适用》等书籍、教材多部,在《中国行政管理》《行政法学研究》《中国法律评论》《行政管理改革》《中国应急管理》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 ???????????????

本书紧扣 、 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体部署要求,聚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难点问题,重点梳理机构改革后执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全书以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协作、执法监督等核心内容为主线,结合典型案例和实务疑难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阐释。本书旨在帮助广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明晰法定执法职责、熟练掌握执法流程、规范各类执法行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

讲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什么?为什么? ?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从“管理”向“执法”迈进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涵和基本框架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生命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六、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第二讲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是应急管理部门一家的事儿 ?一、每个部门都盯住了就不至于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故 ?二、谁有资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三、地方政府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的属地责任 ?四、综合监管部门不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兜底者” ?五、“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并不等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第三讲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对象是谁? ?一、自然人是与生产经营单位相对的概念吗?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对象该如何把握? ?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有别于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工程监理单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吗? ?五、几类特殊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象第四讲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之范畴与判定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所执之“法” ?三、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依据的《安全生产法》 ?四、法规之间“打架”怎么办? ?五、“红头文件”能作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依据吗?第五讲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遵循正当程序 ?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正当程序 ?三、安全生产行政检查不能随意进行 ?四、通过过程控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六讲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推敲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要言而有信 ?二、现场处理措施与行政处罚措施不能随意适用 ?三、认真对待安全生产行政裁量权基准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经得起证据审查第七讲 ?让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一、行政执法人员在法律与人情之间的艰难抉择与坚守 ?二、行政处罚应坚持过罚相当,避免过度从严 ?三、集体讨论决定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 终程序 ?四、“一事不再罚”不同于“一案双罚”第八讲 ?利剑高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一、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岂可可降格处理 ?二、“行”“刑”的分工与合作 ?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四、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移送程序 ?五、危险作业罪的理解与适用第九讲 ?事故调查处理: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 ?一、事故调查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 ?二、事故调查的组织与管辖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以案为镜 ?四、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是否可诉? ?五、瞒报事故处理:彰显正义, 不姑息纵容第十讲 ?自我纠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与完善 ?一、政之大本,在于刑赏:行政执法权运行的准则 ?二、把行政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四、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