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损害赔偿》
定价:69元
作者:王泽鉴 著
ISBN:978-7-301-28963-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开本:16开本
字数:456千字
出版日期:2017年12月出版
内容简介:
本书为王泽鉴先生最新力作。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制度,作者编写本书旨在综合整理分析判例与学说,参照比较法上的发展,阐述损害赔偿法的构造原则与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由浅入深,论述精细,注重实例分析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名作品台湾繁体字版率先出版,大陆简体字版及时补充并更新了作者对大陆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中相关条文的说明。
序言:
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制度,本书旨在综合整理分析判例与学说,参照比较法上的发展,阐述损害赔偿法的构造原则与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
2016年5月间,曾在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校阅本书,想起早年师从Karl Larenz教授学习民法的情景,并反省检视多年来研究民法的思考方法,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学上的概念形成与利益评价,以及如何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解析案例,尤其是致力于结合体系思考与法律原则,建构损害赔偿法释义学(法教义学)的体系。诚如萨维尼所强调,法学的进步在于方法的更新,希望本书能有助于台湾地区损害赔偿法的进步与开展。
损害赔偿法的发展体现了民事责任的变迁,最近“最高法院”林大洋庭长发表“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之分与合”的论文〔《法令月刊》第67卷第10期,第60—77页(2016)〕,以说明“最高法院”如何引导理论与实务的发展。1972年我撰写了一篇关于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的论文,评释“最高法院”1972年台上字第200号判决〔拙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395页(1975)〕,认为应检讨法条竞合说,改采请求权竞合说。当时“最高法院”推事游开亨写了一封信给我,肯定拙见。其后游推事又寄给我一份“最高法院”采取请求权竞合说的判决书。数年后,游庭长的家人告知我,游庭长不幸逝世,生前嘱咐要我在追思会上致词。德高望重的法学界前辈对后辈的爱护鼓励,尤其是实践理论与实务的沟通交流,活化了法律的生命,人格风范,思之念之,永难忘怀,促使我持续不断地从事民法的教学研究。
1988年11月1日,“最高法院”1988年第19次民事庭会议明确采取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说。在此基础上,1999年“民法”债编修正增订“民法”第227条之1:“债务人因债务不履行,致债权人之人格权受侵害者,准用第192条至第195条及第197条之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更进一步整合了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完善了民事责任体系,促进了损害赔偿法的发展。
本书能够顺利完成,应向本书所参引著作论文的作者表示敬意,尤其要感谢挚友曾世雄教授经典巨著《损害赔偿法原理》的启发及鼓励。最要感谢的是 的恩典,保守我的身心,坚定我的心志,以卑微的工作彰显祂的荣耀。
王泽鉴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 北京大学出版社旗舰店 (微信公众号认证)
- 【发票】在订单留言电子邮箱、发票抬头、税号、(统一开电子发票,缺一项都不能开票,自行下载打印)
- 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 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