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2026年度案例.22.刑事案例.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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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自2012年编辑出版以来,已连续出版15年,受到读者广泛好评。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需要,响应读者需求,丛书分册结构持续优化,今年将劳动纠纷扩充为2个分册,全系列共24个分册。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过程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让案例书籍;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字数基本在3000字左右;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力求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便于读者快速抓取案例要点;三是注重释法说理,案例由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审判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研究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为首要任务。自2024年起,;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优先选用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二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辖区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万余件,使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通过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多种类型的典型、疑难案例。三是方便读者检索。丛书坚持以读者为本,做到分卷细化,每卷案例主要根据案由或罪名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要旨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治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的出版,给了编者们巨大的鼓励。2026年,丛书将提供数字增值服务,购买本系列丛书,扫描腰封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精选。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探索出一条充分挖掘好、宣传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和其他典型案例价值的新路,为广大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鲜活、精准的办案参考、研究素材,更好地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辅助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为教学科研机构开展案例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系列素材。当然,编者们在编写过程中难以一步到位实现目标愿景,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诚心听取各方建议,立足提质增效,不断拓宽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创新司法案例研究方法,助推实现中国特色司法案例研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6年6月
专业务实:连续出版15年,为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参考解决方案。
规模强大:24个分册包含传统和新近的热点纠纷,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内容独特: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案件焦点,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数字增值:购买本书,扫描腰封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精选。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6年度案例系列》(全24册)的一个分册,刑事案例三。内容包含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本书有以下特色:一是选编案例来源广泛、时效性强。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从各地高院2025年报送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自2024年起,本丛书优先选用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力求对案例库案例裁判要旨的基本内涵、价值导向、法理基础、适用要点等进行深入分析,增强丛书的权威性、参考性 。二是由法官释理说法,全方位深度挖掘案例价值。大多数案例由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深入阐释案例的裁判思路和相关考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类案参考、法学研究、行为指引、宣示教育等方面的价值。三是编排依次以案由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序,方便读者检索。四是注重裁判文书再加工,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案例编写突出争议焦点,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更多与争议焦点,所查类案相关的有效、有益信息。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编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国家司法智库,是国家接待外国法官的重要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依托国家法官学院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人民法院领导下开展司法案例的生成、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服务法学教育研究、服务中外法学交流、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院宗旨,致力于搭建国际一流的案例交流和研究平台,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汇聚全国法院法官和社会专家学者共同推进司法案例研究。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故意杀人罪
1.因DNA(脱氧核糖核酸)数据与最终意见不符而被更正过的DNA鉴定意见如何审查适用
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
2.负有救助义务者不作为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与处理
张某故意杀人案
3.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处理
张某某、李某故意杀人案
4.夫妻间发生的故意杀人案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责任程度,准确认定是否属于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而决定刑罚
程某某故意杀人案
5.;隔空助力他人自杀可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
冯某某故意杀人案
6.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被告人地位和作用的认定
曾某1故意杀人案
7.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认定
崔某某故意杀人案
8.关于激情犯罪的认定
王某某故意杀人案
9.通过审查关联性证据的印证程度可以推翻;零口供案件中的被告人的辩解
张某某故意杀人案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10.死者家属放弃治疗能否作为介入
(三)故意伤害罪
(四)强奸罪
(五)强制猥亵、侮辱罪
(六)猥亵儿童罪
(七)非法拘禁罪
(八)绑架罪
(九)侮辱、诽谤罪
(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侵犯财产罪
(一)抢劫罪
(二)盗窃罪
(三)诈骗罪
(四)职务侵占罪
(五)敲诈勒索罪
3.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处理
张某某、 李某故意杀人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 冀 04 刑初 36 号刑事判决书
2.罪名: 故意杀人罪
【基本案情】
张某某、 李某 (均时年十三周岁) 与同班同学王某某 (被害人, 殁年十三周岁) 存在矛盾。 经张某某提议, 二人多次共谋杀害王某某后平分王某某钱财。 张某某选定一废弃蔬菜大棚为作案地点, 并提前携带铁锹挖坑进行犯罪准备
【案件焦点】
如何准确、妥当把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
【法院裁判要旨】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法官后语】
一、宽容但不纵容, 坚决依法惩治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
二、刑事审判与专门矫治教育相结合, 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
三、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特色审判制度机制作用, 为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提供参考
编写人: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贝贝 吴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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