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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天下•看得见的正义
定价:88.00
ISBN:9787519782115
版次:1
内容提要:
本书不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更不是学术论文的汇集,而继续保留了学术随笔的性质。本书绝不是对法律格言作出专门研究的学术作品,不拘泥于法律格言的原始出处和含义,而是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利用这些格言所包含的理念,来作出新的理解和评*。或许,制度也罢,规则也罢,法律条文也罢,在程度上都属于“过眼云烟”,甚至稍纵即逝。但那些隐藏在制度背后的“理念”或“思想”,则具有长久的生命力,并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而具有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之所以高度重视那些历经数百年而仍具影响力的法律格言,其原因就在于此。
作者简介:
陈瑞华,北*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企业合规、法学方法等。主要著作有:《刑事审判原理论》《程序正义理论》《程序性制裁理论》《刑事程序的法理》《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看得见的正义》《企业合规基本理论》《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
目录:
001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015 听取另一方的陈述
033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一)
047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之二)
061 实现正义,*怕天崩地裂
073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083 正义根植于信赖
095 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
107 平等武装
123 正义先于真实
135 一事不再理
147 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
165 无救济则无权利
177 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只有上帝才能充当辩护人
191 疑义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205 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得利益
221 自由裁量权在于*适用法律来发现正义
233 谁主张,谁举证
245 不能证明的事实就等于是不存在的
255 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
269 行使其权利的人,得视为不损害任何人
279 任何人在自己的案件中都不被视为可靠的证人
289 人的外部行为反映其内心秘密
301 谁来监督监督者
313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327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
339 公平游戏
353 刑事诉讼法是被告人权利的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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