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一整个青春去爱你: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首粤语歌》 70后、80后、90后读者的青春事件纪念簿。 一本关于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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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淘漉音乐联手专业乐评人、人气作者诚意打造,李广平作序深情推荐。 本书以音乐为主题,贩卖暖心的青春故事,书中的34首歌曲,是多位人气作者的青春影像,更是广大70后、80后、90后读者的青春事件纪念簿。 一本关于回忆、青春和爱情的故事集,来自钢筋水泥城市中的青春之音,聆听这些仍然能够湿润心底的故事,愿你仍然心如少年。
内容简介
《我用一整个青春去爱你: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首粤语歌》由淘漉音乐主编,林特特、远子、芥麦青青、亦靓等人气作者一起共同探寻青春,回忆往事,重温曾经与自己日夜相伴的粤语歌,抒写的青春暖心故事。 伴随着34首歌曲,跟随作者跨越岁月的鸿沟,聆听34个关于回忆、青春和爱情的故事,将你带回那个简单纯美的青春时代,领受可以打动人心的真情,再次重温撼动心灵深处的音乐,追寻岁月走过的印记,旧时的青春记忆会像万千萤火虫照亮现在寂寥的夜空。 青春与回忆在歌声中自然地碰撞及融合,过往青春的笑与泪,都会是人生的珍贵宝石。
作者简介
淘漉音乐,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甄选金曲,分享经典音乐。淘漉音乐经过一年多的精心运作,已是百万粉丝的微信大号,在今日头条、网易云音乐、蜻蜓FM等多个平台深受粉丝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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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试读
因你今晚伴我唱
林特特
1998 年的春晚,红了《相约九八》。
寒假过后回学校,毫不夸张地说,拖着箱子走的一路上,处处都能听到“心相约,心相约”。
没多久,开会,开“浪淘沙”晚会的策划会。
毫无悬念,《相约九八》被定为压轴歌,在全系范围内公开选角,我推荐了宿舍老三。
老三的声音空灵、清洌。
她最爱唱王菲的歌,每晚,我们都伴着她的歌声入眠。
两年一次的“ 浪淘沙”是历史系的大事,公开选拔日,“演员”和“评委”们聚在阶梯教室。
老三一亮嗓子,全场就静了,随之,是经久不息的掌声。
得到同样待遇的还有大四的李岳,她的声音沙哑些,文艺部部长说:“你俩,一个唱王菲,一个唱那英!”
接下来,是筛选各班送上来的节目,有的还只是创意。
节目定完,文艺部的同志们留下来开小会。
找排练场地、请老师、买道具、借演出服,合唱要落实到每个班出多少人……
各人领命,会议结束时,繁星满天。
从此,每日晚饭后,大家便去歌舞升平。
老三不矮,但李岳太高,为了达到视觉上的平衡,李岳吩咐老三:“去买一双 10 厘米以上的高跟鞋!”老三哭丧着脸,她是打篮球出身,平时只穿球鞋。
一遍遍练习,一开始不是这个起高了,就是那个忘词了;后来便总是笑场,终于有了默契,竟有创新:李岳唱“相约在甜美的春风里,相约在那永远的青春年华”,老三便做辅声:“来吧,来吧!”第二回合反之。唱到第30个晚上,简直臻于完美,隔壁的曲艺、舞蹈同仁闻声而来,挤在门口纷纷鼓掌。
那天,我们去吃夜宵,在学校旁边的宿松饭店,满满当当坐了两桌。
已是四月,我穿了一件毛线裙,胸口堆着绒花,老三还穿着球衣,李岳吓唬她:“上台那天,你要露!”说着,便用指甲划老三的脖子、后背:“这里,这里……”
席间有一明一暗两对情侣,王凝及其男友是明,他们分别是《好日子》的男女领舞;周琪和孙丽是暗,这次演小品,大家都说,那层窗户纸即将被捅破。
啤酒喝了一瓶又一瓶,李岳忽然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参加‘浪淘沙’了。”
节目越来越像样,我们又开了几次会,逐一解决音效、化妆、主持人的问题。
走两次台,最后一次是带妆彩排。
彩排前,老三拎着长裙摆,踩高跷一样蹬着高跟鞋,围着寝室长桌先练了几圈。
正式演出那天,王凝的脚崴了,她带着伤跳完《好日子》,她的男友举着她下台,她单手呈迎客松状,观众们还以为这是特意设计的。
黄梅戏《打猪草》很受欢迎,因为所有的人都会唱;时装表演结束,文艺部部长擦把汗,他总怕报纸被姑娘们不小心撑破。
周琪演一个失足少年,孙丽演老师,最后,周琪给孙丽跪下了,台下,有人起哄:“求婚吧!”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相约九八》。
散开马尾,戴上花冠,穿白纱裙的老三宛若仙子。
李岳也很美,盘着头发,扬着下巴,像一只骄傲的黑天鹅。
观众们鼓掌鼓得要疯了,最后,全体起立,口哨频起,要求返场。
只好返场。
没有准备合唱的歌曲,只能一人独唱一首。
老三还是唱王菲的歌,轮到李岳,她唱道:
“徐徐回望,
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没想到她唱得那么好,台下原本沸腾的观众安安静静。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想,
啊……
因你今晚共我唱。”
柔黄的灯光自舞台顶部射下,洒落在李岳的身上。
唱罢,她深深鞠了一躬,头也不回,潇洒地离去。
幕后人员迎向她、祝贺她,而她抱住老三,哭花了妆。
我一直站在红色幕布旁,这时,气球、彩带在半空飞舞,主持人宣布,晚会到此结束。
十几年后,在北京,校友聚会,我遇到王凝,她在一所高校,已是副教授。
我们交换了所知故人的下落,稍后,去 KTV,王凝点歌,光看歌单,师弟、师妹们就笑着说:“太老了。”
是啊,太老了,都快进入2014年了,我们竟然还在唱《相约九八》。
很自然地,歌声里,我说起“浪淘沙”,说起那时,我们光是扎堆,就很快乐。
繁星满天。
四月的毛线裙,排练后,沁着薄汗。
摆放着黄色斑驳桌椅的阶梯教室,一抬头,窗外一壁爬山虎。
还有站在舞台中央鞠躬、谢幕的李岳。
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哭花了妆,我为什么念念不忘。
我们在最美好的年华相遇,因一件事团结一心,看着它从无到有,慢慢变好,在其中感受激情、努力、认真、协作、友爱,然后,青春散场。
真的,此去经年,听过的《千千阙歌》,也抵不上那晚的绝唱。
重逢时, 你的光辉岁月里已不再有我
远 子
失业一个月后,我打电话给一个婚庆公司的朋友,问他需不需要兼职。他说刚好这周末有一个婚礼,地点在中国大饭店。
我之前做过几次婚庆。工作内容很简单,主要是在婚礼正式开始之前,做一些准备工作:布置舞台,铺地毯,撒花瓣,装泡泡机(婚礼过程中不时按一下,机器就会冒出很多五颜六色的气泡),贴囍字,系椅背纱,摆放相框,还要放好盖碗茶杯,假酒(葡萄汁或可乐,新郎新娘用它去敬酒),火柴,签字笔等。
婚礼的过程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新郎新娘表白的内容基本上都是“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而主持人的笑点主要集中在“生娃”上,他要求新郎把求婚的一幕在舞台上重演一遍,这个时候,他总是笑着强调说:“那么,我们都知道,北京有一个习俗,左膝跪地生男孩,右膝跪地生女孩,双膝跪地生双胞胎,双膝跪地抱大腿生龙凤胎。我们来看新郎会做何选择?”
婚礼过程中我是灯光师,也就是说我要站在开关旁边,配合音响师傅开关灯,以营造出浪漫的气氛。整个婚礼是如此单调和乏味,以至于我经常幻想着在新郎和新娘说完“我愿意”之后,会有一个人从门口冲进来大喊一声:“我反对。”然后像电影《毕业生》的结尾一样,那个人会牵着新娘的手冲出去。当然这个情节从来没有发生过。就像我家隔壁的老张曾对我说过的那样:我们的生活没有剧情。
可是我错了。我真不应该发出这样的感慨。生活这场大戏背后的导演,为了弥补我的遗憾,生生地把我推进了眼前的这场戏中。
同以前一样,当我关掉大厅里所有的灯后,在射灯的照射下,新娘在父亲的陪同下缓缓入场。那一刻,我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新娘居然是我的初恋情人晓雯。虽然她的烫发、假睫毛、粉底、口红、耳环、项链和低胸婚纱让她看上去和以前很不一样,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这么说,我刚才在厕所边上看到的那个人,真的是她的闺蜜周萌萌了。我刚才还以为只是碰到了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人。
我最后一次跟周萌萌联系是在两年前。
两年前,我听说晓雯来了北京,特意向周萌萌要来了她的手机号。
“怎么?你想跟她复合?”周萌萌开玩笑地问。
“哪有?老同学嘛,联系联系。”她猜中了我的心思。
之后,我约晓雯出来玩了几次,我们一起去爬了香山,游了颐和园和北海公园。她没有变,还是和以前一样乖巧和可爱。我真后悔当初向她提出了分手。我们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学,谈了两年的异地恋。不过,庆幸的是,我能感觉得到她对我依然充满了好感。于是在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再次向她表白。
“喂,晓雯,你明天休息吗?”
“休息呀。”
“我明天去你那儿找你玩儿吧?”
“好……好呀。”
我买了九十九朵塑料玫瑰花。七年前,我们快要参加高考时,我在学校门口买了九朵塑料玫瑰花送给她,还在花里塞了一张纸条:这些花是不会凋谢的,如同我对你的爱。我永远忘不了她看到藏在课桌里的玫瑰花时的表情,她笑了。我无法描述这样的笑容,这样的笑容在一个人的一生之中只会遇到几次,而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
五年前的一个寒假,我们几个高中的好友一起去她家里聚会,当我路过她的卧室,瞥见她的床头柜上还放着那九朵玫瑰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融化了。那时候我已经在盘算着分手的事,但看到那些花儿之后,又过了一年,我才最终提出分手。
“为什么?”她问我。
“因为我很了解我自己,我不能对你承诺什么。如果我在另一个空间或时间遇见你,结局也许会不一样。”
瞧,我那时候就是这么装,连分手的时候说的都是王家卫电影里的台词。
当然,这些都过去了。我要重新开始。当我手捧着九十九朵玫瑰花,站在公主坟地铁站出站口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晓雯,我已经到了,在地铁口。”
“我马上过去。”
她一挂掉电话,我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我不知道她会从哪个方向走过来,所以一直左顾右盼。我站在地铁口,仿佛站了好几十年。终于,她出现了。我兴奋地朝她走去。
可就在我快走到她面前时,我才发现迎面走来的不是她,而是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路人。那个路人用非常奇怪的表情看了我一眼。感觉像又过了好几十年,她才姗姗走来。
“你好慢呀,快急死我了。”我笑着对她说。
“你买花干啥?”她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不会是……”
“嗯,你猜对了。你觉得怎么样?”
“快十二点了,先吃饭吧,”她没有正面回答我,“就在家里做点吃的吧?”
“好啊。”
我跟着她走到了菜市场,她买了鸡肉、土豆、胡萝卜和咖喱。她说她新学会了做咖喱饭。我没好意思告诉她我非常讨厌吃咖喱饭。
“哇,这花好美啊!”卖菜的阿姨对我说。
阿姨憨厚的笑容增加了我的自信,我确信我能够成功。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愿不愿意呢?”在她做咖喱饭的时候,我问她。
“吃完饭再说吧。”她头也不回地说。
其实当时的种种迹象表明,她肯定会拒绝我。然而,我却没有意识到,还痴痴地等着她说,我愿意。
吃完饭,她跟我说了很多,说来说去,无非就是想对我说,我们俩在一起不合适。当时我整个人都蒙了,完全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只看到她的两片小嘴唇像蝴蝶的翅膀一样轻快地张合着。
“以后还是朋友啊!”临走送我去地铁站时,她说。
“那当然!”我强颜欢笑道。之后我们都陷入了沉默。
我们看到有人在她住的小区门口的花坛上晒被子,也许是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她说:“你知道吗?很多人说晒过的被子会有阳光的味道,但其实那味道是被阳光杀死的细菌尸体散发出来的气味。”
“不会吧?”我话锋一转,“也是,真相往往是残酷的。”
她尴尬地对我笑了笑。
我怀着无比沮丧的心情走进了地铁。就在这个时候,我在地铁上碰到了我的高中同学杨一。一开始我假装没有看见他,可他最后还是发现了我。
“是你呀,什么时候来的北京?”我装作很兴奋的样子。
“昨天来的,我来北京出差,只待三天就走,所以都没有跟在北京的同学联系。”他解释道。
“听说晓雯也来北京了,你们有联系吗?”他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
“没联系。”我斩钉截铁地回答说。
“唉,你们怎么分手了呢?”他叹息着说,“我们都为你们俩感到惋惜啊!”
我感觉我演不下去了,便在挥手告别后,提前下了地铁。
自那以后,除了偶尔发发节日祝福的短信,我和晓雯再也没有联系过。后来,连节日祝福短信也不发了。我工作得很不顺心,最终提出了辞职,下一家公司还没有找到,我打算先找点兼职做做。就这样,我遇见了她。
这时候,她已经站在舞台中央了,接下来的环节新郎要送给新娘一个神秘礼物。当新娘解开裹在礼物上的红布后,她会发现那是一个地球仪。那玩意儿是婚庆公司托我去买的。天杀的,送礼物这点诚意都没有。
“一会儿我们英俊的新郎会转动这个地球仪,然后美丽的新娘子要做的是,用一根手指停住这个转动的地球仪,新娘手指停留的地方将会是他们去度蜜月的地方。这就是新郎的神秘礼物。很用心,也很别致!”主持人滔滔不绝道。
晓雯的手指停在了南非。我不得不说,这场戏背后的导演太残酷了,他居然让他们去南非度蜜月!
“这首歌叫《光辉岁月》,是黄家驹写给曼德拉的。”那时我非常喜欢 Beyond 乐队,经常在早自习背书时,唱黄家驹的歌给她听。
“曼德拉?好熟悉。”她眨着她的大眼睛对我说。
“他是南非的第一位黑人总统。黄家驹写这首歌时,他还在监狱里。”那时候的我总是好为人师。
“那他写了,曼德拉也听不到。”
“嗯,也是。不过,也许哪天我们可以一起带着这首歌去南非,让曼德拉听到。”
“好啊。”
就这样,我爱上了南非这个国家。上大学时,还找了很多关于南非的书来看。然而,现在,一想到他们要去南非度蜜月,我开始恨这个国家了。
当他们在主持人的鼓励下,在漫天飞舞五颜六色的气泡下拥吻的时候,我真想冲上前去,大喊一声“我反对”,但那样做又有什么用呢?我早就该面对现实了。这一切都过去了。这一次是真的过去了。
“嘿!该开灯了。想什么呢?快开灯!”婚礼的场督冲我喊道。
心底梦想的世界,从未失去
向 暖
1
十八岁那年,一个炎热的午后,我站在街角一家商店的门外等姗姗,那家店里,循环播放着一首歌,一首我熟悉的粤语歌,Beyond 的《不再犹豫》。
“无聊望见了犹豫,
达到理想不太易,
即使有信心,斗志却抑止,
谁人定我去或留,
定我心中的宇宙,
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歌词,熟悉的心潮澎湃的感觉,这是我和姗姗最喜欢的歌。
还记得,晚自习后,夜色正浓,我们拖着疲惫的双腿往宿舍走。姗姗牵着我的手,忽然哼起这首歌,后来轻哼变作低吼,我也跟着唱起来,“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吼了几句,似乎疲惫都被释放,压力得到了宣泄,又有一股力量奔我们而来。
还记得,周末,我们从作业堆里挣扎出来,骑着单车,去音像店买磁带。Beyond的磁带我们都攒了很多,我的都被放在一个方纸盒里,需要透口气的时候,我就拿出来听。可是每次走进音像店,看到Beyond的磁带,还是爱不释手,忍不住想买。回来的路上,我们每人兜里都装着一盒磁带,我们迎着风蹬着单车,忽略路人的目光,一起高唱:
“我有我心底故事,
亲手写上每段,得失乐与悲与梦儿,
OH……
纵有创伤不退避,
梦想有日达成,
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
终可见……”
那时候我们疲惫,却充满斗志,那时候我们为赋新词强说愁,却也没有十足的烦恼。我们都期待我们梦想的世界,有一天终可见。
可是这个午后,Beyond 的声音听起来那么沧桑,熟悉的旋律,熟悉的歌词,却带来陌生的忧伤。那时那刻,站在那个街角,听到那首歌,我的心被伤感包裹。我觉得,我正走在梦想丢失的路上。
我刚刚参加完高考,分数并不理想,离我喜欢的学校、喜欢的专业差着十万八千里。为了保险起见,家里人建议我报考师范。在那之前我并没有想过当老师,我的人生理想是当个作家,写几部传世之作,而不在那三尺讲台。
那几天,我的心都被失望、自责、迷茫占据,任何的旋律,在我听来,都夹杂着悲伤。
Beyond 还在唱,“纵有创伤不退避,梦想有日达成,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终可见……”可是我的梦想呢,我还能实现吗?它不是正在跟我渐行渐远吗?这时候有人拍我的肩,姗姗来了,她穿着漂亮的白裙子,午后的微风吹动她的裙摆,很动人。我知道姗姗是快乐的,虽然为了配合我的心情,她极力掩饰自己的开心,从不宣泄内心的喜悦。喜欢音乐的姗姗考取了我们省一所艺术院校的音乐系,她说她的下一个目标是考取知名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她想做一名歌手,她要一步步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姗姗很漂亮,又有一副好嗓子,我想,她未来会是一个出名的歌手,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我为她高兴,但是也为自己黯淡的前景伤心。
姗姗忽然搂住我的肩膀,跟着商店里的音乐一起唱:
“问句天几高,心中志比天更高,
自信打不死的心态活到老……”
她的声音真好,连店主都探出头来冲我们微笑。店主是个寡言的中年人,开这家店好多年了,卖日用百货,他好像很喜欢Beyond的歌,经常在店里放。
后来姗姗对我说:“别伤心,我们只有十八岁,未来有无限可能,只要努力,有一天,我们都会实现我们的梦想。”
2
二十三岁那年的一个午后,我站在姗姗家楼下等她。
那会儿正值暑假,我不用上班,因为遇到了一点烦心事,我要找姗姗倾诉。
就在上个月,我家搬家,当时因为学校里正在紧锣密鼓备战期末考试,我这个刚刚当了班主任的老师分身乏术,就没有回家帮忙。等我回来的时候,新居已经收拾停当,旧房子也易了主人。我归置自己的东西时,忽然发现那一纸盒子旧磁带不知所踪,我问大家,大家都说没注意。后来弟弟说:“搬家的时候,好多没用的东西都扔了。姐,你着急找那个盒子干什么,现在谁还听磁带?你就别惦记那些旧玩意儿了。”
我很伤心,这些年,走在现实的路上,我的很多想法越来越实际,我不再如十八岁时那么目空一切,我觉得写什么传世之作,那简直就是自大荒唐的想法。是的,我越来越现实了,但是似乎离自己的梦想也越来越远了。
可是我仍然惦记那一纸盒子磁带,弟弟怎么会明白那些磁带对我的意义呢。那不是一盒落满灰尘的磁带,那里有我的青春记忆,我曾经的梦想。
我翻箱倒柜地找,甚至去敲旧房子里新主人的门,问他是否见过,得到的是否定的答案。
姗姗从家里出来,那天她穿了一条黑色的无袖长裙,依然飘逸,但是似乎没有当年的活力。她跟我说话,用沙哑的声音。大三那年,她做了声带息肉手术,留下后遗症,从此声音变沙哑。忽然失去了一副好嗓子,她心灰意冷,没有继续在音乐之路上深造,大学毕业就回了家乡。因为嗓子,她一直找不到对口的工作,现在还在到处打工。
我跟她说,我整天沉浸在日常繁琐中,备课上课批作业,参加各种教研,然后看着孩子们在书山题海中奋斗,如我们当年。我说我的磁带丢了,我的心空了一大半。
姗姗跟我说,她现在打工的那家音像店生意萧条,一天没有几个顾客,工资都要发不出来了。她说她已经唱不了歌,都不知道自己未来的方向在哪里。
我们倾诉着烦恼,说到后来又不得不为对方打气,生活不能全都被负能量所占据吧。
姗姗说:“我堂妹在你们的学校上学,她说你虽然是一个新老师,但是写作课上得一级棒,你经常跟学生一起写下水文,大家都很崇拜你。”
我说:“音像店虽然不景气,但好歹你每天都能听到自己喜欢的歌。你不是也说过吗,手指触到那些老磁带,会有心动的感觉。”
我们沿着熟悉的老街走,走到街角的商店,忽然听到熟悉的旋律,居然是那首 Beyond 的《不再犹豫》。
店主还是那个人,只是跟五年前相比,头上有了些白发。
去年,在距离这条街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大型超市,这家小卖店的生意受到冲击,顾客大不如以前多。
店主依然守着他的这家店,也依然喜欢 Beyond 的歌,虽然我们一直不明白,这样一个木讷的人,怎么会喜欢这样激情的音乐。
我们站在商店外面,静静地听,后来我轻轻哼唱起来:“谁人没试过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即使有信心,斗志却抑止,谁人定我去或留,定我心中的宇宙,只想靠两手向理想挥手……”姗姗后来也跟着唱起来,用沙哑的声音。
店主探出头来冲我们微笑。
我忽然想,丢没丢磁带,从事什么职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其实并不妨碍我们喜欢 Beyond,并不妨碍我们爱着这首歌。
3
三十三岁这一年的盛夏午后,我和姗姗刚去邻市听完一场演唱会,
开车往回走。
两个孩子妈妈,一听说邻市要办一场自己喜欢的音乐会,心里就都长了草。忙不迭地搁下手头琐事,不顾几百里的路途,驱车前去。听完后,又驱车往回赶,边感叹着听歌时内心的澎湃,都觉得不虚此行。
我还在学校做老师,业余时间坚持写作,经常发表文章,也写专栏,也出版了属于自己的书。我早就不奢望写什么传世之作,我接受了自己是个凡人的事实,有没有作家的虚名对我而言不再重要,只要我还执着地爱着写作就好。我一直不间断地写,用我的手写我的心,写这个世界的温暖和美好。
姗姗在一家音乐机构教钢琴,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沙哑,她说这辈子都做不了歌手了,但是她依然爱唱歌,爱音乐。她教的学生,很多人登台参赛,取得成绩,也延续她对音乐的爱。每当看到镁光灯下的孩子们,她自己都心潮澎湃。
时光让我们明白,平凡如我们,从事着平凡的工作,过着平凡的生活,但是,这并不影响梦想的存在。
做什么并不重要,爱着什么才重要。
我开着车,姗姗打开车里的音乐,一首熟悉的歌响起,我们相视而笑。
“我有我心底故事,
亲手写上每段,
得失乐与悲与梦儿,
OH……
纵有创伤不退避,
梦想有日达成,
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
终可见……”
车子开进我们这座城市,姗姗忽然提出,去老地方看看。这些年,我们都结婚生子,都换了住处,不知道那条老街是否还在。
车子七拐八拐,终于拐进了那条老街,我们惊喜地发现,那家商店还在。
店主没有换,依旧是当初那个不爱说话的人,不过他不算是一个中年人了,已经步入老年。
他出来跟我们说话,说他从小听力不太好,所以喜欢激昂的音乐,他特别喜欢Beyond。他说他还记得我们,记得当年那两个常在店外听歌的女孩。
他说,这一带要拆迁了,这家小店开了几十年,终于要关门了。我们问他还开不开店,他说看情况,看看搬到什么地方,看看自己还干不干得动。
他说,无论开不开店,他都还喜欢 Beyond 的歌,即使步入老年,也依然喜欢《不再犹豫》的旋律。
我们问他音响里那首歌还在吗?他说当然在。
他把音响搬到了门外。我们三个,站在午后的阴凉里听歌。
“亲手写上每段,
得失乐与悲与梦儿,
OH……
梦想有日达成,
找到心底梦想的世界,
终可见……”
歌声里,往事一幕幕走来。
我们发现,心底梦想的世界,从未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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