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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典化
新的时代,立法机关的工作方式是;立改废释纂和决定并举。立法工作从;立改废释到;立改废释纂,强调了法典编纂工作的重要性。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也预示了一个法典编纂时代的到来。《民法典》制定期间,因立法节奏及;知识产权编(学者建议稿)的成熟度问题,知识产权最终未能作为独立一编纳入民法典体系。此后,知识产权成文法发展趋势,叠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立法需求,知识产权立法逐渐走向了一条独立法典化的道路。在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对于制度现代化问题,实际上存在两种思路:一种是成文法经过学术化整理之后的知识产权法典化运动,达致形式理性的最高境界即法典;另一种是为了适应并回应技术变化和公共政策的需求,强调知识产权单行法模式更能有效回应知识社会的发展。同时,知识产权立法模式也存在;合论与;分化的趋势。例如,原先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位一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也出现了外观设计需要单独立法的呼声,因为发明专利所指向的技术方案,与外观设计客体即富有美感的工业设计之间,存在认知与审查标准的差异,由此产生;三家分晋的局面。事实上,探索地理标志、外观设计单独立法,已经被纳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但与此同时,知识产权领域单行法林立,在客体、规则、法律原则、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和不协调,给行政审查和司法适用带来困惑,亟待整合和提炼共同规则,并通过法典形成统一的法律原则和司法理念。;分化与;合论两种趋势并存之下,学者观念分歧,也给立法者带来一定的疑虑。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还是应该把握住知识产权规范的内在机理和现代化治理的方向,放眼未来,凝聚共识。大陆法系法典传统的形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经过学术化的提炼,再到法典化,是一个成文理性不断发展的过程。法典演进的历史,既是法律制度进步的历史,也是法学学说不断累积和成熟的历史。改革开放后,民法典的制定工作就被纳入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因为各种因素的制约,1986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共9章,仅156条。此后,研究并探索制定民法典、顺应实践发展及时出台民事单行法,这;两条腿走路的动态立法模式就一直延续,直至《民法典》正式出台。借鉴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典制定过程中;法典探索和;单行法制定并行不悖的;两条腿走路方案,当前所进行的知识产权单行法修改、制定等立法活动,与探索制定知识产权法典,也并行不悖。知识产权法典化路径选择,要考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建设问题。一方面,从完善知识产权治理结构和提升治理能力的角度,需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基本法的制定;另一方面,结合中国实践和域外经验,探索具有适应性和科学性的知识产权法典体例,制定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典,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前者包括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战略决策机制,以及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体系和审理机制等;后者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统领,与《民法典》衔接和协调,建立起作为私权利的知识产权法典体系。知识产权法典化路径的选择,也涉及知识产权法典的定位,是制定一部类似于《法国知识产权法典》混合法域式的法典,还是制定一部将行政审查及相关程序法置于法典之外的纯粹私权性质的法典的问题。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对公法与私法二元论进行再认识,并对现代治理中社会化理论进行重新构造。当前,中国制定知识产权法典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也已经具备。一是自2018年以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工业产权审查、授权和确权等已经基本统一;二是除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领域缺乏专门立法之外,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单行法相对完备;三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14年之后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建立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法官们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司法经验,中国业已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四是新时代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赋予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机遇和历史责任。知识产权法典编纂,可以采取;总则分则五编制体例。第一编总则编之下,按照法律规范目的,分三编即第二、第三、第四编。第二编,关于著作权及相关权利。除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工商业时代背景之下,数据权利(或称;数据专有权)事实上也可以作为;工业版权予以规范。第三编,专利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利,除了规范专利权,还包括对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保护。第四编,商业标识权,包括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专用权、官方标志专用权等。在前三编权利规范之后,再制定第五编行为规范,即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这种;五编制体例,从总则到分则,从权利到行为,结构合理,框架比较稳定,也具有适应性。总的来说,知识产权法典的制定能够与民法典一起共同促进私法理念的形成和私法理论的进步,并能够为建设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作出贡献。
《私法》设置3个栏目:专题研究、论文、评论,每卷约为12篇文章。其中,;专题研究专栏主要聚焦研究国家重大立法问题,通常为《民法典》的制定、解释及适用等基础理论研究。;论文专栏主要融百家之长,精选收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等私法领域学者对于基础理论的研究论文,旨在为私法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参考。;评论专栏主要关注当下社会急剧变革中出现的社会和法律问题,包括最新立法的评注、前沿案例的评析等,尤其注重历史研究和比较法研究。
易继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主任,《私法》和《中国娱乐法评论》主编,兼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小组成员,第四届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长、湖北省科学技术法学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目录民法典专题研究民法典担保物权制度的发展与展望实证视野下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认定抵押财产法定孳息的权益配置:宏观路径与微观构成《民法典》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条款的解释与适用论文知识产权重叠保护的原理考辨及其规范重建UGC平台版权过滤义务的规范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所涉版权问题的欧盟法律立场及其启示以《人工智能法》版权保护义务为核心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归属法律问题研究消费者数据隐私反垄断保护的分析范式及路径构造行政法视域中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评论主观抑或客观?情事变更制度的历史变迁标准必要专利治理的路径从欧盟立法改革展开现代《海事指导》:《再保险合同法原则》我国环境司法适用;认购碳汇的反思与修正区块链的技术创新、监管挑战及法治回应;区块链的技术、监管与法学视野论坛综述及展望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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