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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思潮与认知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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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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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法学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丰富多元的经济法学理论思潮,这些理论思潮主要有:干预调控主义思潮、整体主义思潮、理性主义思潮、历史主义思潮、分析实证主义思潮、立宪主义思潮。这些理论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者提出;促进_发展目标范式、;秩序权益法益范式(双层法益保护结构范式)、;经营者_消费者主体范式、;风险_安全功能范式、;监管_监督实施范式、;经济宪法经济行政法社会经济法体系范式,分别从经济法的法律目标、经济法的法益保护、经济法的特定主体、经济法的社会功能、经济法的实施方式、经济法的体系构成等角度,提炼了经济法的一些特定认知规律。这些特定认知范式的形成,对中国经济法制度的完善以及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入具有指导意义和引领价值。

作者简介.png

  单飞跃  1965年7月生,湖南省平江县人。法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经济法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理论、经济宪法、财税法学。  张 玮  1987年9月生,安徽省宿松县人。经济学博士,铜陵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证券法学。

目录简介.png

第一编 作为立法现象、文化现象、知识现象的经济法第一章 作为立法现象的经济法 第一节 形式经济法与实质经济法的区分  一、形式经济法  二、实质经济法 第二节 经济立法中的时间观  一、经济法规范中的时间元素  二、经济立法的线性时间观  三、经济立法的周期性时间观 第三节 经济立法的目标选择  一、经济立法的目标选择与经济法法律中的目的条款  二、一元多层次税法立法目的体系:经济立法目的的个案分析 第四节 中国经济立法的历史周期划分与重点调节对象  一、经济立法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制度变量  二、中国经济立法的历史周期划分  三、中国经济立法重点调节的社会关系 第五节 经济立法技术的改进  一、纵向立法可操作性的加强  二、地方经济立法的主题选择与功能配置 第六节 超前性经济立法模式的思考  一、超前性经济立法的含义及其具体实践  二、对超前性经济立法的评价  三、超前性经济立法的路径选择第二章 作为文化现象的经济法 第一节 经济法文化现象的主要表现  一、以经济立法为手段主动介入公共经济生活  二、丰富多元的经济法概念与学说  三、社会对经济法的存在有较强感知 第二节 大陆法系传统国家接受经济法文化的主要原因  一、两大法系对公共经济生活中危险防范方式的差异性选择  二、法律整合传统与规划性立法活动的开展  三、职业经济法学家群体的形成 第三节 中国经济法的文化现象背景与独特发展语境  一、中国经济法文化现象的生成原因  二、中国经济法制度与文化产生和发展的独特语境  三、发展理念在中国经济法法律规范中的体现第三章 作为知识现象的经济法 第一节 中国经济法知识现象的形成  一、域外经济法理论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影响  二、中国经济法理论与知识的本土化与自足化过程 第二节 经济法知识化的识别与判断标准  一、经济法知识的可靠性  二、经济法知识的基本稳定性  三、经济法知识的可传播性  四、经济法知识的可识别性  五、可用于考核和验收的经济法知识体系 第三节 现有经济法知识的主要缺憾  一、经济法专有范畴的缺失  二、社会理解与专业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节 经济法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改进  一、经济法总论教学方式的改进  二、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科的沟通与交流本编小结第二编 中国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第四章 干预调控主义 第一节 干预调控主义的思想谱系  一、干预调控主义经济法学说的梳理  二、干预调控主义经济法学说的共同特点 第二节 干预调控主义的具体展开  一、确立经济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合法性  二、经济法体系的初步构建  三、与传统部门法既关联又区分的中国经济法理论体系 第三节 干预调控主义的新发展  一、有待升华的干预调控主义经济法学理论品格  二、干预调控主义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中的改进与完善第五章 整体主义 第一节 整体主义的研究谱系  一、方法论意义上的整体主义  二、整体主义经济法学理论的基本指向 第二节 整体主义在经济法理论中的具体展开  一、经济法主体及其结构的重新诠释  二、社会整体利益的经济法解读  三、整体主义对法律适用的影响 第三节 整体主义的贡献、反思与评价  一、整体主义的理论贡献  二、整体主义的反思  三、整体主义的评价第六章 理性主义 第一节 法律类型学的分析框架  一、形式合理性  二、实质合理性 第二节 经济法研究中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之争  一、形式理性优先  二、实质理性法 第三节 理性主义运用于经济法中的两个焦点问题  一、实质公平原则的法律解释问题  二、经济法法典化的争议 第四节 对理性主义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的评价第七章 历史主义 第一节 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历史维度  一、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得以生成的历史必然性  二、偶然性事件与经济立法的关联  三、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特定历史环境 第二节 经济法的文化解释与历史合理性探究  一、经济法历史渊源的文化解释  二、经济法的历史合理性探究 第三节 历史主义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的评析第八章 分析实证主义 第一节 经济法分析实证的基础理论研究  一、以要素为中心的语词分析实证  二、要素量化与语义分析相结合的分析实证 第二节 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中的实证研究方法:现状及类型  一、实证研究方法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的引入与运用  二、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描述性实证  三、以文献计量为方法的实证研究 第三节 对经济法分析实证主义思潮与实证主义方法论的评述  一、分析实证研究范式解释真实经济法问题的局限性  二、实证研究的驱动力不足:投入与产出比的失衡  三、经济法实证分析的问题意识尚有不足  四、实证研究方法的单一及可持续发展的不足 第四节 经济法基础理论实证研究方法的改进  一、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方法论转型:精细化研究的意识  二、经济法学实证研究的样本选择  三、经济法学实证研究的基础设施和程序规范第九章 立宪主义 第一节 经济宪法学的研究  一、经济宪法的概念起源与内涵描述  二、中国经济宪法学的基本经济制度面向  三、宪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第二节 经济宪治:经济法学理论基础的重构  一、经济法的根本立足点:实现宪法确立的经济秩序  二、经济宪法:经济法的效力基础与规范基础  三、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判断与合宪性约束 第三节 经济法中子部门法的经济宪法语境  一、反垄断法的经济宪法语境  二、财税法的经济宪法化 第四节 对立宪主义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的评价本编小结第三编 中国经济法学认知范式第十章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递进式理论周期 第一节 以《民法通则》颁布为标志的第一个理论周期  一、大经济法与小经济法两个理论阶段的划分  二、第一个理论周期的成果与局限 第二节 以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为标志的第二个理论周期  一、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构对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影响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经济法价值目标的确立 第三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标志的第三个理论周期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经济法部门确立的理论意义  二、法理学视域中的中国经济法与中国经济法学 第四节 《民法典》时期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转型  一、《民法典》影响下经济法法典化的路径讨论  二、《民法典》中经济公法规范的结构、功能及其影响第十一章 以调整对象和法律关系为核心的传统认知范式 第一节 ;调整对象法律价值基本原则法律体系的经济法认知范式  一、以调整对象为本体建构的经济法理论学说  二、经济法的价值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四、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节 ;主体权利行为责任的经济法认知范式  一、经济法主体  二、经济法权利  三、经济法行为  四、经济法责任  五、经济法法律关系结构的特殊性 第三节 基于传统认知范式的经济法司法适用专门化  一、经济法司法适用专门化趋势日益凸显  二、经济法司法适用专门化的现实基础  三、专门法院审理经济法纠纷的中国化进路第十二章 以;政府市场关系为主线的基本认知范式 第一节 ;政府市场关系认知范式的内涵及其理论演进  一、现代市场经济的主线:政府与市场关系  二、;政府市场关系认知范式的理论演进路径  三、政府与市场关系中市场优先的法律反映 第二节 ;政府市场关系认知范式的改进建议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是一种互益型的经济法治秩序  二、区分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正向作用和反向作用  三、重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践转化 第三节 数字社会中现代市场经济的;变与;不变  一、现代市场经济之;变  二、现代市场经济之;不变 第四节 超大规模市场结构对经济法实施的影响  一、在超大规模市场环境中讨论经济法实施问题的必要性  二、我国经济法实施过程中的地域差异性及其问题梳理 第五节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治化路径  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市场规制措施  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阶段的政府抵御风险职责  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暴发阶段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四、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消退阶段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第十三章 经济法特定认知范式的凝练 第一节 ;促进发展目标范式  一、经济发展模式与所处阶段对促进型经济法产生的具体影响分析  二、;促进发展范式对中国经济法的具体影响 第二节 ;秩序权益双层法益保护结构范式  一、经济法法益结构的研究成果  二、竞争法的;竞争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结构  三、金融法的;金融秩序投资者权益保护结构  四、财税法的;财政秩序纳税人权益保护结构  五、经济法双层法益保护结构的模式意义 第三节 ;经营者消费者主体范式  一、;经营者消费者范式是对市场层面经济法主体的认知范式  二、;经营者消费者主体架构带来的法律权益结构与表达技术变化  三、国家与经营者的关系:经营自由权的社会责任边界  四、国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消费者权益的公共利益边界 第四节 ;风险安全功能范式  一、;风险安全范式的研究成果梳理  二、;风险安全理念对经济法的影响  三、经济法法律文本中的;风险安全机制 第五节 ;监管监督实施范式  一、监管与监督的含义  二、经济法法律规范中的监管  三、监督权力的来源:基于法律文本的考察  四、监督的主体与形式 第六节 ;经济宪法经济行政法社会经济法体系范式  一、学理层面上经济法体系的意义  二、经济宪法的表达形式  三、经济行政法的范围指涉  四、社会经济法中的主体与行为本编小结参考文献后 记

【免费在线读】

  前  言  中国经济法是与中国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式现代化同步发展,并为之提供重要法治保障,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自主性知识体系的法律事物。尽管在一些国家对经济法以何种形式存在争议,但中国是当今世界唯一以立法宣言形式确认经济法是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国家。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与法学学科的种种特质,既寓示着经济法自身就是一个值得专门研究的对象,也寓示着经济法自身需要证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与法律制度体系,向公众来展现经济法的理论形象与制度形象。中国经济法现象的产生与形成,以及中国经济法学的学术研究史轨迹,具有鲜明的;中国印记。中国当代经济法是经济立法大潮催生的,是改革开放中产生的,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发展的,是全球化与国际化进程中壮大的,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同步成长的,是在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矛盾问题中成熟的。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与社会背景是研究中国经济法需要把握的前提。由于中国经济法生成语境的特殊性,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来源与价值偏好也具有不可复制性。无论是政府失灵理论,还是市场失灵理论,都不足以完全解释中国市场经济建构过程中产生的迫切发展需求与整体利益共识,中国经济法的主要目标就是要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经济法是国家治理需求与各种政策工具的法律表达,中国经济法理论建立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这就意味着既不能直接套用所谓的;国际惯例或;域外经验作为中国经济法学理论生成的依据或者检验标准,也不适合用;国际惯例或;域外经验来看待和分析中国经济法现象。例如,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政府与市场关系、新型工业化、区域协调发展、营商环境优化以及共同富裕等问题,需要个性化的经济法解释依据与解决方法。  由于中国经济法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历史较短,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路径在初期具有平行散发的外部特征,不同学说之间在表述方式和理论内涵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同观点是偶然触发并随机生成的,同一时期的研究仍然遵循着一些共同的基本范式,而理论思潮的形成就意味着学术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共识的达成。我们可以从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的形成过程中发现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凝聚力的生成轨迹,以及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个人研究志趣、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的集体目标及国家重大战略共同指引下的学术研究路径。通过对既有理论思潮的归结与升华,能够厘清学术资源在不同时期的分布情况,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性的低效研究。当前中国法学研究与法学教学活动依然建立在部门法区分基础之上,学科的发展处于特定的论域范围之内。但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理论范畴体系建构受到外部学科知识输入的影响较大。由于缺少专门的法典支撑和司法表达路径,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播与考核难以有确定性的客观标准。在经济学与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下,经济法学对一些经济学的概念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借用,并进一步整合成为经济法的概念与范畴。经济法学也经常通过对政策进行注释来向外界证明其合理性,经济法基础理论也因此而遭受一些质疑。如何加强经济法学研究的法律规范性,如何形成一些必要的经济法学基本共识,提升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科学性和稳定性,打造经济法学的理论品格与法学品格,这已成为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的集体目标和内驱动力。  若仅从学科内部考察经济法学研究的学术生态,个体性知识的自由生产与输出确实带来了不少的经济法学成果积累。但若要越过学科边界考察其他学科对经济法学的认知,过于多元的个性化知识结论可能有碍于学术共识的达成,进而有碍经济法学理论的对外输出。我们认为,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进路和范式,与其他部门法学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分,有必要实现研究方式从个体视角到整体视角的转变,为未来经济法学研究提供公共知识的增量。由于经济法体系以法群形式呈现,经济法学专业的内部分工也十分精细和复杂,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要求的整体性与以专业分工为基础的研究者学术偏好的个体性之间存在着比较强烈的反差。一名研究反垄断法的学者可以将自己划入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中,但一名专门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学者并不必然精通反垄断法。经济法学的名与实之间存在割裂的风险,经济法总论研究与分论研究之间存在鸿沟。目前的经济法总论研究主要呈现政策法学的面貌,而分论研究则追随热点问题变得越来越微观化和技术化。  作为新兴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传统部门法的关系经历了脱离与协调的过程。自经济法学科诞生以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便一直具有危机意识与革新意识。虽然一代代经济法学者在外界的怀疑声中逐步建构经济法学理论体系,但是经济法学人的群体性焦虑依然存在,那便是,如何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拓宽研究视野并更新研究路径?经济法基础理论如何走进社会生活?经济法基础理论如何与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制相衔接?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空间需要拓展、路径需要优化,而重复解释性的研究并不足以提升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科学性程度。我们认为,解决自我怀疑的路径之一便在于了解学科的发展历程,认识学科发展的总体趋势。本书旨在从多个视角对中国经济法现象进行较全面的解读,力图呈现中国经济法的基本面貌;旨在通过对中国经济法学术史的整理,发掘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成果,凝聚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精华;旨在通过对经济法立法、经济法理论、经济法实践较全面的体认,总结中国经济法的认知规律与认知范式。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提到了研究学术史的目的在于明变、求因和评判。那么,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经历了怎样的变迁?经济法学理论在变迁过程中又达成了怎样的共识?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又将如何解释新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学术研究目的从个体知识输出到公共知识转化的转型,是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经济法学研究需要承载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记忆与期盼的公共知识产品。经济法学研究具有周期性总结与自我反思的传统,肖江平教授所著的《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对改革开放伊始至2000年间的中国经济法学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整理,为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作出了独特贡献。本书致力于对中国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历史进行新一轮的整理与分析,提出了梳理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的主张,力图呈现中国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整体性与丰富性。我们在梳理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的过程中,摒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研究习惯,注重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之间的传承关系与相互支持关系,力图将相互封闭的若干学术;圆环转化为具有知识增量的有机学术循环系统。重复性研究、折返性研究以及追随性研究,对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并无裨益。如果依然是偏好;自说自话式的观点输出,而忽略对既有学术思想的整理,就难以描绘出经济法学研究的宏伟疆域。若割裂个体研究与群体思潮的关系,经济法学理论始终无法形成统一而又鲜明的外在形象,也就难以对其他学科产生理论输出的作用。  本书的主要目标如下:  第一,通过对经济法学学术史的梳理与评述,展示经济法学理论思潮的形成与发展脉络。经济法学理论思潮是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集体智慧的体现。我们认为,以个体偏好为中心的经济法学研究方法论,应当向以学科群体需求为中心的系统性研究方法论转化。经济法学理论研究者应当在学术史中确定自己研究的坐标,降低重复性研究发生的概率。经济法学理论历经了诞生、发展、危机与重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形成了善于自我反思,敢于论战,且开放包容的学术心态与学术品质。通过对经济法学术史的梳理,可以凝聚经济法学科的群体意识并强化身份认同。除此之外,本书试图对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可创新空间进行再探索,推动理论研究的可持续发展与代际传承。本书中所梳理的中国经济法学认知范式,旨在为经济法的学习与研究群体供给一定量的;公共知识,降低学习与研究中的公共学术资源获取难度。  第二,经济法学理论本土资源的发掘。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内生性和本土性特征十分明显,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史同时也是理论本土化的思想供给史。由于中国经济法赖以生成的社会环境与制度环境具有不可复制性,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也自然就有;求新和;求异的偏好,经济法学也是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法治民族志和地方性知识。中国的国情是本土资源生成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运行的客观环境。超大规模的国土面积和人口总量导致了超大规模市场的形成,在此基础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呈现多元利益交织的结构形式。央地关系、区域间关系、政企关系影响了中国经济立法的重点领域、外在形式及实施模式,这也是德国经济法、日本经济法所不具备的外在环境。中国共产党对经济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同样是中国经济法研究所不可忽视的制度前提,执政党的执政理念与宪法中的国家目标共同构成了我国经济立法的价值理念基础。中国经济法在人类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贡献是什么?那就是超越了传统的政府与市场二元对立的主体预设,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作为政府与市场共生共容的正当性根基。由此,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表达方式等范畴便具有了极强的本土价值意蕴,这些都是经济法学研究从抽象走向具体、从原则走向个性的突破口。中国经济立法来自中国大地上生动的历史记忆、国民性格、地理风貌、社会风俗等多元化因素。中国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持有中国立场并立足于中国语境,对国家重大战略及社会民生需求保持关注。中国语境包括中国经济法学须研究中国历史、中国国情、中国经验、中国问题等内涵。中国经济法学研究应当具有中国大历史观,应当从中国历史中找寻制度变革的轨迹。中国国情决定着经济法问题的生成基础,经济法学研究的不仅是经济国情,还应当包括政治国情、社会国情、资源国情等。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在于超大规模性和发展不均衡性带来的治理难度,以及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既以解决中国问题为导向,也以建构中国式的经验为归结,而中国式的经验中就涵括经济法思维的引入。中国经济法学应当与具体的制度实践相结合,用以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三,本书试图将经济法学理论、制度、规范与中国经济法治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经济法具有回应型法的特征,经济法学的品格必然是积极入世的。外界存在着对经济法基础理论以务虚性特点为主的偏见,并以缺少专门诉讼程序为由否定经济法基础理论的价值意义。如何证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科学性是经济法学术研究群体持续性的奋斗目标。经济法理论研究与公众生活之间的脱离现象客观存在,经济法在社会公共讨论空间中也存在着迷失困境,究其原因在于学术话语体系与社会理解之间存在鸿沟。经济法在与其他学科;论战过程中过于追求学科独立性研究方法,容易导致与现实需求的脱节,而经济法总论与分论内容的衔接也一直是经济法教学科研的难题。本书致力于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结合路径,以及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之间的关联;致力于解决经济法法律规范性不足的问题;致力于经济法理论朝务实性方向的建构;致力于向学界与社会展现经济法学的公共知识与认知方法;致力于证明经济法与现代市场经济、经济法治建设、中国问题方案之间的一致性、协调性及其相互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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