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内容简介
嗜血、魔药、暗夜飞行、化身动物、裸身集会……
巫师信仰,社会禁忌和社会恐惧的表达方式
勾勒出人类心理的共同结构
本书是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历史学高级教授罗纳德·赫顿的巫师研究专著。作者以尽可能广泛和深入的视角切入近代早期巫师审判,将巫术视为从古至今全世界共同面对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追溯了巫术观念和猎巫文化的发源和流变。作者综合英美和欧陆学者的观点和研究路径,结合历史学和人类学的方法,考察了世界各地人们对巫师及其他类似的信仰的态度以及巫师嫌疑人的遭遇。其视域跨越非洲、中东、南亚、澳大利亚以及美洲,洞见贯穿古代异教时期到当代社会。本书是巫师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致力于消除人类社会对巫术的恐惧。
作者简介
罗纳德.赫顿(Ronald Hutton)
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历史学教授、英国皇家历史学会会员、英国文化遗产信托基金专员,研究领域涉及基督宗教、民间传说和民俗文化。其著作主题广泛,包括14至17世纪英国史、英国古代和现代异教,以及西伯利亚萨满教等。
目录
致谢
题记
导言
第一部分 深度视角
全球语境下的巫术
古代语境下的巫术
萨满语境下的巫术
第二部分 大陆视角
仪式性魔法——古埃及的遗产?
夜间军团
中世纪巫师的形成
近代早期巫师形象大拼盘
第三部分 不列颠视角
巫师与妖精
巫师与凯尔特
巫师与动物
结论
精彩书摘
巫师的定义
什么是巫师? 1978 年,由宗教人类学权威专家罗德尼·尼达姆(Rodney Needham)提出的一种标准的学术定义是:“以神秘手段伤害他人的人。”在如此陈述时,他有意识地完全不带个人观点,只是对公认的学术共识做了一个总结,这类学术共识将巫师形象看作人类的“原型”(primordial characters)的一种。他进而补充,再也没有其他能够被广泛接受的严格定义了。如果考察仅止于此,那么他当然是正确的,因为英语国家的学者,无论是在尼达姆之前,还是自他以后,都使用“巫”(witch)这个字来处理全世界耳熟能详的这种人的形象。近年来,唯一将欧洲的巫师审判放在全球语境下进行系统研究的历史学家沃尔夫冈·贝林格(Wolfgang Behringer)将巫术称为“当代人认识中的各种各样的邪恶魔法和妖术”。在这里,他自觉地延续了一种学术规范。这种用法一直存在于欧洲以外世界的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中:举个最近的例子,2011年,凯瑟琳·卢翁戈(Katherine Luongo)在研究20世纪初肯尼亚巫术与法律的关系时,在“欧–美语义中”把巫术定义为“魔法伤害”。
然而,这只是这个词当前的一种用法。事实上,尽管上面讨论的概念似乎在学术界最广泛也最常见,但在英–美语义中,它至少还有另三种不同形式的定义。这另外几种定义或将巫师形象定义为使用魔法的人(为了有益的目的而使用魔法的人通常被称为“好巫师”或“白巫师”);或将它看作某种基于自然的非基督宗教的修习者;或将它作为独立女权和反抗男性统治的象征。它们在当下都是有效的,把其中任何一种用法视为错误,就是在暴露自己常识、学养上的不足。事实上,这四个定义并存的状况,正是当今巫术研究如此令人兴奋和引人关注的原因之一,同时也造成了困难。后两个定义代表着这个词的现代意义,它们源自19世纪,在20世纪晚期得到发展,而前两个则都有好几个世纪的历史。但将“巫师”作为从事有害魔法的人,这个用法不仅更普遍,而且似乎已被那些真的相信魔法并向它求助的人所采纳,他们代表着前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人。它沿袭了中世纪以来的传统,被用来形容所有民间魔法师,当时教会人士充满敌意地用拉丁文术语来虚饰“witch”一词,指称一系列显然在使用有益魔法的人。这似乎是一种舆论工具,用原本形容具破坏性或令人憎恶的魔法使用者的词,抹黑所有使用魔法的人。因此,本书将遵循主流的学术惯例,只将“巫师”一词用以指称所谓使用破坏性魔法的人。这样的用法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困惑,毕竟他们现在习惯把这个词当成魔法使用者的统称(甚至特别用以指代使用善意魔法的人)。但我希望在读过本书后,他们能够理解,鉴于本书关注的重点,我的选择是有一定的价值的。
接下来,我们需要解决另一个定义:什么是魔法?在这里,本书所使用的是我在早期作品中详细讨论并证明过的定义,它被用在我随后发表的所有涉及此类主题的作品中:“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
人类对超自然力量或隐藏在自然界中的精神力量进行控制、操纵和引导的任何形式化行为。”为了与它相区别,我在同一部早期作品中将宗教定义为“笃信有某种精神体或精神力量存在,认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对这个宇宙负有责任,人类需要与它们保持关系,给予它们尊重”,当一群人都拥有同一种笃信的时候,“宗教”就形成了。实际上我们从这些表述中可以清楚地知道,两者之间也许存在着相当大的重叠,比如,可以通过一种魔法仪式来“看到”崇拜的神祇,或与其互动。魔法的确可以算作宗教内部的一个概念,但当人类完全出于实际需要而试图操纵某种与神祇没有直接关系的精神力量时,就可以将魔法视为某种独立于宗教之外的概念。
如果将那些以魔法为害的人称作“巫师”的话,那么那些声称可以将魔法用于善意目的的人,以及那些被相信有这种能力的人,又该怎么称呼呢?大多数传统人类社会都有这样的形象。他们中有些人只精通一种魔法技巧,以及(或者)只提供一种魔法服务,比如疗愈、占卜、消除巫术的影响、寻找遗失或被盗物品,或者引诱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而有些人则无论在方法还是“业务”上都很全能。在极简单的社会里,他们服务的对象是整个社群,也因出众的能力享有荣誉和特权。而在较为复杂的社会群体中,他们则更多地作为独立的经营者来运作生意,就像其他类型的手艺人一样为委托人提供技能服务。在英格兰,他们通常被当作术士(cunning folk)或智者,而英语国家的学者在研究欧洲以外的传统社会时,则将这类人称为“药师”(medicinemen or women,特别是北美地区)或“巫医”(witch-doctors,特别是非洲)。在非洲说英语的地区,最近常把他们称为“传统的疗愈师”(traditional healer),但这种说法具有双重误导性,因为他们不断在创新,甚至接受了外来的传统观念,而且疗愈只是他们提供的一小部分服务。事实上,对许多人来说,占卜(特别是向人指明不幸的原因)更加重要,因为这些魔法师都声称自己拥有源自看不见的存在的特殊能力,所谓的“拥有魔法”也就成了他们的主要特征。本书使用了“服务型魔法师”(service magician)来称呼这类人。“术士”、“药师”、“巫医”这些称呼似乎只能用于某种特定的文化,即便是在英语中它们也只涵盖了一部分名称。“魔法修习者”(magical practitioner)这个更具法律意味的术语最近在学者间越来越流行,但它的缺点在于,从逻辑上看这个词涵盖了所有出于各种目的而修习魔法的人,其中包括了那些出于私人或利己目的而修习魔法的人,也包括了巫师。而“服务型魔法师”这种表达方式胜在总结了这类人一直以来的特殊功能,亦即为委托人提供魔法服务。在许多人看来,无论巫师还是魔法师都需要获得某种帮助,在英语中这些提供帮助的实体被称为“灵体”(spirits),本书也对它们进行了考察。我将它们定义为“超人类体”(superhumanbeings),具有一种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都看不见听不到的属性,被认为会对显在的物质世界进行建设性或破坏性的干预。根据这种用法,
最高形式的灵体,掌握着宇宙的方方面面,控制着宇宙中的活动,它们被称为“神祇”(deities)、“女神”(goddesses)或“神”(gods)。然而,世界各地的传统民族还构想出很多次级灵体,从神祇的仆从和信使,到某种树木或水体的生命力,乃至表面看来没有生命的人造物比如火炉。将它们称为“灵体”是一种传统,但近期某些人类学家,以及一些受他们影响的学者开始放弃这种称呼,认为它过于以欧洲为中心,背负的包袱太重。我依然保留这样的用法,因为这个词在历史上是由非常相信这类实体的人创造的,而本书主要关注的就是这种“内部人士”。再者,他们所赋予“灵体”一词的上述意义依然具有共通性,有助于在历史脉络中对它加以理解,而不是把它复杂化。不过,我又用“精神”(spirit)来描述一种人类意识,许多民族相信人类意识具有独立于肉体的生命,并且能够与肉体分离。如此一词多义并不一定会带来混乱,因为,正如我们后面将会说明的那样,“灵体”和“精神”有时可以混为一谈。
最后,我延续了上一本书中的三个描述惯例,并详细解释了自己这么做的原因。我使用“异教”(paganism)这个词来代表欧洲和近东的前基督(pre-Christian)宗教,并将它限制在对有关神祇的主动崇拜上。我沿用了“不列颠群岛”(British Isles)这种旧式表达来描述整个复杂的岛屿群,其中不列颠是最大的岛(爱尔兰第二大);使用地理意义上的“不列颠”,而不是政治意义的“英国”来指代该群岛的主要自然组成部分。我使用传统的缩写词“BC”和“AD”来表示历史时代,而不是在宗教上更加中立的、近期才出现的“BCE”和“CE”。同以前一样,我选择的描述都充分尊重了出版方的普遍惯例,但也试图表现出一种勇敢的姿态,以符合我所主张的各宗教之间相互宽容和尊重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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