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出版社微店店铺主页二维码
人民大学出版社微店 微信认证
人大出版社自营微店,正版人大出版社书籍直发,品质保证!
微信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你可以使用微信联系我们,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新编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精品教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系列)

37.50
运费: ¥ 0.00-20.00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新编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精品教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系列) 商品图0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新编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精品教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系列) 商品缩略图0

商品详情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新编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精品教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系列)

作者:黄鑫 季宁

书号:326658

定价:¥48 元

字数:313 千字

印次:1-1

开本:16

出版时间:2024-10-01

ISBN:978-7-300-32665-8

包装:平



内容提要:  
全书分为八章,第一章为绪论,概述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的概念、特点、历史发展以及学习的意义与方法,第二、三、四章详述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法规、托育执业法律制度、托育机构管理规范,第五、六、七、八章详述了婴幼儿托育职业伦理、托育人际关系伦理、托育工作任务伦理、托育职业伦理教育修养与评价。本教材立足高职层次的学生,内容充实丰富、具有可操作性,语言文字简单易懂,配以学习目标、案例导入、知识链接、经典案例和课后习题,具有逻辑性、趣味性和耐读性。  





作者简介:  
黄鑫,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副教授,山东省口腔医学会口腔种植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潍坊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员咨询师;主要讲授“护理伦理与法规”“护理伦理学”“医护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等课程,参与编写的教材有《卫生法律法规》(副主编)、《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护理伦理学》。课题方面:2017年潍坊市软科学计划研究课题《体验式培训在人才培养中的应用研究》荣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教育科研子课题《寄宿制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研究》荣获课题科研成果一等奖。季宁,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教师。  



目录: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学习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的意义和方法  

第二章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概述  

第一节 托育服务立法的发展  

第二节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  

第三章 托育执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托育执业资格与管理制度  

第二节 托育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  

第一节 托育机构的备案、设置与管理  

第二节 托育机构的安全防范  

第五章 托育职业伦理概述  

第一节 托育职业伦理学概述  

第二节 托育职业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托育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托育职业伦理的基本规范  

第五节 托育职业伦理的基本范畴  

第六章 托育人际关系伦理  

第一节 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托育方关系伦理  

第二节 托育工作人员之间关系伦理  

第三节 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社会关系伦理  

第七章 托育工作任务伦理  

第一节 动作发展与教育托育职业伦理  

第二节 认知发展与教育托育职业伦理  

第三节 语言发展与教育托育职业伦理  

第四节 社会性发展与教育托育职业伦理  

第五节 艺术教育托育职业伦理  

第六节 营养与喂养托育职业伦理  

第八章 托育职业伦理教育、修养与评价  

第一节 托育职业伦理教育  

第二节 托育职业伦理修养  

第三节 托育职业伦理评价  

参考文献  

附 录  

附录 1 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  

附录 2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附录 3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  

附录 4 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试行)  

附录 5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附录 6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育师  

在线试读:  
一、托育  
(一)概念  
托育是指托付别人,代为养育照顾,它通常是指由婴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之外也就是父母之外的人或直系亲属之外的人,在特定时间内的一种持续不断的养育照顾行为。广义上讲,是指父母把婴幼儿交给别人抚养教育。狭义上讲,是指将婴幼儿交给托育机构来抚养和教育。  
我们所讲的托育即是狭义的概念,托育是指将 0 ~ 3 岁婴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将孩子托付给托育机构,以小团体机构式的集体科学养育模式进行抚养和教育,作为给家长提供代为受托养育宝宝的服务。它是托 + 育的结合体,主要包括照护、养育以及潜能激发和早期启蒙教育,为0 ~ 3 岁婴幼儿提供个性化成长方案。还包括家庭式照看,祖辈或保姆照看,临时照护点照看等。更多在于养育照顾为主,是为婴幼儿父母可以更好的平衡工作与家庭的一种形式。  
“托”主要是指照顾、维护婴幼儿的健康。健康的内涵十分广泛,有身体方面的,有心理方面的,还有社会方面的。身体方面包括预防疾病,加强营养和锻炼,使婴幼儿有健康的体魄;心理方面是指培养婴幼儿良好的情绪,注重其健康、积极的情感培育;社会方面是指培养婴幼儿探索环境、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还要培养婴幼儿良好的交往能力,使婴幼儿不仅有与他人交往的勇气,又掌握与他人交往的技巧。以前我们更多的是重视婴幼儿身体上的健康,而忽视了婴幼儿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健康,致使一些婴幼儿情绪不高、波动大,封闭、孤僻,不知道如何与他人交往,这是不能称之为健康的。  
“育”主要是指按照体、智、德、美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婴幼儿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如合理婴幼儿的饮食、睡眠,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传授知识经验,发展智力、语言及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积极的情感和良好的个性品质。托育具有不同于幼儿园、中小学的特殊性,要从婴幼儿的年龄特点与能力需要出发,加以组织安排。面临世纪之交,素质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人认为,托育、幼儿园时期还谈不上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应从小学开始。这种观点是十分错误的。我们常常看到有的婴幼儿很聪明,生活自理能力却很差;有的婴幼儿记忆力强,却缺乏创造力。这些都说明我们的托育工作还存在着种种弊端.将什么样的婴幼儿托育带入新世纪已开始引起人们的深思。促进婴幼儿全面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是每个托育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特点  
1. 服务对象特殊  
托育服务的对象是 0 ~ 3 岁婴幼儿。0 ~ 3 岁这个阶段是个人在生理、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最孱弱的阶段,与此同时也是自出生以后个人的体格、神经和心理发育最迅速的黄金期。一般婴幼儿,在 3 岁以前脑力发育速度最快,大部分新生儿脑重为 350 余克,12 个月后脑重已经将近成人的五分之三,24 个月时约占成人的四分之三,到 36 个月时,婴儿脑重已几乎成人一般。人的学习能力和习惯的一半是在 3 岁之前习得。脑科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的实证科学分析也证实,3 岁前这段时间是婴幼儿促进智力发育、语言习得、情感认知的关键期。美国心理学家本杰明·布鲁姆认为儿童的心智发展存在一定的规律,发展的关键在于 0 ~ 3 岁这段时间里面的经历。蒙台梭利认为 0 ~ 3岁年龄阶段的心智是属于无意识的吸收性,在 3 岁之前婴幼儿语言发展未完全,无法良好表达自身真是想法,需要成人借助分析来帮助婴幼儿完成他的意愿。为此,在托育工作中,托育工作人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 0 ~ 3 岁婴幼儿这个阶段生理、语言、知觉、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不同特点,针对每个婴幼儿个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托育工作。  
2. 服务内容特殊  
托育是托 + 育的结合体,主要包括照护、养育以及潜能激发和早期启蒙教育,为婴幼儿提供个性化成长方案,对 0 ~ 3 岁婴幼儿进行看护与养护,通过游戏、小社团的融入、情感培养等方式促进婴幼儿身体发育和动作、认知、语言、社会性与情感发展。  
3. 服务时间特殊  
托育不同于早教、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它是为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服务时间全天候,灵活多变,没有节假日。  
二、政策法规  
(一)政策  
1. 概念  
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简而言之,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制定的国家机关或者政党组织的行动准则。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作为国家的政策,一般分为对内与对外两大部分。对内政策包括财政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劳动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对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2. 特点  
(1)阶级性。这是政策的最根本特点。在阶级社会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从来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  
(2)时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条件下,推行的现实政策。  
(3)表述性。就表现形态而言,政策不是物质实体,而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观念和信息。它由有权机关用语言和文字等表达手段进行表述。  
(二)法规  
1. 概念  
法规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法定文件总称。“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  
2. 形式  
“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与设区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订)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三、伦理  
(一)伦理  
伦理最早是作为两个词运用的,《说文解字》解释说:“伦,从人,辈也,明道也”。在这里,“伦”即人伦,指人的血缘辈分关系,后引申为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指的就是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五种关系。“理,从玉,治玉也”。治玉,是指整理玉石的纹路,后引申为事物的条理、道理和规则。汉语中两者联用即“伦理”一词,最早见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礼记·乐记》,其中说:“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同伦理者也”。伦理就其字面意思来说,就是人伦之理。在西方文化史上,伦理(ethics)一词源于古希腊文(ethos),原意为公共场所和驻地,后引申为习俗、风尚、性格、思想方式等意。综上所述伦理是指调节和规范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道德  
“道德”一词,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是分开使用的。“道”表示人人涉足、四通八达的街道或道路,引申为事物变化发展规律,或做人的规矩和道理,包括规律、必然、合理、正当、理想、方法、通达等;“德”是指依据一定原则去行动而有所得,有品质、德行的意思。“道德”一词都有风俗习惯所沿袭下来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原则和规范之意,也包含个人思想品质的修养。《辞海》里的“道德”解释为: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到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道德是人们长期社会实践的产物。道德同政治、法律、文化、宗教等一样,同属上层建筑,因而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是道德的一般本质。  
综上所述,所谓道德,是指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维系的,用善恶作为评价标准,用以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道德的基本问题就是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社会利益的关系问题。

人民大学出版社微店店铺主页二维码
人民大学出版社微店 微信公众号认证
人大出版社自营微店,正版人大出版社书籍直发,品质保证!
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

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与职业伦理(新编21世纪高等职业教育精品教材·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系列)

手机启动微信
扫一扫购买

收藏到微信 or 发给朋友

1.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侧二维码

2. 点击右上角图标

点击右上角分享图标

3.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扫一扫购买

打开微信,扫一扫

或搜索微信号:crup-teacher
人大社教师服务官方微信公众号

收藏到微信 or 发给朋友

1.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侧二维码

2. 点击右上角图标

点击右上角分享图标

3.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