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公法权利体系(修订译本)
作 者:(德)格奥尔格·耶里内克 著 著 曾韬,赵天书 译
定 价:63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22年07月01日
页 数:372
装 帧:精装
ISBN:9787100208161
目录
●第二版序言
第一版序言
总论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公法权利的问题
第三章 国家的法律属性
第四章 个人的主观公法权利
第五章 公法主观权利与私法主观权利
第六章 反射权利与主观权利
第七章 个人的公法权利体系
分论
第一编 个人的权利
第八章 消极地位(自由地位):个人的自由领域
第九章 积极地位(市民地位):国家成员资格
第十章 主动地位(主动市民地位):国家机关的承担者资格
……
内容介绍
在《主观公法权利体系》一书中,通过主观公法权利的建构,作者一方面克服了实证主义国家法学否定公法权利的做法,在另外一方面克服了自然法学说在基本权利问题方面的泛政治化倾向,奠定和开创了以教义学的方式把握基本权利的法律属性的研究方式。这本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部分。在总论部分,作者阐述了国家的法律本质、个体公法权利的一般理论问题、公法权利和私法权利的区别与联系,以及主观权利和反射利益的区分等重大理论问题。在分论部分,作者分别讨论了个体的公法权利,国家和公法团体的公法权利,以及公法权利的产生、消灭、变更及法律保护问题。
(德)格奥尔格·耶里内克 著 著 曾韬,赵天书 译
格奥尔格•耶里内克,德国公法学家。曾先后在维也纳、柏林大学和巴塞尔大学执教,自1891年起长期任海德堡大学宪法、国际法和政治学教授。主要著作有《法、不法和惩罚的社会伦理意义》(1878)、《主观公法权利体系》(1892)、《人权与公民权宣言》(1895)和《国家通论》(1900)等。其国家法学作品不仅在诸多重大问题上获得了典范性地位,也深刻地影响了流行法律文化观念。曾韬,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译有《宪法与实在宪法》。赵天书,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在《政法论坛》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