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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合伙、信托与代理等法律结构如何被创设或组合运用,以展现出类似公司制度的特征,尤其是资产分割功能。对今天的公司法研究者而言,这样的视角颇为耐人寻味。毕竟,公司法早已自立家门,与信托、合伙之间的联系逐渐淡出学界的视野。然而,现代公司制度并非横空出世的规范推演结果,也难以仅依靠经济量化或政治解构来寻求其正当性。
本书的迷人之处正在于作者恢弘而不失细腻的法律史研究方法。通过梳理英国摄政时代的立法争论、司法裁判乃至宗教思想与社会观念的影响,作者将合伙、信托、代理等法律关系放置于企业解散、破产风险、越权代理等极具张力的情景中加以考察,由此揭示出早期多种商业交易制度之间的互动逻辑,进而破解资本主义初期发展所依赖的衡平密码。
作者简介
林少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西南政法大学公司治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1项、教育部基金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6项,出版专(译)著16本,发表论(译)文67篇;2020年获得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奖;曾赴英国剑桥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德国哈雷–维滕贝格马丁·路德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大学、波兰华沙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授课(全英文)和交流。
何伟晖: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持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1项,本科、硕士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院,并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普通法硕士学位(MCL)。
目录
中文版序1译者序1致谢1导言1
第一部分
摄政时代的企业结构第一章作为组织法的合伙17
一、 合伙规则的适用情形19
二、 合伙法的资产划分方式20
三、 合伙关系的不稳定性27
四、 合伙法的效力31第二章信托在商业架构中的使用35
一、 摄政时代信托的传统观念36
二、 授产契公司39
三、 遗嘱设立的营业信托59
四、 结论67
第二部分
约束企业资产第三章表见代理和常规经营过程71
一、 商人和过错71
二、 代理人获得的授权79
三、 委托人、代理人和第三方之间的抵销87
四、 合伙人的权力90
五、 结论97第四章司法对商人诉求的抵制:代销商与王座法庭的家长主义98
一、 Paterson v Tash案确立的规则98
二、 司法实践中对Paterson案规则的挑战101
三、 Paterson案规则成文化改革与司法抵制106第五章受托人和遗嘱执行人的权力112
一、 受托人的权力113
二、 遗嘱执行人的权力117
三、 结论129
第三部分
商业失败、风险以及破产分配第六章信托和破产风险133
一、 名义所有权、变动不居的破产制度和非占有型动产担保135
二、 信托和名义所有权原则141
三、 特定目的信托的商业用途145
四、 结论155第七章合伙企业解散和破产157
一、 规则一:金格规则159
二、 规则二:合伙人不能与其债权人相争161
三、 规则三:共同债权人向未经授权取回共同资金的合伙人索赔163
四、 规则四:共同债权人向全体合伙人而非企业索赔164
五、 结论183
结语186
附录档案来源说明194
术语表199
插图表203
案例表204
成文法表221
缩略语表223
参考文献224
索引239
- 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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