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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册目录国籍1.1 国籍的取得1.1.1 国籍的原始取得1.1.2 国籍的继有取得1.2 国籍的认定1.2.1 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1.2.2 国籍认定的一般规则1.2.3 特殊身份人员的国籍认定1.2.4 国籍冲突的解决1.3 国籍的变更1.3.1 国籍变更的一般规则1.3.2 国籍变更的程序1.4 国籍的查明案件通报1.4.1 多重国籍或国籍不明的处理1.4.2 重大涉外案件的通报管辖2.1 属地管辖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认定2.1.2 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情形2.1.3 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的犯罪2.1.4 发生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2.1.5 发生在我国内水、领海的犯罪2.1.6 发生在公海的犯罪2.1.7 犯罪行为地或结果地在我国领域内2.1.8 继续犯的犯罪地2.1.9 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地2.1.10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的犯罪2.1.11 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馆内的犯罪2.2 属人管辖2.2.1 属人管辖原则及其例外2.2.2 国家间管辖权冲突的处理2.3 保护管辖2.3.1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的犯罪2.3.2 外国人在域外犯罪入境后的管辖2.4 普遍管辖2.5 涉外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2.5.1 级别管辖的一般规则2.5.2 犯国际条约规定罪行入境后侦查管辖2.5.3 犯国际条约规定罪行入境后法院管辖2.5.4 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入境后侦查管辖2.6 域外犯罪虽经审判但仍可追诉的情形2.7 外交特权与豁免权2.7.1 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含义2.7.2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主体2.7.3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程序2.7.4 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的义务立案3.1 立案的主体3.2 立案材料的来源3.2.1 立案材料的来源3.2.2 报案、控告、举报的程序3.3 立案材料的接受程序3.3.1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义务3.3.2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程序3.3.3 公安机关对不能接受的案件的处理3.3.4 人民检察院的受案范围及程序3.4 立案审查与处理3.4.1 立案的条件3.4.2 不予立案的情形及救济3.4.3 变更管辖或并案侦查的案件移送程序3.4.4 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调查核实3.4.5 检察机关立案与不立案的情形3.4.6 对错告、诬告陷害的处理3.4.7 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程序3.4.8 公安机关对自诉案件的处理3.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3.5.1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3.5.2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3.5.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3.5.4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3.6 经济犯罪的立案3.6.1 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的立案3.6.2 法院对经济犯罪线索的移送3.7 特殊类型案件受理与立案3.7.1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受理与立案3.7.2 走私犯罪案件的受案程序3.7.3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立案程序3.7.4 网络犯罪案件的初查程序3.8 立案监督3.8.1 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权3.8.2 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线索来源3.8.3 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及审查处理3.8.4 对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的通知与监督3.8.5 被通知撤案的公安机关的救济3.8.6 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3.9 自诉案件的起诉与受理3.9.1 自诉案件的范围及受理3.9.2 对自诉案件的审查及处理3.9.3 开庭后发现系自诉案件的处理3.9.4 涉众型自诉案件的合并审理外国籍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4.1 外国籍当事人的权利4.1.1 外交特权和豁免权4.1.2 获得辩护权4.1.3 会见、通信权4.1.4 获得翻译权4.1.5 获得使领馆保护权4.1.6 公开审理及旁听权4.1.7 获得国家赔偿权4.1.8 其他诉讼权利4.2 外国籍当事人的义务4.2.1 遵守中国法律4.2.2 接受司法管辖4.2.3 配合调查取证4.2.4 履行生效裁判国际通缉5.1 通缉5.1.1 刑事诉讼中的通缉5.1.2 监察程序中的通缉5.1.3 特别没收程序中的通缉5.2 红色通报的程序5.2.1 红色通报的要求5.2.2 国际通报的种类强制措施6.1 一般强制措施的通报6.1.1 强制措施的通报义务6.1.2 公安机关的通报义务6.1.3 检察机关的通报义务6.1.4 审判机关的通报义务6.2 出境、暂缓出境6.2.1 适用对象6.2.2 决定机关及实施6.3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6.3.1 向外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6.3.2 外国向我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涉外取证7.1 涉外取证的双向请求与执行7.1.1 遵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基本原则7.1.2 向外国调查取证请求的提出与执行7.1.3 外国向我国提出调查取证请求7.1.4 涉港澳台调查取证工作7.2 安排证人作证或协助调查7.2.1 向外国请求安排证人作证7.2.2 外国向我国请求安排证人作证7.2.3 远程视频作证7.2.4 协助调查7.3 跨境电子数据的取证7.3.1 跨境电子取证的要求7.3.2 跨境提取收集电子数据7.4 境外证据的公证认证7.5 取证中的翻译与资质7.5.1 证据材料的翻译7.5.2 翻译人员的资质7.6 涉外证据的审查与运用7.6.1 涉外证据的审查7.6.2 非法证据排除送达8.1 送达的方式8.1.1 送达的基本原则8.1.2 按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8.1.3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8.1.4 委托使领馆送达8.1.5 向诉讼代理人送达8.1.6 向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的代办人送达8.1.7 邮寄送达8.1.8 电子送达8.2 送达的程序8.2.1 我国向外国请求送达文书8.2.2 外国向我国请求送达文书8.2.3 我国可以拒绝协助送达的情形8.2.4 送达时间的先后8.2.5 视为送达的情况8.3 缺席审判的送达提起公诉9.1 审查起诉的职能与管辖9.1.1 一般案件审查起诉的管辖9.1.2 走私犯罪审查起诉的管辖9.1.3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审查起诉的管辖与备案9.2 审查起诉的查明事项9.2.1 一般案件审查起诉需查明的事项9.2.2 侵犯个人信息案件的审查起诉查明要求9.2.3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审查起诉查明要求9.2.4 审查起诉阶段排除非法证据9.2.5 审查起诉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9.3 审查起诉的期限9.3.1 一般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9.3.2 速裁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9.4 审查起诉的程序事项9.4.1 一般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9.4.2 死刑案件的审查起诉9.4.3 犯罪嫌疑人脱逃或患有严重疾病的处理9.4.4 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起诉9.5 认罪认罚案件的审查起诉9.5.1 认罪认罚从宽的界定9.5.2 认罪认罚案件的审查程序及内容9.5.3 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9.5.4 认罪认罚的反悔和撤回9.5.5 认罪认罚案件的具结书签署9.6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9.6.1 补充侦查、补充调查的程序9.6.2 公安机关对退回补充侦查的处理9.7 提起公诉程序9.7.1 一般案件的提起公诉程序9.7.2 未成年人案件的提起公诉程序9.7.3 死刑案件的提起公诉程序9.7.4 走私案件的提起公诉程序9.7.5 量刑建议的一般规范9.8 不起诉程序9.8.1 不起诉的种类9.8.2 不起诉的程序要求9.8.3 不起诉后涉案财物的处理9.8.4 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处理9.8.5 走私案件不起诉处理9.8.6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及送达9.8.7 对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复核与监督9.8.8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和救济9.8.9 被不起诉人的申诉权9.8.10 特殊情形下的撤销案件、不起诉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10.1 庭前准备程序10.1.1 通报和通知的程序10.1.2 外国籍被告人会见、探视及通信权利10.1.3 翻译人员及其回避10.1.4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10.1.5 从我国境外寄交或者托交材料10.1.6 出境、暂缓出境的要求10.2 庭前会议10.2.1 庭前会议的适用情形10.2.2 庭前会议的参与主体10.2.3 庭前会议的主要事项10.2.4 庭前会议的程序安排10.2.5 庭前会议的法律效力10.3 法庭审理10.3.1 公开审理原则及其例外10.3.2 延长审理期限10.3.3 裁判文书的送达10.3.4 请求刑事司法协助救济程序11.1 第二审程序11.1.1 上诉和抗诉11.1.2 全面审查原则11.1.3 二审庭审11.1.4 二审对一审案件的处理11.1.5 上诉不加刑原则11.1.6 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11.1.7 二审的审限11.1.8 两审终审11.1.9 查封、扣押、冻结财务及其孳息的保管与处理11.1.10 其他案件二审裁判方式11.2 审判监督程序11.2.1 申诉11.2.2 再审的提起机关11.2.3 再审的程序11.2.4 再审的处理11.2.5 再审中的强制措施11.2.6 再审的期限11.3 死刑复核程序11.3.1 死刑核准权11.3.2 死刑核准程序11.3.3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权11.3.4 死刑复核的审判组织11.3.5 死刑复核的处理11.3.6 死刑复核的程序规范特别程序——缺席审判12.1 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条件12.1.1 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12.1.2 缺席审判案件的核准要求12.1.3 缺席审判案件的立案审查12.2 缺席审判制度的送达与开庭12.2.1 送达的对象和内容12.2.2 近亲属参加诉讼12.2.3 缺席审判的辩护12.3 缺席判决的送达、上诉与抗诉12.4 缺席审判的重新审理及财产返还、赔偿12.5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死亡情形的缺席审理12.5.1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缺席审理12.5.2 被告人死亡情形的缺席审理下册目录特别程序——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13.1 特别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13.1.1 特别没收程序的案件范围13.1.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的标准13.1.3 通缉的标准13.1.4 违法所得的范围13.1.5 单位适用特别没收程序13.2 特别没收程序的申请程序13.2.1 提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的主体13.2.2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内容13.2.3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的移送13.2.4 对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的强制措施13.2.5 检察机关对没收违法所得意见的审查期限13.2.6 检察机关对没收违法所得意见的审查内容13.2.7 检察机关对没收违法所得意见的审查决定13.2.8 检察机关终止审查没收违法所得意见的情形13.2.9 检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要求13.2.10 人民法院审查违法所得没收申请13.2.11 人民法院对违法所得没收申请的审查内容13.2.12 人民法院对违法所得没收申请的审查期限与处理方式13.2.13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立案证明标准13.3 特别没收程序的审理程序13.3.1 公告13.3.2 利害关系人参与诉讼13.3.3 利害关系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13.3.4 利害关系人未参加一审的救济13.3.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13.3.6 特别没收程序审理方式13.3.7 特别没收程序庭前通知13.3.8 特别没收程序检察院派员出庭13.3.9 特别没收程序开庭审理13.3.10 利害关系人的举证责任13.3.11 特别没收程序审理期限13.3.12 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13.3.13 高度可能性的没收财产证明标准13.3.14 特别没收程序审理结果13.3.15 上诉及抗诉13.3.16 特别没收程序二审审理方式13.3.17 特别没收程序二审处理结果13.3.18 裁定生效后涉案财物的处理13.4 特别没收程序的监督、终止及救济13.4.1 检察机关对特别没收程序的法律监督13.4.2 特别没收程序的终止审理13.4.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没收裁定的异议13.4.4 没收错误的返还、赔偿13.4.5 公诉案件向特别没收程序的转化13.5 特别没收程序的国际司法协助特别程序——刑事和解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强制医疗程序14.1 刑事和解程序14.1.1 和解程序的适用条件14.1.2 代位和解的情形14.1.3 刑事和解的审查与监督14.1.4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14.1.5 未成年人和解程序14.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14.2.1 未成年人案件的原则及要求14.2.2 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程序规范14.2.3 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主体14.2.4 未成年人的年龄认定14.2.5 未成年人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14.3 强制医疗程序14.3.1 强制医疗的条件14.3.2 强制医疗的实施程序14.3.3 强制医疗的解除14.3.4 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刑罚执行15.1 刑罚执行的法律依据和职责分工15.1.1 生效判决和裁定15.1.2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刑事部分的生效与执行15.1.3 交付执行的职责分工15.1.4 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的监督15.2 刑罚的种类15.2.1 主刑和附加刑15.2.2 驱逐出境15.2.3 非刑罚处置措施15.2.4 从业禁止15.3 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15.4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15.4.1 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15.4.2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犯的执行15.5 管制、禁止令的执行15.5.1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15.5.2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15.5.3 管制解除15.5.4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15.5.5 禁止令的执行15.6 死刑、死缓的执行15.6.1 死刑、死缓的执行15.6.2 死刑的交付执行、停止执行和恢复执行15.6.3 死刑执行程序15.6.4 检察机关对死缓执行的监督15.7 暂予监外执行15.7.1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15.7.2 暂予监外执行的诊断、检查15.7.3 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和批准15.7.4 暂予监外执行的交付执行15.7.5 暂予监外执行的终止程序15.7.6 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监督15.8 社区矫正15.8.1 社区矫正机构及其职责15.8.2 社区矫正决定与交付执行15.8.3 社区矫正对象的义务15.8.4 社区矫正的解除和终止15.8.5 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15.8.6 对台湾居民的社区矫正15.8.7 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监督15.9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15.9.1 涉财产部分的执行范围和执行法院15.9.2 涉财产部分的查封、扣押、冻结15.9.3 涉财产部分的执行要求15.9.4 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异议与终结15.9.5 罚金的执行15.9.6 罚金的数额标准15.9.7 罚金的缴纳与减免15.9.8 没收财产的执行15.9.9 存款没收、过户或支付程序15.9.10 涉黑恶刑事案件的财产执行15.9.11 检察机关对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监督15.10 违禁物品及涉案财物的处理15.10.1 涉案财物的范围15.10.2 涉案财物的移送与接收15.10.3 涉案财物的保管15.10.4 涉案财物的处理15.10.5 对涉案财物处置的监督与救济15.11 刑罚执行期间对新罪、漏罪的追诉15.12 减刑、假释15.12.1 减刑、假释的条件15.12.2 提请减刑、假释程序15.12.3 减刑、假释的审查与立案15.12.4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15.12.5 减刑、假释规则15.12.6 减刑、假释裁定15.12.7 新罪的减刑15.12.8 漏罪的处理15.12.9 减刑、假释案件中财产性判项的执行15.12.10 原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罪犯的减刑、假释15.12.11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犯的减刑、假释15.12.12 死缓减刑15.12.13 再审程序中的减刑、假释15.12.14 缓刑、假释的撤销15.12.15 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监督15.13 特赦15.14 刑罚执行中错判和申诉的处理15.14.1 申诉的提出15.14.2 申诉的审查与受理15.14.3 申诉案件的复查15.14.4 申诉的处理引渡16.1 向中国请求引渡16.1.1 引渡的条件16.1.2 引渡请求的提出16.1.3 对引渡请求的审查16.1.4 为引渡而采取的强制措施16.1.5 引渡的执行16.1.6 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16.1.7 引渡的过境16.2 向外国请求引渡16.2.1 引渡请求的提出16.2.2 引渡的执行16.3 引渡典型案例16.3.1 姚锦旗引渡案16.3.2 张誉发引渡案16.3.3 黄海勇引渡案16.3.4 林强引渡案国际刑事司法协助17.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和法律依据17.1.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17.1.2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法律依据17.2 基本原则17.2.1 平等互惠原则17.2.2 不得损害中国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国法律原则17.2.3 未经主管机关允许不得在我国境内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不得向外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17.3 职能机关17.3.1 对外联系机关及其职责17.3.2 主管机关及其职责17.3.3 办案机关及其职责17.4 经费保障与费用承担17.5 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17.5.1 请求书的制作、审核同意及提出17.5.2 向外国提出请求书的要求17.5.3 对外国附加条件的承诺17.5.4 转告执行结果17.5.5 通报诉讼结果17.6 向中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17.6.1 请求书的内容17.6.2 拒绝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情形17.6.3 对外联系机关的审查和处理17.6.4 主管机关的审查和处理17.6.5 协助的执行17.6.6 证据材料用于其他目的17.6.7 转告执行结果、通报诉讼结果17.7 送达、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17.8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17.9 向外国请求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17.9.1 提出请求的办理程序17.9.2 请求书的内容17.9.3 涉案财物的移交、分享17.10 向中国请求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17.10.1 提出请求17.10.2 同意外国请求的条件17.10.3 拒绝协助的情形17.10.4 请求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17.10.5 请求分享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17.11 向外国移管被判刑人17.11.1 移管条件17.11.2 移管请求书17.11.3 核实被判刑人的移管意愿17.11.4 移管的决定程序17.11.5 移管的执行程序17.11.6 原生效判决的申诉、变更和撤销17.12 向中国移管被判刑人17.12.1 移管条件和程序17.12.2 先行关押17.12.3 刑罚转换17.12.4 继续执行刑罚和执行变更17.12.5 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诉17.13 其他规定17.13.1 中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协助17.13.2 文件和证据材料的公证、认证涉外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截至2025年4月)
内容介绍
本书旨在整合涉外刑事诉讼领域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及实践经验,构建逻辑清晰、内容全面的规则体系,为涉外刑事案件的办理提供明确指引。编写过程中秉持以下原则:合法性原则:严格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确保内容的权威与准确。系统性原则:按照涉外刑事诉讼的流程,如国籍认定、管辖、立案、证据收集及审查、强制措施、审判、执行、国际司法协助等,分章节编排,体现程序的连贯性与完整性。实践性原则:突出实务导向,通过典型案例解析、重点解读等形式,将抽象规则与具体案例结合,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国际性原则:兼顾国际条约义务与国内法适用,注重比较法视野下的规则协调,反映涉外刑事司法的国际合作与冲突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