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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动物病理剖检技术及鉴别诊断
定价:39.0
ISBN:9787030566805
作者:未知
版次:1
出版时间:2018-03
在线试读:
第*篇 动物病理剖检技术
动物尸体剖检是病理学*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一,传统病理学中运用病理学的知识和技术,对死亡动物的尸体进行解剖和检查,观察尸体的病理变化,发现主要病变,分析判断动物死亡原因。通过尸体剖检资料的积累,研究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对于提高病理工作者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另外,通过尸体剖检,可以及时发现和确诊某些传染病、流行病,保证人畜健康。虽然病理学中不断引入新的技术和方法,如免疫组化、聚合酶链反应(PCR)及原位杂交技术等,但尸体剖检作为病理学的基础,是任何一位病理工作者都要了解和掌握的一门技术。
第*节 动物尸体剖检概念及分类
一、动物尸体剖检的概念
动物尸体剖检是家畜病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畜病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之一,是运用病理学知识检查尸体的病理变化,来研究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临床上经常以尸体剖检对死亡病畜做死后诊断。
史料(发掘的石画和宗教的画册)表明,几千年前,在祭祀的时候,就有人做过动物的尸体剖检,常常能发现动物体的各种变化,并根据这些变化,有时不仅能预告动物的疾病,还可以预告人的疾病,特别是流行病(如天花、鼠疫等)。但当时的宗教势力把这些疾病同宗教的偏见联系起来,认为这是神对人们罪恶的惩罚,因此要求人们忠诚地信仰宗教。
1~3世纪,埃及国王曾允许医生检查因犯罪被处死的犯人的尸体。
中世纪,生物学研究受到极大的限制,在教会**人士的眼中,病理剖检是不可接受的,医学也被宗教所垄断。当时的宗教裁判所和传教的牧师们残酷地迫害曾经做过尸体剖检的医生,曾经把做过尸体剖检的医生处以死刑,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改变。
17世纪,荷兰光学家列文虎克制成了*大可放大270倍的放大镜,并用它观察了矿物、动物和植物的各种构造,显微镜在18世纪得到了巨大改进,并被广泛应用,被用来研究各种动植物组织的构造。
1733年,俄罗斯帝国创立了第*所培养兽医专门人才的学校,比法国在1762年成立的欧洲第*所里昂兽医学校早29年,在当时,病理解剖学是一门兽医必修课。
1858年,德国病理学家魏尔啸出版了一本《细胞病理学》,他用具体的例子说明了应用显微镜检查法研究病理变化的巨大成效。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病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也日新月异,逐步建立起了细胞病理学、超微病理学等学科,并与一些边缘学科(现代免疫学、现代遗传学等)交叉,加之新的方法和手段(免疫组织学技术、图像分析技术)向病理学的不断渗透,病理学也出现了新的领域和分支,如免疫病理学、分子病理学、定量病理学等。但无论病理学如何发展,基础的研究方法(尸体剖检、活体组织检查、临床病例检查、动物实验、细胞学检查等)是做好一切病理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病理解剖工作者通过尸体剖检和实验室检查,除了能获得形态学变化的材料之外,同时还能得到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和临床学方面的检查材料,把这些材料加以研究、分析和综合,剖检者就能得出关于疾病原因和动物死亡原因的结论。
病理解剖者,根据文献中已有的记录和自己的经验,把肉眼变化和组织学变化联系起来加以对比,往往就能对剖检所见的组织学变化有一个明确概念,通常肉眼检查只能做一个大概的诊断,根本或详细的诊断,还要用显微镜检查加以证实。
二、尸体剖检的意义
1)可以检验动物生前疾病的诊断是否正确,及时总结经验,提高诊疗工作的质量。例如,在兽医临床中,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发病率较低,一旦发生,其表现出的症状与肠阻塞极为相似,在缺少诊断仪器的基层兽医站,往往根据临床表现将其诊断为肠阻塞进行治*,只有在动物死亡后进行剖检时才会发现原发病因。
2)对一些群发性疾病(如传染病、寄生虫病),通过尸体剖检可以及早做出诊断,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尸体剖检资料的积累,为各种疾病的综合研究提供重要数据,从而为科研和教学服务。
三、尸体剖检的分类
根据尸体剖检目的的不同,可以将尸体剖检分为以下几类。
1)诊断性剖检:查明病畜发病和死亡原因。有些疾病生前没有做出诊断,必须在死后进行剖检,通过病理学剖检查明死亡原因,验证生前诊断是否准确,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医疗水平。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死后诊断尤其重要,可及时发现和确诊病因,为兽医防疫部门采取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科学研究性剖检:主要用于学术研究。在动物体上复制疾病并对其进行尸体剖检,已成了医学科学工作者和兽医科学工作者共同的、必不可少的科研手段之一。
3)法医学剖检:主要用于解决法律问题。鉴于尸体剖检能较正确地判断疾病的性质和死亡的原因,在畜牧业中各种责任制的推行和加强的形势下,尸体剖检无疑在法兽医学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尸体剖检时应注意的问题
尸体剖检是一项严肃细致、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是诊断和防治疾病的重要依据。剖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决定剖检工作的质量。特别是疾病流行初期死亡的第*批动物,通过剖检如果能够做出正确诊断,即可以把疾病控制在流行初期,从而避免重大的经济损失。我国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疫机构都有专门从事病理解剖学诊断和研究的工作者,而偏远地区尚不健全。在国外,如加拿大,他们按地区设有兽医诊断室,其中有专门从事病理检验的专业人员,设施较为完善,设有剖检室、焚尸炉、组织切片室等。
尸体剖检前,应先了解病畜所在地区的疾病流行情况、生前病史(包括了解临床化验、检查和临床诊断)等;此外,还应注意到治*、饲养管理和临死前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应仔细检查尸体的体表特征(如姿势、卧位及尸冷、尸僵和臌气情况等),以及天然孔、黏膜、被毛及皮肤等有无异常。
如发现疑似炭疽病或烈性传染病时,应先采取尸体末梢血液做涂片染色镜检,猪则做颌下淋巴结涂片染色镜检,确诊为炭疽时,禁止剖检。同时对被污染的场所、器具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一、剖检人员
进行动物剖检时,一般应有主检员一名,助检员两名,记录员一名,在场人员可包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属法医学剖检应有司法公安人员及纠纷双方法人资格代表参加。主检员是剖检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一般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通晓兽医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如本单位缺少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应聘请具备动物病理剖检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做出较为正确的诊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尸体剖检的时间
剖检一般在病畜死后越早越好。尸体放置过久,易腐败分解,夏天尤为明显,因死后自溶、腐败影响病变的辨认和剖检的效果,以致丧失剖检价值。冬季死亡的动物也应尽快剖检,因为尸体冻结后再暖化也可发生自溶、腐败,也可因红细胞溶解而使组织被血红素污染,影响检查效果。一般死后超过24h的尸体,失去剖检意义。科研性剖检,对剖检的要求较高,如科研项目中涉及超微结构观察,通常要在动物死后迅速采取电镜标本,要求特别严格的,应对动物麻醉后活体采样。
此外,剖检*好在白天进行,因为白天自然光线才能正确地反映器官组织的固有光泽,以免灯光下不易辨认某些病变(如黄疸、脂肪变性和坏死等)而影响剖检结果。紧急情况必须在夜间剖检的,光线应充足,对不能识别的病变,暂时在低温下保存留待次日白天观察。
三、尸体剖检的地点
一般应在病理解剖室进行。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兽医院应设有室内解剖室,其场合应符合我国2015年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和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的规定,应选择与畜舍、公共场合、住宅、水源地和交通要道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室内地面、墙壁应适于粉刷消毒,并应设有剖检台或吊车等。解剖室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如果在屠宰场进行尸体剖检,必须选择在急宰室进行,并严格消毒,防止环境和器械污染;如果在野外进行剖检,应符合上述法规要求,还应注意剖检地点的风向,应选择在上述场所的下风口进行剖检,保证人畜安全,防止疾病扩散。
在病理剖检室进行剖检,解剖台的高低、大小要合适,避免因解剖台过高或过低造成操作不便,解剖台面的大小除了能够放置动物尸体外,还要留出放置解剖器械和检查脏器的地方。有条件的话,可购买不锈钢解剖台,好的解剖台可升降,并带有换气功能。解剖器械应放置在不锈钢或搪瓷解剖盘中,便于清洁消毒。另外,为避免污染环境还应设计与病理解剖台配套的污水消毒池,解剖时排放的污水,应先排入污水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
四、尸体剖检的器械和药品
(1)常用器械
1)儀类:剥皮儀、解剖儀、检查儀、脑儀、外科儀。
2)剪类:外科剪、肠剪、骨剪、尖头剪、钝头剪、剪毛剪、眼科剪。
3)镊钳:有齿镊、无齿镊、止血钳。
4)锯类:弓锯、骨锯。
5)瓷盆:方形搪瓷盘、搪瓷盆。
6)注射器:抽取血液和渗出液用。
7)其他:斧、凿子、金属尺、量杯、放大镜、磨儀棒、棉花、纱布等。
8)服装及防护工具:工作服、胶手套、工作帽、胶靴、围裙、防护眼镜。
9)记录工具:录像机、照相机。
(2)常用药品 3%~5%来苏水、石炭酸、 70%乙醇、10%福尔马林、0.2%高锰酸钾、生石灰等。
五、剖检人员的防护
1)穿工作服、围裙,戴胶手套、工作帽,注意保护皮肤,以防感染。
2)剖检过程保持清洁和注意消毒。
3)采取某一脏器前,先检查与该脏器有关的各种联系。
4)切脏器的儀、剪要锋利。
5)剖检后注意消毒,按照肥皂水—消毒液—清水的顺序进行处理。
6)器械消毒、洗净、擦干。
六、消毒和尸体处理
为防止病原扩散和保障人与动物健康,必须在整个尸体剖检过程中保持清洁并注意严格消毒。剖检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剖检时,对于可疑传染病的尸体,用高浓度消毒液喷洒或浸泡,如需搬运或运输时,应将天然孔用消毒液浸泡后的棉球堵塞,放入不漏水的运输工具中进行转运。
剖检结束后,应对剖检室的地面及靠近地面的墙壁进行消毒,然后用水冲洗干净。剖检器械用清水洗净后,浸泡在消毒液内消毒,然后用流水将器械冲洗干净,再用纱布擦干。
剖检完毕后,应根据疾病的种类对尸体妥善处理,基本原则是防止疾病扩散和蔓延及尸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严禁食用肉尸及内脏,未做处理的皮张不得利用。结合我国实际,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尸体处理方法,可根据情况具体选择。
1)焚化法:一般用焚尸炉,无此设备时可用木材和煤油或柴油焚烧尸体。
2)掩埋法:剖检前挖一个深1.5~2m的土坑,*好在剖检地点附近,以免搬运尸体造成环境污染,剖检完毕后将尸体和污染的土层一并投入坑内,并撒上生石灰或10%的石灰水消毒,然后填埋坑穴,土压实,对其周围进行彻底消毒。
3)生物热法:利用微生物在分解尸体过程中所产生的热来达到杀灭尸体中微生物和虫卵的目的。窑井深度、大小与要处理的动物尸体数量有关,窑井井口须有带锁井盖,并加强管理。
第三节 尸体剖检记录和尸体剖检报告
尸体剖检文件是一种宝贵的档案材料,包括剖检记录、剖检报告和剖检诊断书等文件,是疾病综合诊断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进行诊断疾病、病理学科学研究、法兽医学判定的文献资料。
一、尸体剖检记录
1.尸体剖检记录的内容
尸体剖检记录是进行尸体剖检时的原始记录,是尸体剖检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原始科学资料。
尸体剖检记录的表格可打印,在剖检时进行填写,临时剖检时,可用空白纸直接记录,完整的尸体剖检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表1-1)。
表1-1 动物尸体剖检记录
定价:39.0
ISBN:9787030566805
作者:未知
版次:1
出版时间:2018-03
在线试读:
第*篇 动物病理剖检技术
动物尸体剖检是病理学*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一,传统病理学中运用病理学的知识和技术,对死亡动物的尸体进行解剖和检查,观察尸体的病理变化,发现主要病变,分析判断动物死亡原因。通过尸体剖检资料的积累,研究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对于提高病理工作者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另外,通过尸体剖检,可以及时发现和确诊某些传染病、流行病,保证人畜健康。虽然病理学中不断引入新的技术和方法,如免疫组化、聚合酶链反应(PCR)及原位杂交技术等,但尸体剖检作为病理学的基础,是任何一位病理工作者都要了解和掌握的一门技术。
第*节 动物尸体剖检概念及分类
一、动物尸体剖检的概念
动物尸体剖检是家畜病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畜病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之一,是运用病理学知识检查尸体的病理变化,来研究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临床上经常以尸体剖检对死亡病畜做死后诊断。
史料(发掘的石画和宗教的画册)表明,几千年前,在祭祀的时候,就有人做过动物的尸体剖检,常常能发现动物体的各种变化,并根据这些变化,有时不仅能预告动物的疾病,还可以预告人的疾病,特别是流行病(如天花、鼠疫等)。但当时的宗教势力把这些疾病同宗教的偏见联系起来,认为这是神对人们罪恶的惩罚,因此要求人们忠诚地信仰宗教。
1~3世纪,埃及国王曾允许医生检查因犯罪被处死的犯人的尸体。
中世纪,生物学研究受到极大的限制,在教会**人士的眼中,病理剖检是不可接受的,医学也被宗教所垄断。当时的宗教裁判所和传教的牧师们残酷地迫害曾经做过尸体剖检的医生,曾经把做过尸体剖检的医生处以死刑,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改变。
17世纪,荷兰光学家列文虎克制成了*大可放大270倍的放大镜,并用它观察了矿物、动物和植物的各种构造,显微镜在18世纪得到了巨大改进,并被广泛应用,被用来研究各种动植物组织的构造。
1733年,俄罗斯帝国创立了第*所培养兽医专门人才的学校,比法国在1762年成立的欧洲第*所里昂兽医学校早29年,在当时,病理解剖学是一门兽医必修课。
1858年,德国病理学家魏尔啸出版了一本《细胞病理学》,他用具体的例子说明了应用显微镜检查法研究病理变化的巨大成效。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病理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也日新月异,逐步建立起了细胞病理学、超微病理学等学科,并与一些边缘学科(现代免疫学、现代遗传学等)交叉,加之新的方法和手段(免疫组织学技术、图像分析技术)向病理学的不断渗透,病理学也出现了新的领域和分支,如免疫病理学、分子病理学、定量病理学等。但无论病理学如何发展,基础的研究方法(尸体剖检、活体组织检查、临床病例检查、动物实验、细胞学检查等)是做好一切病理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病理解剖工作者通过尸体剖检和实验室检查,除了能获得形态学变化的材料之外,同时还能得到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和临床学方面的检查材料,把这些材料加以研究、分析和综合,剖检者就能得出关于疾病原因和动物死亡原因的结论。
病理解剖者,根据文献中已有的记录和自己的经验,把肉眼变化和组织学变化联系起来加以对比,往往就能对剖检所见的组织学变化有一个明确概念,通常肉眼检查只能做一个大概的诊断,根本或详细的诊断,还要用显微镜检查加以证实。
二、尸体剖检的意义
1)可以检验动物生前疾病的诊断是否正确,及时总结经验,提高诊疗工作的质量。例如,在兽医临床中,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发病率较低,一旦发生,其表现出的症状与肠阻塞极为相似,在缺少诊断仪器的基层兽医站,往往根据临床表现将其诊断为肠阻塞进行治*,只有在动物死亡后进行剖检时才会发现原发病因。
2)对一些群发性疾病(如传染病、寄生虫病),通过尸体剖检可以及早做出诊断,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尸体剖检资料的积累,为各种疾病的综合研究提供重要数据,从而为科研和教学服务。
三、尸体剖检的分类
根据尸体剖检目的的不同,可以将尸体剖检分为以下几类。
1)诊断性剖检:查明病畜发病和死亡原因。有些疾病生前没有做出诊断,必须在死后进行剖检,通过病理学剖检查明死亡原因,验证生前诊断是否准确,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医疗水平。对于一些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死后诊断尤其重要,可及时发现和确诊病因,为兽医防疫部门采取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科学研究性剖检:主要用于学术研究。在动物体上复制疾病并对其进行尸体剖检,已成了医学科学工作者和兽医科学工作者共同的、必不可少的科研手段之一。
3)法医学剖检:主要用于解决法律问题。鉴于尸体剖检能较正确地判断疾病的性质和死亡的原因,在畜牧业中各种责任制的推行和加强的形势下,尸体剖检无疑在法兽医学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尸体剖检时应注意的问题
尸体剖检是一项严肃细致、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是诊断和防治疾病的重要依据。剖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决定剖检工作的质量。特别是疾病流行初期死亡的第*批动物,通过剖检如果能够做出正确诊断,即可以把疾病控制在流行初期,从而避免重大的经济损失。我国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疫机构都有专门从事病理解剖学诊断和研究的工作者,而偏远地区尚不健全。在国外,如加拿大,他们按地区设有兽医诊断室,其中有专门从事病理检验的专业人员,设施较为完善,设有剖检室、焚尸炉、组织切片室等。
尸体剖检前,应先了解病畜所在地区的疾病流行情况、生前病史(包括了解临床化验、检查和临床诊断)等;此外,还应注意到治*、饲养管理和临死前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应仔细检查尸体的体表特征(如姿势、卧位及尸冷、尸僵和臌气情况等),以及天然孔、黏膜、被毛及皮肤等有无异常。
如发现疑似炭疽病或烈性传染病时,应先采取尸体末梢血液做涂片染色镜检,猪则做颌下淋巴结涂片染色镜检,确诊为炭疽时,禁止剖检。同时对被污染的场所、器具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一、剖检人员
进行动物剖检时,一般应有主检员一名,助检员两名,记录员一名,在场人员可包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属法医学剖检应有司法公安人员及纠纷双方法人资格代表参加。主检员是剖检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一般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通晓兽医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如本单位缺少这方面的技术人员,应聘请具备动物病理剖检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做出较为正确的诊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尸体剖检的时间
剖检一般在病畜死后越早越好。尸体放置过久,易腐败分解,夏天尤为明显,因死后自溶、腐败影响病变的辨认和剖检的效果,以致丧失剖检价值。冬季死亡的动物也应尽快剖检,因为尸体冻结后再暖化也可发生自溶、腐败,也可因红细胞溶解而使组织被血红素污染,影响检查效果。一般死后超过24h的尸体,失去剖检意义。科研性剖检,对剖检的要求较高,如科研项目中涉及超微结构观察,通常要在动物死后迅速采取电镜标本,要求特别严格的,应对动物麻醉后活体采样。
此外,剖检*好在白天进行,因为白天自然光线才能正确地反映器官组织的固有光泽,以免灯光下不易辨认某些病变(如黄疸、脂肪变性和坏死等)而影响剖检结果。紧急情况必须在夜间剖检的,光线应充足,对不能识别的病变,暂时在低温下保存留待次日白天观察。
三、尸体剖检的地点
一般应在病理解剖室进行。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兽医院应设有室内解剖室,其场合应符合我国2015年发布的《环境保护法》和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的规定,应选择与畜舍、公共场合、住宅、水源地和交通要道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室内地面、墙壁应适于粉刷消毒,并应设有剖检台或吊车等。解剖室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如果在屠宰场进行尸体剖检,必须选择在急宰室进行,并严格消毒,防止环境和器械污染;如果在野外进行剖检,应符合上述法规要求,还应注意剖检地点的风向,应选择在上述场所的下风口进行剖检,保证人畜安全,防止疾病扩散。
在病理剖检室进行剖检,解剖台的高低、大小要合适,避免因解剖台过高或过低造成操作不便,解剖台面的大小除了能够放置动物尸体外,还要留出放置解剖器械和检查脏器的地方。有条件的话,可购买不锈钢解剖台,好的解剖台可升降,并带有换气功能。解剖器械应放置在不锈钢或搪瓷解剖盘中,便于清洁消毒。另外,为避免污染环境还应设计与病理解剖台配套的污水消毒池,解剖时排放的污水,应先排入污水消毒池进行消毒处理。
四、尸体剖检的器械和药品
(1)常用器械
1)儀类:剥皮儀、解剖儀、检查儀、脑儀、外科儀。
2)剪类:外科剪、肠剪、骨剪、尖头剪、钝头剪、剪毛剪、眼科剪。
3)镊钳:有齿镊、无齿镊、止血钳。
4)锯类:弓锯、骨锯。
5)瓷盆:方形搪瓷盘、搪瓷盆。
6)注射器:抽取血液和渗出液用。
7)其他:斧、凿子、金属尺、量杯、放大镜、磨儀棒、棉花、纱布等。
8)服装及防护工具:工作服、胶手套、工作帽、胶靴、围裙、防护眼镜。
9)记录工具:录像机、照相机。
(2)常用药品 3%~5%来苏水、石炭酸、 70%乙醇、10%福尔马林、0.2%高锰酸钾、生石灰等。
五、剖检人员的防护
1)穿工作服、围裙,戴胶手套、工作帽,注意保护皮肤,以防感染。
2)剖检过程保持清洁和注意消毒。
3)采取某一脏器前,先检查与该脏器有关的各种联系。
4)切脏器的儀、剪要锋利。
5)剖检后注意消毒,按照肥皂水—消毒液—清水的顺序进行处理。
6)器械消毒、洗净、擦干。
六、消毒和尸体处理
为防止病原扩散和保障人与动物健康,必须在整个尸体剖检过程中保持清洁并注意严格消毒。剖检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剖检时,对于可疑传染病的尸体,用高浓度消毒液喷洒或浸泡,如需搬运或运输时,应将天然孔用消毒液浸泡后的棉球堵塞,放入不漏水的运输工具中进行转运。
剖检结束后,应对剖检室的地面及靠近地面的墙壁进行消毒,然后用水冲洗干净。剖检器械用清水洗净后,浸泡在消毒液内消毒,然后用流水将器械冲洗干净,再用纱布擦干。
剖检完毕后,应根据疾病的种类对尸体妥善处理,基本原则是防止疾病扩散和蔓延及尸体成为疾病的传染源。严禁食用肉尸及内脏,未做处理的皮张不得利用。结合我国实际,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尸体处理方法,可根据情况具体选择。
1)焚化法:一般用焚尸炉,无此设备时可用木材和煤油或柴油焚烧尸体。
2)掩埋法:剖检前挖一个深1.5~2m的土坑,*好在剖检地点附近,以免搬运尸体造成环境污染,剖检完毕后将尸体和污染的土层一并投入坑内,并撒上生石灰或10%的石灰水消毒,然后填埋坑穴,土压实,对其周围进行彻底消毒。
3)生物热法:利用微生物在分解尸体过程中所产生的热来达到杀灭尸体中微生物和虫卵的目的。窑井深度、大小与要处理的动物尸体数量有关,窑井井口须有带锁井盖,并加强管理。
第三节 尸体剖检记录和尸体剖检报告
尸体剖检文件是一种宝贵的档案材料,包括剖检记录、剖检报告和剖检诊断书等文件,是疾病综合诊断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进行诊断疾病、病理学科学研究、法兽医学判定的文献资料。
一、尸体剖检记录
1.尸体剖检记录的内容
尸体剖检记录是进行尸体剖检时的原始记录,是尸体剖检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原始科学资料。
尸体剖检记录的表格可打印,在剖检时进行填写,临时剖检时,可用空白纸直接记录,完整的尸体剖检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表1-1)。
表1-1 动物尸体剖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