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著 者:[美]艾德·布鲁贝克 格雷格·卢卡 编
[美]迈克尔·拉克 绘
译 者:肖 恩
字 数:40千
书 号:978-7-5502-9053-2
页 数:240
出 版: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后浪出版公司
开 本:1/16
版 次:2017年2月第1版
装 帧:平装
定 价:90.00元
正文用纸:120g雅致纸
编辑推荐
被誉为“最佳蝙蝠侠系列漫画”的经典作品。
美国漫画最高奖艾斯纳奖及哈维奖获奖系列。
聚焦哥谭警局,解密在蝙蝠侠的阴影下,哥谭的警员们如何同超级罪犯战斗。
剧情紧张、悬疑,有如一部发生在世界上最疯狂城市中的刑侦美剧。
劳伦斯·布洛克作序推荐。
媒体推荐
“这个系列可谓是目前已出版的最佳蝙蝠侠系列漫画。”
——《波士顿凤凰报》
“通过把哥谭警局置于该系列的聚光灯下,编剧艾德·布鲁贝克和格雷格·卢卡创作了这样的一部漫画杰作,它读起来有如一部发生在DC宇宙中最疯狂城市中的犯罪小说。”
——Complex
获奖记录
2004年艾斯纳奖“最佳系列故事奖”
2004年哈维奖“最佳单行故事奖”
著者简介
艾德·布鲁贝克
早期作品包括获艾斯纳奖提名的《意外死亡》及《罪案现场》等。之后他为DC主线以及其旗下的成人副线Vertigo和WildStorm公司创作了许多经典作品。包括《蝙蝠侠》《走投无路》《沉睡者》《猫女》《哥谭重案组》等。
时下,他为漫威公司写作,并奉献了《超胆侠》《X战警》《美国队长:冬日战士》等一大批脍炙人口的作品。
格雷格·卢卡
知名作家,他的小说作品包括《午夜枪击》《临界空间》《爱国者法案》《私人战争》及《绅士的游戏》等。在漫画方面,他参与了许多知名角色和作品的创作,如《蝙蝠侠》《侦探漫画》《动作漫画》《神奇女侠》《金刚狼》等。他与杰夫·琼斯、格兰特·莫里森及马克·韦德合作了《52》。同艾德·布鲁贝克合作了《哥谭重案组》和《超胆侠》。
迈克尔·拉克
一生都献身于绘画事业。但他直到1994年才进入主流漫画行业,为Vertigo公司创作了《终点之城》。自此以后,他那黑色电影的绘画风格出现在《罪案现场》《鹰男传奇》《睡魔神秘剧场》《超人:世界之战》《蝙蝠侠:九条命》《哥谭重案组》等作品中。他也是畅销书作家迈克尔•查邦第一部漫画作品《美国正义协会》的绘画作者。
内容简介
在哥谭这座世界上犯罪最猖獗,并且有着最疯狂的嗜血狂徒的城市中,你要面对的不仅仅是频发的暴力和腐败事件,你还需要和一位固执的,坚决按照自己意志行事的义警打交道。
本来重案组最擅长做的事是日以继夜处理蝙蝠侠单独对付罪犯后留下的烂摊子,但是当哥谭重案组的一位警员被急冻人杀害之后。小队决定这次他们将拒绝黑暗骑士的帮助,自己争分夺秒,拿下急冻人。在这之后,警探蕾妮•蒙托亚的同性恋身份忽然被公诸于众,她的工作与生活也被搞得一团糟。而且不幸的是,当她被双面人绑架之后,事情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了。
推荐序
哥谭的凶街危巷
劳伦斯·布洛克
我们一直知道,这座城市就是纽约。
啊,的确,他们称它为哥谭。在这座城市里,蝙蝠的标志高悬夜空,仿若一轮满月,蝙蝠车也不用绕着街区转圈,就为了找个停车位。这是小丑、谜语人和企鹅人生活的城市。而在它的大街小巷,在它的房顶,蝙蝠侠和非凡小子罗宾永无止境地同邪恶势力对抗着。
这是哥谭,没错,在漫画的平行宇宙中,称它为哥谭并无不妥。但我们不是傻子。我们十分清楚自己是在谈论哪座城市——无论他们给它起了什么新名字,也无论他们怎样称呼它的街道、报纸或市民。
他们说的就是纽约。
那么,为什么又要叫它哥谭呢?
你可能觉得挺有意思,那个最早叫哥谭的地方,是一个英国诺丁汉郡的小村庄。哥谭在在古英语里的意思是“羊镇”(goat town),可能当时有些村民养羊,也不介意别人知道他们养羊这事儿。回到十三世纪,哥谭人拒绝向约翰王纳税而装疯卖傻,因此获得了“聪明的蠢蛋”这一光荣称号。(约翰王有些方面的确让人们忍无可忍;你应该记得,1215年,他终因恣意妄为而被贵族相逼,签署了《自由大宪章》。《大宪章》这份文件为我们所有的自由提供了基础,赋予公民以陪审团制度等种种权利。等等,我想我有点跑题了……)
当荷兰人买下曼哈顿岛,并且给它起名为新阿姆斯特丹的时候,约翰王已经与世长辞很久了。大约两个世纪后的1807年,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发表了一系列题为《杂烩,或兰斯洛特·朗斯达富等人的观点与虚妄幻梦及其他》(Salmagundi,or the Whims and Opinions of LauncelotLangstaff and Others)的文章,在其中,他就称呼纽约为哥谭。欧文的命名暗示着“哥谭人”的妄尊自大和愚蠢不堪。而这一名字得以延续下去,并逐渐摆脱了原先的含义。
华盛顿·欧文在起名方面确实颇有天赋。“杂烩”,这个大概是他从填字游戏中得到的灵感,后来也为一家艺术家俱乐部取用:杂烩俱乐部成立于1871年,至今仍然存在,其所在的褐砂石小楼是纽约第五大道上唯一留有小门廊的建筑。而欧文在《杂烩》之后发表的《纽约史》(A History of New York),署笔名为迪特里希·尼克博克(Diedrich Knickerbocker),给人的感觉像个愤愤不平的荷兰裔怪人老头。这是另一个得以延续的名字,你会发现,它出现在当今纽约的许多机构,包括一群喜欢把球塞进铁圈里的高个子所组成的球队。好像我又跑题了……
1844年,埃德加·爱伦·坡(Edagr Allan Poe)写了一系列讲述纽约日常生活的讽刺性报告文学,他称之为《哥谭种种》(Doings of Gotham)(他在纽约很多地方生活过——比如格林威治村、西八十四号大街,还住过布朗克斯的一间小屋,这间小屋留存至今,被改建成了埃德加·爱伦·坡博物馆。)写过《乌鸦》(The Raven)的这位作家并未觉得纽约街巷是“凶街危巷”,但他的确用过“肮脏透顶,极少例外”来形容它们。他痛惜每年花费在街道清理上的五万美金,并提出一个改良建议:“承包商应该全权为街道清理工作买单,作为回报,他们可以回收垃圾。而在这种安排下,承包商将会获利良多。在大型城市,从事农贸的公司承担这一角色会比较合适。”
信不信由你,不过爱伦·坡的建议从未被采纳,直到如今,为清理街道全权买单的还是纽约市。有些年份,用于清理的费用甚至会高于五万美金。
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即欧亨利,从1902年起便生活在纽约,直到1910年去世。他笔下的许多故事,特别是《四百万》(The Four Million)里的那些,都发生在纽约。但当他称纽约为哥谭的时候,他只是在使用一个早已深深渗透进本地语言的绰号罢了。他也为这座城市起过其他的绰号,最著名的是“地铁上的巴格达”。不过当然,现在你听到这个称呼,肯定同一个世纪前的人听到它时的感触不太一样了。
就先不讨论名字的事了。假设他们给纽约起的外号并非哥谭,又或者他们压根没给这座城市起过什么外号。那么哥谭可不可能并非纽约,而是其他某个地方呢?
1939年,当鲍勃·凯恩(Bob Kane)开始画《蝙蝠侠》的时候,我们可以从那些城市景象中得知,他笔下的哥谭是以哪座城市为原型。而那些高层建筑、摩天大楼明确了,哥谭应该就是当时的纽约。因为在那个时代,没有几座城市有野心修建起比当地水塔还高的建筑。
现在的情形同以前不同了,而且你不用跑远,就能找到几个有着高楼天际线的落后小镇。但并不只是建筑的高度让纽约成为了这些角色——蝙蝠侠,以及在本系列中为正义而战的哥谭重案组警员——所生活的城市。
这也不是那些街巷凶险的真正原因。尽管声誉不佳,纽约城的犯罪率其实比这个国家大部分其他城市要低,而且还在持续下降。中产化使哈莱姆区有所发展,令下东区大变样。而且你真得离开曼哈顿,并做一番彻头彻尾的搜查,才能找到一个真正的不良街区。
不是因为犯罪率,也并非高楼。所以究竟是为什么呢?真正的理由可以从下面的笑话中窥得一斑:
游客对纽约客:可以告诉我到帝国大厦该怎么走吗?或者,我应该滚开别烦你?
纽约高涨的活力是你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感受不到的。对一些人来说,这种活力有点过了,对他们来说是种折磨,但是对剩下的人来说,这种活力鼓舞着他们,并且让他们也充满力量。
这就是纽约精神,这种精神不仅仅意味着一种生活态度。雷吉·杰克逊(Reggie Jackson),他人生中最美好的几年是在布朗克斯的棒球场中度过的,当有人问起他对这座城市的看法时,他微笑着说:“你只给纽约人第一行,他就能拿出整整的一页。”
嘿,这下你懂了吧?你能想象小丑在阿尔伯克基亮相并愚弄那里的警察吗?或者谜语人在法戈*的猜谜大会上解谜?你能设想——克利夫兰*的猫女、皮奥瑞亚*的企鹅人,或者双子城*的双面人吗?亦或咱们本书的反派,可怕的急冻人住在,比如,福乐斯诺市*?
不,这可不行。
这就是哥谭,亲爱的。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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