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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46.0
ISBN:9787524415701
作者:司丹 著
版次:1
内容提要:
私法视域下的养老法律制度,发挥着调整规范养老行为、建立养老秩序、弘扬养老文化、实现社会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功能。对私法视域下的养老问题进行类型化研究,能够更好地剖析不同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本书通过对不同养老模式法律问题的考察分析,并结合我国养老现实需求,据此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体系,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为民众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
作者简介:
司 丹
法学博士,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黑龙江省妇联兼职干部,哈尔滨市人大监司委法律顾问。
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曾主持参与各类课题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2部。曾获评黑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并荣获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黑龙江省首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竞赛二等奖等。
目录:
目录
引言/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研究目标和框架/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
第一章养老制度概述/
第一节养老制度的基本界定/
一、养老制度的含义/
二、养老制度的特征/
第二节养老制度的影响因素/
一、经济因素/
二、政治因素/
三、伦理因素/
四、宗教因素/
五、地理因素/
第三节养老制度的价值追求/
一、规范养老行为的需要/
二、建立养老秩序的需要/
三、弘扬养老文化的需要/
四、实现社会正义的需要/
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第二章家庭养老制度/
第一节家庭养老制度概述/
一、家庭养老的内涵/
二、家庭养老的职能/
三、家庭养老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家庭养老制度的现实分析/
一、家庭养老的立法现状/
二、家庭养老的立法瑕疵/
第三节家庭养老制度的具体修正/
一、统一养老立法的内容/
二、增设不完全收养制度/
三、确立精神赡养的可诉性/
第三章社区居家养老制度/
第一节社区居家养老制度概述/
一、社区居家养老内涵界定/
二、社区居家养老法律关系/
第二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实考察/
一、缺少专门性立法/
二、合同规范性欠缺/
三、养老服务机构权责不明/
四、养老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欠缺/
第三节社区居家养老的制度完善/
一、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门立法/
二、加强养老服务合同的规范性/
三、明确养老服务机构的权利与责任/
四、增强养老受益人权益保护程度/
第四章老年意定监护制度/
第一节老年意定监护制度概述/
一、老年意定监护的内涵/
二、老年意定监护的性质/
三、老年意定监护制度的价值体现/
第二节老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反思/
一、老年意定监护的立法现状/
二、老年意定监护的立法瑕疵/
第三节老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完善/
一、域外老年意定监护制度考察/
二、我国老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完善路径/
第五章遗赠扶养协议制度/
第一节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概述/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辨析/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制度价值/
第二节遗赠扶养协议的制度审视/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立法现状/
二、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不足/
第三节遗赠扶养协议的制度修订/
一、调整扶养人的范围/
二、明确遗赠扶养协议成立要件/
三、细化遗赠扶养协议内容/
四、明确遗赠扶养协议解除事由/
五、建立遗赠扶养协议监督机制/
结论/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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