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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随笔简论
这本小书,以随笔为主,选录了从18世纪到20世纪的十位英国作家的部分散文作品。现在需要把英国随笔的发展概貌以及其他有关问题作一说明。
一
随笔(essay,过去曾用译名"小品文"),是散文(prose)的一种。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散文的发展常常是在诗歌之后,而随笔在各类散文中更要晚出。近代西欧的随笔是在文艺复兴运动中诞生的,代表作就是法国蒙田的《随笔(Essais,1580—1595)一书。英国随笔的发展略晚于法国,事实上,是以蒙田《随笔》的最初英译本(John Florio’s Translation of Montaigne’s Essays,1603)为其滥觞。因此,随笔在英国开初可以说是外来品,可是一旦移植到了英国,那块土地似乎特别适于这一株花木的生长,在三四百年间不断发展壮大,成为非常富于英国民族特色的一种散文形式。最初的硕果是培根的五十八篇《随笔》(Francis Bacon:Essays,1597—1625)。但培根的随笔是哲理性的,和蒙田随笔中富于个人风趣的亲切笔调不同。蒙田的随笔传统到了17世纪在英国才有较大的发展。伯顿的《忧郁的剖析》(Robert Burton: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1621)和布朗的《一个医生的宗教观》(Thomas Browne:Religio Medici,1643)虽是两部长篇散文著作,但它们那杂学旁搜的内容、兼容并包的观点,随作者兴之所至而漫谈的笔调却为随笔的发展开辟了先河。无怪乎后来的不少随笔作家都以这两部17世纪的"奇书"为其"枕中之秘",就好像我国的《世说新语》对后代笔记小品的影响一样。在17世纪还出现了两本模仿蒙田的作品,那就是考利的《随笔集》(Abraham Cowley:Essays in Verse and Prose,1668)和坦普尔的《杂谈集》(William Temple:Miscellanea,1680—1701)。但英国随笔的真正大发展却是在18世纪。当时文人办期刊蔚然成风。譬如说,大家熟知的笛福,在他六十岁写《鲁滨逊漂流记》之前,早就是办刊物的老手,而且是英国头一份期刊《评论报》(Review,1704—1713)的主笔。此外,斯威夫特办过《检察者》(The Examiner,1710—1711),斯梯尔和艾迪生办过《闲话报》(The Tatler,1709—1711)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1711—1712;1714),约翰逊博士办过《漫游者》(The Rambler,1750—1752),后来哥尔德斯密斯也办过短期的小刊物《蜜蜂》(The Bee,1759)。由于刊物的需要,随笔这一形式得到广泛的应用,作家用它来立论、抒情、写人、叙事,把随笔开拓成为一种贯穿着作者活泼个性的非常灵活、非常吸引读者的文学体裁。评论者往往把18世纪以后的这种英国随笔叫作familiar essays(漫笔、小品文、随笔)。
到了19世纪,随笔散文成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出现了一批著名的随笔作家,如兰姆、黑兹利特、德·昆西、利·亨特等。英国随笔到19世纪发展到了一个顶峰,题材扩展到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作者的个性色彩也更为浓厚,名篇佳作甚多。承上述诸名家的余绪,史蒂文森在19世纪末再次振兴随笔创作,是个承上启下的重要作者。
在史蒂文森之后,随笔在20世纪初期又繁荣了相当一段时间,出现一批作家,如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贝洛克(H. Belloc)、比尔博姆(Max Beerbohm)、梅内尔(Alice Meynell)、卢卡斯(E. V. Lucas)、林德(R. Lynd)、米尔恩(A. A. Milne)等等。直到30年代以来,据说由于期刊减少,报纸版面紧张,具有亲切漫谈优点的随笔已被具有更大吸引力的广播和电视节目所取代,因而随笔这种文学体裁颇有衰落之势。(参见Ifor Evans:A Short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p.346)
虽然如此,随笔这一具有三四百年历史传统的英国文学样式,是不会一下子销声匿迹的,作者仍然时有出现,譬如说,小说家奥尔德斯·赫胥黎和吴尔夫就写过不少随笔作品。英国随笔的前途究竟如何,还需要看今后的事实如何发展才能断定。
二
比起莎士比亚的戏剧、弥尔顿的长诗、菲尔丁和狄更斯的小说这些鸿篇巨制,英国随笔不过是小品文字。然而,"虽小道,亦有可观者焉"。从历史角度来说,英国随笔的发展乃是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人道主义觉醒、思想启蒙运动等等意识形态变化的结果;从社会条件来说,它是时代思潮激荡、报刊发达、读者需要的结果;从文学本身来说,它又是一个国家散文艺术发展到一定成熟水平之后的自然产物——譬如说,私人书信、日记、笔记、游记、政论、随感录、自传、传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各种"杂著"。这些散文作品的大量产生,就势必为随笔这种"杂文"形式的出现提供土壤和养料,提供素材和语言艺术的基础。在整个文学艺术的大花园里,随笔虽然不过只是一朵小花,但滋养着这一朵小花生长的却是一个国家民族的全部思想文化艺术成果;正因为如此,随笔才能具有那种非其他鸿篇巨制所能取代的独特的艺术魅力。而且,如果按照时代的顺序,把英国的随笔作品从18世纪到20世纪看下来,也可以窥察不同时代的英国社会风尚,可以看出英国文学的大致发展轨迹。这是因为:一个时代的生活状况和文学思潮既然要反映在诗歌、小说、戏剧之中,在随笔散文当中也自然要有所反映的。
然则,随笔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文学形式呢?由于随笔的形式非常灵活、变化多端,要想给它下一个确切、固定、圆满的定义是很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试着给它笼统地画一个圈圈:首先,在文学的总范围内,我们先把诗歌、小说、戏剧放在一边。然后,在散文这个大范围内,再把纯理性的议论文(规规矩矩、方方正正的科学论文、文论、批评论著等)、纯叙事文(正儿八经的历史、传记、自传、大部头的回忆录等)以及纯抒情文(像屠格涅夫、泰戈尔或纪伯伦那样的散文诗等)当作三个极端,让它们"三足鼎立"。于是,我们再来看看在这个"三角地带"中间的那些五花八门的散文小品,那么,不管是偏于发发议论而夹杂着抒发作者个人之情的,或者是偏于个人抒情而又发发议论的,或者是偏于叙事而又夹杂着一点议论和抒情的,还有那些文采动人、富有个人风趣的短评(又不管是社会评论、文学评论、艺术评论)——这些议论、叙事、抒情浑然杂糅,并且富于个性色彩,运用漫谈方式、轻松笔调所写出的种种散文小品,统统都可以叫作"随笔"——也就是上边说过的familiar essays。随笔,可以说是一种笔谈——不过,一切写作都可以算是"笔谈";但是,随笔是作者拿笔跟读者谈心、聊天。这种笔谈是推心置腹、直抒胸臆、真情毕露、个性鲜明的——没有个性特色,即不成其为随笔。随笔,又可以说是一种"小题做"的文章。打个比方,就好像丢给小猫一个线团,让它抓住一个线头,它不把线团完全抖开绝不拉倒。让随笔作者抓住任何一个小题目,他开始从这个题目做起文章来;但是,"一不做,二不休",他写着写着,不由得就把跟这个题目有关的一切见闻、体会、读书心得都谈了出来——不仅如此,有时候,甚至借此机会(只要能拉扯上)对于宇宙、人生、历史、文艺等等问题发表一番"高见"。表面看来,这种写法倒很"自由",其实,事情又不这样简单。因为,作为一种文学艺术,随笔写作同样受着创作规律的制约,作者对于内容自然也要进行选择和剪裁。而且,用笔向读者谈心,发议论要娓娓动听,写人物要须眉如见,叙事件要引人入胜,抒私情要亲切感人,而作者自己的个性特色又要通过恰当的语言艺术鲜明地透露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这一方面,英国作家似乎是特别擅长的。总括一句,随笔可以说是一种题材广泛、形式自由、语言活泼的人生社会杂谈、人物风习散记和文学艺术漫评——贯穿其中的灵魂是作者的鲜明个性。
三
本书选录了18、19和20世纪的一些英国随笔名篇。所以这样选录,乃是因为除了培根那些偏重哲理的短论以外,18世纪以后的英国随笔才发展圆熟,留下大批脍炙人口的作品,足资欣赏、观摩、比较。下面试以艾迪生、兰姆和吴尔夫三位作家为例,说明英国随笔在18、19和20世纪的不同特色。
我们知道,在英国,17世纪是一个动荡剧烈的社会政治斗争的时代: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取得政权、封建势力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进行着生死斗争,差不多整个世纪都在君主专制与反君主专制、革命与复辟的反复较量中过去了;直到1688年的"光荣革命",大资产阶级与土地贵族达成妥协,英国的国家制度在君主立宪的基础上稳定下来。这时候,成为统治者的资产阶级需要进行自我教育,使自己的成员在思想情操、文化教养、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等等方面文明起来,适应自己作为国家新主人的地位。在这种时代需要的推动之下,英国的随笔散文在18世纪曾经起过非常活跃的作用:它被作家们广泛应用在报刊上,作为向上层市民进行思想启蒙的媒介;它被作家们用作表达自己各种思想见解的工具,在政治舞台上它还成为党派斗争的武器;而在个别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作家手里,它更成为替被压迫人民呼吁的喉舌。贯穿在这一切活动中的基本精神则是以理性为核心的启蒙主义,而在文学创作思想上又以祖述古希腊罗马(主要是罗马)文化的古典主义为准绳。
18世纪的英国随笔就在上述各种社会条件的推动下获得了空前的发展。18世纪的著名随笔作家艾迪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君子人",一帆风顺的政治活动家——辉格党的红人,牛津大学高才生出身的学者,优雅的文体家——这一切使他成为英国资产阶级启蒙作家的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他和斯梯尔一起,用随笔散文这种轻松活泼的文学形式,把符合资产阶级需要的思想道德伦理原则向中上层的读者——那些咖啡馆和俱乐部里的常客们进行灌输推广,有利于巩固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当时受到极大欢迎。他的文章在整个18世纪被奉为英文散文的楷模。约翰逊博士说:"有志于学得那种亲切而不粗俗、优雅而不浮华的英语文体的人,都必须日日夜夜地攻读艾迪生著作。"可谓推崇备至。艾迪生文章的确写得炉火纯青、亲切有味,自是一代散文名手。但是,19世纪的历史家麦考利(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将艾迪生跟伏尔泰和斯威夫特相比,把艾迪生抬得高于后二人之上,却未免褒贬失当,缺乏一个历史家应有的公允了。作为一个启蒙者,艾迪生的思想高度远远不能和伏尔泰相比;作为一个触及当代时事的作家,艾迪生也没有斯威夫特那样深刻的洞察力、强烈的正义感、巨大的道义勇气以及对于人民的炽热同情。
艾迪生和斯威夫特——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作家。艾迪生是一位给英国绅士洗温水澡的作家,在他笔下也有些温和的讽刺和嘲弄,那等于让上流读者洗了澡再搔搔痒;所以英国绅士对他的文章能够舒舒服服读下去,即使受到一些嘲笑也不以为忤。但是,斯威夫特就不同了,他那刻骨的揭露、热辣辣的讽刺像烈火一样烧灼,那是绅士们受不了的。所以,二百多年来,评论家们对于艾迪生都是一路赞美,对于斯威夫特却往往是肯定其文笔、否定其内容,说他是什么"厌世者""憎恨人类的人"等——近年来,对他的评语倒是渐渐好转了。站在今天时代的高度,对于斯威夫特和艾迪生这两位散文作家的历史地位和社会作用应该看得更清楚了。斯威夫特是像我国鲁迅那样的作家,他那如椽之笔能唤醒一代读者的强烈爱憎,他的文章能掀起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沉重打击邪恶的势力,热情扶持正义的势力——在向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或者罪恶的势力斗争时,正需要这样的作家和作品,因为对于罪恶势力给它洗温水澡是无济于事的。但是,当新兴阶级业已取得领导权,需要一边扫除旧的垃圾、改革社会弊端,一边向本阶级的基本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并建设新的精神文化的时候,则从艾迪生的随笔作品中可以看出历史上的资产阶级曾经用什么样的内容、什么样的形式和什么样的语言来对自己的群众进行启蒙教育——这对于我们也不无可供参考借鉴之处。
兰姆是英国最有代表性的随笔作家。他的《伊利亚随笔》是19世纪初期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产物: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任直感,师造化;从文学上摆脱古典主义的框框,虽然有时也引几句拉丁诗文,但心目中真正感到亲切的文学典范并不是远古的维吉尔、奥维德,而是从莎士比亚到华兹华斯这些英国本土的诗人。在这些基本特征上,兰姆和其他的浪漫主义诗人作家并无二致。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华兹华斯的诗歌以农村为自己的讴歌对象,而兰姆的随笔则以城市为自己的描写对象。喧闹繁华的伦敦几乎是他全部灵感的源泉。他从城市生活的种种平凡琐碎的小事中寻找富有诗意的东西,正如华兹华斯从乡间的山川湖泊和田野平民那里汲取自己诗歌的灵感。兰姆扩大了随笔作家的视野,把写作题材深入到以往随笔作家很少注意的日常生活的范围中去,赋予这些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但是,兰姆作品的浪漫主义情调披上了一层古色古香的外衣——他往往借用往昔诗人作家的一些古词古语。他在学问上是个爱读"奇书"的杂家,师承17世纪的两个"怪老头子",即杂文作家伯顿和布朗;不过,在他肩头并没有压着思想启蒙或其他社会性的任务,所以他尽可自己说自己的话,他的作品里也就没有18世纪随笔作家那种劝善说教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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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兰姆可以算作19世纪最有代表性的英国随笔作家的话,那么,我个人认为,吴尔夫可以算是20世纪最有代表性的英国随笔作家。吴尔夫的主要成就在小说方面——她是"意识流"文学的开创者之一。同时,她也是一个重要的散文家,善于用轻快活泼的笔调写出她对于自己所喜爱的作家和作品的印象。她在这方面的文章主要收在题为《普通读者》的两本文学评论集当中(The Common Reader,1925;The Second Common Reader,1932)。这些评论是一个具有高度文化修养、丰富创作经验的女作家,在她的创作事业之余,不摆学者架子,不拿作家身份,用随笔的形式向读者谈文学、谈历史、谈生活的文章。写到作者那些心爱的作家的生平逸事,她往往采用形象化的手法,使得读者好似看到一组组印象派的人物素描连续画。这是一种形式新颖的文学评论,是英国随笔一种新的发展,从独创性上胜过20世纪初期的有些随笔作者。因为20世纪初的那一批以兰姆、黑兹利特、利·亨特为师的英国随笔作者只是19世纪随笔传统的追随者;但是,吴尔夫的文章,既继承了19世纪英国随笔的传统,又采用了自己特有的"印象主义"的笔法,以女作家的细腻蕴藉巧妙地糅合了英国民族所固有的幽默风趣,文章写得行云流水、舒卷自如、清新活泼、别具一格。因此,如果选举具有20世纪特色的英国随笔名手,我愿意高高兴兴地投吴尔夫一票。
四
与随笔密切相关的还有两个问题,即文体与幽默。"言之不文,行之不远。"文章既是要做,总要讲究使用语言的艺术,这就牵扯到了文体问题。英国散文中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两种写法:一种是以来源于古盎格鲁-撒克逊语的英语基本词汇和句式所写成的文章,特点是通俗易懂、质朴无华;另一种是受拉丁文影响并使用大量外来词汇所写出的文章,辞藻繁复、句式灵活而有时失之于芜杂。17世纪后期,英国文学受法国文学影响,重视文体之学,这对于提高文学语言的艺术性有很大好处。18世纪散文作家继承这种传统,写文章以准确、洗练、明晰、畅达为宗,像笛福、艾迪生、斯威夫特和哥尔德斯密斯都是如此。他们的文章语言平易、纯净、生动、流畅,为广大读者喜爱,在文体学上被称为"朴素的文体"(the plain style)。但在古典主义崇尚拉丁文学的风气影响之下,也出现了另一种高华典雅的文体,讲究用词古奥华丽、声调铿锵、句型对仗,这在文体学上叫作"高雅的文体"(the elegant style)。这两种文体在历史上或平行或交错地发展下来了,而且各有自己的代表作家和作品。英国随笔,由它那信笔漫谈的根本特点所决定,自然是以朴素、平易、明晰、流畅的文体为主流。但朴素与高雅两种文体既然都流传下来,随笔作者兴趣爱好各异,他们所使用的语言手段自然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兰姆虽然爱用冷僻的古字,就是在提倡平易文体的黑兹利特的文章中华丽的字句也不少见。但是,无论如何,平易的文体在随笔作品中总是占着主流罢了。随笔的艺术魅力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于每位作家自己独特的语言艺术风格——这是作者的个性通过恰当的语言艺术而体现出来的结果。但这一问题比一般的文体问题更为复杂,国外学者对不同作家的语言风格正在进行专门研究,浅学如我为见闻所限,只好在此存而不论。
随笔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幽默。幽默是一种性格特点和语言风趣,要给它下一个定义简直是不可能的,但在读英国随笔的时候又时时感到它的存在。有一位作者这样写道:"心地善良的人们,在深知人性的真相之后,还能对它保持热爱,这才能领略幽默的意味。他们看清了人类的言行矛盾之处和种种弱点,但因为他们热爱自己的同类,便把这些傻事化为欢笑的源泉,化为理解和同情的根由。"(H. S. Canby:Selections from R. L. Stevenson,1911)一位日本作家说,幽默是"寂寞的内心的安全瓣","多泪的内心的安全瓣","深味着人生的尊贵,不失却深的人类爱的心情,而笑着的,是幽默罢。"又说:"泪和笑只隔一张纸。恐怕只有尝过了泪的深味的人,这才懂得人生的笑的心情。"(鹤见祐辅:《说幽默》——见鲁迅译《思想·山水·人物》)我们所熟悉的几位著名幽默作家,例如兰姆、马克·吐温和契诃夫,都是深知生活中的悲苦而又让读者发笑的作者。恩格斯也谈过幽默作家。他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提到英国诗人托马斯·胡德时,曾说他是"所有现代幽默作家中最有才能的一个,像所有的幽默作家一样,他有很敏锐的心灵,但没有一点精神力量"。恩格斯的这一论述,把幽默作家的长处和短处两个方面都谈到了。那么,要问:幽默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呢?答曰: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分别论之。一方面,在需要正正经经去办的事情上,幽默恐怕是用不上的。譬如说,社会问题不可能靠着一点儿幽默或一阵感伤来解决。幽默作家开不出治疗社会溃疡的药方。不能靠幽默作家来解决邦国大事。但是,具体到一个人的情绪或精神状态这种小事情,幽默倒是有用的。它好像是一种精神上的润滑剂。润滑剂的作用,大家都知道。譬如说,高车、大马都有了,道路、方向也确定了,车轮子也是结结实实的;那么,车子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就是。但是,走到中途,人需要休息一下,车子也需要停下来,在轮轴上抹点儿油润滑一下。固然,不润滑一下,车子仍然能走下去;但是,只靠着干燥的轮子摩擦着向前走,时间久了,轮子也许会转动不灵的。这也就是在严肃、紧张以外,还需要团结、活泼的道理。这也就是人在紧张工作之余,需要喝一杯茶、看一页"闲书"、稍事休息的道理。因此,对于学英文的人来说,在正襟危坐攻读莎士比亚、弥尔顿之余,不妨费上半个钟头看一篇亲切有味的随笔小品,也许会感觉到学习英文的一种意外的乐趣。正如"皓首穷经"的学者,在苦读经史之余,未尝不可偶尔看一下《陶庵梦忆》之类的笔记小品。
五
在我国,介绍翻译英国的随笔散文,历史也算不短了。一个多世纪以来,英国的随笔名篇不断出现在我国的英文课本里。五四运动中,新文学的斗士曾经抓住随笔这个文学形式作为武器向封建顽固派开战。《新青年》上钱玄同和刘半农那有名的"答王敬轩的双簧信",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艾迪生和斯梯尔在《旁观者》上的那些俏皮的答读者问。当时和以后用随笔散文形式写出许多作品的还有一大批作家。五四时期对于英国随笔的借鉴和运用是成功的,所留下的大量泼辣生动的散文作品既是历史的里程碑,也是世代读者感到亲切有味的好文章。但是,到了国难当头的30年代,也有作家不顾时代人民的需要,生搬硬套西洋幽默,正当外寇入侵、国家处在存亡关键,却硬要引诱读者去"寄沉痛于悠闲",因而受到多数有正义感的作者的反对,这也是一个历史教训。
鲁迅在《小品文的危机》一文中写道:"到五四运动的时候,……散文小品的成功,几乎在小说戏曲和诗歌之上。
这之中,自然含着挣扎和战斗,但因为常常取法于英国的随笔(essay),所以也带一点幽默和雍容;写法也有漂亮和缜密的,这是为了对于旧文学的示威,在表示旧文学之自以为特长者,白话文学也并非做不到。以后的路,本来明明是更分明的挣扎和战斗,因为这原是萌芽于‘文学革命’以至‘思想革命’的。但现在的趋势,却在特别提倡那和旧文章相合之点,雍容,漂亮,缜密,就是要它成为‘小摆设’,供雅人的摩挲,并且想青年摩挲了这‘小摆设’,由粗暴而变为风雅了。"实际上,从"五四"到20世纪30年代,由鲁迅所开创并奠定了坚实基础的杂文业已发展成熟。这是植根于中国土壤、深受中国读者喜爱的一种新的散文形式,也可以说是中国式的"随笔"。鲁迅之后,我国作家结合新时代的要求,对于杂文艺术又有许多创造性的发展——仅举一例,从抗日战争期间在桂林出版的随笔月刊《野草》就可看到我们的随笔作家在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上曾取得多么丰富多彩的成果。可见,在学习借鉴外国随笔散文时,正如在其他方面一样,也要遵循"拿来主义"的原则,从时代环境、人民需要出发,不可生搬硬套,要走自己的路子。
今天,我们的精神生活日益丰富,我们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文路也会日益广阔,在坚持我们自己正确方向的前提下,借鉴一下英国的随笔散文,对于丰富我们自己的散文艺术应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鲁迅还有一段名言:"只要并不是靠这来解决国政,布置战争,在朋友之间,说几句幽默,彼此莞尔而笑,我看是无关大体的。就是革命专家,有时也要负手散步;理学先生总不免有儿女,在证明着他并非日日夜夜,道貌永远的俨然。小品文大约在将来也还可以存在于文坛,只是以‘闲适’为主,却稍嫌不够。"让我们就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范围内来介绍这么一组英国的随笔作品吧。
刘炳善
书摘插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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