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书名:中国刑法规范与立法资料精选(第三版)
定价:228.00
ISBN:9787519751432
作者:高铭暄 赵秉志
出版时间:2021-03
内容提要:
刑法立法文献对刑事法治实践和刑法学学习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刑法规范乃是刑事司法的准则,是刑法立法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是刑法理论研究的对象和核心,其重要性自不待言;而有关刑法立法的历史文献资料,对了解我国刑法发展的轨迹,理解现行刑法的立法原意,提高刑事司法水平,尤其对于深入学习研究刑法理论,当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本书上编为“现行刑法规范”,收录了1997年刑法典及其后至2020年12月间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其他刑法规范;下编为“历史文献资料”,分两大部分精选收录了新中国成立至1997年刑法典施行近半个世纪里我国的重要刑法立法文献和有代表性的刑法草案。在现行刑法规范和刑法立法历史文献部分,都附有立法机关审议、通过这些立法文件时所作的说明、汇报等文件,这些文件对正确理解、适用和深入研究有关立法规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高铭暄,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新中国首位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1984),著名刑法学者,“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院)主任、院务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京师首席专家、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名誉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曾自始至终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1979年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且参加了中国现行刑法典(1997年刑法典)的修订研拟工作以及国家立法机关多年来有关刑法立法的工作。在刑法立法领域的代表性论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1981)、《中国刑法立法之演进》(200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2012)等。
赵秉志,新中国培养的首届刑法学博士(1988),著名刑法学者。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暨法学院院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曾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修改小组成员全程参与中国现行刑法典(1997年刑法典)的修订研拟工作,并且参加了国家立法机关多年来有关刑法立法的工作。在刑法立法领域的代表性论著有《刑法修改研究综述》(1990)、《刑法改革问题研究》(1996)、《刑法立法研究》(2014)、《刑法最新立法争议问题研究》(2016)等。
目录:
上编:现行刑法规范(1997年10月—2020年12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据1997年刑法典及其之后的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立法解释校注)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死刑
第六节罚金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二节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六节减刑
第七节假释
第八节时效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则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刑法典)
附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附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节录)
二、刑法修正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1999年10月2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9年12月1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
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防沙治沙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和刑法修正案(二)(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节录)
——2001年8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草案)》的说明
——2001年12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1年12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草案)》的说明
——2002年12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12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草案)》的说明
——2004年10月22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06年4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
附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6年6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
附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书面)
——2006年6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说明 ——2008年8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08年12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
附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9年2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09年2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说明
——2013年8月2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10年12月2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附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1年2月23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11年2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附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说明
——2014年10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附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三次审议稿)
附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年11月4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的说明
——2017年10月3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0月26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说明
——2020年6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宁)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附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附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三、单行刑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
附一:对《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998年10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998年12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绪武)
附三:关于证券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兵役法的决定(草案)、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节录)
——1998年12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2015年8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5年8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5年8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2019年6月29日)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6月2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附三: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9年6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2020年5月28日)
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2020年6月30日)
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选)
——2020年6月1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立法解释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1999年12月1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0年4月2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
附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2001年6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杨景宇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1年8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 )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附: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4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附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4月24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4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
附一: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8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8月29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
附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2年12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书面报告
——2002年12月2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4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
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
附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
附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5年12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附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2014年4月2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
附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4年4月24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下编:历史文献资料(1949年10月—1997年9月)
Ⅰ.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通过(1949年10月—1979年6月)
一、 刑法立法文件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和惩治反革命条例问题的报告
——1951年2月20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彭真)
2. 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
- 法律出版社旗舰店 (微信公众号认证)
- 阅读自由与正义的另一种可能
- 扫描二维码,访问我们的微信店铺
- 随时随地的购物、客服咨询、查询订单和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