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定价:88.0
ISBN:9787519790899
作者:徐爱国主编
版次:1
内容提要:
法律思想的诞生和发展史,即是人类追求自由、公平、独立的思想进化史,与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本书以人物为线索编排,35位西方法律思想先哲按照由远及近的年代时序出场,生动晓畅地讲述了他们的人生际遇、鲜活个性、学术生涯以及学说思想,完整勾勒出一张西方法律思想演进的谱系全景图。 这张图中,设置了专业明晰的“导读索引”(遵循「经典语录」、「人物小传」、「核心学说」、「经典著作」、「影响评价」与「深度阅读」编排),编写上力求简明,内容实则专业性强大,既是严谨的学术主题,又却通俗易懂引人入胜。不但有助于法学专业读者提纲挈领地掌握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习要义,也适合于普通读者按寻踪索骥体系性地学习法哲学人文通识。本书适读于法科生、对法哲学、法律思想史感兴趣的知识精英以及所有对人类社会葆有好奇心与反思性的读者。
目录:
目录
柏拉图?哲学王与次善的法律统治 / 001
“我们每个活着的人都是众神的傀儡,受着自己感情的支配,感情是善德和邪恶交汇点。在牵引我们行动的所有动力中,唯有法律是金质的、神圣的和柔韧的。它温顺而不粗暴,它是使我们这些傀儡变成道德高尚人的力量。”
——柏拉图《法律篇》
亚里士多德?法律政治、法律正义和法律修辞 / 020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罗马共和先驱,自然法学之父 / 039
“人民的福祉应是*高的法律。”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论法律》第3卷
乌尔比安?公私法划分,人权之先锋 / 065
“正义是分给每个人以其法律情势的不懈的、永恒的意志。法的准则是诚实生活,毋害他人,各得其所。法学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
——乌尔比安《规则集》第1卷
奥古斯丁?中世纪真正的哲学导师 / 094
“根据你的法律,灵魂的选择乃是自由,赏善惩恶依照无情且普遍的命运。”
——奥古斯丁《独语录》
托马斯·阿奎那?法律大全体系的奠基者 / 112
“实践理性的首要原则是建立在善的本质基础上的,即善是所有事物所追求的,那么法律的首要规范就是行善、追求善并避免恶。”
——托马斯·阿奎那《论法律》
胡果·格劳秀斯?现代自然法及国际法的奠基人 / 135
“人类的本性是自然法之母,而市民法之母是由共同同意产生的义务。由于这种义务的效力派生于自然法,所以说,人类的本性是市民法的曾祖母。”
——胡果·格劳秀斯
托马斯·霍布斯?自然权利的奠基人 / 156
“立法者并非凭其权威创制法律者,而是凭其权威保证法律持续成为法律者。”
——托马斯·霍布斯
约翰·洛克?新世界的哲学王 / 176
“自由,正如人们告诉我们的,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怎样的那种自由,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心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格、行动、财物和他的全部财产的那种自由,在这个范围内他不受另一个人的任意意志的支配,而是可以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约翰·洛克
孟德斯鸠?地理环境与法的精神 / 194
“在中国的历史上,我们看到许多剥夺太监一切文武官职的法律;但是太监们却老是又再回到这些职位上去。”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让—雅克·卢梭?人生而自由 / 210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让—雅克·卢梭《社会契约论》
塞缪尔·普芬道夫?现代自然法的折中主义 / 227
“人的脆弱性必然意味着,人不应在没有法律的状态下生活。”
——塞缪尔·普芬道夫
托马斯·潘恩?伟大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和革命家 / 245
“想要收获自由之果的人,必须承受维护自由的劳苦。”
——托马斯·潘恩
托马斯·杰斐逊?北美资产阶级民主派领袖 / 259
“自由之树必须时时用暴君的血作养料。”
——托马斯·杰斐逊
杰里米·边沁?当之无愧的首位也是*伟大的法哲学家 / 274
“*大多数人的*大幸福是正确与错误的衡量标准。”
——杰里米·边沁
约翰·奥斯丁?法律实证主义的奠基人 / 289
“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其好坏优劣是另一回事。”
——约翰·奥斯丁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自由主义之圣 / 304
“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于做一只满足的猪;做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胜于做一个满足的傻瓜。”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弗里德里奇·卡尔·冯·萨维尼?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 319
“法律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民族力量的加强而加强,*后也同一个民族失去它的民族性一样而消亡。”
——弗里德里奇·卡尔·冯·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亨利·詹姆斯·萨姆那·梅因?从身份到契约 / 337
“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在有一点上是一致的。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在‘人法’中所提到的一切形式的‘身份’都起源于古代属于‘家族’所有的权力和特权……则我们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亨利·詹姆斯·萨姆那·梅因《古代法》
亚当·斯密?一位人类社会走向现代的“种子思想家” / 355
“只要建议人类实践仁慈就够了,但绝无必要强迫人类实践仁慈。相反,正义则是撑起整座社会建筑的主要栋梁 。如果它被移走了,则人类社会这个伟大的结构一定会在顷刻间土崩瓦解、化成灰烬。”
——亚当·斯密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20世纪*伟大的法学家 / 367
“法律不是艺术家或诗人的栖所,法律是思想家的事业。”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本杰明·卡多佐?美国司法史上的思想“圣徒” / 384
“司法过程的*高境界并不是发现法律,而是创造法律。”
——本杰明·卡多佐
卡尔·卢埃林?穿越“棘丛”的法律现实主义者 / 405
“法律官员在处理纠纷时的所作所为,在我看来,就是法律本身。”
——卡尔·卢埃林
汉斯·凯尔森?纯粹法学的舵手 / 419
“纯粹法学想要将法律科学从一切异质的要素中解放出来。”
——汉斯·凯尔森
赫伯特·哈特?二十世纪*有影响力的法哲学家 / 432
“真正的‘法律科学之关键’是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的组合。”
——赫伯特·哈特
约瑟夫·拉兹?硬核法律实证主义者 / 447
“在‘法治’的圣坛上祭献太多的社会目标,将会使法律变得贫瘠空洞。”
——约瑟夫·拉兹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司法能动主义的践行者 / 462
“正如铲和锹不再适合挖煤一样,履行责任令、调卷令和在案诉讼等法律程序也已不再适合于新的时代赢得自由。它们必须被新的现代的机制,被宣告令、禁制令和过失诉讼所取代。”
——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家庭故事》
雅克·马里旦?真正“看见”的天主教哲学家 / 478
“共同体和社会都是伦理—社会真实的人类事物,而不单纯是生物学事实。但是,共同体更是自然的产物,更接近生物学事实;而社会更是理性的产物,更接近人的精神和理智属性。”
——雅克·马里旦《人与国家》
约翰·菲尼斯?新经典自然法理论 / 501
“阿奎那关于人类社会的思考中存在着某些严重的缺陷。对它们的合理批判可以建立在他自己所理解的前提之上,我认为他对这些前提的阐发好于他的哲学先导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更远胜于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及启蒙的其他制造者或继承者。”
——约翰·菲尼斯《阿奎那:道德、政治和法律理论》
罗斯科·庞德?*法律的社会控制和行动中的法律 / 527
“今日,法律秩序成为了一种*重要、*有效的社会控制形式。其他所有的社会控制方式都从属于法律方式,并在后者的审察之下运作。”
——罗斯科·庞德《*法律的社会控制》
朗·卢沃斯·富勒?法律的正当程序和内在道德 / 547
“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
——朗·卢沃斯·富勒《法律的道德性》
罗纳德·迈尔斯·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和建立法律帝国 / 565
“每一位公民,都应有一种受到平等关心和尊重的权利。”
——罗纳德·迈尔斯·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
罗伯托·曼加贝拉·昂格尔?批判和重构的远见卓识者 / 581
“对自然世界进行科学研究的关键在于转型的机遇(transformative opportunity):我们要探究事物在什么条件下沿着什么方向,在怎样的限制之下能够产生变化,由此理解事物如何
运作。”
——罗伯托·曼加贝拉·昂格尔《法律分析应当为何》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
20世纪*伟大的经济学家、法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 / 596
“我们应当学到足够多的东西,以避免用扼杀个人互动的自生自发的秩序(spontaneous order)的方式(置其于权威当局的指导下)去摧毁我们的文明。但是,要避免这一点,我们就必须放弃这样一种幻想:我们能够*刻意的思考而‘创造人类的未来’。”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
理查德·波斯纳?精通经济学的*伟大的法律实用主义者 / 609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纠正非正义而维护道德观念。”
——理查德·波斯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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