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地理
荷兰的正式名称是荷兰王国。其政体为君主立宪制,领土面积相当于美国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两州面积之和。抱持纯粹主义的荷兰人坚称“荷兰”仅指该国12个省中的2个(北荷兰省和南荷兰省),但在大部分场合,“荷兰”和“尼德兰”的用法几乎不加区别。荷兰王国的英文全称为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直译过来为“尼德兰王国”,而我们通常所称的“荷兰”则译自Holland一词。“尼德兰”(Netherlands)在中世纪时指的是欧洲西北部的低地地区(包括今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和法国的东北部),而“荷兰”一词则主要指在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中起主导作用的北方各省(尤其是荷兰省,即今日的南荷兰省和北荷兰省),它们也是今日荷兰的核心区域。我国习惯上在指代现代荷兰时,将两词一律译为“荷兰”。——译者注只要听听荷兰球迷在足球赛中给国家队的加油声就明白了,他们所支持的是荷兰而非尼德兰:“加油——荷兰——加油!”
英语中“荷兰人”(Dutch)一词其实源自德语的“德国人”(deutsch)。英国人起初用这个词指所有的日耳曼人,但因荷兰人与他们的接触和冲突比其他日耳曼人要频繁,所以至16世纪末,“Dutch”便成为专指荷兰人的词了——但不包括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荷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