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学说的要素(法律科学经典译丛 ) [德]阿道夫•默克尔 著 雷磊 编译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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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对象:法学研究者和法学爱好者
编辑推荐:
19世纪德国著名刑法与法哲学家阿道夫•默克尔被后世称为“一般法学说”的创立者,本书内容即是阿道夫•默克尔关于“一般法学说”经典传世篇章的合辑,堪称“一般法学说”的经典书册。
内容简介:
本书系“法律科学经典译丛”系列的作品之一,作者是19世纪德国著名刑法与法哲学家阿道夫•默克尔,他被后世称为“一般法学说”的创立者,本书内容即是阿道夫•默克尔关于“一般法学说”经典传世篇章的合辑。《一般法学说的要素》以德国传统上“客观法”和“主观法”的区分为纲,分为两章。在第一章“客观法”之下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一般描述”,第二部分为“法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第三部分为“法的实证性与公正”,第四部分“国家专论”。第二章“法律关系与主观法”相对简单,主要围绕法律关系的范畴展开,着重讨论了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主观法(权利)的概念以及法律关系的形成问题。
作者简介:
阿道夫•默克尔(Adolf Merkel,1836—1896)系德国著名法哲学与刑法学家,当代一般法学说的创立者,鲁道夫•耶林的弟子。著有《论法哲学与“实在”法律科学及其总论之间的关系》(1874)、《一般法学说的要素》(1889)、《法学百科全书总论》(1885)、《刑法学论文集》(1867)等。
译者简介:
雷磊博士,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德国基尔大学、海德堡大学、瑞士弗里堡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出版专著、教材多部,并于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90余篇。已翻译出版译著13部,其中德语作品11部。
目录:
一般法学说的任务与内容(代译序)
论法哲学与“实证”法律科学及其总论之间的关系(1874)
一般法学说的要素(1889)
第一章 客观法
第二章 法律关系与主观法(权利)
法学百科全书总论(一般法学说)(1913)
引论
第一章 法
第二章 法律关系
第三章 法的适用与法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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