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
定价:86.0
ISBN:9787524415671
作者:郝朝晖 著
版次:1
出版时间:2026-08
内容提要:
本书凝结了作者20余年破产司法实践的沉淀与思考,将作者在无数真实案例中提炼出的核心经验,化为各项破产原则,并以此为“骨架”。这些原则既基于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底层逻辑,又经过实践检验,每一条都对应着具体的操作场景——结合作者亲手办理的案例,细致讲解原则如何落地,清楚说明其中的关键环节、实际考量。本书还穿插了作者从业以来遇到的一些与破产相关的奇闻轶事。本书没有采用教科书式的刻板写法,也并非刻意创作虚构情节,而是用平实的笔触讲述亲身经历,将原本枯燥的破产原则融入真实故事中。
作者简介:
郝朝晖
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9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2002年加入金杜律师事务所,现为金杜律师事务所华东区债务重组团队负责人、上海市律师协会破产与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届副会长。
主要执业领域为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重整及庭外重组,与破产相关的复杂争议解决以及债务重组相关合规调查和多元化重组方案设计。拥有超过20年的执业经验,主办数十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重整和庭外重组项目,处理多起与破产程序相关的复杂诉讼,参与多个金融机构的行政清理和整顿、不良资产和特殊机会投资,代表多家债券管理人应对债券违约等项目。
2016年至2026年被《钱伯斯亚太概览》评为“领先律师”;2020年至2025年被《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评为亚太地区“破产重组领先律师”,2023年被《法律500强》评为“破产重组年度律师”;2022年至2025年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评为“高度推荐律师”,带领的金杜上海债务重组团队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评为“第一梯队”。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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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开篇:我是如何开始做破产的
第一部分 基础篇
原则一:债务人财产*大化
原则二:整体债权人权益*大化
原则三:从身份到契约和从契约到身份
原则四:所有的流动性问题,*终都会变成净资产问题
原则五:所有权决定价格
原则六:破产中有太多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难以做出和统一
原则七:债权申报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原则八:权利顺位是破产程序的核心,它不应该被轻易打破
原则九:破产受理时点是影响破产程序中利益相关方权利的重要坐标
原则十:破产程序具有时空延展性
原则十一:破产程序是法律程序,但是应当尊重、体现和符合人性
原则十二:破产程序是法律程序,但是应当符合商业逻辑
原则十三:“债权人会议僵局”应该由法院裁定来打破
原则十四: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本质上都是交易,破产程序的结束在于交易的完成
原则十五:破产程序的核心问题就是用什么解决权利冲突和如何解决权利的冲突
原则十六:衰*后的资产负债表修复还是清空,没有更好的选择只有更合适的选择
第二部分 角色篇
原则十七:很多时候,债权人并不做利益考量,而是做风险、责任考量
原则十八:适时申请债务人破产,是债权人博弈的重要手段之一
原则十九:管理人不可能比企业的原管理人员更加了解企业
原则二十:管理人应该没有立场,管理人不要成为破产程序中的利益相关方
原则二十一: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破产案件的管理人也是这样
原则二十二:做一个有温度的管理人
原则二十三:从原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申请破产更加不应该成为*后的选择
原则二十四:董事需要具备判断公司是否应该申请破产的能力及申请破产的行动力
第三部分 重整篇
原则二十五:除了负债什么都没有的公司,不应当适用重整程序
原则二十六:好的重整计划,应当让利益相关方都不太满意,但是又不会彻底反感
原则二十七:面对拟重整的企业,我们仍然需要参照野战救治优先顺序
终篇:对破产司法实践未来的展望和设想
附录一:破解之道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条文解读
附录二:我做过的两个案例
附录三:“1+1>2”的综合效能管理
附录四:爱,AI;哎,AI!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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