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检察官•编著作品
「刑事证据法规宝典」
刑事法律人办案的利器与宝典
(法律家微店现货包邮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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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就是办证据,你需要一本专门的证据法工具书!
I.这本工具书是国内第一部带有「刑事证据法典」色彩的工具书。第一部刑事证据的专业法规整理的宝典!
II.这是办理刑事案件的利器。「证据,可以说是刑事诉讼法之精髓。」 无论办案,还是研究;无论是监察官,还是刑警;无论是法官、公诉人,还是辩护人,你都需要一把「利器」——壹部专门的刑事证据法工具书!
III.这是一本好用,顺手,顺眼的工具书。我国没有证据法典,刑事证据的规制分散在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甚至刑法罪名的司法解释。这本书把他们都串起来了。好用、顺手、顺眼。研究证据法也需要以法规为逻辑起点,方便你研究使用。
IV.与《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法律出版社)配套使用,可谓手握两大利器。
「证据,可以说是刑事诉讼法之精髓。」 无论办案,还是研究;无论是监察官,还是刑警;无论是法官、公诉人,还是辩护人,你都需要一把「利器」--一部专门的刑事证据法工具书!
我国没有证据法典,关于刑事证据的条文是作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而存在的,且所占篇幅不多。最高司法机关不断出台各种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这些司法解释和文件,少数是专门针对刑事证据的,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多数是针对刑事诉讼程序的,但其中夹杂一些证据的内容,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还有很多是针对实体刑法罪名的,但其中也夹杂一些证据的内容,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目前,市面上还没有任何一本专门将上述这些关于刑事证据的法规整理出来的工具书。一方面没有证据法典,另一方面也缺乏专门整理刑事证据法的工具书,这双重障碍,给学术研究和实践办案带来极大不便。笔者作为身处办案一线且客串学术研究的人士,对此种双重障碍和不便带来的痛苦感受颇深,这是我编写这本工具书的起因。
这本工具书是国内第一部带有「刑事证据法典」色彩的工具书,笔者就从方便办案和方便研究这双重视角着手,努力做到办案「顺手」、研究「顺眼」,这可能就是评价一本法律工具书好坏的标准吧。
这本书的编写体例是比较独特的,具有以下特点:
一、从一般到特殊。在体系结构上,按照证据法学的基本原理,采取从一般到特殊的总分式结构。第一编是总则,内容涵盖证明标准、证明对象、证明责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审查认证、举证质证。第二编是各类证据取得及其审查规则,内容主要围绕各种类型证据的取证规范、审查运用规则。技术侦查证据虽不是独立的证据类型,但是作为重要的取证手段,很容易侵犯人权,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其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单独列为第七章。「情况说明」「到案经过」等说明性证据,也不是法定的证据类型,但在实践中广泛使用,因此单列为第八章。「两法衔接」「法法衔接」中的证据规则,初查(核)的证据规则,也是本书独家首次整理的。第三编是特别程序中的证据规则。这些特别程序中有一些特殊的证据规则,如违法所得没收的证明标准不同于一般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因此单独成编。第四编和第五编分别为刑法分则罪名和量刑情节中的证据规则,将实体法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证据法的内容提取出来进行系统整理。
二、从刑事诉讼法到监察法。本书将《监察法》中关于证据的内容编入本书。《监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监察机关调查的证据遵循审判中心主义的原则,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中所有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均适用于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道理很简单,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最终是由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进行审查、审判。这一点也得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法规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的认可。所以,本书也是监察机关办案能够使用的工具书。
三、从程序到实体。我国刑法司法解释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现象,那就是实体与程序交融一体,这与学术界实体与程序「井水不犯河水」的状况迥异。这种现象导致已有的实体法工具没有也不会特别关注所整理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证据法内容。同样,已有的刑事诉讼法工具书遗漏了这些散落在实体刑法司法解释和文件中证据法的内容。本书在编写过程中,从程序到实体,将两方面的证据规则都提取出来。
四、从条文到权威解读再到指导性案例。在编写过程中,对于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特别是这些解释、文件中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采用注释的形式,将这些解释、文件的主要起草人撰写的「理解与适用」中的核心观点予以摘录,以方便读者研究和运用。关于《监察法》的相关内容,采用注释的形式,将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的相关内容编写进来。另外,还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证据问题的指导性案例编入本书。
五、从法律到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本书的主体内容是有关刑事证据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这些解释和文件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为了便于查找和使用,编者将相关法律条文放在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前面,并用方框予以标注,这里的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后的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于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尽可能全面和详细,其中很多文件是市面上其他工具书中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如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通用实施规范、电子数据复制设备鉴定实施规范、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卷烟产品鉴别检验规程、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等等。另外,本书还编入了一些重要的省级规范性文件。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两点:一是由于本书是关于刑事证据的专门性工具书,因此在编写过程中,只节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中与证据相关的条、款。二是本书收集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截至2019年3月。
当笔者为本书画上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仿佛又感觉到了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如潮水般汹涌而至,这或许也是中国特色。这一中国特色,一方面决定了此书尽管努力全面收集各种解释和文件,但仍有可能遗漏;另一方面决定了这本书从它诞生之日起就逃不出需要不断修订再版的宿命。为此,本书建立了配套的微信公众号「刑事证据法宝典」,适时补充相关司法解释和文件。
李勇
2019年3月
李 勇
李勇,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官、江苏省检察官学院兼职教师、「悄悄法律人」正义网十大影响力博主、首届「四个一百」政法新媒体优秀微信公号「悄悄法律人」创办人,南京市优秀检察官、十佳公诉人、南京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法律科学》《中国刑事法杂志》《河北法学》《人民检察》《刑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百余篇。独著《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年,获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研究成果提名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独著《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法律出版社2015年,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主编《审查起诉的原理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5年)、副主编《公诉人出庭的方法与技巧》。
图丨书丨信丨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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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刑事证据法规宝典 | |
ISBN: | 9787519733148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时间: | 2019年5月版 |
装帧: | 精装 |
开本: | 16 |
作者: | 李勇 编 |
定价: | 8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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