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Preface 尤金·奥古斯特( Eugene August)在其著作《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 —自由的心灵》( John Stuart Mill,A Mind at Large)中写道: 密尔是西方思想史上最后一位伟大的文艺复兴思想家,非凡地把所有知识作为他的研究领域。他也是现代世界第一位伟大的跨学科研究的智者,在他做出如此出色贡献的各种学科之间建立了联系。对一个被知识的多样性和狭窄的专业性围绕的世界来说,密尔保持了综合智力的有益典范。① 在一本约翰 ·密尔( John Mill)哲学的简要导读中, 要公平地对待他所从事的工作以及公平地讨论他的作品中涉及的所有主题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不会尝试如此去做,因此我要集中探讨他的三部最有名的著作—《密尔自传》(Autobiography)、《功利主义》( Utilitarianism)②和《论自由》( On Liberty)。从上述第一本书中,我们了解了他的生平、他的思想发展以及他的其余作品;从其他两本书 —无疑也是他的最被广泛阅读的两部哲学著作,我们看到密尔显著地受到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向的牵引。在 19世纪③发生,以至今天仍在进行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之间的辩论大战,明显地在密尔头脑和心志中也在斗争。 个人主义认为,个人是最重要的实体,社会的存在是为了让个人而不是其他事物受益。个人应该有权利选择他们愿意过的生活,只要他们允许别人做同样的事情;另一方面,集体主义坚持,个人要从属于社会。个人应被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为社会的利益而行动。 ④在许多人看来,《论自由》被认为是为个人主义辩护的经典著作。而《功利主义》则主要是为集体主义哲学而争辩。这两者能够协调吗?这将是本书关注的焦点。 在探讨《论自由》之前,我将先讨论《功利主义》,尽管它们的出版次序是与之相反的。这主要有三个原因:( 1)密尔功利主义哲学的提出在时间上早于他在《论自由》中表达 的思想;( 2)密尔试图利用功利主义哲学来证明他在《论自 由》中提出的观点是正确的。因此,为了全面理解《论自由》,我们需要先了解功利主义;( 3)密尔独特的快乐行为功利主义观点建基于杰里米·边沁( Jeremy Bentham)的思想,但因想望修改边沁思想中的不足而做了修正。因此,我觉得单辟一章来介绍杰里米·边沁的哲学以了解密尔对前者的反应是非常重要的。把这一章放在介绍密尔生平的一章和关于功利主义的一章之间,看来也是适当的,因为边沁是密尔一生中三个对其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 密尔一生中的另外两个对其影响最大的人物是他的父亲和他的一生至爱的妻子哈丽特·泰勒( Harriet Taylor)。哈丽特曾经对密尔说:“如果你没有其他要求,以你的完全不偏不倚和对正义坚定的热爱,你将成为你所处的时代最卓有成就的人物。” ⑤很少有人怀疑密尔的公正性,但很多人会对把功利主义者密尔描述为正义的卫士而感到惊异。在第三章,我试图解释密尔对正义的坚定热爱如何符合其整体哲学。 我为不能更多地讨论密尔的其他作品而感到抱歉。但是,我试图通过在第一章中简要描述他的其他主要作品的内容来改进其不足。这样,读者可能会发现他的其他作品,并被吸引而去阅读。 最后,我要感谢威廉 ·阿伯特和戴维·阿伯特( William and David Alpert)的帮助。我要把这本书献给我过去和现在的学生们,他们耐心地听讲了,而我多次反复地强调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之间的争辩是伦理学和政治学的中心问题。 注释: ① 尤金·奥古斯特,《约翰 ·斯图亚特·密尔—自由的心灵》,查尔斯·斯克里布纳之子出版公司,纽约,1975,第5页。
②. Utilitarianism,有“功利主义、功用主义、功效主义”等多种译法,此处采用最常用的“功利主义”一说—译者注。 ③. 一些哲学家对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最明确的表述和最有力的辩护就是在19世纪给出的。可想一下个人主义者克尔恺廓尔(Kierkegaard)和尼采(Nietzsche),以及集体主义者黑格尔(Hegel)、马克思(Marx)和恩格斯(Engels)。 ④. 关于这些立场的更详尽阐述,见我的论文《自然权利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争辩》,收录于《价值探讨杂志》第29卷,1995,第307—316页。 ⑤. F.A.哈耶克,《约翰 ·斯图亚特·密尔与哈丽特·泰勒》,劳特里奇出版公司,伦敦,1951,第1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