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论
美国流行音乐界中,这个时代或任何时代,没人像鲍勃·迪伦那样受到评论界的大量关注,而且很多评论都新颖敏锐。同样重要的是,没有哪个流行文化人物如迪伦这般进入大学语言文学系的课程。批评家说詹姆斯·乔伊斯是“上帝给英语系的礼物”,而迪伦一样配得上这个称呼。早在1972年,学术刊物上就开始出现使用文学研究方法分析鲍勃·迪伦歌曲的文章。或许更令人吃惊的是,面向中学师生的《学校杂志》(Scholastic Magazine)在1970年就刊发了一篇谈迪伦的文章。迪伦的传记作者克林顿·海林(Clinton Heylin)称迪伦的作品是“摇滚乐最重要的正典”。这赞誉甚至可能说轻了,因为迪伦大概是20世纪全部美国流行音乐中最重要的正典。而且海林用这个含有政治意味的“正典”(canon)一词时并未不好意思,说明迪伦早就进入了学术界,于是,在剑桥大学出版社这个卓越的系列丛书里添加一本关于鲍勃·迪伦的就挺自然了。
戴维·盖茨(David Gates)说迪伦“之于流行音乐如同爱因斯坦之于物理学”(第62页)。这话初听起来像夸张的修辞,其实不是。(如果这话有毛病,也不在于将这两位创新者相提并论,而在于并称那两个创新领域。)迪伦把长句重新带进美国流行歌曲,很像100年前瓦尔特·惠特曼把长句重新带进写给普通人看的美国诗歌。传统民谣的歌词很清晰,有时孩子气,迪伦则引入了法国象征主义的策略,即做暗示而不是精确描述。这种抒情印象主义的风格与我们时代的内省(有时还受到致幻剂的强化)听歌风格极相配。与这两个因素同样重要的是,很年轻时迪伦就卖弄他那疑似老年人的嗓音——借用格雷尔·马库斯(Greil Marcus)的短语,仿佛就是“奇异的老美国”的嗓音。那个时代流行明星(甚至民谣明星)是要像夜莺般歌唱的,迪伦却唱得像乌鸦。但他那沙哑的嗓音似乎包含着一种深度,莺声燕语唱不出的情感、激情、愤怒、欢愉、智慧和幻灭的深度。这种嗓音的出现是一种启示。它像是真理的声音。
本书必须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即迪伦的诗人身份。他在何种程度上是或不是个诗人?这问题也许还要放在其他“摇滚诗人”的语境中来回答,比如莱昂纳德·科恩(Leonard Cohen)、琼尼·米切尔、帕蒂·史密斯、保罗·西蒙和卢·里德(Lou Reed)。迪伦自己坚持说他不是个诗人。有人给他贴上诗人的标签时,他的反应是:“华兹华斯是诗人,雪莱是诗人,艾伦·金斯堡是诗人。”不过,部分由于美国大学的机构性需要(他们最初把迪伦带进课堂时唯一能用的头衔是“诗人”),他的歌词(更一般性地说,摇滚乐)是不是诗这个问题引起了某种困惑。罗伯特·克里斯戈(Robert Christgau)明智地提醒我们:“迪伦是写歌人,不是诗人……《我的旧篇章》(My Back Pages)是一首坏诗。但它是一首好歌……”(“ Rock Lyrics”,第63页)
我同意克里斯戈,主张迪伦不是个重要诗人。但他对(较宽泛意义上的)文学艺术的贡献是第一流的。于是就有了这个核心悖论:人们承认迪伦是重要的文学艺术家,但他从未发表过一部重要的传统文学作品(尽管现在有人会举出那部刚刚出版的回忆录《编年史:第一卷》)。但我想说,迪伦的作品在最基本的意义上是文学性的:他的敏感和感性为了展示自身,几乎本能地寻找文学语言的资源,像乔伊斯笔下的斯蒂芬·迪达勒斯自矜的那样,“把俗常经验转化为永生的发光体”。雪莱在《诗辩》(Defense of Poetry)结尾处宣告诗人是“不可解的灵感的解经者”,是“未来投向当下的巨影的镜子”,是“不理解自身表达了什么的语词”。也许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迪伦是个诗人。迪伦并未在作品中称自己是先知(他肯定鄙弃这个称谓),但同时,迪伦的作品一次又一次被证明是先知性的,赋予那未来的巨影以形状和实质。他的作品还使过去的教训获得持久的力量而得到流传:《战争专家》这首歌1963年发行时,也许因稍许的过分尖厉而受损,像有一点点偏执狂,但每过一天都显得更有先见之明。每一天。
英语系最初把迪伦当诗人引入课程和教材,因为那是当时最相近的范畴(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但后来英语系从文学研究转向了文化研究,把文学分析的对象扩展到流行文化和日常生活的领域,拓展了我们对文学的理解。这样一来,迪伦之为文学研究的对象就完全有理有据了。20世纪前几十年,高级文化和低级文化的文字互相隔离,批评家安德烈亚斯·胡伊森(Andreas Huyssen)称之为“大分界”;如今很大程度上后现代公共领域已为两者架起了桥梁,迪伦正是居于这个领域。同样,在学术界,将“低级”的流行之物排除出学术视野的无根据做法已成为过去(尽管有些晚)。
在这个重获活力的、民主的、通俗语言的形势下,迪伦的作品在文学课堂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价值:他的歌曲提供了一系列惊人的文本,可从中探索各种问题,如互文性(自由地借用,就像迪伦自由地借用传统流行音乐前辈的东西)、反讽、政治行动的修辞、形式主义分析的限度、现代主义的文本性、现代作者与名人的协同以及自传体人种志(autoethnography)。如果哪位读者对于迪伦之为“文学”艺术家的资格有疑虑,我相信本书的各章将会打消这种疑虑。现在我就来介绍这些文章。
本书书首是“迪伦年表”。鲍勃·迪伦的生平包裹在神话的云雾中,其程度即便在追逐名声又渴求隐私的公众人物中间也几乎是前所未有的。本杰明·赫丁(Benjamin Hedin)写道:“迪伦的创造神话是精致的、精心推广的。”(第3页)也许他还该加上“奇异,自相矛盾,常常蓄意、得意地作假,而且可坐实为假”。尽管如此,他迄今为止的生活和音乐生涯里当然有许多确实的里程碑,“年表”就对之进行了勾勒,以方便读者。
本书的第一部分“视角”由9章构成,意在衡量迪伦的成就和影响,并把他的作品置于一个正在进展的艺术和政治传统中。各章或挑出一条迪伦音乐生涯的“贯穿线索”,追踪迪伦作品中的某个主题、关切或影响,或挑出对迪伦作品的某种反应,在迪伦4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予以考察。迪伦作为艺术家的多面性是出了名的,伯纳德·帕图瑞尔(Bernard Paturel)说,“鲍勃·迪伦有太多面了,他是圆的”;他也像约翰·济慈说的“变色龙诗人”,全都是面具,没有“本质”的东西。迪伦声称:“只有是鲍勃·迪伦时我才是鲍勃·迪伦。”;正如克林顿·海林所言,“重新发明鲍勃·迪伦过去和现在是谁的能力一直是他艺术的首要特点”。(Heylin,Behind the Shades,第716页)无论多么悖谬,这一点却与歌迷对他的本真性、透明性及剖白之诚挚的信念结合在一起。
迪伦出了近30张录音室专辑,更不用说还有6张官方现场专辑,数张电影原声专辑,一整套私录产业链(既有黑市的,也有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正在出的“私录系列”)。因此,要从中选出几张唱片做细致讨论是个极难办的任务。但本书的第二部分“标志性专辑”恰恰就做了这件事。这里聚焦的8张专辑初步揭示了迪伦录音生涯的广度和成就。第二部分的每一篇短文都从个人的角度、用个人的声音讨论一张具有分水岭意义的迪伦专辑,有助于说明(例如)对于热爱迪伦作品的人而言迪伦的音乐意味着什么,那种意味是如何而来的。
如今,美国和欧洲的大学设立研究迪伦的课程已很普遍,谈不上是什么新鲜事了。迄今为止,大部分这种课程是在英语系或文学系里讲授的,其中缘由李·马歇尔谈迪伦与学院关系的那篇文章已有触及,但若简而言之,原因是迪伦的成名恰逢英语系寻求突破“高级”文化和“低级”文化之间的传统藩篱之际,他的高度文化性、文学性的流行歌曲为课堂和学术分析提供了完美的文本。从罗斯金学院、牛津大学到犹他谷州立大学,从沃福德学院到哈佛大学,从布朗大学、罗德岛设计学院到南内华达社区学院,如今数百所院校开设讨论迪伦的学期性课程。还有无数其他课程在宽广的文学、音乐或文化语境里考察迪伦的作品。《剑桥鲍勃·迪伦手册》是按教材来设计的,意在使迪伦作品的教学更为丰富:提供材料和视角以使他对当代文化的贡献更为生动和复杂,探索迪伦对文学教师和学生的持续吸引力,并将他置于美国流行文化和流行音乐的场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