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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指南(第七版) 京衡律师事务所编著 法律出版社

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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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指南(第七版) 京衡律师事务所编著 法律出版社 商品图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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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书名:定罪量刑指南(第七版) 京衡律师事务所编著
定价:228.0
ISBN:9787519789893
作者:京衡律师事务所编著
版次:2

内容提要: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全面性:本书约一百余万字,基本囊括了现行有效的刑事法律规范,包括1997年《刑法》和十二个刑法修正案条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部门相关规定和相关刑事鉴定的技术参数。

系统性:本书对483个刑法罪名,逐罪进行了编纂梳理和研究归纳。针对每个罪名,整理量刑标准、法律依据(刑法条文、相关法律规定、相关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要义辨析,分析犯罪构成、辨析罪名要点、梳理罪名变迁。

科学性:本书编排体例科学,各模块划分清晰,层次分明,便于对刑法罪名的逻辑理解。

实用性:本书旨在方便从事刑事立法、司法、执法及研究工作者,律师,乃至社会各界人士对刑法罪名的相关条文及司法解释的查找和应用,一书在手,一目了然。

新颖性:本书并非简单的法律文件汇编,而是开创性地使用了检索方式和表格形式,对刑事法律规范,进行一目了然的整理编纂。围绕“定罪”和“量刑”两个要义,进行逐罪研究分析。

延续性:自1996年本书第一版面世后,随着《刑法》的不断修正,本书数次再版,共印刷了十多次,累计印数十多万册,广受刑事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研究者的欢迎。本次再版是本书的第七版,是对本书前六版的延续和发展。






作者简介:

京衡律师事务所简介

京衡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型、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中国大型律师事务所。现有杭州、上海、宁波、湖州、浙江自贸区、郑州、合肥、南京、芜湖、义乌、京沪衡(共享品牌)十一家国内成员所,温哥华、汉堡两家国际分支机构,且有多家境外业务直接合作的律师机构。英文名Capital Equity Legal Group,简称CELG。京衡现有逾千位律师和助理,百余位合伙人。创始人陈有西主任是享誉业界的著名律师。京衡多次获得国内荣誉,并被钱伯斯、《商法》月刊、ALB《亚洲法律杂志》等国际法律评价机构评为大中华区杰出律所、华东区一类律所、卓越综合实力律所、十五佳长三角地区本地律所。

京衡发挥综合优势,将各成员所律师按专业特长组合分工,共设十三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刑事专业委员会、债务重组专业委员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公司与商事专业委员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国际与区际事务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家族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民商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特资和执行保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下设共五十多个专业法律业务部,进行专业精细化分工。能够为国内外委托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京衡注重国际协作和业务建设,在瑞士日内瓦、西班牙马德里、马来西亚吉隆坡、巴拿马、日本东京等地设有办事处,与美国、澳大利亚、意大利、越南、印度等各国和地区律师行,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能熟练运用中、英、法、德、日等语言进行符合高标准要求的法律服务。

京衡注重了解客户需求,精益求精,不断创新,研习各类新型法律业务、开拓新兴法律市场,使全体执业律师始终走在法律服务业的前沿。




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102)

 分裂国家罪(103·1)

 煽动分裂国家罪(103·2)

 武装叛乱、暴乱罪(104)

 颠覆国家政权罪(105·1)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05·2)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107)

 投敌叛变罪(108)

 叛逃罪(109)

 间谍罪(110)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11)

 资敌罪(112)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114,115·1)

 决水罪(114,115·1)

 爆炸罪(114,115·1)

 投放危险物质罪(114,115·1)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4,115·1)

 失火罪(115·2)

 过失决水罪(115·2)

 过失爆炸罪(115·2)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115·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15·2)

 破坏交通工具罪(116,119·1)

 破坏交通设施罪(117,119·1)

 破坏电力设备罪(118,119·1)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8,119·1)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119·2)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119·2)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119·2)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19·2)

 组织、领导、参加恐*组织罪(120)

 帮助恐*活动罪(120之一) 

  准备实施恐*活动罪(120之二)

 宣扬恐*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活动罪(120之三)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120之四)

 强制穿戴宣扬恐*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120之五) 

  *法持有宣扬恐*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120之六)

 劫持航空器罪(121)

 劫持船只、汽车罪(122)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123)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1)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124·2)

 *法制造、买*、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125·1)

 *法制造、买*、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125·2)

 违规制造、销售*支罪(126)

 盗窃、*夺*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

 *劫*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127·2)

 *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128·1)

 *法出租、出借*支罪(128·2,128·3)

 丢失*支不报罪(129)

 *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30)

 重大飞行事故罪(131)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32)

 交通肇事罪(133)

 危险驾驶罪(133之一)

 妨害安全驾驶罪(133之二)

 重大责任事故罪(134·1)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134·2)

 危险作业罪(134之一)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35)

 大型*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135之一)

 危险物品肇事罪(13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7)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8)

 消防责任事故罪(139)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139之一)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40)

 生产、销售、提供*药罪(141)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142)

 妨害药品管理罪(142之一)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143)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44)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45)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46)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47)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48)

第二节 走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151·1)

 走私核材料罪(151·1)

 走私*币罪(151·1)

 走私文物罪(151·2)

 走私贵重金属罪(151·2)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51·2)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51·3)

 走私淫秽物品罪(152·1)

 走私废物罪(152·2)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153)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158)

 虚*出资、抽逃出资罪(159)

 欺诈发行证券罪(160)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61)

 妨害清算罪(162)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162之一)

 虚*破产罪(162之二)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1)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164·2)

 *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65)

 为亲友*法牟利罪(166)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7)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168)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168)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169)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169之一)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伪造货币罪(170)

 出售、购买、运输*币罪(171·1)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币、以*币换取货币罪(171·2)

 持有、使用*币罪(172)

 变造货币罪(173)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174·1)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174·2)

 高利转贷罪(175)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175之一)

 *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177之一·1)

 窃取、收买、*法提*信用卡信息罪(177之一·2)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1)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8·2)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80·4)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信息罪(181·1)

 诱骗投资者买*证券、期货合约罪(181·2)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82)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185之一·1)

 违法运用资金罪(185之一·2)

 违法发放贷款罪(186)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187)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188)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

 骗购外汇罪

 逃汇罪(190)

 洗钱罪(191)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192)

 贷款诈骗罪(193)

 票据诈骗罪(194·1)

 金融凭证诈骗罪(194·2)

 信用证诈骗罪(195)

 信用卡诈骗罪(196)

 有价证券诈骗罪(197)

 保险诈骗罪(198)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逃税罪(201)

 抗税罪(202)

 逃避追缴欠税罪(203)

 骗取出口*税罪(204·1)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5)

 *发票罪(205之一)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6)

 *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7)

 *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8·1)

 *法制造、出售*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1)

 *法制造、出售*法制造的发票罪(209·2)

 *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09·3)

 *法出*发票罪(209·4)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210之一)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冒注册商标罪(213)

 销售*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14)

 *法制造、销售*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15)

 *冒专利罪(216)

 侵犯著作权罪(217)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218)

 侵犯商业秘密罪(219)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法提供商业秘密罪(219之一)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221)

 虚*广告罪(222)

 串通投标罪(223)

 合同诈骗罪(224)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24之一)

 *法经营罪(225)

 强迫交易罪(226)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227·1)

 倒卖车票、船票罪(227·2)

 *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28)

 提供虚*证明文件罪(229·1,229·2)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229·3)

 逃避商检罪(230)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232)

 过失致人死亡罪(233)

 故意伤害罪(23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234之一·1)

 过失致人重伤罪(235)

 强奸罪(236)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236之一)

 强制猥亵、侮辱罪(237·1,237·2)

 猥亵儿童罪(237·3)

 *法拘禁罪(238)

 绑架罪(239)

 拐卖妇女、儿童罪(240)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241·1)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242·2)

 诬告陷害罪(243)

 强迫劳动罪(244)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244之一)

 *法搜查罪(245)

 *法侵入住宅罪(245)

 侮辱罪(246)

 诽谤罪(246)

 刑讯逼供罪(247)

 暴力取证罪(247)

 虐待被监管人罪(248)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249)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250)

 *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251)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251)

 侵犯通信自由罪(252)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253·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53之一)

 报复陷害罪(254)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255)

 破坏选举罪(25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257)

 重婚罪(258)

 破坏军婚罪(259·1)

 虐待罪(260)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260之一)

 遗弃罪(261)

 拐骗儿童罪(262)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262之一)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262之二)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劫罪(263)

 盗窃罪(264)

 诈骗罪(266)

 *夺罪(267·1)

 聚众哄*罪(268)

 侵占罪(270)

 职务侵占罪(271·1)

 挪用资金罪(272·1)

 挪用特定款物罪(273)

 敲诈勒索罪(274)

 故意毁坏财物罪(275)

 破坏生产经营罪(276)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76之一)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277)

 袭*罪(277·5)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278)

 招摇撞骗罪(279)

 伪造、变造、买*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

 盗窃、*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280·1)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280·2)

 伪造、变造、买*身份证件罪(280·3)

 使用虚*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280之一)

 冒名顶替罪(280之二)

 *法生产、买*警用装备罪(281)

 *法获取国家秘密罪(282·1)

 *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282·2)

 *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3)

 *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284)

 组织考试*罪(284之一·1)

 *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284之一·3)

 *考试罪(284之一·4)

 *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5·1)

 *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5·2.)

 提供侵入、*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285·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86)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286之一)

 *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87之一)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87之二)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288)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90·1)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290·2)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290·3)

 组织、资助*法聚集罪(290·4)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291)

 投放虚*危险物质罪(291之一·1)

 编造、故意传播虚*恐*信息罪(291之一·1)

 编造、故意传播虚*信息罪(291之一·2)

 高空抛物罪(291之二)

 聚众斗殴罪(292·1)

 寻衅滋事罪(293)

 催收*法债务罪(293之一)

 组织、领导、参加*社会性质组织罪(294·1)

 入境发展*社会组织罪(294·2)

 包庇、纵容*社会性质组织罪(294·3)

 传授犯罪方法罪(295)

 *法集会、游行、示威罪(296)

 *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297)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298)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299)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299之一)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300·1)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300·2)

 聚众淫乱罪(301·1)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301·2)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302)

 赌博罪(303·1)

 开设赌场罪(303·2)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303·3)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304)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伪证罪(305)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06)

 妨害作证罪(307·1)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307·2)

 虚*诉讼罪(307之一)

 打击报复证人罪(308)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308之一·1)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308之一·3)

 扰乱法庭秩序罪(309)

 窝藏、包庇罪(310)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31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1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13)

 *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314)

 破坏监管秩序罪(315)

 脱逃罪(316·1)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316·2)

 组织越狱罪(317·1)

 暴动越狱罪(317·2)

 聚众持械劫狱罪(317·2)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18)

 骗取出境证件罪(319)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320)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320)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321)

 偷越国(边)境罪(322)

 破坏界碑、界桩罪(323)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323)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324·1)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324·2)

 过失损毁文物罪(324·3)

 *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325)

 倒卖文物罪(326)

 *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327)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328·1)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328·2)

 *夺、窃取国有档案罪(329·1)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329·2)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30)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331)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332)

 *法组织卖血罪(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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