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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16.0
ISBN:9787519765736
版次:1
内容提要:
行政组织法是宪法性法律,是行政法的基础。本书从完善行政组织法律制度,实现组织、职权、责任法定化出发,构建了以政府组织法为基础、部门]组织法和法定机构法为延伸的行政组织法体系,探讨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新型组织机构的组织法地位,重新审视了管理重心下移后派出机关的地位,研究了部门]间协调机制法定化的途径和方法,以回应行政运作方式的变化。
作者简介:
金国坤,浙江桐乡人,1962年生,法学博士。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北京市政府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代表性著作有《依法行政》(中国政法*学出版社1992年版)、《 依法行政的现实基础一影响和制约政府依法行政的因素分析》(中国政法*学出版社2001年版)、《依法行政环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行政权限冲突解决机制研究一部门]协调的法制化路径探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在《行政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行政法方面的学术论文50余篇,获北京市第七届、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秀科研成果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依法行政环境研究”“行政组织立法研究”。
目录:
目 录Contents
*一章 行政组织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组织法理论研究综述
(一)改革开放后行政组织法研究的兴起
(二)法律关系理念下的行政组织法研究
(三)行政组织法研究的反思和呼吁
(四)行政组织法研究的复兴与发展
二、完善行政组织法的意义
(一)完善行政组织法是完善行政法体系、实现行政法治化的需要
(二)完善行政组织法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力保障
(三)完善行政组织法是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的本质要求
三、行政组织法概念范围之界定
(一)行政组织法相关概念之界定
(二)行政组织法的内容范围之界定
四、行政组织法体系
(一)行政机关组织法
(二)法定机构法
(三)公务员法和行政公产法
(四)行政机构设置法
(五)编制法
(六)行政组织程序法
五、行政组织法的法律性质
(一)行政组织法的宪法属性
(二)行政组织法的行政法属性
(三)行政组织法作为一门分支学科
六、行政组织法的发展趋势
*二章 行政组织立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行政组织立法
(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组织法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组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行政组织立法的特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重视行政组织立法的原因分析
二、立宪后行政组织法的定型
(一)1954年《宪法》规定的行政组织
(二)1954年《国务院组织法》
(三)1954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四)1954年《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五)1954年《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六)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组织条例
三、改革开放初期的行政组织立法
(一)1979年《地方组织法》
(二)1982年《宪法》规定的行政组织
(三)1982年《国务院组织法》
第三章 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
一、行政组织立法规范体系
(一)1982年《宪法》中关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二)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三)部门行政组织法
(四)有关行政组织的法律性文件
(五)关于行政组织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单行行政法规
(六)单行组织法规
(七)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地方行政组织的规定
(八)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规范性文件
(九)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二、现行行政组织法规范的特点
(一)由多层次法规范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组成的体系
(二)行政组织基本法以宪法形式体现,部门组织法则在管理法中规定,组织内部制度由专门的工作规则具体规范
(三)显现倒金字塔式的特征,上位法原则性强,下位法规定突破多
三、现行行政组织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组织法与行政实践的需要仍有差距
(二)行政组织法位阶低
(三)行政组织立法主体多
(四)行政机关自我组织权有待规制
(五)责任条款有待进一步明确,组织违法行为宜加强救济途径
四、现行行政组织法不健全的成因分析
(一)有关行政组织法不健全的主观原因探讨
(二)行政组织立法不足的原因之管见
第四章 行政组织立法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宗旨
一、以**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思想为指导
二、党政机构统筹设置,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新时代的党政关系
(二)党政机构融合
(三)新时代党政机构统筹改革下行政主体理论的新发展
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主体要素
(二)治理理念下行政组织法的新变化
第五章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一、对行政组织法基本原则的理论探讨
(一)行政法学界对行政组织法基本原则的论述
(二)公共行政学界关于行政组织原则的论述
二、行政组织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三、组织法定主义原则
(一)组织法定主义原则的含义
(二)我国确立组织法定主义原则的宪法基础
(三)在我国重新确立组织法定主义原则的意义
(四)组织法定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
(五)实现组织法定主义原则的途径
四、行政一体性原则
(一)行政一体性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二)行政一体性原则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一体性原则的实现
五、机构设置精简原则
(一)机构设置精简原则的含义
(二)贯彻机构设置精简原则的必要性
(三)实现精简原则的法制化途径
六、责权一致原则
(一)责权一致原则的含义
(二)贯彻责权一致原则的必要性
(三)责权一致原则在行政组织法中的实现
第六章 域外行政组织立法
一、美国行政组织立法
(一)中央行政组织立法
(二)地方行政组织立法
二、英国行政组织立法
(一)中央行政组织立法
(二)地方行政组织立法
三、日本行政组织立法
(一)中央行政组织立法
(二)地方行政组织立法
(三)公物法
四、法国行政组织立法
(一)中央行政组织立法
(二)地方行政组织立法
五、德国行政组织立法
(一)中央行政组织立法
(二)地方行政组织立法
第七章 行政组织立法模式
一、行政组织立法模式的概念和类型
二、行政组织的分类
(一)国家行政组织、地方行政组织和行政法人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公营造物
(三)决策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和咨询机关
(四)一般行政组织与特别行政组织
(五)行政机关和派出机关(派出机构)
三、现行行政组织立法的模式
(一)行政组织立法法典化
(二)立法主体多元化
(三)组织法与行为法一体化
四、行政组织立法模式设想
第八章 政府组织法
一、国务院组织法的完善
二、地方政府组织法体系的构建
(一)地方组织立法模式
(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
三、审计机关组织法
四、派出机关组织法
五、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组织法
(一)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性质
(二)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自治权
(三)上级国家机关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关系
(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组织立法
(五)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完善
六、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法
(一)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体制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九章 行政机构编制法
一、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意义
二、现行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立法
三、机构编制法的主要内容
(一)立法目的和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管理体制
(四)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原则
(五)职能管理
(六)机构管理
(七)编制管理
(八)领导职数
(九)机构编制程序
(十)监督检查和责任
四、行政机构编制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分类管理不同的行政机构
(二)规范行政机构的名称
(三)对行政机构内设机构的规模进行限定
(四)实现机构编制的实名制公开
(五)严格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法律责任
第十章 部门行政组织法
一、现行部门组织立法概况
二、中央政府部门组织立法
(一)国务院办公厅组织条例
(二)政府组成部门组织条例
(三)政府直属机构组织简则
(四)办事机构
(五)议事协调机构
三、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组织立法
第十一章 法定机构组织法
一、法定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定机构的种类
(一)法定监管机构
(二)法定服务机构
(三)具有地域性的某些经营主体
(四)公益类法定机构
三、我国法定机构的发展
四、我国在行政组织系统中建立法定机构序列的必要性
五、我国可以实行法定机构改革的领域探索
(一)开发区管委会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政府监督机构
(三)民用机场、高速公路等公营造物
(四)科研文教组织
六、法定机构立法模式
第十二章 行政组织间关系法
一、行政管辖
(一)管辖的含义和必要性
(二)确定管辖的原则
(三)管辖的种类和管辖权的确定
二、行政联合
(一)行政联合的概念和必要性
(二)行政联合的方式
(三)行政联合的合法性要求
三、行政委托
(一)行政委托的概念和必要性
(二)行政委托的法律规制
四、行政协助
(一)行政协助的概念和性质
(二)行政协助制度的作用
(三)行政协助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行政协助制度
五、行政协调
(一)行政协调的基本概念
(二)行政协调的地位和作用
(三)行政协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四)行政协调法治化
第十三章 行政组织间权限争议裁决机制
一、行政权限争议裁决的性质
二、行政权限争议的裁决机构
三、行政权限争议裁决的程序
第十四章 对行政组织的监督
一、权力机关对行政组织的监督
二、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的监督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编制管理部门的监督
五、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监察机关的监督
七、司法机关的监督
第十五章 行政组织法律责任
一、行政组织违法行为
二、行政组织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追究
三、行政组织违法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
(一)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组织违法行为追究违宪违法责任
(二)国务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组织行为统一实施监督和依组织法追究违法责任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于行政组织违法行为的救济作用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代拟稿)
二、机构编制法(代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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