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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理论研究与中国实践(管理学文库)
作者:胡国柳 胡珺 赵阳 宛晴
书号:336237
定价:¥92 元
字数:315 千字
印次:1-1
开本:异16
出版时间:2024-12-31
ISBN:978-7-300-33623-7
包装:平
内容简介
如何缓解两权分离企业的委托代理冲突,实现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的激励约束相容,一直是公司治理实践中的经典与热点问题。随着瑞幸咖啡、康美药业等重大赔偿风险暴露,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但关于董责险在公司治理中到底发挥何种作用,还存在较大争议。
本书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了我国董责险发展的制度背景和实践案例;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了董责险对企业会计行为、财务决策、利益相关者决策的影响及其价值效应和内在机制。根据研究结论,本书提出了规范董责险发展环境,正确认识董责险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发挥的治理效应,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与现代化治理能力,健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开创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对策建议。
本书是董责险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大胆创新,不仅为理解董责险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的治理效应提供了系统科学的见解,也为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以及投资者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考和决策依据。
作者介绍
胡国柳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者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曾任海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宏观经济政策与企业财务会计行为,在《管理世界》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胡 珺 海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发表论文60余篇,获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
赵 阳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暨南大学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重点实验室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及企业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发表论文10余篇,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宛 晴 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创新。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1项。
目 录
第1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1.4 研究贡献
第2章 制度背景
2.1 基本概念及内涵
2.2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历史演进
2.3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案例介绍
第3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3.1 理论基础
3.2 文献回顾
3.3 研究评述
第4章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会计行为
4.1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研发会计政策选择
4.2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审计服务需求
4.3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内部控制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财务决策
5.1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资本结构动态调整
5.2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创新
5.3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风险承担
5.4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差异化战略
5.5 本章小结
第6章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利益相关者决策
6.1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银行信贷决策
6.2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债券信用评级
6.3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事务所审计费用
6.4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投资者风险溢价
6.5 本章小结
第7章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企业价值效应
7.1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股价崩盘风险
7.2 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与企业价值
7.3 本章小结
第8章 研究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展望
8.1 研究结论
8.2 政策启示
8.3 研究展望
精彩样章
2020年4月2 日, 瑞幸咖啡虚假交易22亿元曝光后引起轩然大波,瑞幸咖啡股价暴跌80%。2022年2月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告对瑞幸咖啡处以1.87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的罚款。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带来的高额罚款将一种专业的小众险种——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引入了大众视野。董事高管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或“D&O保险”),是指公司购买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购买,对被保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其中不包括恶意、违背忠诚义务、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法律的行为)而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 由保险人代为赔偿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抗辩时所支出的相关法律费用,并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该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免除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的后顾之忧, 为管理层的决策失误提供风险补偿和财富兜底。瑞幸咖啡在涉入财务造假事件时,便向相关的保险公司提出了董责险的理赔申请,这意味着,他们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失察但并非故意行为而面临的高额赔款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2024年6月仲裁结果公布,保险公司共赔付瑞幸咖啡700多万美元。此事件后,中国多家A股上市公司宣布,将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
无独有偶, 2021年11月中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康美药业案的“天价”罚款, 引起了理论和实务界关于董责险的热烈讨论。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 康美药业因年报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 时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董监高”)的13名个人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清偿责任,包括5名曾任或在任的独立董事。康美药业案增强了董监高的危机意识, 一时间引发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离职潮。该案发生后,一些上市公司的独董纷纷要求为其购买董责险,董责险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关注的热点。
两起财务造假事件引起了我国资本市场对董责险的广泛关注,但事实上,董责险并非一种新鲜险种,在西方资本市场中已得到普遍应用。根据统计数据,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国家资本市场中,超过90%的上市公司购买了董责险,董责险已成为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一种标配。相比之下,该险种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应用程度较低,2002年时任万科董事长王石认购了中国首份董责险,但20余年后, 中国 A股市场董责险的投保率仍然较低。
为何董责险在中国资本市场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是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环境还未孕育出适合董责险的土壤,还是由于上市公司决策者对董责险的公司治理效应存在理解偏差? 回答好这些基础理论问题,有助于揭开董责险这一专业险种的神秘面纱,从而更好地服务中国资本市场实践。此外, 2023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23〕9号)指出,鼓励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投保董事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符合上市公司需求的相关责任保险业务,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职的风险。该意见进一步提高了业界和学界对董责险的讨论热度和重视程度。基于此,本书以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聚焦企业会计行为、企业财务决策、利益相关者决策、企业价值效应等多个维度, 系统探究中国上市公司认购董责险的经济后果及传导路径,以厘清董责险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发挥的治理功能,为上市公司是否应该引入董责险提供有益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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